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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质疑

2014-04-15周德海

关键词:双刃剑科学技术科学家

周德海

(合肥市行政学院 科研处,安徽 巢湖238000)

学术界关于“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讨论,表现出学者们对人类未来命运的关注,这让人非常感动。他们认为,“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带来众多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空前的威胁和不安”[1]。“特别是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浪潮,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大气污染、全球变暖、沙尘暴、噪音、森林面积锐减、物种灭绝、水土流失、洪水泛滥、干旱与沙漠化等问题。”[2]科学技术的“二重性”已经导致当今世界“生态环境破坏、资源能源枯竭、道德伦理失衡、军备竞赛、核威胁、细菌战、国际恐怖活动、贩毒吸毒和艾滋病”[3]等问题的出现;技术应用的“双刃剑”带来了社会的“马太效应”——“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并可能使愈来愈多的善者成为穷者、弱者,使愈来愈多的恶者成为富者、强者,即贫富差别、强弱差别越来越大,剥削与压迫越来越厉害”[4]。技术的发展“不仅拉大人与自然的距离,而且没有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真正的幸福”,它使“人沦落为机器的奴隶正在变为现实”[5]。总之,在这些学者看来,当今人类社会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诸多严峻问题,都是或主要是由科学技术所具有的负面效应造成的。但是,在笔者看来,所有这些持“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科学和技术都是双刃剑”或“技术应用是双刃剑”观点的学者,似乎都没有真正搞清楚科学技术的基本性质,因而他们的观点是对科学技术本质和作用的误解。

一、学术界关于“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几种观点

在《“双刃剑”解读》一文中,林德宏认为,“双刃剑”本是维纳提出的一种比喻,在《人有人的用处》一书中,维纳并未说“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而是说“新工业革命是双刃剑”。维纳的意思是技术是双刃剑,它既可以为人类造福,也可以毁灭人类。在林文看来,科学与技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科学求真,“贯彻的是真理原则”;技术求利,“贯彻的是价值原则”。科学和技术的直接目标不同,所以它们的应用效果也不一样。科学不能直接物化,不会直接引起物质的变化,不会对人类生存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科学(不是非科学、伪科学)的应用也不会引起不良的精神后果。工程技术则要付诸行动,直接引起物质变化,由此带来的弊端、灾难必然会强加给许多人,包括反对这种技术应用的人。由此,林文得出“科学不是双刃剑”,以及人们常说的“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实际上讲的是“技术是双刃剑”的结论。但是,林文进一步认为,技术本身只具有负面效应的可能性。只有当技术被实际应用时,它的负面效应才会出现。因此,“技术是双刃剑”的准确表述,应是“技术应用是双刃剑”。然而,技术只是人的工具,它自身不可能发生任何作用。所有的技术作用实际上都是人的作用,是通过技术作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作用。因此,“技术应用负面效应的责任在于人”[4]。与林德宏在《“双刃剑”解读》一文中的观点相似,刘鸿亮在《科技与技术:天使抑或是魔鬼》一文中认为,科学求真,自然科学的研究与应用应坚持真理原则。因此,科学不是双刃剑,自然谈不上“天使抑或是魔鬼”的争辩。技术求利,技术的应用会引起不良后果。但是,技术本身具有的负面效应只有通过实际应用,才可能变为现实。因此,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须趋利避害,遵循价值原则,其研究与应用应有界限。由此,刘文得出“技术应用才是双刃剑,才会涉及到‘天使抑或是魔鬼’的争辩”[6]的结论。

与林文和刘文的观点不同,史兆光在《“双刃剑”片论》一文中认为:“‘双刃剑’的主体应是科学技术。”其理由是,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互相包含,很难找出没有科学理论作为基础的纯粹的技术产品。科技进步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难以规避的威胁。正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使战争升级,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因此,科技进步对人类整体的双刃剑作用是无法抹煞的,因而“科学也应是双刃剑”。在阶级社会中,科学研究是一种职业化的社会活动,是科学家谋生的手段,他们的道德品格与普通人无本质差异。在科技发展史上,科学家的欺诈、沽名钓誉、见利忘义的行为屡见不鲜。因此,科学家及其从事的科学活动,应受到一定社会规范的约束,其中的社会规范,就是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在我国,可以通过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最高权利机构——人民代表大会的集体行为,审查、规范科学活动,使科学活动潜在的负面效应受到相当的限制,而对为人类造福的科学活动推波助澜[7]。张纯成在《科学和技术是天使亦是魔鬼》一文中,虽然论述的角度和使用的语言与史文不同,但却说得更加直截了当,他认为“科学和技术是天使亦是魔鬼”[8]。孙孝科在《科学家的社会责任:不是什么与是什么?》一文中说:“如果说,直至近代以前科学技术还是以一个‘造福人类’的‘救世主’形象面世的话,那么时代发展至20世纪,由于人类科技正面效应日益发挥的同时所伴随着的负面影响的凸现,人们已逐渐开始认识到科技呈现出的威胁甚至危害人类生存的另一副‘恶魔’嘴脸。”[9]在孙文中,科学技术已经从“魔鬼”变成“恶魔”了。

