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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的风险与防范

2014-04-16秦文炜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10期
关键词:人民银行条款市场化

秦文炜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南京 210000)

基层央行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的风险与防范

秦文炜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南京 210000)

固定资产处置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于闲置、到期、盘盈、用途变更等原因,有些固定资产需要进行处置,以盘活资产存量,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人民银行总行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报废、转让、盘盈、盘亏、置换、对外捐赠、出租等方式,这些处置方式可以通过行政化手段来进行,如调拨、销毁、捐赠等,也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化方式,如销售、出租、置换等。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的好处较为明显,如在竞争性的市场交易中,交易公平透明,待处置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公允体现;市场化处置方式多样化,可以通过置换、出租、回购等方式,满足交易各方的需求,促进固定资产周转,提高使用效率,发挥其最大效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采用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的情况越来越多,基层央行也较多地采用市场化方式,处置待报废、闲置、置换资产,有效地促进了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可以说,市场化方式逐渐成为固定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但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也存在政策、市场、法律风险,需要引起重视。本文拟从基层央行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市场化处置方式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以提高基层央行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一、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管理的现状

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是指通过招标、谈判、询价、签订协议等市场化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转让、置换和出租,以更好地体现固定资产的价值,保证固定资产所有者的利益。有效盘活闲置固定资产,维护央行资产的合法权益,是基层央行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固定资产的转让、出租、置换、报废等通过市场化手段加以处置的方式逐渐出现且日渐多样,如:有的行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争取更多的残值收益;有的行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的置换方式,更新办公用房,改善办公环境;有的行通过市场评估,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拍卖闲置的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价值;有的行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平台,市场化处置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这些处置方式和交易模式的实践,为央行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二、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面临的风险

(一)政策性风险

指不按政策、制度的规定导致的问题和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坚决执行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以现实的羁绊以及传统做法为理由,通过阳奉阴违的手段规避国家政策,面临内外部审计、监察的风险。如中央、国务院2013年文件明确规定,办公楼不得出租,已出租的,租期到约后必须收回。但也可能有个别行罔顾国家政策,通过补签长期租约,钻中央政策空子,这将遭受到内外部审计监察和责任追究。二是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风险。人民银行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固定资产处置的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一律并入大账,上缴国库,但内外部审计发现个别行在固定资产处置过程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的问题。三是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不公开、透明,不遵守“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少数人拍板处置固定资产,引致行内干部职工的怀疑和猜测,影响领导班子的公信力。

(二)市场风险

指因市场环境、价格波动、经营变化等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类情况:一是市场调研不够,缺乏合适的潜在固定资产处置对手方的参与,导致处置困难。比如置换房产过程中,个别行只与唯一的置换对手谈判,过程艰难,且难以保障人民银行权益。二是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不够规范,不通过社会中介进行价格评估,转让资产价格偏低,人民银行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三是交易对手方的经营情况出现状况,或者处置过程中遭遇市场欺诈,使人民银行蒙受损失。

(三)法律风险

指合同保障权益条款缺失,履约不严谨法律纠纷导致的问题和风险,主要情况有:一是合同签订过于粗放,缺少保护人民银行权益的必要条款,致使出现真正问题时,人民银行面临被动。二是履约不到位,合同执行不严格,放弃通过努力争取到的权益,致使人民银行利益受到损害。三是不敢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纠纷,总是以维稳、丑事不外扬的理由对待纠纷,采取私了的手段,花钱消灾,放弃使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银行自身的权益。

(四)其它风险

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还面临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组织架构不合理,内控机制不健全、廉洁自律不到位而导致的问题和风险。

三、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的风险防范和对策

(一)增强资产管理者的风险意识

作为基层央行的管理者,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是有效开展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工作的前提。一是加强政策、制度的学习,识别各类政策性风险,在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坚持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放弃“小团体利益”,规避政策性的风险。二是开展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的经验交流,吃一堑,长一智,在其他行的经验和教训中,总结、分析、评估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的各类风险点,预先加以管理。三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公开、透明开展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集思广益,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充分暴露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及时予以控制和防范。

(二)严格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程序,规范开展固定资产处置工作

一是根据总行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流程。二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市场确权和公允定价工作,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的前提条件是取得市场交易的产权证明,当前仍有部分基层行的房产没有办理产权证明,无法推进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同时应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以此作为参照,开展市场化处置。三是组织市场调研,搭建市场化处置固定资产的交易平台,通过市场调研,公开信息,要约邀请、询价等多种方式寻找市场潜在处置对手方,形成市场竞争,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银行权益。四是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便利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潜在处置对手方资金、信用、经营情况的考察,控制经营者风险。五是由财务、财产管理,内审、监察、法律等部门人员组建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小组,公开透明地开展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的询价、谈判等工作。择优选择潜在的处置对手方。六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的程序,通过行办会形式议定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事宜。明确实施部门,落实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的各项工作,并将处置结果进行公示。

(三)加强处置协议条款的法律性审核和履约审计,控制法律风险

一是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应在法律部门或外聘法律机构出具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审批。固定资产市场化处置对外签订的任何协议、意向书、合同都应经法律部门或外聘法律机构审核,按法律部门出具的意见进行修改。二是处置协议条款应将人民银行权益保护条款、对手方违约条款,争议处置条款予以明确和细化,以防不测,切实保证人民银行权益。三是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处置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推动己方严格执行协议条款的同时,督促实施部门加强对处置对手方履约的管理。四是敢于、善于利用法律手段处理法律纠纷,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人民银行的权益。

[1]林秀芳.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

[2]刘静.构建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模式 确保央行资产安全——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为例[J].金融会计,2010(09).

[3]张化丹.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吉林金融研究,2013(11).

(责任编辑:何昆烨)

秦文炜,男,汉族,硕士,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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