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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俗关系视野下的民国“新年”之争
——以《申报》为中心

2014-04-16

江苏社会科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阴历阳历申报

忻 平 张 坤

政俗关系视野下的民国“新年”之争
——以《申报》为中心

忻 平 张 坤

民国时期政府奉阳历为国历,民间则仍沿用阴历,由此形成了新旧两个新年并存的局面。社会上围绕过哪个新年、春节存废等问题产生了广泛争论,最终政府实行了废除春节的政策并以失败告终。新年之争客观上传播了现代文明的要素,推动了传统节日习俗的现代转型。废除春节政策的失败,启示我们在改造习俗的过程中应尊重生活的逻辑,采用渐进的方法,尤其要处理好习俗变迁与政治变革之间的关系。

新年 元旦 春节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正式通电各省,改用阳历,以阳历为标准纪年。然而,之后无论是在岁时节日的庆祝,还是民间商业款项往来,民间仍习惯用阴历,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历法二元社会”[1]左玉河:《评民初历法上的“二元社会”》,〔北京〕《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1914年,鉴于“国民心理上仍不能举阴历观念尽行铲除”,北洋政府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2]《四时佳节之新规定》,《申报》1914年1月13日。由此,在全国范围内传统农历新年岁首被易名为“春节”,传统的“元旦”则被安置在阳历的1月1日头上,形成了“新新年”和“旧新年”的并立。民国时期政治与民俗持续互动,在新年这个问题上有比较集中的体现。围绕过哪个年、春节的存废等问题,《申报》发表了大量的新闻报道和评论文章,形成了所谓的“新年”之争,具体以1919和1927年为节点,分为了三个阶段:

一、两个新年并存局面的形成(1912-1919)

1912年至1920年总体上而言,“新新年”与“旧新年”并行不悖,“阳历与阴历并行,新年与旧年交错”[3]《新岁时纪》,《申报》1917年1月1日。。“新新年”依据的是由西方传入的阳历,“旧新年”依据的是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的阴历,正是由于存在阴阳两历,才有两个新年。在这两个新年前后,阳历上又有光复纪念日,有统一纪念日,有云南起义纪念日,有共和恢复纪念日,阴历上又有送灶日、财神日、元宵节等节日,在这段时期内阴阳历节日连续不断,形成了所谓“中原礼俗杂西东”[1]《阳历新年竹枝词》,《申报》1921年1月1日的局面。

无论是南京临时政府,还是之后的北洋政府,都主张推行阳历,把阳历作为“民国正朔”,无论是政府公文、假日安排等都以阳历为准,以显示与世界文明诸国共同一致。1912年由于南京临时政府在1月1日才宣布改用公历,上海工商界以“仓促”为由,请求1911年年底结账仍以阴历十二月三十日为准。1月5日,上海军政府商务总长王一亭发出通告书,宣布商户暂准以阴历除夕作为结账之期,但“嗣后即照阳历通行”[2]《宣布除夕结账之电文》,《申报》1912年1月9日。。

从1912年起,“元旦”就开始从传统阴历新年的称谓转变为阳历新年的指代。北洋政府时期,官方一直把阳历元旦作为庆贺新年和庆祝民国成立的重要节日,举行非常隆重的觐贺活动。以1917年元旦为例,大总统黎元洪在怀仁堂受贺,首先是段祺瑞和各部总次长、各局长、参谋部等文武百官分左右班向中恭立,在奏乐声中,黎元洪进入礼堂,百官向黎元洪三鞠躬,黎元洪还礼;之后,载洵代表清皇室觐贺,内蒙古活佛进行叩贺;接下来,驻京各国公使带领随员分三班觐贺,整个过程非常隆重[3]《阳历元旦之都门状况》,《申报》1917年1月4日。。可见,北洋政府时期的觐贺礼不仅是庆祝新年的活动,而且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具有非常强的政治意义。

