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江苏省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方案
2014-04-15
附件3江苏省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方案
一、行业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省水泥行业总体规模、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12年,全省水泥产量17030万吨,熟料产量6137万吨。当前,水泥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能增长较快,出现过剩现象,其中水泥粉磨产能利用率仅68%;产业集中度偏低,全省水泥企业近300家,前10家水泥粉磨企业集中度仅为45%;相当一部分企业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任务艰巨。
二、化解产能过剩的总体目标
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基本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行为和政策推动相结合,坚决压缩产能总量,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和技术改造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走环保、节能、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水泥行业“十二五”结构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全省压缩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000万吨以上(争取在2015年前减少500万吨产能),水泥生产企业数量减少100家以上,产能利用率明显提高,前10家水泥生产企业集中度达到60%以上,并培育1-2家拥有矿山、骨料、水泥生产、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完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增强全行业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化解产能过剩的工作措施
(一)坚决遏制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水泥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水泥新增产能项目。
(二)分类妥善处理违规水泥项目。全面清理在建和已建成的违规水泥项目,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对已建成的违规项目,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准入条件、节能减排要求等进行清理并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方案向社会公示,并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三)淘汰落后产能。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装备等方面设立高于国家规定的淘汰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进行整改并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质监、工商部门对无证生产企业和假冒伪劣水泥产品严加查处、予以关闭。到2015年,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未按国家《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一律淘汰。
(四)引导企业有序退出。各地特别是水泥企业较为密集,环境、资源能源压力较大的南京周边和苏、锡、常等苏南地区,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环境承载力、资源能源禀赋等情况,在金融、土地、环保、能源以及人员安置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引导水泥企业停止建设计划中的项目或主动退出水泥行业,进一步压缩水泥产能。
(五)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通过兼并重组,优化全省水泥产业布局,力争5年后全省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只保留一个水泥企业。重点支持金峰集团、磊达集团、常州盘古水泥等本地民营大企业(集团)充分发挥技术、管理和资金等优势,兼并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和中联水泥、海螺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同时,鼓励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跨区域的联合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联合重组,延伸水泥产业链,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六)提高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理固体废弃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成果,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逐步降低32.5复合水泥使用比重。支持企业建设和使用脱硝和处理固体废弃物装置,支持脱硝、水泥窑垃圾焚烧等装备的研发和生产项目。对工艺和技术装备较落后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技术、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