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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的制约因素分析
——以吉林省通化市为例

2014-04-16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10期
关键词:特色产业人参小微

李 鑫

(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吉林通化 134000)

金融支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的制约因素分析
——以吉林省通化市为例

李 鑫

(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吉林通化 134000)

人参产业是吉林省通化市的一项传统特色产业,小微企业是给力经济发展的“轻骑兵”。为了解人参特色产业小微企业融资现状,近期笔者通过走访的形式对通化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等,开展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显示:金融支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作用显著,但仍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需进一步引起关注。

一、通化市人参特色产业基本情况

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区,是著名的“中国人参之乡”,人工栽培人参有400余年的历史。所辖7个县(市、区)均有人参种植,集安市、通化县和辉南县列入吉林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保护县(市)。目前,全市有12个人参产业原料基地,其中集安市9个,通化县3个。主产人参的乡镇22个,人参专业村206个。通化市园参留存面积达到1010万平方米,林下参19万亩;人参产量稳定在6000吨以上,占到吉林省的31%、全国的26%和全球产量的15%。拥有的“新开河”人参品牌是全国人参唯一“中国驰名商标”。

东宝、修正、万通、紫鑫、益盛、振国、长龙等39户医药企业,已成为全省人参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有16户企业的130个产品进入全省“药食同源”试点。通化市修正、万通等企业以人参为原料的医药产品达31种,形成了人参品牌集群优势。益盛药业自主研发生产的以人参为原料心悦胶囊是国家二类新药,人参单体Re、西洋参二醇组注射液分别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和“863”计划。2013年末,全市人参总产值74亿元,较2009年增长了4.6倍。

二、金融扶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情况

近年来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以调结构、促增长为主线,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做好对特色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及时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14]90号)文件;起草了《关于2014年科学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支持通化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较快发展的意见》,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由市政府进行转发,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特色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一)金融支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力度、覆盖面不断加大

截至2014年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共支持638家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3亿元,占全市小微企业贷款的9.2%;同比增加2.3亿元,增长28.8%,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4.4个百分点。从贷款投向来看,覆盖面较广,覆盖了人参生产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各个领域环节。

(二)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人参特色产业,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投放较多

目前,通化辖区内除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农”字头的金融机构发放人参特色产业贷款外,其他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从贷款发放规模来看,截至9月末,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4.7亿元,占到全部人参特色产业小微企业贷款的45.6%,占比最大。

(三)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人参产业快速发展

在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各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人参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月末,创新金融产品贷款余额3亿元,同比增加0.77亿元,增长34.5%。据对200户人参特色小微企业(含种植、加工、销售类)2013年利润水平进行测算,达4.3亿元,同比增长38.7%。

1.“国内订单质押贷款”丰富了金融创新产品链

集安市人参产业集成度较高,为人参产业链金融奠定了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这一特点,2013年秋,集安联社以“订单真实有效、锁定融资用途、业务全程监控、结构融资覆盖”为基本原则,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强化对资金链和物流链的监控,选择有潜力优势小微企业,首次试点推广“国内订单质押贷款”这一产业链金融产品,截至2014年9月末,共支持6家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贷款3550万元,生产订单人参181吨,产值8,025万元,实现利润2,006万元,较支持前利润水平1350万元增长48.6%。在丰富自身产品结构,锻炼贷款营销管理团队的同时,也为未来的产业链金融推广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典型案例一:集安市俊鹏参业有限公司经过集安联社支持,发展壮大,已由原来作坊式的生产模式向正规的流程化模式进行了转变。获得支持前,企业销售收入730万元,实现利润68万元,上缴税金74万元;获得支持后,截止2013年底,集安市俊鹏参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达到5,133万元,销售收入实现1,236万元,利润总额108万元,上缴税金162万元,为当地解决了近80人的就业问题。

2.“网贷通”助企业资金周转更轻松

“网贷通”是通化市工商银行结合人参种植加工企业用款的周期性特点,为人参加工企业开办了小企业专门业务,此项业务品种一般期限设定为一年,一次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后,企业可以在授权额度内经由工行电子银行自由提款、还款,使企业在需要时迅速的获取资金,在不需要资金时自由还款,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截至2014年9月末,共为21户小微企业发放6492万元,同比增加2090万元,利润水平从2670万元跃升至5978万元。