在此背景下,也曾出现力图以强制措施禁止过阴历新年的个案,如1913年上海的混成第三旅李旅长曾训令所属水陆各营长,极言阴历新年的种种弊端,认为旧历新年期间“富者穷奢极侈,纵情任欲,酗之以酒,博之以财,嬉乐之余,酿出种种意外事件。贫者饥寒交迫,恶念渐萌,挺身走险,小而为窃,大而为盗,窘困之余,生出种种不法举动。年之为害,岂浅鲜者”。并训令所属军士不得有旧历新年的种种旧习,“如有甘犯,定予重究”[4]《第三旅禁止军士阴历年兴之文告》,《申报》1913年2月1日。。然而,虽然北洋政府在阳历元旦庆祝新年,然而在民间则大多仍过阴历新年,“新历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旧历新年乃社会的新年。此社会之新年气象乃较新历不只繁盛十倍”[5]《新年发笔》,《申报》1915年2月21日。。因此,虽然说政府一直要求使用阳历,“然卒不能以官府之势力转移一般人民之心理”[6]《旧历新年之北京》,《申报》1919年2月7日。。

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民国初年常年战乱,人民如何过旧历新年不会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另一方面,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对于两个新年并存的情况采取了一种折衷调和的态度,并没有用行政力量强制改变社会习惯。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根据孙中山的命令编撰的《中华民国元年新历书》本来就是阴阳历并行的。而1914年北洋政府内务部在致袁世凯的呈文中也明确提出,“乘时布令当循世界之大同,而通俗便民应从社会之习惯”[7]《四时佳节之新规定》,《申报》1914年1月13日。,认为在如何过新年的问题上不应采用行政强制的手段,因此建议大总统把阴历新年改为春节。

于是,两个新年从民国初年开始成为一种常态,当时舆论把两个新年分别称为“民国之新年”与“国民之新年”,或“法定之新年”与“自由之新年”。同时,在报道中往往还赋予这两个新年超越民俗意义的价值标签,把阳历新年视为新习惯,视为维新,把阴历新年看作旧习惯,看作守旧。“旧历新年一旦逢,亦新亦旧说难通。维新政策风趋白,守旧人家色尚红。”[8]《旧历新年诗》,《申报》1913年2月12日。这首诗反映出,对待阴历新年的态度甚至是当时舆论判断维新还是守旧的一个重要标准。那些过阳历新年的人家往往受到舆论的赞扬,比如“民国二年,魏塘邹亚云眷妓曰张娟娟,于阳历元旦强与亚云同赴城隍庙烧香,当时传为美谈”[1]《新年丛话》,《申报》1920年1月5日。。过阴历新年则不断被赋予负面的象征意义,甚至成为“我国民族重保守而不欲遽事更张之一种明验也”[2]《北京特别通信:旧历新年之政局》,《申报》1917年1月30日。。

总之,民国建立后的前十年两个新年的并存是相安无事的,虽然人们把过阳历新年的人视为维新派,把过阴历新年的人视为守旧派,但此时“新旧非善恶之谓,而不能以新旧定其争之是否也”[3]《新旧之争》,《申报》1918年1月3日。。对于许多人而言,对于多出来一个阳历元旦,虽然“欲定名词费讨论”,但是却“又得浮生两日闲”[4]《阳历新年竹枝词》,《申报》1921年1月1日。,并不是什么坏事。但1920年开始,新文化的强力浪潮已经渗入到了“新年”这个社会生活的领域,赋予了新年一种超出民俗范畴的象征意义,“盖新者,非仅鞋新帽新衣裤新已也,脑筋新乎,言论新乎,胸腑新乎,未也”[5]《旧历新年琐屑谈》,《申报》1920年2月28日。,可见新文化运动的影响。1920年之后,关于阴历新年的陋俗说、迷信说、改革说、废除说纷纷粉墨登场,批判春节、改革春节一时成为舆论主流。

二、对传统春节习俗的批判(1921-1927)

1919年的“五四”爱国运动极大地振奋了中国人的民族精神,也影响到了人们对新年的取舍。作为政治意义较强的阳历新年,在1920年也得到了社会的强烈响应,“盖自改建民国以来,未有若今年元旦之盛者也”[6]《九年元旦日之上海》,《上海》1920年1月3日。。1920年以前“大家都注重阴历的元旦,把这阳历元旦丢在一边睬也不睬。今年却爱他起来,开会的开会,休业的休业,一般小孩子都欢天喜地嚷着年初一年初一”,简直跟春节一模一样,“所缺少的不过是恭喜发财的声音”[7]《新年闲话》,《申报》1920年1月3日。。当时舆论对于这种现象表现的极为兴奋,把这种现象认为是民国的大进步。甚至连一直很兴盛的阴历新年在1920年也多了一些政治意味,比如阴历新年时“就那许多红色春联的旁边,却又添上了一张白色的揭帖,便是‘山东问题反对直接交涉’十个字”[8]《旧新年闲话》,《申报》1920年2月25日。。

