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调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船舶和区域
2014-04-14
中国水运 2014年2期
近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水上交通安全重点船舶和重点区域调整方案。
根据当前水上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结合事故发生概率、安全风险情况和安全监管难度等因素,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重点船舶和重点区域进行调整,将原“四客一危”重点监管船舶调整为“四类重点船舶”,即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和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将原“四区一线”重点监管水域调整为“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其中“六区”为渤海水域(含成山角及以北水域)、长江口水域、舟山群岛水域、台湾海峡水域、珠江口水域、琼州海峡水域,“一线”为长江一线水域(含西南山区水域)。
杨传堂强调,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是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发展。(记者 叶红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