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献忠与《乐府原》考释
2014-04-11王辉斌
王 辉 斌
(湖北文理学院 文学院, 湖北 襄阳 441053)
板梓于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的徐献忠《乐府原》一书①《乐府原》卷首所附《乐府原序》之落款为“嘉靖庚申徐献忠识”,“嘉靖庚申”为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据此,知《乐府原》之首刻当在是年,正式印行则应在第二年即嘉靖四十年,而今所存见之嘉靖四十年刻本,又可为之佐证。,是乐府诗批评史上一部较为独特的著作。说《乐府原》“较为独特”,是因为此书虽然属于乐府诗总集的范畴,但被称为全书重点的“原”,却既非“品第类批评”之属,亦与“专论类批评”相去甚远,而是立足于考释的角度,专以“原其本意”为能事。而且,后人对于《乐府原》的认识,也是众说不一、差距甚大的。如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认为:“长谷(徐献忠)以作者自期,持论谓:‘诗人之作,代出意匠,以增前人之能。’旨哉言也。其比六朝声偶,品唐诗,原乐府,皆有功后学,惜其书不盛行。”[1]其中的“原乐府”,所指即《乐府原》,因其具有考释乐府“本意”之特点,故朱彝尊乃将其与《唐诗品》等著作称之为“皆有功后学”。而《四库全书总目》则认为:“是书取汉魏乐府古题,各为考证,录原文而释其义,然所见殊浅,而又索解太凿。如杜氏《通典》谓《房中乐》为楚声,献忠则谓屈宋骚辞每首着一‘兮’字,乃楚人怨歌之本声,而以《安世房中歌》为非其伦,亦未免拘泥鲜通矣。”[2]但事实上,《四库全书总目》此处的“所见殊浅”者,所指应为《通典》对“楚声”的解释,因为其认为“高帝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仅为一句述说之辞,而毫无材料上的依据。宋人黄伯思《翼骚序》有云:“屈宋诸赋,皆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辞。”这便是“屈宋骚辞”为“楚声”的来历所在。一生涉猎广博的徐献忠,对《通典》“高帝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的辨驳,即是据此而为,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对于《乐府原》的这一批评,实乃为不的之辞。
《乐府原》作为一部“原其本意”的专书,从批评方法的角度言,其仍属于“题解类批评”的范畴,只是将其有所发展与完善。而其表现在批评方面的一些成就与特点,不仅在当时即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而且还对清代朱乾《乐府正义》等著述也产生了较为直接的影响。因之,《乐府原》在明代乐府诗批评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也就不言而喻。正因此,本文特对徐献忠《乐府原》及其“原其本意”之所获,以及其所存在的有关问题等,作一具体梳理与论析。
一、徐献忠及其《乐府原》
徐献忠(1493—1569年),字伯臣,号长谷、九霞山人、九灵山长,今上海松江人。与何良修、董宜阳、张子象为友,时号“四贤”。徐献忠的生平事迹,《明史》卷二八七附《文征明传》后,甚简略。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十四,均有其小传。《列朝诗集小传》之《徐奉化献忠》有云:“献忠,字伯臣,华亭人。嘉靖乙酉举于乡,再试不第,授奉化知县。约己惠民,殊有声誉。……即日弃官归。乐吴兴山水,遂徙居焉。……论诗法初唐、六朝,杂组成章。工真草书。所著书数百卷,《乐府原》、《吴兴掌故》,皆行于世。卒年七十,私谥曰贞宪先生。”[3]其中的“卒年七十”乃误。