从1920年开始,关于改革旧历新年的讨论文章在《申报》中大量出现,改革旧历新年礼俗,大力批判传统新年礼俗,成为舆论中的主流话语,因而讨论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传统新年习俗的“污名化”过程。面对旧历新年的种种“陋俗”,这些讨论往往认为最佳方案仍是废除旧历新年,“既因民国已改用新历,(旧历新年)自无存在之理”[9]《习惯上之新年》,《申报》1921年2月3日。。这些文章的作者往往呈现出一种“先觉者”的姿态,改革旧历新年被认为是对社会“从事指导,以冀变更旧习”[10]《旧历正月贺年之可免》,《申报》1921年2月3日。,是这些“先觉者”社会使命的体现。如柳亚子就指出:“我们言论界,是担负指导社会的责任的,我以为宣告废历死刑,应从我们言论界做起。”[11]中国革命博物馆、上海人民出版社编:《磨剑室文录(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72页。于是,从1920年到1927年之间,《申报》充斥着关于改革旧历新年的呼声,一面倒地批评春节习俗,传统的旧历新年似乎成为万恶之源和所谓“先觉者”的公敌。

对于阴历新年的批判,其内容主要涉及如下几点:

1.祭神

在传统的新年习俗中,祭神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无论过年的形式如何变化,“必于年终祭祖报神乃谓之过年”[1]《过年谈》,《申报》1922年1月5日。。这一点尤为时论所诟病,认为这是迷信的、荒谬的。比如,有的文章经过考证后认为,灶神是什么神搞不清楚,甚至灶神是男是女都弄不明白,“灶君老爷的名称姓名、衣服形体,随时变化,宛如福尔摩斯”,不仅对于灶神的历史、形体、品行、作为都搞不清楚,而且灶神老爷的形象与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相连,“好像妖怪的侦探,好像无耻的政客,好像昧良心的贪官及作恶的军人”[2]《灶君老爷》,《申报》1927年1月27日。,因此应该摧毁而不必祭祀。

民间的财神信仰也受到了讨论者的大力批判。“此所谓神,近于魔鬼,此所谓祭,近于行贱。姑无论于迷信,其居心之猥鄙,已不可问矣。”[3]《过年谈》,《申报》1922年1月5日。因此,接财神的习俗必须废除,否则的话,一方面会“养成恶劣思想”,另一方面也会“表现民性愚劣”,反映了中国人平时懒惰,毫无进取精神,通过祀神祈求发财的劣根性,甚至会有失国体,“外人闻之,岂有不讶为愚狂传为笑谈者哉”[4]《打破迎财神之迷信》,《申报》1921年2月3日。?

2.礼仪和礼品

古代上海拜年的礼仪,遇见长辈跪拜磕头,平辈则是作揖,以表达新年的祝愿。这种礼仪很明显不符合近代以来新文化的潮流,不少文章对这类礼仪的批判近乎刻薄,比如认为磕头作揖这两种礼仪呈现出的是“一种卑鄙龌龊的样子,是奴隶式的”,新年在路上遇见朋友的时候,这种作揖的样子“如同摇尾乞怜”[5]《贺年的礼式应当要改良》,《申报》1921年2月3日。。因此,拜年的礼仪无论是什么行业、什么社会地位的人,都应该用鞠躬礼。在新年的礼品上,民国前期春节期间的年礼,“总不外乎鱼肉糕果等物”,批评者认为这类礼品“徒供一时之口欲”,并没有纪念价值,并且从经济上来讲也是一种靡费。因此,在新年礼品的选择上,应该选择那些有意于身心健康的图书、乐器、文具书画等,以“增进学识……冶养性情”[6]《余之年礼改良谈》,《申报》1922年1月21日。。