与上述两种观点不同,在《论科学家的人文精神》一文中,作者张晓虹和张建宏在承认“科学技术具有‘双刃剑’效应”的前提下,即在承认“任何科学的产物,都会给人类带来无尽的享受和方便;相反,它也可能给人类带来无穷的苦难”“科学技术具有‘双刃剑’效应,它能给人类带来的福祉和制造的灾难都是无限的。……在21世纪,这种‘双刃剑’效应中的负面阴影越来越笼罩着整个世界,越来越使人类直接感到灾难的威胁”的同时又认为,“实际上,科学技术的价值是中立的,它到底是给人类造福还是致祸,并不是由其自身决定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尤其是由主导科学研究的科学家来决定的”。只有用人文精神引导科学发展和武装科学家的头脑,“才能使科学发展永远为优化人类的生存状态服务,为造福人类服务”。在作者张晓虹和张建宏看来,只要科学家具有真、善、美的人文精神,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自觉维护真善美,按照真善美的要求努力塑造完美人格,拥有美好的心灵,从而去创造美好的世界”[3],才能完全消除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很明显,在林德宏和刘鸿亮的文章中,以“求真”和“求利”对科学和技术的功能进行界定,从表面看来有其合理性,但如果深入探究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这种界定则是有漏洞的,因而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任何技术的背后,都有其深刻的思想或理论依据。这种思想或理论依据,实际上就是科学或科学理论。只不过有些是技术的发明人意识到的,而有些是技术的发明人没有明确意识到的。特别是现代的每一项高新技术,都有其科学的基础理论依据。如果技术应用是“双刃剑”,那么技术则是对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应用。按照这种逻辑推论下去,科学的基础理论的应用也应当是“双刃剑”。史兆光在他的文章中坚持科学与技术的一体性,确实是有道理的。但是,史文由“在阶级社会中,绝对纯、绝对善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这一前提就得出“科学也应是双刃剑”的结论,不仅缺少必要的论证,显得过于武断,而且也表现出作者对科学的本质不够了解①按照爱因斯坦对公理学与物理学的划分标准来看,与实在无关的公理学是纯的;与实在有关的科学不可能是纯的。详见《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36~138页。笔者认为,科学的纯与不纯,与阶级社会没有关系,更不能成为“双刃剑”的根据。。张晓虹和张建宏在他们的文章中,既承认科学技术是双刃剑,又认为科学技术的价值是中立的,这显然是一个矛盾。如果笔者理解得不错,张文的逻辑应当是:价值中立的科学技术,只是由于“具有良好道德素养的科学家”使之给人类带来福祉,而由于一些科学家“背离了人文精神”导致科学技术成为人类的灾难。因此,通过提高科学家们的人文精神,就可以消除科学技术给人类造成的负面效应,“使科学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这是把问题看得过于简单了。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过去出现过背离人文精神的科学家,将来也还会出现这样的科学家。事实上,科学家的“人文精神”并没有那样大的神通,它不可能阻止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弊端。例如,它既不能阻止人类发生规模不等的高科技战争和利用高科技的犯罪,也不能阻止环境污染的恶化和生态危机的加剧,更不能阻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因人口膨胀而导致的毁灭性灾难。

二、科学技术具有真、善、美的本性,因而“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命题不合逻辑

在学术界,关于科学与真、善、美之间的关系,是学者们感兴趣的研究课题。尽管在这方面取得了许多颇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但在笔者看来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限于篇幅,在这里仅举两例。

