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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英汉习语的翻译

2014-04-11潘正芹莫如愚

关键词:习语英汉典故

潘正芹 莫如愚

一、习语的界定

根据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习语是:phrase or sentence whose meaning is not clear from the meaning of its individual words and which must be learnt as a whole unit。按这样理解,习语可以是个词组、短语或一个句子,而且是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不能分开语言单位。那么“习语”就包括成语、典故、谚语、格言、俗语和俚语,汉语中还包括歇后语。习语是普通百姓在生产实践和日常生活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独立、固定特点的语言表达方式,习语文化负载性强,它们的结构、语义和用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所处具体文化环境的制约,是民族文化的缩影,也是民族语言的精华所在,它们文字精炼,音节优美,韵律协调,言简意赅,含义深刻,形象生动,意境鲜明,哲理深邃,给人启迪。弗朗西斯·培根说过:“一个民族的天才、智慧与精神,都可以在其习语中找到。”所以,要了解英语民族,要学习英语语言,不可不重视其习语。

二、习语的翻译

习语的翻译需要了解习语背后的典故,避免望文生义。正如以上所说,习语一般是作为一个整体来使用和理解的,习语往往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去理解,特别是带有典故的习语,翻译习语的前提是探根求源,了解习语典故的发生背景,探究其真正的涵义,例如下面的例子,从习语文字本身来看,我们无法弄清其意,只有探究根源才能得以理解。比如“From Dan to Beersheba”:意为从一端到另一端;天南地北,据《圣经》上讲,巴勒斯坦是耶稣基督的诞生地、传教地和葬身地,被基督徒们尊为圣地。在巴勒斯坦最北端有一座城称为“Dan”,最南端有一座城称为“Beersheba”。要想从其中的一座到另一座去,人们就必须穿越整个圣地。既然巴勒斯坦被尊为圣地,就有了包笼天下,囊括一切的意思。“to be a Jason”:薄情贾森,贪财男子。Jason是希腊神话里的一位英雄,美丽的公主Media爱上他,并帮助他取得金羊毛,使他能替父报仇,逼叔退位。可他却忘恩负义,抛弃了Media,另娶哥林岛的一位公主。“Cupid’s arrow”:丘比特之箭。罗马神话中,爱神丘庇特专管人间恋爱,若他发金箭射中男女双方的心,彼此就会相爱。

英语和汉语中都有大量的带有典故的习语,在翻译句子和文章时遇到这类习语,不能想当然望文生义,而是先了解该习语的出处,诞生背景和涵义,再结合现在需要翻译的习语所处的语境,仔细推敲。又如下面的句子:

My relationship with them blew hot and cold.Sometimes we met every day;sometimes we did not see each other for months.

在这个句子中,我们发现“blew hot and cold”异常,断定它是个习语,经过查询,它是典故性习语,这个典故出自伊索寓言《人与山林小神》,讲一个人冬夜在山林中迷路,碰到一个山林小神(stayr),领他回到自己的小屋。路上这个人不断向手上呵气,山林小神问他干什么,他说手冷麻木了,呵气取暖。到家后山林小神给他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粥,那人端到嘴边又吹气。山林小神问他又干什么,他回答说粥很烫,想把粥吹凉。山林小神对他说:

“你嘴里的气既吹热又吹冷(blow hot and cold with the same breath),这样的人我不接待,你走吧。”这个典故原用来比喻避免与性情模棱两可的人交往,现在常比喻动摇不定,反复无常。经过了解典故之后,再结合这句子前后的语境,我们最终把句子翻译成:“我和他们的关系反复无常,有时我们天天见面,有时好几个月也不见一次”。如果不考虑习语典故,想当然望文生义,照字面翻译,那可就要犯错误了。

