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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暴力与高学历女性“失婚”困境*
——基于文化社会学视野下的分析

2014-04-16徐家庆

江海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高学历污名男权

徐家庆

高学历女性陷入失婚困境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奇特的社会现象。由此产生的“剩女”一词,作为一种流行的网络语词,刻画出男权想象中女性部落的“适婚焦虑”。作为一种“集体焦虑”,它既来自高学历女性群体自身的适婚恐慌,更来自媒体与社会“污名化”的符号暴力。而它的流行和传播若得不到适时矫正和有效治理,不仅会危害高学历适婚女性的权益,还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因此,有必要审慎研究高学历女性陷入“失婚”困境的原因,并深入探讨高学历女性走出适婚焦虑的科学对策。

被“妖魔化”:高学历女性的失婚现状

教育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将“剩女”作为171个新词之一正式纳入社会语系。在今天的中国,“剩女”一词的寓意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早已为人们耳熟能详。“剩女”之所以被“剩”,不仅说明了她们往往过了适婚期而仍然未婚,是婚姻场上的“失败者”,而且“剩”字饱含贬义,“残羹剩饭”“剩水残山”“剩料”“剩菜”等词均有废弃和不值珍惜之意。在日本她们被称为“败犬女”,在中国则被戏称为“豆腐渣”,高学历女性被贴上“必剩客”“第三性”“UFO”(ugly、fat、old)“恐龙”等标签。

持续偏高的出生性别比一直被学界认为是构成我国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的首要因素。①然而随着高学历女性数量的快速增加,高校学生性别比却发生女多于男的反向失衡,大学出现“男孩危机”。根据教育部网站统计数据整理后的结果显示,2007年我国新招女大学生首次超过男生占52.90%,2009年在校女生首次超过男生占50.48%;2009年全国新招女硕士生首次超过男生占50.79%,2010年在校女硕士生首次超过男生占50.36%;2003~2012年新招女博士生占比由31.39%增长为37.28%,同期在校女博士生占比也由29.02%增长为36.45%,虽未达半数但上升趋势明显。近年来,在我国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出生性别比男性偏高,婚配女性人口稀缺;另一方面,高学历女性却出现“富余”而成为“剩女”。

其实,高校女生数偏高并不完全是“中国特色”。美国高校男女生比例在20世纪80年代大约已各占一半,但到了21世纪初,美国大学女生已占58%。而到了2007年,美国全部大学新生中,女生竟占了67%。②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1年数据显示,美国25岁及以上人群中,有1060万名女性和1050万名男性获硕士或以上学位,绝对数量女性首次超过男性。然而,与我国出现的“剩女”现象相比,美国高学历女性在择偶方面却占优势地位。Goldstein和Kenney的分析表明,美国女性受高等教育者虽然初婚年龄后延,但终将迎头赶上,甚至出现“cross-over”的现象。③这说明高学历女性占比增高并不必然引起“失婚”问题。

那么,究竟是何原因让高学历女性“失婚”现象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与问题呢?

女性身份:高学历女性“失婚”的传统分析路径

有关高学历女性的“失婚”问题早已引起了社会学界的高度重视与多角度探研。多数研究认为,导致高学历女性“失婚”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女性身份”,亦即女性自身的原因。

一是高学历女性坚守了“高标准”。即高学历女性择偶不像年轻时单纯,有宁缺毋滥的倔劲,具交换理论中“理性行动者”的特征,对婚姻的期望和伴侣的要求均较高,尤其重视情感交流上的“门当户对”。“三高”女性(高学历、高年龄、高收入或高地位)婚姻难既与中国传统择偶标准的性别差异有关,更与她们择偶预期及婚姻调适不当有关。④“青年男性择偶时越不看重照顾家人、操持家务能力和年龄,则越愿意接受高学历女性为伴侣。”⑤而“他们”又往往在“她们”眼中“不优秀”,故婚配的成功率往往不高。

