浅析科技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作用
2014-04-16唐建美
唐建美
(泰州市姜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泰州 225500)
0 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这还不是现实的生产力,它只有通过一定的转化途径,借助于工业制造平台,最终才能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从而完成科学技术的有效升华。科技成果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后,按照价值、供需等市场法则的运转,有利于实现技术、人才等资源的优化配置。据有关方面的信息披露,在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比例一般为60%~70%,而我国平均只有30%左右。如何尽快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真正使科技这第一生产力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一直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因此,在当前我国技术市场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强化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显得非常重要。
1 科技部门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
在20世纪90年代末,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做法,我国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其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是: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由此可见,科技成果的转化不仅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风险性极高的创新举措。在我国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不高的情况下,要实施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没有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引导和支撑,完全市场化是很难做到和做好的。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政府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是毋庸置疑。
我国的社会发展模式决定了我国的科技体制不同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就是大量的科研成果由非企业的科研机构、教育院校所拥有,不少企业没有或缺少研发能力,因此形成了科技成果与企业发展相分离的客观现状,所以,在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产品的转型升级,必须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问题。对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还没有成熟的时代背景下,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是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技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各类科研机构,满足自身科技创新发展要求,开展与科研院所对接,寻求与企业技术相符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科技管理部门应落实和完善有效的科技政策,激活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肯定其拥有、转化的科技成果,点燃企业科技创新的工作热情;创造条件,开展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申报工作,培养一批自主创新示范企业,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科技创新企业的工作中来。
2 企业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地位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意识逐步增强,在产业化发展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水平不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技术水平与市场经济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的重要主体,已逐步被社会所接受。基于我国众多中小企业是由个体户发展而成的,共性存在规模小、资金少、技术含量低、创新能力弱、设备水平差、科技人员不足等问题。企业的科技创新要因地制宜,既要稳打稳扎,一步一个脚印的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又要不能贪大图洋,拖累企业。如何“引智”壮大企业的发展,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其地位不可动摇。
企业的发展,要摒弃通过上规模、高能耗、多产出等来增加企业的效益的传统经营模式,树立以科技创新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本质上已经取决于企业的人才创新、技术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让科技创新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源泉。
3 科技成果转化运行的现状分析
3.1 科技管理部门比较重视
科技系统从上到下在各级管理部门都设立了相应的产学研合作机构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各级职能部门以此为平台,为社会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化公益性服务,在企业与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科技合作的桥梁,通过个性化的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3.2 企业参与成果转化的动力不足
技术创新是贯穿科技成果产生并实现产业化、商业化的全过程,只有企业自觉的成为主体,才能完成环路的闭合循环。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其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能够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创新动力和创新意识不强。企业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时,往往会遇到人才缺少、融资困难、信息不畅、技术设备落后等共性的问题,企业经营者不敢冒风险,没有背水一战的战略决心。
3.3 科技资源综合利用存在瓶颈
由于部门分工和条块分割,我国科技成果管理基础条件资源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一样,资源分散、重复建设且共享程度低下的问题十分突出。这不仅造成经费、人员和资源的大量浪费,也对总体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难以有效提高。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缺少快速、广泛的交流、合作的平台和机遇,影响了企业与技术环境双向信息的有效交流。
3.4 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制度不力
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但是配套政策不够或者缺位。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自身的配套措施跟不上,各级管理部门在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上还待进一步的加强。
3.5 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推广及转化的中介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不高,人才队伍不稳;不少服务机构性质复杂,规模不大,服务措施落后,主要服务的手段还只是“收发”式;针对高新技术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技术和价值评估不够。还没有形成体系的组织网络,服务机构的发展良莠不齐。
4 科技部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国内的企业大量的走向国际市场,为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基础。但目前还大量存在着阻碍科技成果转移、流动的体制和政策,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的措施没有完全跟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进步的需求也不能有机的调和。这些问题存在,促使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增加投入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新模式,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引领企业科学发展。
4.1 探索科技管理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当中起到规划指导作用,要创新管理模式、改革服务手段,实施积极的政策,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科技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快捷、有序的进行。在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引导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通过项目资助、知识产权融资、风险抵押等方式,推动企业自有技术的转型升级。
4.2 完善知识产权体系,营造合理利用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只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体系和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才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好坚实的基础,逐步完善和实施《专利法》《成果转化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维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积极倡导合法转化,营造合理合法的利用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4.3 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科技服务企业水平
目前,企业的技术需求与科研院所的成果输出两者之间存在脱节的现象。科研院所研发的成果存在应用价值的局限性,大多数企业是没有强大技术开发能力的生产车间型,企业希望得到的是完整成套的技术产品,他们不希望也不具备进行某些技术产品的小、中试过程。科技部门为促进成果能够在企业转化成功,必须事前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一方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熟悉企业的技术状况;另一方面,寻找相关的研发机构,了解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和技术方向,先期进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可行性分析。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关的知识结构,才能充当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纽带。
4.4 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中介的服务
我国科技成果的拥有者大部分在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和教育院校,而科技成果需求的主体是企业,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缺少一个有效的通道。因此,要解决好这一瓶颈问题,只有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的建设,方便科技成果快捷的转化。科技管理部门要推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批政府公益性科技中介机构,发挥他们在共性技术寻找和推广应用中的骨干作用,引领社会中介机构在服务企业科学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实践表明,科技成果转化的“转化”远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位移的过程,更不是一种单纯的一对一的商品交易的行为,而是一个相当复杂、系统的多条件的技术经济嫁接过程。作为科学技术的管理部门,并不是仅仅将企业带到科研院所、或者将科研院所介绍给企业就万事大吉了,而是要全程性服务、专业化的指导,促进科技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也是科技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