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珊?朗格艺术符号美学思想的哲学渊源
2014-04-10沙凯
沙凯
摘 要:苏珊·朗格的艺术符号理论以其整个哲学运思为背景,她在意义的阐释追寻中拓展逻辑的外延,洞悉艺术中的逻辑品格,指出艺术符号与人类情感间的逻辑类似以及艺术经验中的逻辑直觉,揭示不同的逻辑视点赋予艺术符号无限阐释空间。朗格从理性的、抽象的数理逻辑符号研究步入感性的、具象的艺术符号的本真揭示。
关键词:文化;逻辑;艺术符号;情感;美学思想;哲学渊源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一)意义的追寻:逻辑的外延
罗伯特·伊尼斯《聚焦朗格》准确地指出,朗格的一切哲学思想都“源自其对逻辑的兴趣”。的确如此,对“逻辑”的重视贯穿朗格一生的哲学探索,“逻辑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哲学的进步。只要一个人有了洞察关系、系统形式以及系统类似的逻辑能力,哪怕是哲学的初入门者也可以获得理解力。”朗格之所以能从理性的数理符号逻辑研究拓展到感性的艺术符号意义阐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其逻辑观念的拓展。在朗格看来,哲学的任务是“探求阐释的可能性”,“是对包含一切理性科学的意义系统的研究……是本着意义探求,也就是逻辑关系探求的原则,而非因果关系的探求。”换言之,哲学研究的目的就是寻求意义的阐释,而意义的阐释则在于逻辑关系的理解。早期,朗格师从哲学家怀特海、罗素以及谢弗等人研究数理符号逻辑。这一时期,她对逻辑品质的理解局限于抽象、推理、演绎的维度,1937年作为教科书出版的《符号逻辑导论》是她这一时期深研谭思的思想结晶,她认为,逻辑分析在哲学中的作用正如同观察之于科学一样,它既是发现问题的第一步,又是检验结果的方式。
然而,随着对逻辑问题的深入思考以及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尔符号形式哲学思想的影响,朗格强烈地意识到这一逻辑意义观念的狭隘性,她热切期盼“现代哲学可以从常识以及自然科学的方式领域中解放出来”。她已经不满足于对纯抽象的、理性的符号逻辑研究,她要关注的是一种“逻辑的”哲学,是思想以及心智的逻辑基础,而不只是语言符号或数理符号的逻辑基础。她认为,传统逻辑学的弊端不在于它的形式主义,而在于形式的空乏。逻辑,是“形式本身的科学,是对模式矩阵的研究”。形式就是一种逻辑关系,形式与逻辑是互文互疏的一体两面,它们的内涵都应进一步外延以在本体论上阐释存在的意义。“每一个实体都具备某种逻辑形式”,无论这一实体是观念性的,还是自然的。然而,局限于语词以及信号的观念实体却无法使我们了解“那些有着更深一层含义的、感悟式的、诗情般的而非科学性的符号结构意义,而这些符号也应是哲学试图阐释的意义领域”。可见,朗格的逻辑形式观念已然越出了推论性数理符号的领域。实体形式的不同,无论是命题的、几何图形的、乐曲的,或任何其他事物,取决于事物本身内部结构关系的不同呈现。事物的形式就是它的各组成部分结合的方式。至此,朗格在哲学上对意义的探寻演变为对逻辑形式或关系模式的追寻,甚至是只存在于我们想象与精神体验中的形式构建。意义的阐释最终归结于广义的逻辑形式的理解,是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运用创造性的想象力去满足人类意义诉求的本能。(二)逻辑类似:艺术符号与情感之桥[HT5”SS]在逻辑形式观念拓展的基础上,朗格进而指出:“任何体系内的逻辑构造都可以在另一个有着相同形式的体系中找到类似的逻辑结构。”这就是形式的逻辑类似,正是这根红线贯穿其整个哲学探索之途,朗格用它将符号、情感、心智串联起来,从而实现意义的相互阐释。
艺术属于朗格推论性和表象性两大符号分类体系中的后者。以语言符号为典型的推论性符号主要诉诸我们的理性思维,而以艺术为典型的表象性符号处于人类逻辑的远端,主要诉诸我们的感性经验。逻辑形式是任何一种符号的本质特性,无论是推理的还是表象的。“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也就是说,一件艺术品就是一个诉诸于我们感官经验的富于表现力的情感符号,而这一情感表现性正是得之于艺术符号本身的逻辑形式和我们情感的逻辑形式之间存在着逻辑类似,它们在逻辑意义上都是一种生命形式。
一方面,朗格从一个有机整体的动态角度考察艺术符号逻辑形式的本质特性。她认为,艺术作为一种表现性形式,是一种“活”的形式——生命形式。艺术的鲜活性是多数美学家、哲学家的共识,然而,朗格的高明之处在于她具体而明确地指出了艺术品生命形式的四个基本特征:有机性、运动性、节奏性和生长性。
另一方面,情感本身就来自于生命有机体地活动。这里,首先要指出的是朗格的情感概念是一种广义上的知觉概念,一种感觉能力。与一般理论将情感视为生命活动的结果不同,朗格认为,情感本身就是生命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生命有机体活动的情感本身就是一种生命形式。这样,朗格通过生命形式在艺术符号与人类情感之间找到了符号意义阐释的契合点。艺术符号虽不是一个真正的有机物,但其表现性形式与生命形式具有同构性,它们同具有机的、动态的、节奏的、生长的形式;而情感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的律动,情感的逻辑形式与艺术的逻辑形式之间存在着一种“逻辑类似”,一种“异质同构”,故而,我们能在富于表现力的艺术形式中投射出对情感的认识。比如,我们在欣赏音乐时,总觉得它就是情感本身,我们在观看舞蹈时亦可以从中感受到生命力的张弛。(三)逻辑直觉:艺术符号的经验