另外,还要弄清习语类型,翻译区别对待。根据上面的定义,习语包括成语、典故、谚语、格言、俗语和俚语,以及汉语的歇后语。上面已经阐述了他们之间的区别,那么在翻译的时候也有所区别,如果是不带典故的普通成语,也就是形成固定搭配的词组,只要在翻译上达到意义准确,表达简洁就可以了。如果是谚语、格言、俚语等情况,除了意义准确,还需要尽可能地追求功能对等,如果是典故成语,翻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更多了,需要一定的翻译策略和翻译技巧。

三、习语翻译策略

1.习语翻译的语言策略。

第一,习语翻译的语言考量。英汉习语“形—义”的比较。通过形和义的比较,我们可以了解到英汉习语相似性和差异性,有利于翻译中的求同存异,避免误解。那么英汉习语“形—义”对比出现以下情况:

(1)英汉形义基本相同。to fish in troubled waters(浑水摸鱼);a bolt from the blue(晴天霹雳);to 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趁热打铁)。认知上的一致性,使得有相当一部分英汉习语的喻义基本相同,例如:as light as a feather(轻如鸿毛)。(2)英汉形义相近。to burn one’s boat(破釜沉舟);in the same boat(同舟共济)。(3)同义不同形。使得英汉表达同样哲理意义时选择不同的“所指”,不同的认知方式和表达方式,这是英汉习语差异最普遍的特征,一旦我们了解和掌握这个规律,就很容易在目标语中找到匹配。如:Put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本末倒置);Diamond cut diamond.(强中更有强中手,英雄所见略同)(4)英汉形同意义不同甚至相反。英语to have a bone in one’s throat(不愿发言的借口);汉语:骨鲠在喉 (心中有话,不说出来不痛快)。英语:One man may steal a horse,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a hedge.(你可以偷马,却不让其他的人望马厩里望一眼),类似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但汉语习语强调当官和百姓的差别,英语则没有这个意思。我们容易犯的错误是没有考虑习语的内在意义,只顾外形类似,结果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5)形—义空缺。英汉各自的独特文化现象,这些现象包括典故、语言自身的结构和特征、民族心理、价值观、认知、宗教信仰、政治、历史、自然环境等等,在这些方面存在差异会导致习语“形—义”翻译上的空缺,我们无法在目标语中找到匹配甚至类似的意义。

英汉自身所具备的结构特征和语音特征是很难在翻译过程中再目标语中得以实现,例如谐音、节奏、一音多义、一语双关等等,由于民族心理和观念的差异,我们对同样的事物会做出不同的反应:中国人认为“谦虚谨慎”是美德,而英美西方人则认为“Modest dogs miss much meat.(谦虚的狗没有肉吃),Where there is fear there is modesty.(谦虚源于胆怯)”,我们赞美春天,而英国人则赞美夏天,那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差异。

2.习语翻译策略的各种考量。

第一,文化考量。处理文化差异我们考虑的主要策略是归化和异化问题。所谓归化,即在翻译处理中要求译者向目的语言读者靠拢,依据目的语读者的文化,采取目的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相应的技巧就是意译法。所谓异化,即是要求译者向原文作者靠拢,采取相应于原文作者所采用的原语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相应的技巧是直译法。要让读者既了解文化上的差异,又能获得语言信息,我们必须在直译和意译之间找到平衡。对于翻译“the Trojan horse”这样的典故性成语,我们可以使用直译加解释或提示等方法,如“特洛伊木马”加注解或在习语后面加提示语“特洛伊木马阴谋”,让读者意识到背后的故事。原文的典故性成语深入人心之后,习语的翻译就可以渐渐抛开解释和提示,达到更加简洁干练的效果。习语翻译的文化考量要求我们充分考虑英汉习语背后的地区文化差异、习俗差异、宗教文化差异、历史差异等等。