3.压岁钱

长辈在接受晚辈的拜年以后,一般要给晚辈压岁钱,这是春节的重要习俗之一,当时也受到批判,认为会导致“养成儿童不良之习惯”[7]《改良新年儿童赠品之商榷》,《申报》1925年1月29日。。1922年2月2日《申报》发表的一篇《新年赐钱小儿宜改良》的文章极言压岁钱的五大危害:“一养成小儿卑鄙嗜利之性质,彼等不知敬礼尊长为分所当然,而直视拜跪为钱物之交换品。二小儿得钱既多,因而不知财物之艰难,养成一种挥霍性,长大时亦不知节省。三新年卖零食者到处皆是,小儿既积有金钱,势必误购不合卫生之食物以供其一时之大嚼,而疾病由此遂生。四即使所购食物未必不合卫生,而小儿以囊有余钱往往不时购买,遂至食无定时,有伤胃部。五小儿把玩铜元,当有纳之口中以为戏者,倘滑入腹内危险殊大。”[8]《新年赐钱小儿宜改良》,《申报》1922年2月2日。虽然把所有的害处的原因归咎为压岁钱似有失偏颇,然而这却是一时的舆论风气。1922年上海有一个十岁的儿童因为用压岁钱买爆竹燃放而导致左眼失明,时人也认为“按其祸源,实压岁钱耳”[9]《以压岁钱储蓄之利益》,《申报》1924年2月8日。。正因为如此,给儿童压岁钱“非亲爱之道也”,应该“以欲赠儿童之钱购书画或玩具以赠之”[10],才会有利于儿童的成长。

4.燃放爆竹

几乎所有的改革春节的方案都认为燃放爆竹是没有必要的。一是因为燃放爆竹从经济上而言是一种浪费,“劈拍一声,金钱立成灰烬”[11]《今年旧历新年燃放爆竹实有节省与禁止之必要》,《申报》1925年1月19日。,二是因为燃放爆竹具有危险性,“际此风干日燥的时候,各种燃料都枯燥易燃……其祸可想而知了”[1]《革除放花炮的我见》,《申报》1924年2月8日。。1924年2月8日的《革除放花炮的我见》一文中还列举了某儿童因放花炮时不小心而丧命的故事,作者认为爆竹当中“有很毒的火药气”,当把受伤的这个儿童送至医生处治疗时,医生说火毒已入心脏,已经不治,该儿童“不及三日即毕命”[2]《革除放花炮的我见》,《申报》1924年2月8日。。

5.娱乐

娱乐是春节习俗的重要内容。近代上海由于城市化、现代化、商业化的发展,再加上春节是一年集中的休息期,娱乐活动非常兴盛,自然也成为改革的重要对象,甚至要求改革的言辞非常严厉。比如春节期间,城乡各处的小茶馆中往往唱滩簧以招徕客人,这些小茶馆中的滩簧往往“淫词秽语,最易蛊惑人心,实为导淫之利器,伤风败俗,莫此为甚”。对此痛心疾首的作者,建议给予严厉处罚,“应适用现行违禁律第七章第四十三条妨害风俗之违禁罚,处十五日以下之拘留或十五元以下之罚金”[3]《唱淫词应处妨害风俗之违禁罚》,《申报》1924年2月8日。。民国时期,赌博是春节期间的重要娱乐形式,“旧历新年,莫盛乎赌”[4]《赌道与国是》,《申报》1922年1月31日。。赌博的危害自不待言,赌博卜昼卜夜危害身体是必然的,而且“良家子弟安分店伙之因旧历新年赌博之故,失业者有之,游荡者有之,破家者有之,其流毒殆有不可胜言者矣”[5]《严禁赌博》,《申报》1921年2月3日。。因此,在改良者的心目中,赌博是杀人不见血的利器,也是“国民之劲敌,文明之障碍”[6]《新年娱乐之改良》,《申报》1927年1月9日。。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也以各种方式参与到论争中来。如陈独秀在1924年初写到,“中国的旧历新年,没有丝毫历史上纪念的意义,全国人竟有十余日事实上的休息,各社会一切停顿,真是世界上一件怪事”[7]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中),〔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421页。。蒋梦麟在1928年为提倡国历呈大学院的文中则把阴历与专制联系在一起,认为“袁氏(袁世凯)保持阴历,欲为帝制之陪衬。”[8]《历法浅谈》,《申报》1940年1月1日。蒋梦麟的观点虽然貌似极端,但无疑与言论界对春节的批判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旧历新年主要有“三宗罪”:靡费财力、损害健康以及养成人民的劣根性。这些改革的提倡者透过春节习俗,看到的是中国人的愚昧,春节期间的中国人“无一人不荒唐”[9]《旧历新年是荒唐节》,《申报》1927年2月9日。,甚至有“误我聪明不用鞭,让他儿女过新年”[10]《新春》,《申报》1925年1月30日。的新词,这实际上是新文化运动以来的新思想的余波及其持续发酵,也是新思想征之于民俗的表现。于是,变革春节,废除陋俗的理念不断得到强化。甚至有人把阴历新年比喻为军阀,如果废除了阴历新年,就像打倒了军阀一样,“则拨阴云惨雾而见青天白日”[11]《新年与军阀》,《申报》1928年1月26日。,一个形象的比喻使得变革民俗与变革社会之间没有任何鸿沟。