程民治先生在《真善美三位一体是物理科学信念的灵魂》一文中,从物理学家科学信念的角度,论证了物理学家的科学信念与真、善、美之间的关系。程先生认为,物理学家科学信念中的真、善、美,通过物理学家的科学探索活动,具体表现为“科学探索的第一目标是‘求真’”,即“探求科学真理”;“科学评价的关键尺度是‘趋善’”,即科学能够“造福于人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科学发展的深层动力是‘臻美’”,即科学“由‘真’而达‘善’”,它所“追求的境界就会自然而然地升华到一种美的境界”[10],从而在科学中也就包含了真、善、美的因素。但是,对于科学技术应用中的负面效应,在程先生看来,“坚守真、善、美的科学信念也是控制科技异化现象和偏差行为”[10]。程先生的这种观点,与前文中张晓虹和张建宏的观点有相似之处。在张晓虹和张建宏的文章中,科学家的“人文精神”就包含着真、善、美的内容。既然科学家的“人文精神”不能阻止科学技术给人类造成的负面效应,那么“坚守真、善、美的科学信念”的物理学家或科学家凭什么就能够“控制科技异化现象和偏差行为”[10]?

李醒民先生在《科学:真善美三位一体的统一体》一文中,从“科学之真”“科学之善”和“科学之美”三个角度,分别论述了“科学是真、善、美三位一体的统一体。真、善、美既是科学的内在本性,也是科学家始终如一追求的目标”[11]。但是,由于李先生认为科学包含着“知识体系、研究活动、社会建制”三个方面的内涵,科学所具有的真、善、美的内在本性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其实,在科学史上,科学家和科学机构为了他们的个人利益或小团体的利益,依附政治势力,丧失基本的社会责任心和社会正义感的情况可以说并不少见。比如,在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德国93名著名科学家、艺术家和牧师等,在为德国侵略暴行辩护的《文明世界的宣言》上签了名。1933年初,希特勒上台以后,德国的一些著名科学家和科学机构依附于法西斯政权,为法西斯政权效力。还有一些科学家在政治问题上明哲保身,缺乏责任心。在他们身上,似乎看不到李先生所说的那种真、善、美。按理说,对爱因斯坦和科学史有较深研究的李醒民先生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疏忽。

尽管笔者在大体上赞成程民治先生和李醒民先生文中的基本观点,即在科学家的科学信念中包含着真、善、美,科学是真、善、美的统一体。但在笔者看来,程先生和李先生文中的具体论证不够严谨。例如,对程文来说,科学家不仅有科学信念,也有常人的其他种种信念,完全无视科学家所具有的与常人类似的其他信念,必然导致理论与实际不一致。而对于李文来说,科学家和科学机构固然以追求真、善、美为目标,但追求真、善、美绝不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即便是承载着真、善、美的科学理论,其所达到的真、善、美也只能是有限度的。忽略这些内容,必然导致理论上的片面性。

具体指出程文和李文中存在的缺陷,不是本文的任务。本文的目的,是要证明科学技术具有真、善、美的本性,所谓“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说法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为了避免复杂化,笔者首先需要对“科学技术”概念进行界定。本文所说的“科学技术”,是对“科学”和“技术”的总称。所谓“科学”,按照爱因斯坦的理解以及就科学家所追求的目的来说,不妨把科学定义为“寻求我们感觉经验之间规律性关系的有条理的思想”[12]。科学家寻求他们感觉经验之间规律性关系的有条理的思想活动,是科学理论研究;科学家寻求他们感觉经验之间规律性关系的有条理的思想产物,则是科学理论成果。所谓“技术”,是指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生产某种物态性产品的规程、工艺和方法。

