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锡德尼《为诗辩护》美学思想研究述评
2016-08-01叶晓阳
摘 要:菲利普·锡德尼,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杰出的学者,其论著《为诗辩护》被汝信、邱紫华等人称为“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被陆扬、宁洁等人视为“英国近代美学的始端”。但事实究竟是否如此,有待学者考证,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综述性研究,且尝试着对其进行考证。
关键词:《为诗辩护》;美学思想;述评
作者简介:叶晓阳,女,西北民族大学2014级文学院文艺学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21-0-02
1999年,陆扬在《西方美学通史 第2卷 中世纪文艺复兴美学》中专章探讨了锡德尼及其论著《为诗辩护》。陆扬在专章开篇就指出“《为诗一辩》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英国近代诗学和美学的始端”,之后,陆扬在简要介绍锡德尼生平、代表作品和《为诗辩护》的创作缘起及其出版情况后,详细地论证了《为诗辩护》为何“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英国近代诗学和美学的始端”。陆扬指出,针对高森对诗的批评,锡德尼在《为诗辩护》中首先论证了诗的历史地位问题,认为“诗应高居于一切科学文艺”,之后,在对“诗人”一词的词源考证过程中,锡德尼论述了《为诗辩护》中最引人注目的美学思想,即“唯独诗可以超越自然”,而关于诗与自然的关系,陆扬对其进行了历史性的阐述,在与亚里士多德等人对照研究后,陆扬指出:“诗与自然并立、诗有道德功能,可视为锡德尼《为诗一辩》中贯穿下来的两个主题”,而且,陆扬认为“诗与自然并立,很大程度上开启了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诗学的传统,也反映了文艺复兴时代精神”,最后,陆扬还论述了《为诗辩护》存在的不足之处。
论述至此,本人认为,正是因为《为诗辩护》中所阐释的这种承前的思想及其启后的价值,令陆扬称其为“英国近代诗学和美学的始端”。简而言之,陆扬认为锡德尼在《为诗辩护》中阐述的美学思想,即诗可以超越自然,开启了英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诗学,故称其为“英国近代诗学和美学的始端”。总观该书,陆扬相对客观地探究了锡德尼及其代表论著《为诗辩护》,其提出的某些观点对于学者探索锡德尼及其论著提供了借鉴,颇具价值。目前为止,称《为诗辩护》“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英国近代诗学和美学的始端”,学术界还未出现与此不同的声音,多数研究者都正面论证或侧面佐证了这一结论,如:
2007年,宁洁在《锡德尼<为诗辩护>研究》一文中就探讨过这一问题。她先探讨了《为诗辩护》的创作缘起,又分析了它的主要内容,最后将它放在西方诗学史的视角,探讨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文中,宁洁论述了文艺复兴前夕英国文坛的情况及锡德尼之后文艺复兴全盛时期英国文坛的状况,并通过对比佐证出锡德尼的贡献,而锡德尼的代表论著《为诗辩护》便是其价值所在,该书的核心思想,即诗的创造性、诗的道德教化作用,有利于清除宗教禁欲主义,彰显出人文主义思想,且它“对稍后的剧作家和诗人及十九世纪的雪莱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凡此种种,宁洁也认为《为诗辩护》可以被视为“英国近代诗学和美学的始端”。此外,胡艺珊在《锡德尼<为诗辩护>评析》一文中,也佐证出《为诗辩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近代英国诗学和美学的开端。
关于此问题,本人也查阅了一些文论史和美学史文献,如马新国的《西方文论史》中就指出“西方近代文艺理论是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到19世纪中后期资产阶级革命完成时期的文艺理论。”而近代文论又划分为启蒙主义文论、德国古典美学的文艺理论、浪漫主义文论三部分,其中英国近代文论的勃兴是在浪漫主义文论阶段。另外,从王佐良《英国诗史》、朱志荣《古近代西方文艺理论》中也可看出,英国近代诗学约始于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文论,而陆扬、宁洁等人又论证出英国浪漫主义诗学源于锡德尼《为诗辩护》,仔细探究《为诗辩护》中蕴含的诗学思想,可发现陆扬等人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并非无的放矢。由此可知,陆扬、宁洁等人称《为诗辩护》为英国近代诗学的始端并不为过。
