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汤姆叔叔的小屋》三译本比较黑奴文学的汉译
2014-04-11赵沛羲
赵沛羲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作品中黑人英语的使用,不仅传达了一定的字面意义,而且还有着相当重要的文体功能,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幽默感及讽刺力量,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
一、关于译本
第一个所选译本《黑奴吁天录》是由林纾执笔的魏易1901年的口译本。彼时一次白话文和文言文之争的革命正发生在中国,但林纾和严复师于吴汝纶之门下,吴汝纶是属于推崇古文的桐城派。如今看来,林纾可真算是个“叛逆”的人了,他不但不再遵从桐城派所主张的“古文之体忌小说”,而且还反抗了洋务派所推崇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改革策略。受到叛逆精神的驱使,林纾居然成为了中国翻译史上的一位不朽人物。所以说林纾的成功经历证明了他的那种“叛逆”是顺应了时代的需求,而不是相悖于时代需要的,他摆脱了个体主体性,从而与读者和时政积极对话。
第二个所选译本《汤姆大伯的小屋》最初于1956到1958年期间由黄继中译出,但是他的一本没有能够如期出版,且翻译原告也已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焚毁了。此事不得不说是个遗憾。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译者能够坚持不懈,终于在1982年出版了这部小说的最新翻译版本,出版社是上海译文出版社。
第三个所选译本《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翻译者是王家湘,这个版本于1998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个译本相较而言可谓是现代译本,它的书名的译发也更加广为人知,它也是这三个译本中再版次数最多的一个译本,我们可以看出它更与时俱进,也更加符合现代人的口味。
二、黑人英语翻译的困境
黑人语言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社会方言,它在美国语言系统以及社会系统中都有它特殊的地位,它长期以来已经在语音、词汇以及语法等方面都形成系统的“变体”。例如,在语音上,在词首的辅音连缀thr常被th代替,threw读作 thew;str常被skr代替:strength读作skrength。在词尾的辅音又通常被省略,如:old读作ol,car读作ca另外,常把th读作d等等。在语法方面,系词或助动词be通常被省略。例如:He is a boy.——He a boy.过去时通常用以下的表达方式:She did sing./She done sung./She been sung.等形式;缺少了主谓一致性,I knows it.双重否定或者多重否定很普遍,如:He don't know nothing.(He doesn’t know anything.)等特征。
译文中是否应该把这种特殊的社会语言变体反映出来呢?在理论上而言,回答应是肯定的。黑人英语尽管与标准英语差别很大,但它仍是系统且有规律可循的。在谈及单字的时,矛盾认为译者应该在“尽可能译的范围去翻译原作中的形容发音不正确的俗体字;尽可能的范围内去翻译粗人口里的粗字”理论上而言是肯定的,那么实践中的情况又如何呢?下面来比较一下《汤姆叔叔的小屋》中Marks这个负面人物的一段话的三个译本:
“said Marks,‘?Now,I bought a gal,once,when I was in the trade?but,Lord,yer oughter seen how she went on?as if she’d lost every friend she had?Lord,there an't no end to women's notions.'”
林纾译文:马概日:“大凡购取人家乳下之子,其母必留连,万不能割。”
黄继忠的译文:麻克斯说,“我从前做这行买卖的时候,有一次贩来一个婆娘,嘿!说真的仿佛她的亲人全都死光了似的。天哪!女人的名堂真是说不尽。”
王家湘的译文:玛克斯说,“嗯,我干这行的时候有一次买过一个女的?可是上帝?真是的?好像她失去了所有的朋友似的。上帝,女人的念头真是没边。”
黑人英语作为拼音文字,词的书写形式直接表示所指对象,比如,可用gal代表girl,oughter代替ought,把笔下人物的不规范发音拼写得丝毫不差而不会产生歧义。英汉属于不同语系,因此,翻译时就给译者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林译的Marks似更有“大将风范”,心慈手软,一点也不像是心狠手辣的黑人贩子。对于林纾而言,他所接触到的中国传统文学大都是写英雄人物的,很少有那种社会底层的粗俗之人。受到阅读的影响,他的译文作品也具有很浓厚的文言味道,用词也并没有随人物口语的变化而变化。这正是古文的缺陷,即人物对话的单一性,话语即便是出于万恶之人也是婉转洞达。黄译则采用汉语中的粗话来反映说话者的不规范语言。可以肯定,这是尽力重现原作语言风格的一种大胆尝试。王译全部采用标准的汉语翻译黑人的不规范语言,译文读起来通顺、流畅,但有些正式、刻板。
三、黑人英语和汉语的语言学比较分析
林译没能成功再现《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语言特色,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黑人英语与汉语的差别大。主要表现在:
语言的运用受到地域、社会背景以及时间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除了要传达指称意义外,一种语言变体同时还能表达各种社会意义,反映出说话人的文化素养、社会背景以及民族出身等各方面的信息,比如
little Ruth rubbing her hands with camphor.