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观点,人的活动或劳动与动物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的活动或劳动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或者说人的活动或劳动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和前提的。马克思在谈到人的活动或劳动与动物的活动之间的本质区别时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3]如果把马克思所说的那位“建筑师”看成是一位相对独立的劳动者,他用蜂蜡建筑蜂房的完整的劳动过程理应表现为这样三个阶段:首先是通过对各类蜂房进行实际考察,形成自己关于蜂房的思想观念;其次是按照他的蜂房观念,构思和设计蜂房的建筑规程、工艺和方法;最后是以蜂蜡为原料,按照他的蜂房建筑规程、工艺和方法进行感性操作活动,直至建成一座人工蜂房。由此可见,那位用蜂蜡建筑蜂房的建筑师完整的劳动过程,具体地表现为科学理论研究、工程技术设计和直接的感性操作三种劳动形式。也就是说,在一个马克思意义上的人的活动或劳动中,都内在地包含着科学、技术和感性操作三个方面的内容。对此,笔者曾在《关于理论研究活动的实践本性问题的几点思考——从哲学界中的几种典型的实践概念谈起》[14]一文中作过较为详尽的论述,因而在此不赘述。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人们常说:“猿人制造的第一把石斧,就是人类的出生证。”如果这句话确有道理,那么,制造第一把石斧的猿人制作石斧的劳动过程,与马克思所说的那位用蜂蜡建筑蜂房的建筑师的劳动过程一样,都经历了一个从科学理论研究到工程技术设计再到直接的感性操作这样一个完整的活动过程。只不过在那位制造石斧的“猿-人”那里,它依据自己的生存经验,在头脑中“想”了很长时间,终于“想”出了利用自然界中的天然石块打制出一个有刃的工具,以提高他的劳动效率①那个介于猿和人之间的“猿-人”,在这把石斧制作出来以前,它是猿;当这把石斧制作出来以后,它就由猿变成了人。因为是人,所以用“他”来代称。。那位“猿-人”在自己头脑中的“想”,就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那位建筑师进行的科学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设计,或者说,那位“猿-人”在自己头脑中“想”的思维活动,是人类后来所说的“科学技术”的最初形式,是现代科学技术最初的萌芽形态。正是那位“猿-人”由“想”到“做”的活动,不仅把人从动物界中分离了出来,而且成为人类诞生的标志。从此,是科学技术,或者说主要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地丰富,使人的自由不断扩展,使人的个性更加解放,引领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迈进。由此可见,科学技术具有真、善、美的本性。一般来说,所谓科学技术的“真”,就是在科学技术中包含着“实在”的内容;所谓科学技术的“善”,就是在科学技术中包含着利己、利他和利人类的功用;所谓科学技术的“美”,就是科学技术本身如同马克思所说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而形成的[15]。

如果科学技术真的具有真、善、美的本性,那么按照“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的逻辑,科学技术的正面效应是由真、善、美表现出来的,它的负面效应就应当是由它所具有的假、恶、丑表现出来的。如果“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的这种逻辑能够成立,那么包含着假、恶、丑的所谓“科学技术”,还能起到扩大人的自由、推动人的解放、引领人类社会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迈进的作用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在科学技术中,根本不存在假、恶、丑的成分。这种没有假、恶、丑成分的科学技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不具有危害人类的负面作用。因此,把科学技术称为“双刃剑”,是没有道理的。

三、无知和贪婪是利用科学技术犯罪的根源

然而问题是,本来具有真、善、美的科学技术,何以成为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双刃剑”中的一个刃的?对于这个问题,有学者认为,科学家和工程师们在他们发现了科学真理和发明了应用技术以后,科学技术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产,究竟是什么人利用它们危害人类,应当由利用者自己负责。然而也有学者认为,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既然获得了由他们的发现和发明而带来的荣耀和利益,自然也应当承担由他们的发现和发明而为人类带来灾难的责任。由此,在学术界,人们提出了科学家和工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16]。

从表面上看,这两种观点都有自己的合理性。前者符合人们的生活常识。例如,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菜刀的发明节省了人们大量的时间,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但是,菜刀也时常被一些人用来作为杀人的凶器。对于这种情况,在当今世界任何国家,法律都不会追究菜刀的发明者,也不会去追究菜刀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而是追究用菜刀杀人的行凶者的责任;后者符合现代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尽管菜刀的发明者和生产经营者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但是行凶者所使用的杀人凶器毕竟是他们发明和生产经营的菜刀。既然菜刀的发明者和生产经营者在菜刀的发明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获得过利益,他们所发明和生产经营的菜刀成了罪犯的凶器,那么他们至少应当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尽管这个理由说出来和听起来都有些勉强,但是在学术界,甚至在科学界,还真有许多人就是这么认为的。例如,在科学界,以爱因斯坦和奥本海默为代表的一些科学家,为他们在美国制造原子弹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最终被用于战争都受到良心的谴责,深感愧疚[17]。

尽管这两种观点各有合理性,但是在笔者看来,它们都缺少宽广的学术视界和深邃的历史眼光。如果我们从人类第一把石斧的制造来看,按照“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的逻辑,石斧的发明为原始社会内部的争斗提供了新的凶器,但是这第一把石斧的制造毕竟成为人类历史开端的标志。从此,在这个星球上有了人类。当地球上的生物进化发展到了“猿-人”的程度,如果不是张三成为第一把石斧的发明者,也一定会有李四成为第一把石斧的发明者。这是大自然运行的客观规律。就像爱因斯坦在谈到他创立的相对论时说的那样:“要是我没有发现狭义相对论,也会有别人发现的。问题已经成熟了。”尽管爱因斯坦认为“广义相对论的情况不是这样”[18]。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表明,即使没有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迟早也会被人发现。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正是身处黑暗中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们,历尽千辛万苦,耗费大量心血,点燃他们手中的火炬——科学技术,为紧跟在他们后面的人群指引前进的道路。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即便是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哲学,也必须随着自然科学的每一个新发现而改变自己的形态。因此可以说,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科学技术(包括社会科学技术)是人类文化的支柱,科学技术的进步引领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能够从当初茹毛饮血的猿类发展到今天如此高度的文明,科学技术充当了开路先锋,而科学家和发明家们则是整个人类历史前进的引路人。

