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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流失与保护探析

2014-04-11曾斯平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教案教学资源知识产权

在当前的学校管理中,很多学校都忽视了中学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管理,因而造成了教材、教案、学生创新成果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流失,为了保护学校教学资源知识产权不被流失,学校要提升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学校产权与教师个人产权的关系,制定出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中学教学资源 知识产权 流失 保护 策略

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中学教学资源也越来越丰富,不仅包括规划教材、自编讲义、题解、案例、课件等,而且还包括教师自己研发的教具以及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而产生的科技创新成果等。由于学校管理者及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很多优质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流失,给学校及师生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因此,认真探讨中学教学资源产权的流失与保护,对提高中学教学质量及激发师生的创新能力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学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例析

1.教材产权的流失

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推广和科学技术、社会需求的发展,中学教材的范围将不断扩大,不仅包括反映了国家意志的统编教材,而且包括学校自主编辑的校本教材。由于校本教材的编写既不同于学术著作的撰写,又不同于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由国家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出版的教材的编写,校本教材涉及的著作权有一定的特殊性,有些教材体现了学校教育改革的精神,是根据学校的要求及资助编写的,其知识产权的归属比较容易判定。

案例1:某中学数学高级教师A,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精神,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自编了校本教材《新编高中数学题解》(以下简称《题解》)。学校为了帮助A老师自编《题解》,特派A老师到重点师范大学进修培训,A老师进修回校后,学校领导又组织相关教师对A老师自编《题解》的提纲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A老师负责编写,经A老师修改完善和定稿后,学校准备自行印刷发给学生试用。可就在这时,A老师提出要求调走,学校准备自行印刷的书稿《题解》也被A老师调离时带走,后来,《题解》被出版社出版并在当年A老师调入的新学校广泛使用。

上述案例表明,该学校的知识产权出现了流失。因为A老师自编的校本教材《题解》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1]

《著作权法》的规定是很清楚的,A老师为完成学校的教育科研任务创作了《题解》,这是履行学校的工作职责,A老师的《题解》是属于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于A老师享有,且法律对这类作品的使用进行了合理限制,即原学校有权在业务范围内对该作品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即使原学校因故未按原计划在全校范围内使用《题解》,作者要许可新单位使用也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因此,A老师未经原学校同意即许可新学校使用《题解》的行为侵犯了原单位优先使用的权利。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学校应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对知识产权的流失要高度重视,有些调走的老师,教学水平较高、能力较强,经验丰富,在学校的本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他们之所以能够被其他学校聘用,所持有的资本很大一部分就是职务研究成果。他们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把原来所在学校的知识产权作了奉献,学校为了教师多出创造性成果付出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最后随着人员的调走而白白地流失了,这应当引起有关学校的重视。

2.教案产权的流失

教案又称课时计划,是教师依据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对象等形成的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的具体的教学方案。凡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要求的教案,应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据笔者调查,教案的知识产权流失问题在很多学校都存在。有些老师教学水平比较高,业务能力比较强,往往承担学校公开课的任务,有些公开课是市、区教研室组织的,听课的老师外校诸多,由于主讲教师准备充分、讲课精彩,对其他老师的教学很有帮助和启发,所以,很多参观、听课的老师在主讲教师讲完课之后,迅速将主讲教师的教案及课件复制带回。这些教案及课件是主讲教师辛勤劳动的结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果其他老师只是少量复制回去后用于教学目的,并不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是,也有许多老师不懂《著作权法》的要求,将这些教案、课件略作修改,就在自己所在的学校申请评奖,甚至有些教师把这些材料放到互联网上,公之于众,这无疑侵犯了主讲教师的知识产权,也造成了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另外,有些学校无视教师的创造性劳动,对教师具有知识产权成果的教案、教具、课件等检查完了之后,不仅不归还,甚至将其遗失、损毁和卖掉。

案例2:高丽娅自1990年1月起在重庆市南岸区某学校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按照校方的管理规定,高老师在每学期期末将自己所写的教案上交给校方供其检查,十余年间上交教案共计48本,但校方在例行检查之后并未将这些教案本返还给高老师。后因高丽娅为总结教学经验并撰写论文之需要,向校方提出返还其历年上交的教案,才得知48本教案中的44本已被校方以销毁或卖废品等方式处理掉。[2]

后来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是:被告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私自处分原告高丽娅教案原稿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高丽娅的著作权。学校未经教师许可私自销毁教案本,导致了作品随之灭失,致使该老师享有的教案著作权将无法实现,学校的行为侵犯了这位老师的知识产权,对学校本身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究竟如何,这和老师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密切联系。教师的知识产权从何而来?主要靠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因为人是最积极、最重要的因素。名师支撑名校,名校造就名师,赢得名师,学校才有竞争优势。如果一所学校缺乏知识产权创新成果的产出,那么,这所学校的竞争力就会受到影响。高丽娅因总结教学经验要求学校归还自己的教案,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积极的作用,学校应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老师的教案。但遗憾的是学校管理者没有认识到教师的创新教案中也包含了无形的知识产权价值,所以,对待教师的教案采取了销毁、变卖的处理方式。这不仅不利于教师专业的成长,而且也造成了学校知识产权的部分灭失。endprint