据王世贞《奉化知县徐先生献忠墓志铭》[4]一文可知,徐献忠生于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年),卒于明穆宗隆庆三年(1569年),享年77岁。王世贞为徐献忠门人,则其《墓志铭》之所言,自应为可信。所以,《列朝诗集小传》之“卒年七十”,正确者应为“卒年七十七”。又,《明诗话全编》本《徐献忠诗话》之“徐献忠小传”,认为徐献忠生于明宪宗成化五年(1469年),卒于明世宗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者,亦误。导致这一错误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小传的撰写者没能见到王世贞《徐献忠墓志铭》一文所致。而且,《乐府原》卷首所附《乐府原序》之“嘉靖庚申徐献忠识”的落款,亦可为之证,因为“嘉靖庚申”为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这是徐献忠是年尚健在人世的一条确证,惜乎小传撰写者未之见,而造成上述之误者,乃不无遗憾。
徐献忠一生著述既丰硕,涉猎亦广博,举凡金石、诗文、经学、道学、舆地等,均曾潜心研究,并皆撰有著作问世。对此,其门人董宜《刻集记》一文乃有专载。其云:“《长谷集》十五卷,吾师长谷先生所著,而诸大夫所共刻者也。先生栖志道林,覃思艺苑,以文章名海内,为远近所宗慕,诸公序述详矣。宜阳承命编校,始于嘉靖甲子冬,越明年,乙丑夏告成。凡若千万言。先生才大学宏,著书满家,若《金石文》、《乐府原》、《吴兴掌故集》、《唐诗品》、《水品》、《四明半政录》,先已梓行。若《洪范或问》、《春秋稽传录》、《太易心印》、《四书本义》及《分节参同契》、《在地图衍义》、《山房九笈》、《三江水利考》等书,各自为集,尚藏于家。”[5]其中,属于乐府批评学著述者,即为“先已梓行”之《乐府原》。
《乐府原》现所存见者,主要有明嘉靖四十年刻本、万历三十七年刻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明诗话全编》本等。全书凡15卷,将所选录之乐府诗依序分为8类,即“房中曲安世乐”、“汉郊祀歌”、“汉铙歌”、“横吹曲”、“相和歌”、“清商曲”、“杂曲”、“近代曲”。其中,“相和歌”6卷,“清商曲”3卷,其余则各为1卷。卷首附有徐献忠所撰《乐府原序》一文,简要地介绍了《乐府原》之“原”的宗旨主要在于“原汉人乐府辞并后代之撰之异于汉人者,以昭世变也”。其中,也涉及了作者对《乐府原》编撰方面的一些认识,如认为:“嗟乎,予又何忍忘情于汉人之所存者乎?后世拟其辞者,又各以其意见不能见白其义,予益有惜之,延因左君克明所编次府诗及郭茂倩所广,各原其本意,加纂云。”此则表明,徐献忠编撰《乐府原》者,主要是建立在左克明《古乐府》与郭茂倩《乐府诗集》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其体例也大致与二书类似。正因此,全书8类之8篇“总原”,即与《乐府诗集》12类12篇“总序”、《古乐府》8类8篇“总序”在形式上完全一致。所不同者,是《乐府诗集》、《古乐府》“总序”在内容方面大致上属于“乐府分类论”的范畴,而《乐府原》之“总原”,则重在论述每一类乐府诗的命名始末、本事原委,以及对他说予以质疑、辨析等。如卷一《房中曲安世乐总原》有云:
……《房中乐》凡十七章,云:汉高帝时,唐山夫人所作。汉世不闻有此人。高帝初定天下,亦不暇采择女史,想秦宫中之内史知文者,高帝收录之也。说者谓“房中燕乐之词”,非也。今读“大海茫茫”以下四章似房中语,余皆祀祖庙乐章,而其词或尽出唐山所作也。杜氏《通典》谓高帝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是非知楚声者。楚声,见屈、宋之骚辞,每言著一兮字,盖怨叹之本声也。故《大风歌》与《垓下》皆用楚声。……今所谓《房中歌》者,岂有感慨悲伤之旨哉?[6]3052
此即被《四库全书总目》撰著者认为《乐府原》“所见殊浅”、“未免拘泥”的全文。在这一“总原”中,徐献忠主要提出了这样几点:一是对“唐山夫人”予以怀疑,认为“汉世不闻有其人”,有可能是“秦宫中之内史”;二是对《房中乐》十七章为“房中燕乐之词”说进行了否定,认为除“‘大海茫茫’以下四章”外,“余皆祀祖庙乐章”,并认为“其词或尽出唐山所作也”;三是对“杜氏《通典》谓高帝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说进行了质疑,认为“每言著一兮字”的“屈、宋之骚辞”才属楚声,并举刘邦《大风歌》与项羽《垓下歌》以为证。仅就这三个方面事实本身而言,实在难以与“所见殊浅”、“未免拘泥”挂上钩,则《四库全书总目》之说为误也就自不待言。而由此又可获知,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乃为《乐府原》“题解类批评”之一大特点。
《乐府原》全书,除了“房中曲安世乐”等8篇“总原”外,另有270条(此据《明诗话全集》之《乐府原》的条目统计)具体篇名之“原”,如《结客少年场行》、《东飞伯劳歌》、《长干曲》、《杨白花》之“原”等就成为全书的重点所在。这些数以百计的篇名之“原”,如上所言,乃均属于“题解类批评”的范畴,但因其大都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以及简而切的题旨考释等,而使得《乐府原》较其前的同类批评之作更具特点。这是“题解类批评”发展之必然。“题解类批评”作为一种批评形式,自西汉扬雄《琴清英》始*关于扬雄《琴清英》的“整理类批评”,可具体参见拙作《论“前乐府”的批评》一文,载《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13年2期。,历经千百年而至徐献忠《乐府原》,其中的种种嬗变与发展,即无不与批评者们的不懈努力息息相关,而待至清代朱乾《乐府正义》的问世,则又将这种批评形式推向了其“史”的高峰。而《乐府原》之于其间,是极具承上启下之作用的。
二、《乐府原》的考释特点
《乐府原》全书之所“原”,如上所言,其“总原”与篇名之“原”共计为270条(篇),这一数量,虽然尚不及郭茂倩《乐府诗集》题解的四分之一*郭茂倩《乐府诗集》除12篇“序文”外,另有各类题解近900条,具体参见拙作《郭茂倩与〈乐府诗集〉的乐府批评》一文,载《聊城大学学报》2014年1期。,但其在“原”的方面却是颇具特点的。对此,只要将《乐府诗集》与《乐府原》对同一乐府诗的题解略作比较,即可准确获知。《乐府诗集》的题解,约而言之,主要是重在对“本事”、“本题”、“本义”、“本文”等“四本”的勾勒与论述,而《乐府原》的题解,则是重在“原其本意”, 也就是对乐府诗“本意”的探原与考释,这就是二者的区别所在。《乐府原》的“本意”之所“原”,就全书的近300条题解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题旨(“本义”)的探原;二是对曲调(“本题”)的考释,且二者皆具特点。具体为:
(一)题旨探原。此为《乐府原》“原其本意”之大端。表现在《乐府原》这方面之所“原”,其实就是通过“题解类批评”的形式,以探求每首乐府诗的确切意旨。虽然,在《乐府原》之前的此类著作中,如郭茂倩《乐府诗集》、左克明《古乐府》、徐鼎祚《古乐苑》等,都曾对所选录之乐府诗的“本义”进行过程度不同之阐述,但在徐献忠看来,这些阐述大都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因而才提出了“原其本意”之说,即要求其所“原”之“本意”,更能接近作品的历史真实。如对《有所思》古辞的题解,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十六先引《乐府解题》之认识(文甚短),言“从今已往,勿复相思而与君绝”,次则认为王融、刘绘的同题之作“但言离思而已”,再则言何承天《有所思篇》“哀慈亲之不得相风也”。所引材料虽然较为丰富,但总的来说,其所获意旨(“本义”)却不甚确切。而徐献忠《乐府原》对《有所思》“本意”之所“原”,则为:
此以思归比君子也。言我思所在远方,而以珠玉玳瑁问,遗之以寄情也。奈何君有他心,而不专于我,则以所欲遗者,擢之使毁,烧之为灰,且当风扬散以灭其迹,以寄情也。从今以往,勿复相思而与君绝矣。君若再来,则鸡鸣狗吠,兄嫂必知之,夜中妃且呼豨不睡,秋风且起,东方且白,决无见君之期,甚言决绝之情也[6]3043。
在这段“原”文里,徐献忠认为《有所思》是一首“寄情”之作,其“本意”则是指女子谓男子“不专于我”,而“从今以往”,“决无见君之期,甚言决绝之情也”。两相比较,可知徐献忠之所“原”,也就是“寄情”之作的认识,虽然是以《乐府解题》之“从今以往,勿复相思而与君绝矣”为基础的,但却较其更为精准。还值称道的是,徐献忠在对全诗进行剖析时,通过“立竿捉影”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女主人公的心理活动,使人物形象跃然纸上。由是而观,《乐府原》之于《有所思》的题解,确实要比《乐府诗集》的题解高明得多。又如《芳树》一诗,郭茂倩《乐府解题》卷十六为其所写题解,在形式上与《有所思》无异,即先引《乐府解题》之全文(甚短),再引一位南朝诗人(《有所思》所引为二人)同题之作中的一句诗,并略述该诗之意。而《乐府原》则立足于《芳树》的“本文”,对其详加笺说,从而使其“本意”得以清晰呈现。其云:
此后宫怨思之词,未必作于汉人,或前代之旧辞,而汉人采之也。芳树,自比其德,阅历岁月,已成嘉林,下临兰池,然风吹之使乱,鹄栖之使槁,徒使其心怅结而已。君,指夫君也。君之心不可匡正,君之目不可复顾,所以然者,非君之固我弃也。……此则悲悉益深,不容以自己也[6]3040。
不仅认为这是一首“后宫怨思之词”,而且还认为“未必作于汉人,或前代之旧辞,而汉人采之也”,此“原”之所探,实属别具慧眼。接下是对“芳树”的笺释,对“君”的认定,以及对“君”所作所为的批评,所有这些均颇具特点。因之,其较《乐府诗集》之题解,显然更加接近《芳树》“本意”的本真。
(二)旧说辨正。从题解的角度考察乐府诗的意旨,是扬雄《琴清英》的一大发明,所以,其后的崔豹《古今注》、智匠《古今乐录》、吴兢《乐府古题要解》等,虽然各具成就,但却无不与其关系密切。虽然如此,其中也有一些题解存在着牵强附会等弊端,故而,徐献忠即于《乐府原》中对其进行了辨正,如《临高台》的“原其本意”即属此类。对于《临高台》的题解,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十六虽然引录了《乐府解题》的“解题”,以及谢脁的同题之作与何承天《临高台篇》,但于《乐府解题》只是引其古辞而未言及意旨,对谢脁《临高台》仅认为“但言临高伤情而已”,于何承天《临高台篇》则“言超帝乡而会瑶台也”[7]231。这一引录形式表明,在《临高台》的意旨方面,郭茂倩并不赞同谢、何二人之所言,但其于《临高台》的“本意”却又无只字相及,因而使得读者读此诗不知其所云。《乐府原》则认为:
此主君游览高台,臣子祝颂之辞也。下有清水,江有香草,台之胜也。黄鹄翻飞,射以为献,登高之乐也。水清而至于寒,高如之荫也。香草在缥缈间而目之以兰,台高而望远也。主君游赏,臣子颂之,亦其常分。汉武柏梁之游,至于君臣同乐,庚为诗歌,为当时盛事,以入乐府无疑。《选诗补注》索之太过,以为君子忧国嫉邪之言,非也[6]3044。