二是择偶双方交换条件的错位。在社会学视野中,择偶亦属一种交换行为,双方以各自社会经济地位、容貌年龄、人品个性等资源来评估自身和对象,实现婚姻资源的交换。虽然双方用以交换的资源性质和种类或许不同,但其价值至少在双方看来大致相当,否则爱情关系很难维持和继续。⑥有学者对博士生择偶标准的调查发现,男生头三项是对方的长相、身材和年龄,男生忽视学历和经济能力是因其对此不稀缺。在年龄方面,男性事业成就在30岁之后,而女性“黄金年龄”在30岁之前,男性有了事业基础更有资本寻找年轻貌美女子,女性则希望趁年轻嫁个“好男人”。双方年龄不匹配,造成女博士在校时找不到合适的配偶,离校后又错过年龄。⑦祁汉堂的调查显示,在对配偶学历要求上,男研究生想找女研究生的为12.85%,找高中以下的2.83%,而女研究生几乎无人找专科及以下的男性,找本科的也仅为9.98%。⑧

三是高学历女性年龄处于劣势。年龄是高学历女性婚恋的最大硬伤,人们按年龄梯度把“剩女”分成四级:25~27岁为“初级剩女”,28~30岁为“中级剩女”,31~35岁为“高级剩女”,35岁以上为“特级剩女”。⑨按照最短时间计算,通常毕业时年龄,本科生22~23岁,硕士生25~26岁,博士生28~29岁。可见,本科生阶段正是婚恋黄金期,硕士生已入“初级剩女”阶段,博士生则进“中级剩女”阶段,博士毕业后将是“特级剩女”阶段。相比低学历时的机会成本,高学历女性婚姻的不确定性较高。因为她们在取得高学历时已处于婚配高龄,而男性又趋于选择年轻女性为伴。2013年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81.5%的男性认为女性一过30岁就是剩女,其中60.9%的男性集中认为28~30岁是剩女的终极门槛,而70.3%女性认为35~40岁未婚男性才是纯剩男。⑩

四是高学历女性有自我隔离与封闭心理。她们内心渴望爱情,但常因秉持女性含蓄内敛的传统品德而错过恋爱黄金期,或因自傲清高而少人示爱。受挫后又自卑自弃,面对父母亲友的催促,邻里同事的议论不敢积极面对,而是把自己“隔离”起来,回避婚恋话题。消极悲观之下,即使有人真情追求,也不敢相信和接受。自我“隔离”的深化便是自我“封闭”。她们关起自己的爱情之窗,不愿与人交往,人际关系更加狭窄,择偶机遇愈加减少。

五是高学历女性常有恋旧对比心理。时间会让人遗忘过去,却难忘曾经的爱情。时间或许能治愈爱情之伤,却难消恋人往昔的记忆。“剩女”多有恋爱之经历,她们喜欢拿当前对象的缺点与旧恋的优点对比,进而产生失落心理,使后面的恋爱步履蹒跚,难成正果。

符号暴力:高学历女性“失婚”困境的文化社会学分析

诚然,我们并不否认女性自身因素在导致失婚困境中的主观影响,但如同所有社会现象与问题一样,多因素的交叉综合往往才是“现象”背后的本有与在场之由。本文试图另辟蹊径,从传统文化中的两性关系与网络社会背景下实存的“符号暴力”之文化社会学的视角对高学历女性“失婚”现象展开分析。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始终是受男权藩篱束缚的社会角色。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农业社会,有体力优势的男性自然是家庭经济的支柱和主要劳动力,进而也决定了男性是家庭的支配者、主宰者,女性则是从属者、被支配者。由家庭放大到社会,由经济延伸到文化,“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不仅成了某种既定的价值判据,而且作为一种“男权想象”一直支配着男女婚配的社会生活过程。在男权文化体制下,相对“主外”的男性而言,女性总处于“主内”的地位,是男性的附属,没有自辩之权利,是自我欲望缺失、自为精神缺乏的群体。倘若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使处于强势地位的男性无法容忍,而且也让惯于抱有依附心态的女性不知所措。

