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石油化工》稿约
2014-04-16
《精细石油化工》是经国家科委批准,由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石化分公司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学技术刊物。以从事精细石油化工的科技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也可供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工作者和高等院校师生阅读。
《精细石油化工》主要报道国内外以石油为基础和与石油有关的精细化工产品,如油田化学品、日用化工产品、纺织染整助剂、胶粘剂、表面活性剂、合成洗涤剂、催化剂、橡塑助剂、炼油精细化学品及有关中间体等方面的市场动向、生产应用进展和科技成就。设有“专辑”、“研究与开发”、“综述”、“分析测试”、“国内外动态”等栏目。
对文稿的要求
1.文稿务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炼,层次分明,标点符号使用正确,要有科学性、实用性、新颖性、及时性,未曾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
2.综述、专论不超过5000字,研究与开发文稿限4000字以内;除国内外动态外,请附英文题目,作者单位的英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中、英文摘要(内容必须相一致),并加3~5个中、英文关键词。
3.摘要撰写要求:(1)“研究与开发”文稿应写成报道性摘要,并应主要表述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200字左右。(2)“综述”应写成指示性摘要,包括论题的现状、进展和发展趋势及相应的评估、论证和建议,一般150字左右。
4.来稿一律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章节序号按1,1.1,1.1.1,…;图须绘制清晰,达到出版要求;照片要求清晰,层次分明;图、表要放在文中适当位置。图、表应尽量精简,同一来源的数据不应在图、表中重复引用。图的幅面一般不超过6cm×8cm。
5.文稿中所用名词、术语要求全文统一,化学化工的名词和术语以中国化学会编的《无机化学命名原则》和《有机化学命名原则》为准;国外公司名称以《世界化学公司手册》为准,手册中没有译名的公司,请写原文;缩写外文名词,加注原文和中译名。
6.参考文献应择亲自查阅的和主要的列出,以引用先后顺序编号;不可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外文参考文献请用计算机打出或用印刷体书写清楚。请按GB/T 7714—2005的规定依次列出文末参考文献各著录项,其书写格式如下:
①专著:主要责任者.书名.其他责任者(如编者、译者).版本(第1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②专著中析出文献:析出责任者.析出题名.析出其他责任者.见:文献责任者.文献题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③期刊:析出责任者.析出题名.期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④会议论文集(或汇编):析出责任者.析出题名.见(英文用in):文集编者.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⑤学位论文:责任者.题名:〔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学位授予地址:学位授予单位,年份
⑥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或地区),专利号.出版日期
注:西文或俄文作者按姓前名后,姓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名可用缩写首字母。
7.来稿要求有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技术职称,专业,主要技术成果及现在科研方向,已发表的论文篇数。
8.来稿文责自负,研究开发成果或鉴定会消息需经本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并加盖公章。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勿一稿两投。投稿3个月后,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等待我刊编辑与您联系)刊登事宜。收到“《精细石油化工》收稿通知单”后,如半年内未接到本刊“稿件修改通知单”时,请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作者如在3个月内不按修改通知单要求返回,则视作者自行撤稿。
9.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委会最后审定,本刊有删改权;来稿一经刊登,按规定酌致稿酬,并赠送当期《精细石油化工》1~2册。
声明:本刊已收录于电子出版物光盘版,并加入电子网络,作者稿酬包括纸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和电子网络的稿酬。
10.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外语水平、现从事工作、详细地址、电子信箱和联系电话。
11.投稿可邮寄计算机打印稿或通过电子信箱(注明“投稿”)发送至本编辑部。
来稿请寄:天津市大港区天津石化公司内《精细石油化工》编辑部 邮政编码:3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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