三、政府废除春节及其失败(1928-1937)

应该说,1920年代充斥着对旧历新年的批评,然而,这些批评同时也存在自身困境,集中体现在批判者本身往往也是旧习俗的实践者。比如对于赌博,有识之士纷纷把赌博作为阴历新年的重要罪状,不少报刊也谴责赌博对社会的危害,但“负有改良风俗之责者亦躬自蹈之,恬然不以为怪”[12]《娱乐与国民性》,《申报》1927年2月6日。。社会教育团的讲演员周少英,在众人忙着过年的时候,他拿着小旗子跑到十字路口去露天讲演,演讲内容主要是反对旧历年俗,提倡过阳历新年。演讲结束后,他也收拾旗子离开露天讲演场,到了自己的家,“放下小旗子接过猪头腊肉”,依旧进行旧历新年的各种准备,并在心里为自己申辩道:“我亦未能免俗耳”[1]《过年》,《申报》1928年1月28日。。甚至连国民党的元老蔡元培,在国民政府禁止过阴历新年的同时却在家中“关门过年”[2]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42页。。改革的提倡者反而是旧习惯的实践者,不能不说是这种改革的实践困境。

1、不用拼爹竟找到好工作;2、不用献身竟遇到好导演;3、不用买房竟娶到好媳妇;4、不用送礼竟遇到好大夫;5、不用鉴定竟有了亲儿子;6、不用行贿竟得到好生意;7、不用装逼竟交到真朋友;8、不用认爹竟遇到好领导。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作为一个提倡革命的政党,变革社会,以政变俗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的一种行为模式。在春节这个社会生活和民俗领域,南京政府迅速接过了改革春节的接力棒,并一度更加深入和彻底,实行了废除春节的政策。

实际上,依靠政治和政府的力量来废除春节,一直是民国建立以来改革者的理想和要求。越是提倡民俗改革,就越强调政府的介入,这也是东方型社会的一个典型特点。以1921年春节期间《申报》的文章为例,对于旧历新年,有的提倡“官厅应出示布告,禁止一切”[3]《我之对于阴历新年各方面之希望》,《申报》1921年2月3日。;有的认为要废除阴阳历并行的局面“只须由政府根据已定之法律,加以切实之施行,毅然决然将所售历书不再添注阴历,一切记载纪念等不许再用阴历。二三年后即可一律”[4]《实行废除阴历应如何办法》,《申报》1921年2月15日。。比较极端的甚至认为需要对坚持过旧历新年的人“以不奉正朔论”[5]《习惯上之新年》,《申报》1921年2月3日。,直接把封建社会的罪名挪用过来,可见对政府介入废除春节的呼声有多么迫切!

到了1927年以后,由于南京政府形式上统一了中国,要求政府介入春节改革的呼声得到了政府的回应,改革者千呼万唤的理想终于变为了现实。从《申报》及节日期间的停刊可以看到政府干预的大致轨迹。从1928年开始,《申报》在元旦期间由1月2日停刊1天变为1月2、3日停刊2天。从1929年1月22日开始,《申报》日期中不再署阴历,仅署阳历。从1931年开始,《申报》在春节期间不停刊,但是关于春节的报道很少。1935年2月5日、6日(初二、初三)停刊两天,至1936年春节则又从1月21日至1月26日(腊月廿七至正月初三)停刊6天。1936年1月27日,在经过了6天的休息后,《申报》在春节后的第一期报纸上找不到恭贺新年的字样,新年的休假更像是偷偷摸摸,暗度陈仓。

《申报》的元旦和春节期间停刊的变迁反映了政府对春节的政策变化。如果说一开始民间希望政府对春节陋俗进行改革的话,那么,政权相对稳定的南京政府开始以行政强制力量干预甚至废除春节习俗,一度比提倡改革者的要求走得更远。从《申报》中的资料来看,政府为废除春节实行的主要政策有:

1.厉行国历,废除阴历。从政治的角度而言,阳历是“民国正朔”,实行阳历,废除阴历,代表了一种政治正确。中国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宣传部1928年1月1日发布了《为实行国历告各界民众书》,极言实行阳历的优点,并指出:“国历,是革命的国府明令规定,颁布实行的,所以革命政府治下的民众都应该一致遵行,不容非议的。同时也可以说,反对实行国历的,便是违反国民政府命令,便是反革命。”[6]《为实行国历告各界民众书》,《申报》1929年1月1日。可见,政府把奉行阳历作为维护其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在此逻辑下,阴历的废除,与阴历相联系的传统岁时风俗理应不复存在。

在当时,厉行国历,废除阴历也有一系列具体的办法。如:规定房租按阳历收取,1927年政府发布命令,“自十七年一月份起,以阳历付租”[7]《市政周刊·编辑者言》,《申报》1928年1月5日。。在上海房租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尤为紧密,房租按阳历收取,无疑抓住了日常生活的关键环节。又如:禁止发行阴阳合历。“内政部前议废除旧历,曾拟办法若干条,如禁止发行阴阳合历等。”[1]《新年杂话》,《申报》1929年1月1日。废除阴历随着而来的必将废除与阴历相关的各种节日,“实行国历废除旧历要从奉行国历的年节废止旧历的年节作起”[2]《废除旧历实行国历》,《申报》1929年1月1日。,因此,废除阴历是根本,直接导致了废除春节的一系列政策举措。

2.对各界春节假期的控制。废除阴历,阴历的年节不存,则春节放假的理由也不存在了。政府对春节期间各界的假期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了强力干预。对于商界而言,1930年上海特别市执委会、上海特别市政府会衔布告:“常务委员会提议,工商界向列于废历节令休息。自本年起,应一律废止。”[3]《厉行国历声中革除废历消息》,《申报》1930年1月25日。但因当时“距国历年终,为期迫促,诚恐不及施行,不得不略予通融”,因此暂时结账日期延后一月,“以后绝对不得援以为例”。对于公用事业单位而言,以京沪沪杭两路所属各处所职员为例,“以废历年尾及年首,均不得放假,照常工作。并令不准随时请假,或因病请假者,应由本路医官验明属实,方能给假。如有擅自离职,一经查觉,从严处罚”[4]《厉行国历声中革除废历消息》,《申报》1930年1月25日。。对于学校,则“于新历元旦,均皆放假,号曰年假,而以旧历新年之假期,谓之寒假”[5]《新年杂话》,《申报》1929年1月1日。,阳历元旦的假期才叫年假,是政府对以元旦为新年的合法性的确认。

至1931年则更为严格,上海市“奉中央通令,国历新年,休业五天,旧历新年,各界一律不得休业,以期提倡国历,转移人民习尚”[6]《重申禁止废历陋俗:严禁放爆敲锣击鼓休业赌博》,《申报》1931年2月15日。。对于社会各界春节期间借故休业由公安局负责查处。对于学校而言,“市教育局前奉市府颁发推行国历办法,内规定教育局选派职员于废历年初向各学校调查,现经先行训令各校,并登报通告,禁止停课,及教职员学生请假。复于二月十七日派职员四十余人,分往市立及已立案私立各学校视察云”[7]《市教局遵照推行国历办法派员调查学校》,《申报》1931年2月18日。。春节期间学校不准放假,不管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可见对春节社会生活节奏的严格控制。

3.查禁陋习。春节习俗是陋俗、陋习,一直是春节的“罪状”和政府废除春节的重要理由。政府对于所谓的“陋习”进行查禁,是由公安部门具体执行落实的,其废除春节的决心和严格可见一斑。1930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布告,将“或为燃放花砲,售卖春联,及施放手掷金钱砲,暨藉口消遣、任意赌博等情事”列为应查禁的内容,“凡此恶习迷信,均宜极力革除”[8]《厉行国历声中革除废历消息》,《申报》1930年1月25日。。1931年的市公安局的决定则更为具体,“燃放爆竹敲锣击鼓休业赌博等事,尤应严禁”[9]《重申禁止废历陋俗:严禁放爆敲锣击鼓休业赌博》,《申报》1931年2月15日。。1930年代初是政府提倡元旦、废除春节的一个高潮。