其实,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看,这种男女的“有别性”实际上是一种“男权想象”中的“符号暴力”之产物。历史以来,中国社会就深受男权思想影响,这种想象不仅在男性共同体内成为共识,而且被女性共同体广泛接纳,形成了对“剩女”概念的“共谋”。李普曼在《大众舆论》一书中曾用“定型”(stereotype)这一术语来表述人们对另一群体成员持有的简单化看法,一种与其代表的真实情况不相符或不完全相符的固定印象,它通常伴随着对另一群体的价值评价和好恶感情。在信息化时代,由于信息的海量和个人精力的有限,人们对超出自己能够亲身体验和感知以外的事务,往往经由媒介而了解与把握。近年来,对高学历女性的“妖魔化”宣传,与大众传媒的这种“定型”密不可分。调查显示,以“高学历女性”为报道主题的文章中,负面报道占到80%;以女研究生为报道主题的文章中,负面报道为61%,而以女博士为报道主题的文章中,负面报道也占到38%,可以说高学历女性在网络媒体中的形象总体较差。

然而,无论是对女性的变态性“男权想象”也好,还是舆论宣传中对女性的“妖魔化定型”也罢,其实质都是一种“符号暴力”。依据阿尔都塞的观点,一个社会的统治权通常有两种:一是强制性、镇压性国家机器;二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权力紧密相关的暴力亦分为显性暴力与隐性暴力,“符号暴力”则属于后者,而且其暴力程度及其影响力远不逊于前者。“符号暴力”是布尔迪厄提出来的概念,意思是通过符号在人们的意识形态里建构起一个虚拟的“暴力世界”,同时又通过符号来表征和影响现实。布尔迪厄将“符号暴力”定义为“在一个社会行动者本身合谋的基础上,施加在他人身上的暴力”。并认为,在某种条件下,在付出某些代价后,符号暴力可以发挥与政治暴力、警察暴力同样的作用,而且还更加有效。依据布尔迪厄的思路,每个社会行动者都是有认知能力的,甚至在他们受制于社会决定机制时,也可以经由主动能动形塑那些决定他们的社会机制,对这些机制的效力尽一份自己的力量。而且“社会行动者对那些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暴力,恰恰并不领会那是一种暴力,反而认可了这种暴力”。而对于知识分子而言,由于其过多地受制于传统文化价值或思想信念之类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与普通大众相比,他们“经常处于最不利发现或认识到符号暴力的位置上,特别是那些由社会系统施加的符号暴力,因为他们比一般人更广泛深入地受制于符号暴力,而自己还日复一日地为符号暴力的行使添砖加瓦”。

对于两性关系而言,性别关系体系依照的是某种“符号结构”的运行机制。这种符号结构不断产生性别规范并赋予两性差异以文化含义,从而在两性关系中发挥意识形态作用。符号暴力同其他暴力一样,能够对人产生支配性影响。只不过它的实施过程不是权力单方面的暴力强加,而是由暴力对象通过自我异化的方式与权力关系达成“合谋”来进行的。符号暴力本身是一种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建构,能够对社会性别结构进行社会再生产并产生持续的影响力。以语言符号暴力为例,它对女性的歧视就一直颇深。如用“婆婆妈妈”“不像男人”“娘娘腔”形容某人说话做事不利索;在语序上往往男先女后,如“夫妻”“子女”“公婆”等;在名单中,女性名后要特别注明“女”;“女强人”“女企业家”“女明星”等都刻意标出其女性身份。

