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知识分子道德发展的伦理轨迹*
2014-04-16刘波
刘 波
严格说来,知识分子现象是现代文明的产物。然而,“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却古已有之。尽管他们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发展阶段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是知识、思想、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的构造者、阐释者与传播者。他们常常是社会变革和文化转型的发动者,作为文化存在的必然产物,知识分子原发性地承担起人类的文化使命。
对于知识分子而言,其青春时代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纽曼认为读书人的青年时期是“灵魂发育季”,他在《大学的理想》一书中提到,大学阶段是大学生生命史上特有的“灵魂发育”的季节,是精神成人的设计阶段。孔子也说“十五而有志于学”。大学文化所特有的乌托邦功能、大学生活一定程度的自由风格使他们初具知识分子的禀赋。同时,高等教育也蕴含着一种伦理期待,大学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地,更是道德的养育场。
“大学之道”
一般而言,青年知识分子的身份启蒙是从大学开始的。“上大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大学教育乃是基础阶段教育的延续,在增长知识、涵养德性和培育精神等方面依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接受大学教育又不是一种单纯的“精神洗礼”或“道德改造”,而是一种人生历练的见证和社会身份的确证。从最终意义上讲,大学所造就的乃是一种具有独立人格、明朗德性和健全精神的“新人”。
大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有其独特的品质,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大学生群体之间的互动,形成属于他们的“准则”“气质”和“性格”。“当一批具有青年所有的敏锐、心胸开阔、富有同情心、善于观察等特点的年轻人相聚在一起,自由地互相融合,毫无疑问,即使没有教师教他们,他们也肯定会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通过这种过程,整个群体被放在一起塑造,形成统一的气质、统一的性格。”①大学的这些特点使得其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形态区分开来,同时为确保大学生能够训练成为真正的公民提供足够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学”是一种精神,创办一所大学就是占领一个道德理想主义的“精神高地”,在大学这个精神世界中,道德的种子被播撒下去,文化的基因得以存续。
在这样一个伦理场中,大学生在身份上经历了从家庭成员转变为社会公民的拐点,这种转变既意味着社会角色的改变,也标志着伦理身份的转换。大学生公民身份的正式确立,不仅是一桩“政治事件”,更意味着一种社会责任。作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公民”,大学生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一种“完全形态”的责任,既包括政治责任,也包括社会责任。如果说前者的“所指”还比较明确的话,那么后者则指向一个无限的可能性,其所立意追求的人类生活的空间呈现无限的可塑性。说到底,大学生被赋予的社会责任乃是一种基于人之生活方式选择的道德责任,在道德责任所内蕴的人文关怀当中,大学生成为人类文明传承和发展的积极推动者。
大学生从家庭之成员到社会之市民的身份转变,还是一种伦理形态与伦理精神的递进:大学生已经逐渐摆脱家庭血缘关系的束缚,走向一个伦理关系更为复杂多样的状态,开始从一个“伦理世界”迈进“教化世界”。这种转变本身展示了人的生存格局的变换,意味着人必须面对“陌生人”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同时不至于妨碍他者的福祉。换句话说,人获得更大的生活空间,因而同时承担着更大的道德责任,这是人不断解放自己并竭力寻求自由生活之本质的体现。
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变化同样是一个“文化事件”,它标志着“文化身份”的变迁。在大学这一全新的社会场景当中,大学生手握一条“文化之绳”,一头牵着温馨的家庭,一头系着大学校园。形象地说,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类型的社会公民,乃是一个“离家”的“成员”:他不时回眸曾经十分熟悉的家庭,但又十分紧迫地融入大学生活中去。这种两头牵念的心情一定程度上映照出大学生真实的精神状态和道德态度。