第二,历史考量。语言在不断发展,我们不能用过去的语言来表达今天的事物,更不能用过去的语言标准来衡量今天的语言,语言的生命力在于不断的运用中得到发展,所以翻译习语也要考虑语言的时尚性,有些习语经过历史的冲刷,渐渐淡出我们的生活。例如:to be browned off with sb.过去属于俚语,表示“对某人烦透了”。但当具有同义的词组to be cheesed off with sb.作为俚语出现时,to be browned off with sb.就成为非正式英语习语,而不是俚语了。所以在翻译俚语时不要直接翻,否则会让人觉得不合时宜、不伦不类。,文化上的差异使得很多习语开始翻译时总被依附着一定的注解,久而久之,这些注解不再需要了,例如:“功夫”、“风水”、“阴阳”、“关系”等等,当别人都知道以后依然用注解就显得非常累赘,习语翻译也要考虑时效性和时代性,例如很多新生的时尚成语:暗箱操作、名花有主、烫手山芋、与时俱进、抢滩登陆、全线飙红、风生水起、淘汰出局、免费午餐、未雨绸缪、这些成语不一定是最新出现的,但很流行使用,在翻译的众多选项中,时尚性和时效性语言必须要考虑。

第三,语体的考量。语体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有口语体和书面语体之分,即不同的习语,语体色彩不同,使用的文体和场合也不同,有时即使同一个习语在不同的语境也会有不同的意义和语体色彩。例如俚语源于普通百姓,一般局限于某个特定的人群,某个阶层和行业,口语色彩浓厚,形象,生动和幽默,如:老油条、铁哥们;谚语也源于民间,通俗,但哲理深刻,而格言精炼,富有哲理和教育意义,习语翻译应该照顾到各自的语体色彩,在目标语中体现语体风格的一致性。

第四,习语翻译的目的考量。翻译目的重要性我们可以通过相应的理论(目的论)来解释,目的论翻译理论共有三个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目的有三种解释:一是译者的基本目的;二是译文的交际目的;三是特定翻译策略或手段要达到的目的。以归化和异化为例,如果翻译仅仅是为了传达某种信息,保证信息交流畅通无阻,用归化手段不仅能够排除交流障碍,而且让读者感到亲切自然,但如果翻译目的是为了传播异国文化,那就要尽量使用异化手段,虽然这种做法开始时对信息的传播带来一定的障碍,但久而久之就会达到文化传播的目的。

第五,美学考量。习语的美可以通过其本身的语言结构,词汇意义,拼写形式,发音特点以及其具备的相关的文化背景等体现出来。以修辞为例,习语生动简洁,寓意深刻,铿锵有力,体现修辞美;以发音为例,英语的头韵、尾韵、重叠、对仗、谐音双关等手段都用到习语上,这样读起来朗朗上口,给人带来美感,便于记忆,体现音韵美。四字汉语成语给人的感觉就是精炼简洁、工整对齐,节奏感强,予人美感。

四、习语翻译技巧

1.套译法。套译法其实就是移植法,某些英汉习语在形和义方面基本上相同或相似,可以采取套译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情况可能存在文体上的差异,有时英语习语比较口语化,而相应的汉语习语会更加书面化。如“to burn one’s boat”与“破釜沉舟”相比,后者更书面化。下面探讨更多的套译例子:

More hast,less speed(欲速则不达);Time and tide wait for no man(岁月不等人);A castle in the air(空中楼阁);Practice makes perfect(熟能生巧);Like father,like son.(有其父必有其子)

套译使原文和译文从内容到结构完全一致,不过套译也不能全搬套用,要注意两种语言之间的细微差别,特别是文体上的差异,俗化的原文能不能在译文中达到同样的效果,如果达不到效果,我们宁可能牺牲套译法而做其他选择。

2.直译法。习语直译的前提是双方文化特征达到完全重叠。如孔子教诲中国人如何为人处世的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耶稣基督对其门徒的金科玉律(the Golden Rule)“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你想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如出一辙,不谋而合。直译与套译没有多大却别,只是套译更注重两种习语的语言结构的对等,而直译则有更广的自由空间。

A gentleman uses his tongue,not his fists.(译文:君子动口不动手)

只有大胆地破釜沉舟地跟他们拼,也许还有翻身的那一天!(译文:All you can do is to burn your boats and fight them in the hope that one day you’ll come out on top.)