那么,我们对艺术符号的形式以及艺术符号与情感之间的逻辑类似又是如何知觉到的呢?在这一点上朗格深受格式塔心理学思想的影响,她说:“我们对孕育在自然界中的某一形式的认识涉及一种天生的、原初的观念,也就是德国人所说的‘格式塔能力。”借助于“格式塔”心理学观念朗格得以在“逻辑的”和“知觉的”两端建立起根本性的、永久性的关联。在最基本的层面上,它使得人类心灵具备意义追求的能力。我们不再依赖于偶然的机遇而将知觉的刺激物制作成信号,我们现在可以把这种外部刺激物理解成一种形式,并把它当成是有着同样模式的经验的象征符号。这种对形式整体性的知觉是建立在我们直觉的基础上。
而朗格对直觉的认识也如同其对逻辑的认识一样是一个渐进发展、不断修缮的过程。早期,朗格认为“直觉不是一种方法,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它倏忽而至,……其直接结果并非知识,而是与知识相关的基本经验,……直觉不会产生命题,而是给我们呈现了命题的对象。它是我们和世界的直接接触来源。”在朗格看来,我们对于世界的理解,如同站在远处欣赏画作一样,需要一定的角度、距离和媒介。直觉只给我们提供经验中的呈现物;理解所需要的是抽象,而抽象总在理性之中,不涉直觉。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朗格一直困惑,“我不知道,是否直觉可以发展为抽象,这个问题,就我所知,没人有过定论。”然而七年之后,朗格说:“在广泛而丰富的例举中辨识出相同形式的能力,即发现类似的能力,就是逻辑直觉。”情感形式和艺术形式之间的深厚关联性正在于这种类型的直觉,即独具自身逻辑性的美学直觉。在此基础上,朗格进一步完善了自身对直觉的认识,直觉是“人类基本的理智活动,它为我们提供了逻辑或是情感意义上的理解。它包含我们对形式特性、关系、意味、抽象形式以及具体事例的洞察和认识。”endprint
与柏格森、克罗齐等主张直觉是一种非理性的本能不同,朗格认为直觉也是有逻辑品格的,它是理性思维的起点,人类思维就是在直觉和逻辑的共同推动下发展的。在艺术符号的经验中,我们通过这种逻辑直觉直接洞察艺术符号的表现性逻辑形式。它使我们得以把握艺术抽象,一种不同于科学抽象的意象抽象。科学抽象是通过归纳概括的方法从某一类相似的事物中抽离出它们的共同形式,它是简约思考的源泉,使我们从当下存在之中脱离开来,语言符号便是如此;而艺术中的抽象是一种聚焦于形式的抽象,而非概述的观念抽象,是一种不能脱离具体感性材料的意象抽象,艺术抽象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创造一个既不脱离个别,又完全不同于经验中个别,比经验中个别更具普遍意义,容纳更多意味的东西。”要达到这样目的的唯一方法就是使创造出来的东西成为虚幻的、幻象性的,从而脱离一切与现实的联系,成为一个不要分析解释便可通过逻辑直觉直观把握的情感形式,即艺术幻象。
(四)逻辑视点:艺术符号的多元阐释空间逻辑直觉使我们能够经验艺术符号的表现性形式——艺术幻象,然而,朗格又指出:“正如同我们没有任何一个符号的固定意义一样,我们也没有(符号的)唯一性的模式。”任何物体都没有唯一性的单一形式,也没有任何一个符号可以完全表现它,任何符号都无法穷尽它语义上的多义性以及内涵的丰富性。符号体系内的逻辑结构总是表象性的。没有所谓的“一个真实物体或事件的形式,也没有纯粹经验型的东西”。可见,朗格认为符号幻象意义只存在于符号的体验中,它是主客体相互交融的结果,形式依赖于经验,而经验亦离不开形式的知觉,艺术是反映彼此的东西,是见者和可见物之间的相互召唤。艺术知觉过程是知觉对象与知觉主体互动的结果,在对象的刺激和主体的能动感知相互作用达到契合交融时,表象性形式幻象才得以产生。另一方面,在上述思想的基础上,朗格带着某种实用主义色彩的基调评论道:“因所有的经验一定有某种具体的模式,它是感知性的,而同样的现实可能会有许多不同的模式。所有的经验,无论是感观的,思想的还是情感的,都是选择性的。这种选择性在某方面规定了它的感知物质,不过一次只有一种方式。所有具体的现实都有多样的可能形式,不过当它被我们感知时,只展现一种真实形式,具备无定内容的一种形式。”换句话说,就是我们不可能对一个事物穷尽描述,也不可能有一种视点将所有的视点统摄一体。一个逻辑视点的有限性并不是在于它舍弃了事物的某些部分,而是抽象意义上的有限性,情感投射的有限性。因此,一个逻辑视点就是一种符号化投射的形式,而这种投射包含了物体或体系在构成性视角下的所有特性。可见,逻辑视点投射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对艺术符号的情感体验永远都是不同的,符号的表现性在于其逻辑结构:结构越复杂,表现越丰富。 (责任编辑:徐智本)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