大学生的这种身份变换所带来的文化心理焦虑,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进行透视,其一是文化断乳与“恋家”情结,其二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与自觉。从第一个方面看,从“中学生”到“大学生”这一转换过程,远未达到影响历史方向的权能,在这一过程中个体所感受到的不适甚至焦虑,仅仅只是“恋家情结”作祟所产生的“文化断乳”罢了。大学生虽然生活在大学校园之中,但其文化心理依然未能彻底地走进由大学生自身所构建的文化氛围,相反,集体宿舍或班级集体被视为对家庭的取代,师承关系更是一个隐形的家族家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传统观念还依然深入人心。这些都使得大学生活的价值取向或明或暗都以家庭生活为参照,于是,“家庭—学校”便构成一个崭新的生活共同体。
大学生一方面走不出恋家情结,另一方面却又逼迫着自己努力融入新的环境当中,因为他意识到自身的身份确乎发生了改变,作为社会成员的“公民”毕竟不同于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后者所能确定的东西远远多于前者,因而能够体现青年人勃发生命力的挑战也就远远少于前者。正是这种生命力的冲动,促使青年大学生不断地超越自我,并通过不断地参与大学生活甚至社会生活,来检验其超越自身与自我实现的成果。显然,这种尝试本身就是公民意识觉醒的体现。
处于“文化实验室”与“道德试种地”这种伦理实体的大学生,蕴含着一种“书生意气”与“粪土当年万户侯”的精神气质,这种气质体现出人对自由精神的追求。施蒂纳认为,创立大学组织的基本目的就是追求人的自由解放,他说:“若是能唤醒人们的自由观念,那么,自由的人将不断地解放自身;相反,如果只是教育他们,他们就会在什么时候都以一种高度教养的、优雅的方式调整自身以适应环境,并最终堕落成为奴颜婢膝、惟命是从的人。”②正是源自对人之尊严和独立精神的追求,大学生这一充满青春活力的群体表现出较之任何一个群体更为激越的热情,这也造就了大学特有的理想主义色彩。大学生们天然具有一种新的人格特质,他们追求理想主义,“指点江山”但又“不食人间烟火”,传承文明的精髓但又始终充满着创造的冲动。
“研究”的德性
经过大学生活,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对于青年知识分子而言,带来的转变不仅是学历层次上的提升,还有伦理感受、道德意识等精神层面的升格。
如果说大学生进入大学,成为一名“离家”的“成员”,开始萌生独立的公民意识,开始学习作为一个“准社会成员”,那么到研究生阶段,其个体社会化过程中最后一个有形的、亲近的伦理场退场,从个体感受上讲,这是一个质变意义上的精神成长。研究生阶段,个体伦理归属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班级”的消逝上,也体现在“瘦化的课堂”方面。如果说本科生的教学组织是以“集体化”、“统一性”为特点的,那么,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方式则是突出个体自由与个性选择,课堂的规模在瘦化,课堂的作用在弱化,而适应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组织形式如课题组、实验室、项目组成为研究生新的伦理情感和道德生活的归属地,其多样性与随机性进一步激发了不同的需求和愿望。在这一过程中,相对于本科生“新人”阶段的精神发展状况,伦理道德意义上的自由个体诞生了。经过本科阶段这一“灵魂发育季”的发展,到研究生阶段,个体的人格、心智、精神、情感、思维、意志、理性等都日渐丰满,对于如何看待世界、如何看待自然、如何看待自己等终极性问题建立起自己的理解和解释体系,所谓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成熟,在伦理关系、道德生活、道德能力、伦理道德素质等精神世界的核心指标上,研究生已然是完全独立的个体,承担完全的社会和个人责任,回应社会、家庭和学校的期待。
当代中国在全球化、高科技、市场经济等多重力量的共同作用下,日益改变传统走向现代。在这一变迁过程中,新的伦理范型和伦理关系不断萌生,在这一系列的“新伦理”中,研究生群体在其特有的学习和研究方式中衍生的伦理关系与伦理感受不仅是高等教育中的伦理现象,也是青年知识分子精神成长中所遭遇的伦理情结。
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与导师的关系,“老师”还是“老板”?与本科生不同,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是私人性大于公共性,甚至从选择导师开始,导师的学术水平、个性特征、为人方式等就成为考量指标。同时由于研究生是“有偿学习”方式,即作为导师的助手参与课题的研究、成果的转化,在导师“传道、授业、解惑”等传统职能之外,学生还会获得研究费用或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因而老师被戏称为“老板”,一字之差折射的是师生关系的一种新伦理,也是高等教育变迁的一种新表达。