从执行的过程和效果来看,首先,国民党对其党员的要求最为严格,国民党员的自觉性也相对较高。上海某区党部认为国民党员皆是孙中山的信徒,理应奉行阳历,因此,相约于春节期间若遇朋友戚属等,皆不贺年。春节期间党务等工作照常进行。1928年正月初一恰逢总理纪念周,国民党员柴致和因路上遇见党内同志杨道中,即拱手祝其恭喜发财,到区分部后,杨道中将此事报告,“诸同志遂议罚立总理遗像前十分钟”[10]《贺年受罚之趣闻》,《申报》1928年1月29日。。因贺年而受罚,是特殊政策下的一段趣闻。其次,政府对一般民众也执行了比较严厉的政策,但执行的效果参差不齐。1930年上海西门有一家人在家迎财神,两个警察将主人及供奉财神的所有供品带进公安局,“鱼肉等不消说,连一只篮也充公在那里,再因为他有钱做这种靡费无益的举动,又罚他十四块钱”[11]《爆竹声中两趣闻》,《申报》1930年2月9日。。1931年,在上海的一名江北苦力春节在门口放鞭炮,被警察抓紧局里,“他到了警局里,说是替他父亲做生日,故而放鞭炮,并不是过新年”,最终以罚款大洋三元了事[12]《这三天中》,《申报》1931年2月22日。。从这两件事中可以看到政府对禁止市民过春节的严厉。但是,这种处罚是参差不齐的,1930年正月初二,有人“看见闸北有一地方,一般人都在干那告示上禁止的放爆竹打麻雀的勾当,警局就在面前,不见有一人出来禁止”[1]《爆竹声中两趣闻》,《申报》1930年2月9日。。因此,政府的查禁活动其效果最起码并不如告示上所宣称的那样严格。

在废除春节的努力中,政府把提倡阳历新年作为重要内容,积极营造元旦的新年氛围。1930年前后在政府的严格要求下,元旦的新年氛围越来越浓烈。1930年元旦在政府的一再申令下,其盛况“为过去十八年所未有”,各机关均召集职员,行团拜礼。全市民众,均休业一天,高扬党国旗,或鸣放鞭炮,或开游艺大会。马路上汽车游行,天空中飞机翱翔,“民众耳目为之一新”[2]《本市各界庆祝十九年元旦盛况》,《申报》1930年1月4日。。1931年的元旦,由国民党市党部会同各机关各团体,组织了上海各界庆祝国历新年筹备委员会,筹委会印发春联一万六千副,由市商会、市民联合会和市公安局分送各商店和住户,联语中含有“伸张民权、奋发商业”等较强的政治内容。筹委会在老西门、小东门、宝山路等要道搭设电灯牌楼,“诚开民国成立以来庆祝新年未有之盛况”[3]《中华民国二十年元旦,全市各界热烈庆祝》,《申报》1931年1月1日。。

1934年,国民政府要求“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4]转引自伍野春、阮荣:《民国时期的移风易俗》,〔济南〕《民俗研究》2000年第2期。。然而从实践来看,政府并没有取消废除春节的政策,只不过在执行上并不像30年代初那样严格了,在元旦的提倡上,也没有30年代初那么大的力度。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废除春节的政策在机关始终存在,“机关不放假,有爱人的,多苦脸愁眉”[5]《废历新年的零碎》,《申报》1934年2月19日。。直到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官场,在机关里说,农历新年已废,不准有所形式上表现”[6]《上海春节风光》,《中美周报》1946年第174期,第19页。。不过在民间,政府的政策悄然解禁了,节日习俗又回到了人民自身生活的逻辑,所谓的“废历元旦”,实际上从未真正废除过,即使在1933年的“一二八”纪念日当天,市民联合会通告“各游艺场戏院停止娱乐一天,以资纪念”,然而真正奉行者极少极少,“有许多商店门口悬着半旗,内里却大敲年鼓”[7]《废历年头的漫感》,《申报》1933年2月7日。。日历由不准加印阴历的新历本,变为“老法新历本”,即阴阳合璧的日历,“否则就不会有主顾”[8]《国历新年在上海》,《申报》1939年1月2日。。总之,国民政府废除春节的政策最终以失败告终,两个新年又逐步“回复到阴盛阳衰之路”[9]《国历新年在上海》,《申报》1939年1月2日。。