但是,关于称《为诗辩护》为“英国近代美学的始端”这一观点,本人并不十分认同。首先,目前没有明确的资料可以证明英国近代美学具体始于何时何人,而国内出版的一些著作,诸如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朱立元的《西方美学思想史》、汤龙发的《西方美学史纲要》等美学史中多数认同西方美学源于古希腊时期,而且,在涉及英国美学发展史的著作中,如(美)凯·埃·吉尔伯特和(德)赫·库恩著,夏乾丰译的《美学史》,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著的《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等,也多认为对英国美学发展影响较大是十七八世纪的经验主义美学。凡此种种,都指正出称《为诗辩护》为英国近代美学的始端多有不妥。
1986年,邱紫华在《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论锡德尼的<为诗辩护>》一文中,首次旗帜鲜明地称锡德尼《为诗辩护》为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2005年,汝信主编的《西方美学史 第2卷 文艺复兴至启蒙运动美学》一书继承完善了邱紫华的观点,且更详尽地探讨了锡德尼及其《为诗辩护》,条理清晰地论证了为何《为诗辩护》可称为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该书在专章英国文艺复兴美学下仅选取了锡德尼和莎士比亚二人进行探讨,称“英国文艺复兴美学在理论上的代表是锡德尼,创作实践上的代表是莎士比亚”,可见,称锡德尼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美学界的代表性人物并不为过。
汝信等人在该书锡德尼一节中,细致分析了其称为“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的诗学著作《为诗辩护》,指出锡德尼在书中主要探讨了诗歌的本质和诗歌的社会功用这两方面内容,但也涉及到诗的艺术形式问题。汝信等人对当时已出现的,对锡德尼《为诗辩护》的某些评价给予了评判,并提供了考证的结果,当然,汝信等人也并非对锡德尼一味地歌功颂德,他们也探讨了锡德尼论著和美学思想中存在的不足。受时代精神的影响,汝信等人认为锡德尼的《为诗辩护》具有浓厚的人文主义精神,它因与清教徒高森的辩论而作,本身就具有鲜明的人文主义立场,且该书系统鲜明地诠释了“人文主义者的美学和艺术思想”,捍卫了新兴的人文主义诗歌地位,确立了相对于中世纪神学美学而言的新的美学观念,故汝信等人称其为“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
本人通过仔细查阅相关文献,如周来祥、袁鼎生等著的《西方美学主潮》、《外国美学》编委会编的《外国美学 第16辑》、丁枫主编的《西方审美观源流》等,了解到创作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文艺作品,多少都带着人文主义色彩的印记,《为诗辩护》也不例外,多数研究者皆认为,其彰显着人文主义精神。而且,细致探析该书文本,发现《为诗辩护》中确蕴含着富有意义的美学思想,再结合当时英国美学发展的时代状况,可知,汝信、邱紫华等人称该书为“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可谓有理有据。
总观全文,可知,菲利普·锡德尼作为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美学发展历程中的代表者,其代表论著《为诗辩护》中蕴含着富有意义的诗学思想和美学思想,当之无愧地可被称为“英国近代诗学的始端”、“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而且,研究锡德尼美学思想有助于学者更深入全面的研究文艺复兴时期英国的美学思想,也有利于理解西方美学发生发展的历程,便于学者探索西方美学思想的承继与发展。总之,锡德尼《为诗辩护》美学思想具有一定的探讨价值。
参考文献:
[1](英)菲利普·锡德尼著;钱学熙译.为诗辩护.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2]蒋孔阳,朱立元主编;陆扬著.西方美学通史第2卷中世纪文艺复兴美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
[3]宁洁.锡德尼《为诗辩护》研究[D].西南大学,2007.
[4]胡艺珊.锡德尼《为诗辩护》评析[J].昌潍师专学报,2001.
[5]汝信主编;彭立勋,邱紫华,吴予敏著.西方美学史第2卷文艺复兴至启蒙运动美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6]邱紫华.英国人文主义的美学宣言——论锡德尼的《为诗辩护》[J].外国文学研究,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