这句话有个习语to burn one’s boat,与汉语的“破釜沉舟”文化内涵基本一致,但又不能完全按照字面去翻译,所以直译并不是字对字的翻译。

直译的优点在于让读者看到原文和译文同等的外貌和结构,观察到原文的原始状态,但其缺点与以上的套译法类似,有时也会造成寓意不明,无法领略原话的意图,特别是读者对原文文化不太熟悉时候,例如:to carry coals to Newcastle,“把煤运送到Newcastle去”改译成“把煤运送到盛产煤的Newcastle去,多次一举。”,多了一层解释。

3.直译+解释(或加注)。直译加注,这种方法既可保存原文的形,又可以通过解释补偿其背后的寓意。

a bull in a china shop公牛闯进瓷器店 —— 肆意捣乱(这里加了“肆意捣乱”,显现了寓意。)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Three cobblers with their wits combined equal Zhuge Liang the master mind.”(这里加了“the master mind”,解决了 Zhuge Liang一词带来的理解障碍。)

4.意译法。文化缺省(cultural default)是“作者与其意向读者交流时双方共享的相关文化背景知识的省略”(王大来2004),这种文化缺省作者和读者双方都很默契,无须明示。在同于文化背景中成长和生活的作者和读者对习语背后的文化对一般都很熟悉,无须解释,所以读者既能感受到习语本身的形象美,又没有丧失背后的文化寓意。而对于译文的读者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只有通过意译才能显现背后的文化。很多源于典故、历史、宗教、神话、传说、文学作品、民族习俗等各种领域的习语,很难直接翻译,最好的办法就是意译。意译法实际上也是归化策略。

John can be relied on.He eats no fish and play the game.译文:John可以信赖,他为人正直,公平行事。

(Eat no fish源于英国伊丽莎白时代,耶稣教徒为了表达对女王的忠贞不渝,拒绝遵守反政府的罗马天主教徒星期五吃鱼的习惯。Play the game本义为按规则玩游戏,比喻为做事按规矩,光明正大。)

Your name will be mud译文:“你将要倒霉了”或“你将为人们所讨厌”。

1865年4月14日夜晚,林肯在华盛顿一家戏院看戏时,一名叫约翰?威尔克斯?布思的青年演员溜进了林肯的私人包厢,朝他的头部开了一枪,然后从几米高的包厢跳到下面的舞台,摔断了一根腿骨。逃跑后,布思找到了麦德(Samuel Alexander Mudd)大夫给他治好了腿伤,当时麦德医生并不知道他是谁。后来,布思被联邦军士兵抓获并被判刑。麦德也被作为同谋犯而受审,判处了无期徒刑。1869年,在他坐牢近4年时,安德鲁?约翰逊总统赦免了他。麦德医生虽然被释放,但人们从未宽恕他。他的名字成了美国民间一个可憎可恨的词汇。

“意译常不得不牺牲习语中的形象,且对于文化特色的保留也会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所以说意译就习语翻译而言,并不是个好方法,只能在意思可能不明确或可能产生误会时才使用此种方法”。(王芳2001:36)

综上所述,中英习语的翻译不能望文生义,必须先弄清楚习语后面的典故和习语所蕴含的文化意义,综合考虑文化差异、历史背景、翻译目的、语体对等、美学效果等各种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技巧,尽可能在归化和异化之间谋求平衡。

[1]贾京.英汉习语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研究[J].石家庄学院学报。2006,(5).

[2]马慧.英语典故成语的文化含义及翻译[J].社科纵横。2005,(2).

[3]王芳.中英习语翻译文化特色的处理[J].中国科技翻译 2001,(1).

[4]王大来.从翻译的文化功能看翻译中文化缺省补偿的原则[J].外语研究,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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