在这里,徐献忠首先明确指出,《临高台》是一首“此主君游览高台,臣子祝颂之辞也”。之后,是对该诗所进行的较为具体的论析,最后则以“《选诗补注》索之太过”作结,认为其“以为君子忧国嫉邪之言,非也”,结论斩钉截铁。这种形式的辨正,是先以己说为前提,并进行具体分析,次则于对比中作出判定,因而结论是较为可靠的。又如对《折扬柳》之“原其本意”,亦属如此。对于《折杨柳》的题解,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二十二先后引了《唐书·乐志》、《宋书·五行志》之所载,但未发表任何见解;继之则认为:“按古乐府又有《小折杨柳》,《相和大曲》有《折杨柳行》,清商四曲有《月节折杨柳歌》十三曲,与此不同。”[7]328而《乐府原》则云:
折杨柳者,边塞戍征之士见春光再荣,别离难合,折之以寓悲感之思也。其或闺中思妇缝衣欲寄寒信,忽回春柳,复变感而悲焉,亦其情也。晋太康末,兵变横兴,室家杂散,京洛之人,多为折杨柳之歌,皆兵革苦辛之词,梁乐府有《胡吹歌》云……此北国横吹曲中折杨柳曲是也。与中国横吹曲颇异,盖言胡儿趫捷,骑马不待捉鞭,抝折杨柳即可当鞭,非所谓感春之思也[6]3046。
与《乐府诗集》相比,《乐府原》的题解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重点突出了“中国横吹曲”《折杨柳》的意旨,即认为所写为“边塞戍征之士见春光再荣,别离难合,折之以寓悲感之思也”,此即其“本意”之所在。二是明确指出“中国横吹曲”《折杨柳》与“北国横吹曲”《折杨柳》”的明显不同,即认为后者并非是“感春之思”之作。《乐府原》这种形式的辨正,其用意很明显,旨在告知读者,请不要将这两种《折杨柳》混为一谈。这其实是对《乐府诗集》题解一种不点名的批评(指其不应将《唐书·乐志》所载之《折杨柳》,与《宋书·五行志》所载之《折杨柳》相提并论,因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折杨柳》)。正因此,《乐府原》即于《乐府诗集》所引之“按古乐府又有《小折杨柳》”一段文字,乃无只字相及,因为在徐献忠看来,其与“中国横吹曲”《折杨柳》的意旨乃毫不相干,故弃之而不论。这种只关注主干部分而避免枝蔓的辨正方式,也是颇值肯定的。
(三)填补空白。这里所说的填补空白,主要是相对于郭茂倩《乐府诗集》的题解而言。在现所存见的属于“题解类批评”的乐府专书中,郭茂倩《乐府诗集》虽然是数量最多的,但也并非是每首乐府诗都有题解的。其后的左克明《古乐府》、梅鼎祚《古乐苑》等,在“古乐府”的数量上虽然均较《乐府诗集》有所增补,但于“原乐府”(此特指为《乐府诗集》所收录之乐府诗)所缺之题解,则一仍其旧。而徐献忠的《乐府原》则对《乐府诗集》中没有题解的乐府诗,不仅进行了大量的补撰,而且所补撰者亦均具“原其本意”的特点。为便于认识,这里举《思悲翁》、《大堤》二诗以为例。《思悲翁》为“汉鼓吹铙歌十八曲”之二,《乐府诗集》卷十六著录之,无题解。《乐府原》所补撰之题解则为:
此是人子思悲其翁之词,采之以入铙歌也。大略言其翁蓬首垢面,以立劳勋,如走狗之逐狡兔以食君,而不免为恶人之所残败,是以恶之也。枭能破巢取卵,而枭则子母俱全,以比恶人之害善类也。“枭子五,枭子六”,言恶类众多也。枭夜鸣,其所宿处多为人祸,今群恶众多,“拉沓高飞”,而又不知暮将何属,而又降祸于谁也。以此入曲,进奏之时亦以警君人当辨善于恶之类。一则不记劳臣之功,一则远辟残毁之恶人。此则采诗之微意也[6]3039。
既于开首点明《思悲翁》的题旨,认为“此是人子思悲其翁之词”,又对全诗进行了细致而缜密的分析,认为“以此入曲,进奏之时亦以警君人当辨善于恶之类”,并因之还得出了“此则采诗之微意也”的认识。全文对《思悲翁》“本意”所进行的阐释,不仅丝丝入扣,而且颇为深切,堪值称道。而其于《乐府诗集》题解空白的填补,实属功莫大焉。《大堤》为著名的《雍州十曲》之一,《乐府诗集》卷四十八虽然著录,但却没有为之撰写题解。徐献忠于《乐府原》卷十三则进行了如下之补撰:
襄阳城北有北渚,为汉水所汇,诸女郎泛舟游乐处。其临汉水有大堤,所以限隔涨水。市集之地而当垆,启幔艳冶,留连贾客,帆樯之所凑集,从昔为然。诸曲中《大堤》尤胜,故拟者甚众。按:宜城出竹叶酒者,宋孝武以胡人流寓者立华山郡于大堤村,即宜城也。其地出美酒,上供梁为率道。(并录孟浩然《大堤行寄万七》等二诗)[6]3071。
这条题解,即属于是对乐府“本题”的考释,所以,全文对“大堤”的地理位置、历史渊源,以及《大堤曲》的由来等,均进行了具有“本题”特征的的稽考,并引孟浩然《大堤行寄万七》等诗为例,以确证“大堤”及《大堤曲》与襄阳的密切关系。在《乐府原》中,类似于《思悲翁》、《大堤》这样的补撰题解,尚有许多,如卷四之《离翁》,卷十三之《方丈曲》、《金陵曲》等,即皆为其例,读者自可参看出。
在一部《乐府原》的“题解类批评”中,如《大堤》这样的“本题”考释,其数量之多,几乎占全书270条题解的五分之一,这一实况表明,徐献忠对于汉魏六朝乐府“本题”的历史真实,以及其所孕含之意蕴等,乃是相当注重的。不独如此,徐献忠在《乐府原》的8篇“总原”中,对于一些乐调、乐器等的介绍,也是足资参考的,如卷四《汉横吹曲总原》即为这方面的代表作。该“总原”在介绍“横吹”时云:
横吹,即今之横笛也。正乐用直管,一管按一律。横笛六孔,抵六管之律,便于军中邓上奏之。古乐放失,直管遂废。今之大廷卤簿成以横吹代管。后世简便日趍于卑下,此第一事也。自汉以来,桃皮篳篥,总入吹部,率以“横吹”概名之[6]3044。
虽然是对“横笛”(“横吹”)的介绍,将“横吹曲”的由来也进行了交待。而接下来,则是对汉以后“横吹十八曲”,以及隋“鼓吹四部”与唐“鼓吹五部”的具体介绍(本文均未引),于最后乃认为:“后之文士多拟其词,而得古意者甚少。”论乐府而重“古”,为徐献忠《乐府原》中诸“总原”的一大特点,这与其所生活时代的复古之风乃不无关系,而其门人王世贞为后七子首领的实况,又可为之佐证。再如卷五《汉相和歌辞总原》之于“相和歌”的介绍,其中的“有古音存者希矣”云云,亦为其论乐府而重“古”之一证。
《乐府原》还值得称道的是,其继郭茂倩《乐府诗集》之后,又一次使唐人乐府得到了应有的重视,这一实况表明,《乐府原》的“选择类批评”也是颇具特点的。在由宋而明的乐府诗专书中,推崇汉、魏、六朝乐府诗者,几乎成了学者们的一种共识,但徐献忠的《乐府原》,不仅既重古乐府又重唐人乐府,而且还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乐府原》重唐人乐府,从其“近代曲辞”一类即可获知其大概。卷十五《近代曲辞总原》有云:“然学士大夫犹有感乱丧时之作,虽不登诸太师之用,传之后世,犹有遗情可尚者焉。乃因郭君编次之外,稍加采录,以见礼失而求之野,亦不得已之必也。”[6]3085由是而观,可知徐献忠《乐府原》在郭茂倩《乐府诗集》的基础上,对唐人的“近代曲辞”也进行了辑补。所以,仅就这一方面言,《乐府原》的“选择类批评”显然较左克明《古乐府》、梅鼎祚《古乐苑》等著作要更胜一筹。
三、《乐府原》存在的问题
《乐府原》虽然获得了如上所述之成就与特点,但却也存在着多个方面的问题,而且有些问题还较为严重。上引《四库全书总目》言其“所见殊浅,而又索解太凿”者,所指虽然并非是关于《房中曲》之“楚声”说,但所言《乐府原》“所见殊浅”与“索解太凿”则为事实。对此,王运熙《汉魏六朝乐府诗研究书目提要·乐府原》亦曾言及。其云:
此书于各曲调题目,均有考释,“原其本意”(自序),除采录旧文外,颇多己见。但大抵无所根据,漫为臆说。……释相和歌辞‘“精列”题名为“精神之列”,“十五”为“十句之中而有五见”,尤为穿凿附会。其解释词句,亦多纰缪,如铙歌《上陵篇》“甘露初二年”句明指宣帝年号,乃释为汉武帝时“甘露神奇”,岂不可笑?……卷十一“清商曲总原”有云:“豫章左君于《乐府集》中综述此卷。”于杂曲之左延年《秦女休行》、傅玄《庞烈妇行》、曹植《当墙欲高行》等篇(以上诸篇左克明《古乐府》不载)章加题注云:“郭茂倩增录。”是误以《乐府诗集》出《古乐府》之后也[6]3090。
