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统一开放市场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关于推动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2014-04-15李武英
文/李武英
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关于推动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构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等思路,围绕建筑业改革发展的主题,针对诸多长期困扰勘察设计咨询业的重要问题,比如市场环境、设计准入、招投标等困扰行业和企业发展的诸多顽疾提出了解决思路,对提升创作水平、加强设计质量等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意见》发布后,在行业内得到了良好的反响和积极正面的回应和肯定。
《若干意见》从七大范畴指明了改革方向,将为企业发展赢得市场机会。
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是企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若干意见》开门见山提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若干意见》提出要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要求,深得企业欢迎。同时也通过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督办、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等措施为跨地区经营保驾护航。
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要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行政许可法许可项目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若干意见》提出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推进电子化审查等举措。多年来,严格的企业准入制度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同时也为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为了获得尽可能多和更高一级的资质,买卖、挂靠注册执业证书等成为行业痼疾。下放行政权力,宽进严出,将促使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设计、管理和经营水平方面,通过人才集聚、诚信经营、提供更好的服务、扩大品牌知名度等方式获得市场认可。
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
设计方案不受资质限制
设计实行招投标一直以来在工程设计领域尤其是在建筑设计领域广受诟病。一是大量的境外设计公司进入中国,占领了高端设计市场,虽在一定程度上为提升中国设计创作水平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境外公司在地位上明显超越本土公司享有“超国民待遇”,而国内企业却难以自由地参与方案竞标。二是设计方案不宜采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方案和设计企业,2000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2号令)就提出“概念招标”的方式,2003年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提出方案设计不受资质限制,但在实际实施中,方案创作能力强而规模较小资质较低的企业难以有机会参与招投标。《若干意见》第五条提出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将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第十八条提出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将决策权交还给建设方,而设计企业也必须加强品牌和能力建设,可以通过提供更优质的设计和满意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和长期的订单。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
勘察设计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必须把好的第一道关口。从2013年全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情况看,工程勘察项目一次审查合格率为48%,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一次审查合格率为32%,违反标准强条的问题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问题令人担忧。《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
第十一条提出要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营造“优质优价”市场环境。在非政府项目收费市场化的背景下,企业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提升与业主的议价能力:一是树立质量发展的理念。通过采取相应的先进技术,推进工程质量发展;通过技术集成创新,力求工程质量效益超越预定目标。二是发展精细化服务。通过大力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增强企业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上做到精湛、先进,文件图纸做到细致、周全,为下游的工程环节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要重视技术进步。积极研究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新技术、新工艺,参与制定各类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保证工程质量的能力和水平。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水平”。住建部副部长王宁在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创新大会上曾对设计的“奇特异”和“山寨建筑”现象提出批评。《若干意见》提出设计企业要坚持树立创新主体意识,推动设计和管理创新。同时还要体现四个注重: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注重有地域特色的建筑符号和建筑材料的应用,注重建筑设计与地域文化的协调,注重技术发展与地域社会经济状况的匹配,创造出更多的设计精品。
提升创作水平需要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创造力。建筑有很强的艺术性,建筑设计人员需要深入学习研究国内外相关的创作理念,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因此设计企业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激励机制,要注重培养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
建筑创作离不开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建筑设计市场,《意见》对此有深入的阐述,提出了进一步改进设计招投标、方案竞选制度、优质优价外,还强调要制定合理的建筑设计周期定额,杜绝任意压缩设计工期现象,要通过政策约束业主,充分尊重设计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尊重设计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素养,避免在设计周期、技术方案选择方面的不合理干预等,为设计人员解放生产力、激发创作热情扫除障碍。
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
《若干意见》第十九条提出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早在1987年多部委就提出了《关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总承包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年底,国务院取消了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的行政审批,2003年建设部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逐步形成对工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服务体系,解决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但由于市场壁垒重重,设计企业EPC总承包发展在化工、石化、电力、冶金、水电子、轻工等工业设计领域较好地得以贯彻落实,但更多的行业未得到广泛实施。加快推动工程总承包,对改进我国传统建设模式,加速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工程设计企业发挥设计主导优势、拓宽技术、管理服务范围、做大做强、提高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
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工业化建造通过现代化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的大工业生产方式,代替传统建筑业中分散、低水平、低效率的手工业生产方式,具有环境污染少、能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综合性能好等优势。《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建生产和科研单位建立产业联盟。工业化建造方式是传统设计行业生产方式转型的契机,目前设计企业、设计人员以及设计图纸还不能满足产业化施工的方式,还要二次拆分设计。这就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研究,加强机构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要从产业的角度来看待行业的发展,使设计成为与相关上下游产业高度融合的产业链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