林纾的译文:勒斯方取樟脑粒擦其额。
黄继忠的译文:矮小的露丝用樟脑油在擦她的双手。
王家湘的译文:矮小的露丝正在用樟脑油擦她的双手。
很显然,在中国传统中医影响下,林纾无法接受不把药油涂在病人的额头上而是手上。黄继忠和王家湘也无法想象用樟脑这种物质如何能“擦”出效果,于是将将其改为为“樟脑油”。可是camphor在词典中的意思确实只有“樟脑”,樟脑油应该是camphorated oil。樟脑提炼自樟树,是一种具有挥发性且易溶解于水的晶体。而樟脑油一般作为药用。由此可见camphor可能是camphorated oil在口语中的一种简称。黄继忠和王家湘都把握了源文用词的底层含义,却没有直接把它译为“樟脑”,只因在汉语中人们通常不用“樟脑油”代替“樟脑”。
四、黑人英语汉译的原则与方法求索
现有的黑人英语汉译的几种尝试,一是把原文中的社会方言全部译成规范的汉语,不采取任何补偿措施。二是模仿原文的语音变异,用读音相近的字来代替原字,让读者知其发音不准。三是用汉语中的“白”字或“别”字来代替原字。每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都存在极大的局限性。那么,黑人英语汉译时应如何变通以取得较好的艺术效果呢?在借鉴前人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笔者认为黑人英语汉译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黑人英语的汉译以再现其功能为主。奈达说过,“如果一个文本是以非标准的方言写成的,就要面对在目标语中寻找合适的对等物的困难”。由于英语的语言特征,写作中可以大量使用方言而不影响其可读性。纵观汉语文学,使用方言的很少,即使有,使用频率也很低,这是由汉语自身的特征决定的。汉语方言差异,南北方言自不用说,即使同一省份不同城市之间的方言彼此都难以听懂。如果大众文学中使用大量方言,势必会影响其发行量。很显然,黑人英语在汉译中的对等物不是汉语方言。翻译之前,作为译者,首先要明确一点,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再现原文的语言功能,还是模仿表面上的语音、语法错误呢?语音、语法方面的不规范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方言只是语言的一种自我变体,而不是语言的变异”。《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黑人英语的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揭示汤姆的身份。汤姆是一个文化水平较低的黑人。但小说中并没有歧视他的倾向,相反,斯托夫人强调了他诚实、勇敢的性格。第二,增强语言的生动性。如果在译文中能够再现黑人英语的主要功能而又不影响其可读性,我们作为译者的任务基本上就算达到了。
二是采用汉语中的俗语、口语形式来翻译。勿庸置疑,汉语小说中虽然很少使用方言,但不乏对下层人物细致、生动刻画的妙笔。这种艺术效果主要是通过使用俗语、口语来实现的。另外,《汤姆叔叔的小屋》中黑人英语的使用主要体现在对话中,因此,黑人英语在汉语中的功能对等语不是某一方言,而是汉语中的俗语、口语。孙致礼就曾在翻译实践中采用了口语体来翻译《德伯家的苔丝》中的方言。
三是尽管方言对译不可行,但译文中应使用少量方言,以再现黑人英语的特征、再现原文的生动性。正如现代汉语中,主要使用白话文的同时,也不否认古文及外文的作用。当然方言的使用必须以大多数汉语读者都能听懂为准,并且不是只在当地使用的“绝对方言”。如傅东华翻译的《飘》,就使用了某些北京方言来对译其中的黑人英语:“哦,那俺不去!”阿金大吃一惊道。“那俺不去!俺回去吃太太的生活,不是好玩的。”。此处傅东华使用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俺”、“吃?的生活”等。其中“俺”虽然是方言词,但随着语言的变化,现已得到比较广泛的使用,不只限于某一地区。但“吃的中”尽量避免使用。
本文通过对《汤姆叔叔的小屋》三译本的比较,主要在微观的语言层面探讨了黑人英语的汉译问题。全部使用标准汉语翻译黑人英语有其不足之处,但用同音异义字代替原字的做法具有更大的缺陷,这主要是由于英汉差异而造成的。作者在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设想。不得不承认,在此原则指导下进行的黑人英语的翻译也不可避免地有所损失,因为“由于两种语言中固有特征之间的差异及不一致,不可能再现原文中的每个语言特征”。但这样的翻译“至少不会产生什么误导,对原文的艺术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也没有很大的伤害”
[1]杨岂琛,龙文佩.美国文学选读[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2] Mrs.Stowe.黑奴吁天录[M].林纾,魏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 Mrs.Stowe.汤坶大伯的小屋[M].黄继忠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
[4] Mrs.Stowe.汤姆叔叔的小屋[M].王家湘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5]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6]戴炜栋.新编简明英语语言学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7]谭晓丽.“信、达、切”在文学翻译中的运用[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5).
[8] Nida,Eugene A.Language,Culture,and Translating.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3.
[9] Newmark,Peter.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10]玛格丽特·密西尔.飘(选评)[M].傅东华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