然而,到目前为止的人类认识活动已经证明,人类所处的这个世界是一个有着无限广度和深度的结构体系。正如列宁所说:“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于无穷。”[19]在这个具有无限广度和深度结构体系的世界中,深层的本质制约着表层的本质,较普遍的规律受着更普遍的规律的支配。而人类对这个世界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表层到深层、由近处到远处的逐步扩大和深入的过程。因此,人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获得的关于外在世界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认识,都只是对世界本质和规律在一定广度和一定深度上的真理性的认识。当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科学家们通过他们的努力,获得在他们那个时代所能获得的世界本质和规律的真理性的认识时,同样也表现出对这个世界更深刻的本质和更普遍规律的无知。因此,即便是在最理想的条件下,当人类按照他们已经获得的科学理论引导他们的实践活动时,由于他们对这个世界更深刻的本质和更普遍规律的无知,在他们取得预期的成功后,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这个世界更深刻的本质和更普遍规律的惩罚,从而把他们所取得的成果都抵消了。除此之外,由于客观世界是一个由多方面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每一个方面的要素都受到其他方面要素的制约、影响和作用。人类在对外部世界某一方面的认识中所获得的正确认识,并且按照这种认识从事他们所需要的实际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以后,也会因为对其他方面的本质和规律的无知而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本质和规律的惩罚,从而把他们所取得的成果给抵消掉。从这方面看,被一些“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引用并作为论据的恩格斯关于自然界对人的活动进行报复的名言,即恩格斯所说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20]的话,其实是对恩格斯思想的误解和曲解。恩格斯这段话的意思是,人类运用有限的知识从事实践活动,必然会受到来自未知的自然界更大的盲目力量的报复。被“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所说的大量的科学技术所具有的负面效应,“诸如大气污染、全球变暖、沙尘暴、噪音、森林面积锐减、物种灭绝、水土流失、洪水泛滥、干旱与沙漠化等问题”①参见伍光良《科学技术何以成为人本主义的杀手》、林德宏《“双刃剑”解读》和刘鸿亮《科技与技术:天使抑或是魔鬼》。,实际上是因为人类对世界更深刻的本质和更普遍规律的无知,以及在掌握了外在世界某一方面本质和规律以后而对与这一方面本质和规律相关的其他方面的本质和规律的无知所造成的,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负面效应。这种无知与科学家、发明家以及政治家的个人品质没有关系。把科学家、发明家和政治家们在利用人类已经掌握的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过程中,因为对世界更深刻的本质和更普遍的规律的无知,以及对他们所获得的科学知识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无知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归咎于所利用的科学技术,或者归咎于这些科学技术的创立者和利用者,显然是不公平的。

此外,对于人类社会中某些个人、团体和国家,为了他们个人、团体和国家的私利,利用人类已经达到的科学技术,对其他个人、其他团体和其他国家实施犯罪活动,其根源在于他们的贪婪。“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列举了许多作为科学技术负面效应的例证,如“一个医药学的博士……利用所学的制药技术去制造和贩卖毒品,害杀生灵”[21],“二战期间……日本在我国东北为了进行细菌战……发明细菌武器”[3]等。其中的每一个具体事例,都可以归结为当事者个人或国家出于他们贪婪的本性所犯下的罪恶。他们利用人类已经达到的科学技术进行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从这方面看,“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把他们的犯罪行为归咎于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实在是有替这些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的嫌疑。

二战期间,美国在日本投掷了两颗原子弹,造成数十万平民的伤亡,爱因斯坦等科学家为此深感自责,这成为“科学技术是双刃剑”论者最强有力的论据。然而在笔者看来,美国出于尽快结束战争,减少盟军登陆日本本土作战的大量伤亡而对日本使用原子弹,这是正义的战争所需要的,也是日本人为他们在二战中犯下的罪行理应受到的惩罚。爱因斯坦等科学家为此深感自责,那是他们过于天真的性格流露②笔者认为,爱因斯坦在社会政治问题上,常常表现得过于天真,他的一些观点和设想也不切合实际。,也与爱因斯坦对德国人的态度完全不同。系统地论证这一问题,需要花费较多的笔墨,笔者拟另作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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