在网络时代,媒介则常通过符号来表征现实、建构现实和影响现实,导引和规制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这种对女性性别形象、身份角色、社会地位的刻板化和边缘化的呈现,便是媒介施加的符号暴力。它常常以各种符号不断呈现男性对女性青春与美貌的审视,并将此作为女性的性别符码,使女人被建构为男人的“观赏”对象。媒介并不总是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实,甚至反而是虚假地反映现实,把高学历女性的形象置于颠倒之位。女性常常被男权统治的媒介塑造成缺乏独立性、感情用事、主持家务等角色。正是通过这些“合谋”与“建构”,女性悄然接受了男权文化的专制。

对女性的“符号暴力”还可见诸媒体的“强奸脚本”。媒体时常告诫被强奸女性:不要衣着暴露、夜晚不要独自外出、不要和陌生人搭话、不要去不熟悉的地方……总之,通过约束女性的活动空间和行为自由来达到防范强奸的目的。在貌似同情的口吻里却暗含着受害女性“咎由自取”之意味。当前,潜规则一词成为耳熟能详的词汇,潜规则常常在资源稀缺时发生。常能见诸报端的是,为读研名额,女大学生“甘愿”献身;为饰演角色,女演员“请求”上床;为升迁或保住职位,女下属对男上司的非分“半推半就”,等等。女性虽可拒绝“潜规则”,但在金钱、职位重过道德的世风之下,战胜潜规则已由底线伦理演化为高尚之德。其实,造成此风气的推手正是权利失控和男性的失德而非女性本身。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人们承受着工作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高学历女性亦从事着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加之遭遇婚姻的烦恼,她们往往身心俱疲。尤其是遭遇符号暴力的种种“污名化”,高学历女性易被唤起深重的无助感、无力感和不安全感,成为王小波笔下那群“沉默的大多数”。面对媒体的“定型”与“污名化”,以及此种形式的社会文化“塑造”与“建构”,她们时常“理智”地顺从与忍让,这似乎是现代女性集体焦虑的主要症状。在如今女性地位已大幅提升,甚至出现“妻管严”“女孩是父母贴身小棉袄”“男孩家庭为使孩子在未来婚姻市场中居优势地位而抑制消费,提高储蓄率”等情况之下,看似高枕无忧的高学历女性却仍然存在着“失婚”隐忧。

去污正名:解决高学历女性的失婚困境的路径选择

诺贝特·埃利亚斯(N.Elias)在研究“胡格诺教徒”时发现了“污名化(stigmatization)”现象,认为它是一个群体将人性的低劣强加在另一个群体之上并加以维持的过程。特纳(Turner)认为,“污名化”是一个为了突出自己心理上的优势地位而对他人进行毁誉的过程。“污名化”对于施污者个体及其所属群体与社会具有某些功能性价值,将他人污名可提高施污者的自尊,强化其对被污者的控制。污名始于“贴标签”,被贴上负面标签的群体一旦在文化和心理上为社会所认同,污名便随之而生,被污名者进而成为“他者”被社会隔离乃至区别对待。如果被污名者没有足够的资源和影响力,采取反污名行动,污名将固化并维持。如果被污名者不断强化自我认同、接受污名,就会自我贬损,失去自尊,听天由命。“污名化呈现了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将群体的偏向负面的特征刻板印象化,并由此掩盖其他特征,成为在本质意义上与群体特征相对应的‘指称物’。”“污名化”实际上就是符号暴力的一种形式,其本质在于通过污名化过程,对被污者给予一种特定的符号指征,从而对其群体实施一种无形的暴力。而有关高学历女性的“污名化”最为突出地反映了这种符号暴力的恐怖特征。