典型案例二:集安市虹盛参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人参产品(红参、西洋参)的小企业,产品主要销往香港九珍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开始在工行办理小企业网贷通业务,获得500万信贷支持。得到信贷支持前,销售收入800万元,利润总额82万元,上缴税金78万元。经过支持,2013年末,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676万元,销售收入2801万元,利润总额635万元,上缴税金291万元,一举跃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

3.深化“公司+农户+订单”(参农大户)的支持方式,创新“参发展”新模式。即将“公司+农户”进一步充实内容,形成“人参产业协会(合作社)+保证金+三户联保+资产强制性执行公证抵押担保+总担保人+销售收入监管”的“参发展”新模式。

通化市建行近年来通过“参发展”模式,支持人参种植、加工小微企业10户,截至2014年9月末,创新金融产品贷款余额4500万元,同比增长4200万元,利润水平从支持前942万元上升至2070万元。密切了银企关系,促进了特色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银行在获得资金收益的同时提升了自身社会服务形象。

三、当前金融支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的几个制约因素

(一)小微企业受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限制,导致融资困难

一是资金需求大,自有资金不足,市场竞争能力弱,经营风险大,还款能力无保障。调查显示,辖区多数人参特色小微企业,存在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问题。同时由于企业规模小,经营规范性差,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低,企业生产以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淡薄,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在自有资金缺乏的状况下,偿还贷款能力无法保障。二是有效抵押、质押不足,信用低,担保难,商业银行为防范信贷资金风险,很难直接提供资金支持。辖区多数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加之财务管理不规范,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因此很少能直接得到满足。

以通化县为例,目前由于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与商业银行的信贷准入门槛标准不匹配,所以在以企业名义不能直接获取信贷资金情况下,辖区近9成的特色小微企业的承贷方式主要以企业经营者个人及家庭成员承贷为主,贷款方式主要是不动产抵押或仓单质押。如通化县建设银行和通化融达村镇银行,是县域开办人参种植加工贷款的专业行,2014年9月末2家机构,人参种植加工类贷款共计358户,金额4.47亿元,而其中以企业名义贷款的只有16户,共计0.57亿元,占比12.8%。

(二)基层商业银行由于经营方式与理念制约,抑制了产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一是针对人参特色小微企业开展的信贷品种少。目前基层商业银行经营的信贷产品多是上级行制定的,很少有针对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特点设计的信贷品种,并且农户的多,小微企业的少,只有少数机构开办了抵押贷款业务品种,不能满足需求。二是贷款期限与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生产周期不符。人参种植加工特色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期长,每亩人参种植成本约在2.5-4万元之间,生长周期一般为5-7年,而目前辖内涉农金融机构目前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 ,没有针对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特有的中长期信贷品种,由此导致贷款期限与人参生产周期严重不匹配,抑制了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三)缺乏特色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加大了特色产业企业贷款的抵押担保难度

受到有效资产少、生产周期长等特色产业特点影响,目前辖内尚无特色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缺乏特色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致使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突出。

(四)特色产业风险补偿机制缺失,制约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

由于辖区人参种植加工优势特色产业,为农业产业,是弱势产业,受其整体生产周期长、效益不稳定,自然环境影响大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风险难以规避。而特色产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风险补偿保障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特色小微企业丧失发展机遇。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筹资组建区域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机构

有效资产存量少,抵押不足是人参特色小微企业难以直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主要因素,要想短时期内解决人参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应首先解决担保问题 ,政府很有必要组建担保机构。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安排本级财政出资或联合相关企业筹资组建人参特色产业企业担保机构,有效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加大对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应降低人参特色小微企业信贷准入标准,下放基层机构授信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流程,让更多的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进入信贷融资的门槛。上级商业银行应把把支持人参特色产业化发展作为信贷扶持的着力点,下放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授信权限,合理部局农村服务网点,努力开拓人参特色小微信贷业务。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信贷规模,延长贷款期限以适应区域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要适时开办人参特色小微企业的种植、加工中长期贷款业务,适应企业提升产品档次、发展精深加工的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安排企业技术改造、生产基地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业务,增加新的贷款业务品种,支持人参特色小微企业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责任编辑:何昆烨)

李 鑫,男,汉族,硕士,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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