除了在这种“老板”式的师生关系中适应变化了的高等教育,研究生借助参与导师领衔的课题实践这一渠道,还会建构起一套学术语言来解读历史、现实与社会,从而在内心生长出具有普遍和根本意义的社会感与现实感,激发内心的道德意识与伦理责任。因为课题的设计源自现实的需要,承担课题就是面对现实,这样的面对不是个体感受的日常面对,而是在理性精神指导下的理论面对,是学术视角下的现实世界。于是公平与效率,正义与美德,集体与个体等价值追求,社会秩序与个人发展,人民伦理与个体伦理等价值立场都会成为“做课题”过程中的知识立场和思想资源,而“完成课题”常常又是理想状态与兼顾现实的妥协结果,但毫无疑问,在“课题”中生长出的社会责任与现实担当是研究生阶段伦理意识的新发展,是研究生成为专家或学者学术训练之外的一项伦理训练。
在这样的师生关系、研究方式中,研究生获得的伦理认同是契约还是实体,难有定论。研究生生涯作为本科后的深入学习、职业前的深入训练,个体与大学组织应是一个统一的实体,但“新伦理”中的“契约”方式打破了这一实体状态,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黑格尔“从实体性出发”到“原子式进行探讨”的过程。这种行走于“契约”与“实体”状态之间的伦理感成为培养研究生的道德理性主义、道德自由主义的土壤。
研究生阶段在高等教育序列中是以“研究”为特色的学习阶段,如果从伦理的角度探究“研究”的道德方式,首先的问题是,所谓“研究生”,是为“研究”而生还是在“研究”中生?研究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探求问题答案的一种过程,是寻求根本性原因与更高可靠性依据的一项工作,是不断追求真理、靠近真理的事业,研究过程中的怀疑精神、批判意识、思维方式、价值立场都与道德相关。随着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一方面,研究、探寻、追问会内化为研究生的一种思维方式甚至是生存方式,成为他们对待世界和生活的一种态度,就此而言,研究生是在“研究”中获得生存感受,在“研究”中保有生存、生活的状态,会带有学院派的乌托邦情结和理想主义的色彩。另一方面,随着自身学术水平的提高,对特定研究领域理解的深化,研究生会建立起对某一专题的解释系统和符号体系,逐步向这一领域的专家和权威发展,此时的状态就是为“研究”而生了。此种“研究”的方式带有强烈的道德主义色彩,是研究生这一学术阶段最有伦理价值的成果。
社会良知
对于完成高等教育进入社会、走向职场的青年知识分子而言,相对于学校这一伦理实体所孕育的“学校伦理”,青年知识分子面临和历练的是“社会伦理”,将完成“学生”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蝶变过程。从大学这一文化实验室的伦理场完成了高等教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就成为这个文化实验室的“出品物”。
这一“文化实验室”的“出品物”一走出校园,世俗生活的现实性向他展示的绝非实验室条件下最大限度的美好和合理,庸俗、冷漠、功利、谎言、尔虞我诈等人性的弱点,利益社会的各种丑陋都会扑面而来。当然,这些青年知识分子之前并非生活在真空中,只是大学生活强化了文化条件,弱化了现实性,此刻,他们感受到一种“紧张”,一种重新平衡现实性和理想性的紧张,也是一种必要的紧张。青年们比较容易倾向于以抽象的人性的思想基础,以抽象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材料,构筑起人世间的乌托邦大厦,这样的思维倾向在遇到社会现实后,必然遭遇冲突和不适。如何调试这一冲突,绝对坚持文化实验室的原则抑或绝对服从社会现实都不符合青年知识分子已然形成的理性精神和思维方式,于是,游走于二者之间的“紧张”是一种真实的、必要的精神状态,同化与异化则成为接踵而来的两个可能的倾向。“同化”就是远离青春的“偏激”和理性的“协调”,消融于社会现实,投入世俗的怀抱,变得“世事洞明”和“人情练达”了,这种倾向弱化了知识分子本身所应该蕴含的超越世俗和追求终极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妥协于社会现实的表现。“异化”则是走向另一个极端,全然不顾社会现实,极端突出伦理情感和道德理想主义,完全解构和批判,此种倾向往往以牺牲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代价。对于一个理性的人和良性的社会而言,尊重和追求相关价值的方式既不是妥协于“世俗的恶”的“同化”,也不是极端破坏性的“异化”,而是一种“乐观的紧张”。