我们知道,对“剩女”的贬斥最早可溯于“云英未嫁”的典故,它出自诗人罗隐的一首诗“钟陵醉别十余春,重见云英掌上身;我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罗隐在晚唐时期十次科考均落第,重逢老相好妓女云英被讥未脱白丁之帽,便回赠此诗讽其未嫁。罗隐把自己屡考不第与云英老大未嫁作比,将男人的“不仕”与女人的“不嫁”相提并论,并引以为耻,充斥着对大龄未婚女性的轻蔑之意。在当今社会,“剩女”则是对高学历大龄未婚女性的“污名”之词。用“剩女”一词形容此类女性极具侮辱性,给她们标注了男权指涉的“道德贱民”和“次等公民”的标签。公众的“剩女”想象主要来自媒介的建构与传播。正是媒体给剩女“扣帽子”、贴标签引发了社会偏见和女性的自我认知危机,造成女性的焦虑与恐慌。例如,媒体对马诺的“我宁愿坐在宝马里哭”、朱真芳的“他不能给我豪宅梦”等雷语的渲染,刻画出“剩女”拜金女的形象。为迎合民众好奇,吸引受众眼球,媒体热衷于窥视女研究生的“婚恋危机”,把她们描画成学习狂、工作狂和“情感盲”等。在影视剧中,“拜金”“挑剔”“幻想爱情”多是“剩女”难脱的标签。媒体的污名化、偏见化与刻板化,迫使她们扮演与污名相称的角色,如不符施污者的想象,便被视为“越轨”。对“剩女”的污名实则是男权者的文化策略,既能有效嘲讽那些“高不成低不就”挑剔的高学历女性,迫使其下嫁;又能让并不挑剔的高学历女性蒙受“愁嫁”的污名,迫使其早嫁。在“嫁”与“不嫁”和“早嫁”与“迟嫁”之间,所有高学历女性均受到胁迫和伤害。据2011年的统计,人民网中“剩女”议题新闻2021篇,娱乐游戏新闻高达935条,占比46%。同年《新京报》关于“剩女”议题共计89篇,其中在C版(文娱新闻)中61篇,占比高达69%。说明媒介设置的“剩女”议题偏重娱乐性。以典型案例传播,确实生动形象,有助于公众识记,但在突出其局部特征时却省略和遮蔽了“剩女”更多更重要的特质,漠视了该群体内部的差异性,进而造成社会的刻板与偏见。加之“剩女”一词本就关涉一个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道德攻击与形象污损,使原本处于优势地位的女性变成了一个劣势群体。这样一种“象征性暴力”,反映的是一种“既被统治者又被被统治者所认识和承认的象征原则的名义所实施的统治逻辑”。这更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符号暴力,反映的是社会群体成员(不仅仅只是男性,也包括高学历女性的父母、女性亲戚、女性同事、女性同学、女性朋友,甚至连同她本人在内)对高学历女性进行的集体性的观念恐怖!

诚然,解决高学历女性部落的失婚问题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从男女双方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因此,利用大众媒体和各种文化平台为她们去污正名,张扬“剩女”更多更重要的正面特质,凸显该群体内部的多样性与差异性,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均衡地回归与重塑她们本有的、内在的高贵品格与高层素养,纠正社会舆论的诸多偏见,消除强加于她们身上的种种符号暴力,将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本文受到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多维视域下高校稳定问题研究”(项目号:2013SJB710028)资助]

①李树茁、果臻:《当代中国人口性别结构的演变》,《中国人口科学》2013年第2期。

②《美国大学出现“男生危机”女生比例已达58%》,《世界教育信息》2008年第5期。

③陈信木、陈雅琪:《教育对于结婚的影响:教育程度别女性初婚年龄分布模式》,台湾国立政治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④朱冬亮:《三高女性婚姻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中国青年研究》2005年第10期。

⑤史振英:《高学历女性婚恋难的原因调查分析》,《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⑥李煌、徐安琪:《普通人的爱情观研究——兼开放式问题的量化尝试》,《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

⑦孙晋华:《女博士“愁嫁”——社会交换视野下的婚恋观分析》,《人才开发》2007年第3期。

⑧祁汉堂:《当代研究生的生活观》,《人才开发》1987年第6期。

⑨张婕琼:《剩女现象:基于大学女研究生婚恋观的视角》,《青年探索》2014年第4期。

⑩《三十岁结婚算晚吗?》,《新闻晨报》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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