四、结语

新年之争的起因是政府推行阳历,奉阳历为国历,“自改行阳历,于是历有新旧之称,而年亦有新旧之异矣”[10]《新年小释》,《申报》1924年2月9日。。新新年和旧新年两个节日一开始是并行不悖的,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社会舆论对于新年的选择呈现了“破旧立新”的特点。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中国后,新年之争从社会文化上的论争转变到政府的政策范畴,使得新年之争一度成为当时的重大命题。

从上海的实践来看,随着民国时期上海城市化、现代化和商业化的发展,为岁时风俗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基础和动力,总体而言,无论是元旦还是春节,都在上海的现代城市空间中取得了新的发展。元旦由于政府的大力提倡,赋予其较强的政治意涵,甚至一度将春节的许多旧有要素挪到元旦。春节则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空间的拓展,在生活方式、娱乐形式等方面呈现出比较明显的现代化特征。在两个新年并行和斗争的过程中,形成了民国时期“新年不新,旧年不旧”[11]《新年》,《申报》1935年1月1日。的民俗文化格局。

对于春节旧习俗的批判,如对祭神等封建迷信的批判,在客观上打破了旧有的迷信,起到了“祛魅”的作用,同时也传播了现代文明。如1924年春节期间励志宣讲团所做的演讲,主题分别为“人民对于社会应作之事业”、“各界对于提倡国货应尽之责任”、“社会不良习惯将如何设法纠正”[1]《旧历新岁中之通俗演讲》,《申报》1924年2月9日。等问题,这些演讲选题很明显属于对现代文明的传播。从另一方面来看,在批判旧习俗的过程中,赋予了元旦和春节许多超越民俗范畴的文化及政治上的内涵,有过度思想化、政治化的倾向。实际上,岁时风俗仅仅是人民生活的一个方面,不应也无法承担过重的时代任务,正如时人所讲:“吾们也不必去管他劳什子的阴阳不阴阳,每年过二次年初一和两个大除夕,却是实在的……何必去管他阳历年也好,阴历年也好,这和吾们做人又有什么关系?”[2]《废历年关》,《申报》1934年2月13日。把新年的革新看做改造国民性、塑造新人的重要内容,无疑是民俗的不可承受之重。

从政府的视角来看,政府改造甚至废除春节的政策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放在新年之争的背景下,甚至可以说政府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顺应了社会舆论的呼声。恰恰在废历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时候,著名民族学家、民俗学家杨堃在1932年发表了《废历年节之社会学的意义》,以现代社会科学的眼光重新审视了传统春节习俗的社会学价值,告诫政府和知识精英对民俗变革时必须考虑传统习俗存在的社会根基[3]杨堃:废历年节之社会学的意义,《鞭策周刊》1932年第1卷第1期。。对于政策失败的原因,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申报》中也有比较多的反思,如应尊重中国人的生活习惯,在政策的推行上也要尊从生活的逻辑,不能拿西方的阳历来硬送给中国人,“照单全收式的欧化中国,在这里又是一个大惨败”[4]《两个元旦》,《申报》1948年1月1日。。同时旧习惯的改革应该是渐进的而不是急进的,对于传统的春节习俗,“不是一条政令能把他从万民的脑子里轻易地‘废’去的”[5]《“废历”与“费力”》,《申报》1946年1月29日。。当时也已经注意到了习俗的变革与中国政治整体变革的关系,“说来说去,政治未上轨道,来谈一切改革,多是畸形的,也不是一蹴可几的”[6]《废年废话》,《申报》1947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肖波〕

The Argument on“the New Yea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ment and the Folk Peop le—Taking“Shen Newspaper”as the Center

Xin Ping Zhang Kun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the government took Gregorian calendar as the state calendar while the folk peop le still used the lunar calendar,which turned out to be the coexistence of two New Year's Day.There were many debates about which new year peop le should celebrate and the abolition of Spring Festival in the society.The government abolished Spring Festival in the end, and the policy was failed term inally.The argument on the New Year spread the elements of modern civilization objectively,promoting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festival custom.The failure of the policy taught us that we should respect the life logic in the process of transform ing custom,using a gradual approach,especially hand l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ustom changes and political reform.

the New Year;New Year's Day;Spring Festival

忻平,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 200444

张坤,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 200444

本文系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项目“近代以来上海春节文化的嬗变与传承”(项目编号:12ZS08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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