相比于家庭与学校,职场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的存在地,迎接、审视着走出大学校门的年轻人,职场的伦理内涵不同于以教养、教育为使命的家庭和学校。如果说家庭和学校是最大程度上的伦理场,那么职场只是一定意义上的伦理场,在这样的差异下,青年知识分子首先感到的是伦理感的迷失。
这种职场伦理感的迷失是“市民社会”的一种现象,这里的“市民社会”不是政治学而是道德哲学意义上的、作为伦理实体的市民社会。按照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市民社会的伦理实体是作为自然伦理实体自我否定的结果而出现的。家庭是最典型的自然伦理实体,学校因教育内涵与方式的人文性和近亲缘性,也呈现出自然伦理实体的特性。自然伦理实体中内在地存在着否定因素,如家庭随着儿女长大成人离开家而在伦理上解体,“家庭自然而然地和本质地通过人格的原则分成多数家庭”,这些家庭“相互见外地对待着”③。在否定性发展中,虽然家庭的伦理普遍性基础仍然存在,但家庭成员只有在他们的反思中“作为它的形式的特殊性中假象地映现出来”④。在家庭的分裂和自我否定过程中所造就的、在反思中把握伦理普遍性的那种精神,就是市民社会产生的中介和基础。市民社会就是在反思中把握普遍性的那种精神的现象形态,是家庭伦理实体的否定形态。
目的的特殊性和形式的普遍性是市民社会的两个原则。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个人尤其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但是个人利益又必须以他人以及普遍的形式为中介和手段才能得到满足,于是就形成了目的与手段、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成为一个“伦理—道德”悖论。在这样的原则下,市民社会中的伦理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形式的普遍性,而道德的出发点是个人的私利,具有不道德的倾向和可能性,伦理的形式与非道德的目的构成了市民社会伦理实体的基本悖论,这一基本悖论作用于初涉社会职场的青年知识分子,就把他们变成了伦理囚徒:要么因个人的目的而使伦理实体具有非现实性,要么成为不道德的实体。事实上,完全的皈依是消极的,完全的叛逆也是不负责任的,惟有推动市民社会的合理发展,同时对个体道德进行反思并将其推进到对集体或实体道德的批判,“只有当人类不仅道德地驾驭自己的个体行为,而且道德地驾驭自己的集体行为、集团行为的时候,才能真正避免那些正在到来、继续到来并且可能不断扩大的毁灭性的文明灾难”⑤。
在跨出大学之门以后,大学文化乌托邦功能的后续效应会使青年知识分子试图用理想主义态度来衡量社会、批判社会,企图以实际行动来改变社会,这些做法超出了社会对大学生角色观念所能达到的认同限度,必然会遭遇不解、挫折乃至失败。青年知识分子往往因此成为世俗世界中的“优美灵魂”,纠结于美好的理想与残酷的现实之间,于是形成了知识分子阶层所特有的痛苦情结,并以社会良知的表达方式体现出来,知识分子也因此成为社会良知的代表。
结 语
青年知识分子在其生命成长过程中,由于进入了知识领域,天然地承担起知识和文化继承与创新的人类文明之使命,于是,在其自然生命展开的同时,文化生命、精神生命也沿着“家庭成员”、“市民”与“公民”的轨迹展开,道德发展经历了“伦理世界”、“教化世界”、“道德世界”的精神构建过程。精神是从自然中产生的,但精神的真正生成则必须是对自然的否定与扬弃。“精神从自然中产生不能了解为,好像自然是绝对直接的东西,第一性的东西,本源的设定者,而精神则相反的似乎只是一个为自然所设定的东西;其实自然是被精神所设定的,而精神则是绝对第一性的东西。”⑥精神不仅要扬弃自然的质朴性,而且要扬弃抽象的个别性,达到实体和本质,这样,伦理作为“普遍物”才成为可能,同时,将“普遍物”内化为道德意识获得“伦理上的造诣”才成为可能。黑格尔对精神现象的分析给出了青年知识分子伦理精神发展的形而上的哲学基础,伦理坚持与道德适应成为青年知识分子道德发展形态的一种宿命。
对于青年知识分子而言,道德发展的伦理应然轨迹是,既要秉承知识分子的精神要求,保持对现实一定程度上的反思和批判,又要承认现实的平常、平庸和世俗,以乐观入世的积极态度在日用伦常中推进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在自身的职业履行和社会的公共事务方面有所作为,实现一种“乐观紧张”中的发展,达及伦理坚持与道德适应的境地。
①[英]约翰·亨利·纽曼:《大学的理想》,徐辉等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6页。
②[美]斯普林格:《脑中之轮:教育哲学导论》,贾晨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6页。
③④[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95、195页。
⑤樊浩:《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1页。
⑥黑格尔:《精神哲学》,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