3.学生创新成果的产权流失

现代中学,特别是普通高中,每年都有不少学生产生大量的创新成果,有的属于科技方面的发明创造,有的属于文学、艺术方面的创新智力成果。可是,这些成果因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机制,导致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例如,有些学校当得知学生的作品获奖以后,特别高兴,很快就把相关信息及成果传播到网站,既不帮助学生申请专利,也不为学生的创新成果保密,造成了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应该说,学校知识产权的整体水平,离不开学生的贡献。然而,有些学校对学生无形资产的管理缺乏认识,让学校内部的知识产权流向校外。

案例3:某中学语文高级教师B,退休以后在校外办辅导班,他辅导学生作文所用的辅导教材是B老师自己编写的,被出版社公开出版。这本作文辅导书所有的范文全部来源于B老师曾任教学校学生的作文,B老师的辅导教材在编排上比较简单,先把学生的整篇文章放在前面,然后在这些文章的后面进行点评。学生的作文占书的绝大部分篇幅,他引用的全部作文是学生未公开发表的,B老师既未征得学生及家长的同意,也未署学生的姓名,更没有向学生支付稿酬。

这个案例有两点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第一,B老师对学生作文的不当处理是一种侵权行为。学生的作文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学生是其作品的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作为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B老师在具有盈利性质的校外辅导班使用这些作品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是对学生著作权的侵犯。第二,B老师的做法造成了学校知识产权的外流。B老师引用的作文,大多数是学生的获奖作文和优秀作文,已具备独创性、可复制性、符合法律规定的文字作品,是学生创新能力的体现,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之一。学校没有将这些资料很好保留,却被老师退休以后带走,这对学校来说是一个损失。

此外,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还包括绘画、书法、舞蹈、摄影等作品的流失,在此不再赘述。

二、中学教学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1.学校要多渠道提升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学校应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本校的普法教育计划,各班级可以召开以“知识产权法”为主题的班会,学校的法制宣传栏开辟《知识产权法》专栏,在校园网上进行《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在全校开展《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对《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和宣传,逐步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使教师和学生认识到,利用《知识产权法》,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产权利益,进而提高师生维护本校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而减少无形资产的流失。

2.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产权与教师个人产权的关系

学校领导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学校产权与教师个人产权的关系。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要靠竞争实力,而竞争实力要依赖于师生具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支撑。师生的智力成果越多,学校的竞争实力越强。学校的知识产权是由师生的创新成果构成的,二者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关于这一点,普通中学应向高校学习。我国很多高校非常重视教师的知识产权成果,有些学校对师生的科研立项、专利、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等给予经费的支持。因为师生的创新能力之和就是学校整体的创新能力,这是一所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

3.要正确处理知识创新与产权保护的关系

要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学校是否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智力成果,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成果,就谈不上流失与保护的问题。因此,学校要保护知识产权不流失必须先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智力成果,那么,学校的智力成果从何而来呢?主要靠师生的创造力。江泽民说:“要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和知识经济迅速兴起的挑战,最重要的是坚持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成长靠教育。教育水平提高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才有后劲。科学技术实力和国民教育水平,始终是衡量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国家走向繁荣昌盛的两个不可缺少的飞轮。”[3]因此,在中学要正确处理知识创新与产权保护的关系,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只有师生的创新能力提高了,才有可能源源不断产生出需要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智力成果,而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激励创新,学校要努力建立二者良性循环的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不断产生。

4.学校要制定出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为了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学校要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要像管理有形资产一样,制定出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对师生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应依据专利法获得保护。当技术方案一旦形成,应当尽早提出专利申请,否则,一旦技术内容公开,便丧失新颖性,无法获得专利授权。第二,学校要注意收集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做到心中有数。要知道哪些项目是由学校主持、代表学校意志,并由学校承担责任的项目,哪些项目是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造的,哪些是师生个人自己独立创造的。对这些情况要进行认真的分类和鉴别,按重要程度逐项建档,确保知识产权档案的完整性。对涉及各类知识产权的老师在调离或退休时,要有规范的交接制度。第三,在对外交流、成果展览、参观座谈等活动中,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师生未发表的作品、教案、课件、技术方案等要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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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用版)[C].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2]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高丽娅与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校著作权纠纷一案[DB/OL].http://www.law-lib.com/cpws/cpws_

view.asp?id=200401144933

[3]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教育.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曾斯平(1984-),女,湖南涟源人,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2011级在读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任洪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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