所言甚详。其中提到的《上陵篇》,为“汉鼓吹铙歌十八曲”之第八曲,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十六引《后汉书·礼仪志》、智匠《古今乐录》之所载,认为“古词大略言神仙事,不知与食举曲同否”,并引何承天《上陵篇》,认为其“但言升高望远,伤时怨载而已”。《乐府原》于《上陵》的题解,虽然主要是针对上述诸说所进行的辨驳,但其将汉宣帝时的“甘露神奇”笺释为“汉武时承露池中生芝”者,确属为误。又,其认为“《乐府诗集》出《古乐府》之后”,不仅在书中题解有所言,而且于卷首的《乐府原序》亦作如此认识,“延因左君克明所编次乐府诗及郭茂倩所广,各原其本意”是为明证。读书广博的徐献忠,之所以有此误者,当是因郭茂倩《乐府诗集》卷首无自序所导致。
除上述之外,《乐府原》中的问题还有不少,为便于认识,这里就其三端各举一例。其一是认识上的问题。如卷十五于《欸乃曲》的题解有云:“予按:《竹枝》、《杨柳》、《欸乃》三曲,皆仿俚俗之歌而稍缘以文,与今之新《吴歌》大率相似,乐府之流极而至于是世道之下可知矣。”[6]3090将“世道之下”归罪于“乐府之流极”,表明徐献忠对“俚俗之歌”的厌恶,甚至是憎恨。其二为引书不交待出处,如卷十二《杨叛儿》的题解即为其例。《杨叛儿》本为萧齐时之童谣,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四十九将其归类于“清商曲辞”,并引《旧唐书·乐志》等之记载撰写了题解。《乐府原》卷十二虽然也选录了《杨叛儿》,所撰题解则为:“齐隆昌时,女巫之子杨旻,少时随母入内,及长为何后宠。时有《杨叛儿》之谣。”[7]229两相比照,可知其虽然据《旧唐书·乐志》所载而为,但却于《旧唐书·乐志》不予注明。其三即以臆想为题解。如卷九《孤儿行》的题解:“《孤儿行》,言为兄嫂所苦,难与久居。此当是官下僚者为长官所苦,故作是歌以寄情云。”这条题解前面的“言为兄嫂所苦,难与久居”,乃系据《乐府诗集》而引录,本为正确,但其后的“此当是”云云,不仅画蛇添足,而且全为作者的臆想之辞,实不足取。
[1] 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十四[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
[2] 永瑢.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九二,乐府原“提要”[M].北京:中华书局,1965(影印本).
[3] 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
[4] 王世贞.奉化知县徐先生献忠墓志铭[A].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八十九[M].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影印本).
[5] 董宜.刻书记[A].长谷集(卷首附)[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影印本).
[6] 徐献忠.乐府原[M].明诗话全编本.南京:凤凰出版社,1997.
[7] 郭茂倩.乐府诗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
[8] 王运熙.汉魏六朝乐府诗研究书目提要[A].乐府诗述论(中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