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教育缺失问题浅析
2014-04-10徐敏
徐 敏
“诚信”即诚实而又有信用。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孔子的思想中“信”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可见:“诚信”在中国传统的道德中具有以下几个含义:第一,诚信是人的本性,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人本性善,诚乃善之一。古人把善和诚信结合起来,这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特点,只有善才是为人处事的基础。诚信是治国的根本原则。《史记·周本纪》中周人先祖古公亶父的“有民立君,将以利之”,这是指“君为民所立”。
当代“诚信”思想的含义十分丰富。“诚”有真诚、诚实、忠诚等意思,“信”有信任、信用、守信、信赖等意思。在社会学角度,它还包括社会政治诚信、社会经济诚信、社会文化诚信和社会法制诚信原则。这就渗透到了经济生活领域,体现的是一种诚信体制,注重的是它的实用性。现在对诚信的内涵又有新的理解:第一,诚信是人最至诚的品质。在这一点上,它与古代“诚信”没有区别。诚信,真诚,真诚之心。它要求人与人交往时说真话,给别人提供和传递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号召呼吁大家讲诚信,其出发点是要引导和提升我们的人格修养,提高道德情操。第二,诚信是社会经济中的一种规范和制度所谓规范和制度,就是社会所要求的人们的行为模式。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特征
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曾经说过,“当一个社会对现实的道德状况不满意时,它首先应求助于教育”。所以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在解决社会上的不良道德状况。
1.诚信教育的含义。当代的大学生,与古代的书生是有区别的:古代的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现代的大学生他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与社会环境不能脱节。信用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普遍发挥作用。因此,在社会领域,诚信教育也必须包括社会伦理、社会公德的教育。
2.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特征。
第一,认知性。大学生思维自由开放,主体意识、平等意识增强,追求自主、自强的独立个性,希望做到与众不同。在诚信教育中,教育者公开宣布教育的意图,必须得到受教育者的价值认同,使其内在的价值尺度与教育意图吻合。如果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在诚信的价值尺度上达不到统一的认知度,那么受教育者就不会产生正确的行为,这会大大影响诚信教育的效果。所以,教育者的诚信教育以及方法的实施效果,更取决于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在价值方面的统一认知度。
第二,操作性。无论哪个人的诚信品质都是建立在家庭、学校、社会影响的基础上,并受时代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但又有一定的相对稳定性。养成诚信品质,对一个人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但是人们大多首先关心的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业前途和职业技能,很少有人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专门去修诚信品质课程。诚信品质的教育在大学中只能在特定的课堂上讲述,范围较小,而且时间有限,又没有实践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诚信品质的教育只有这一种途径来实现。在诚信教育的活动中,一般的说理性教育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并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一般的道理人人都懂,不言自明,而且学生诚信品质的形成,需要认识、理解、评价、实践上做到多方面的平衡发展,这可比单纯的掌握文化知识的过程复杂的多,特别是对某种已经在大脑中形成的观念、感情和陋习加以改造,就显得比较困难,更何况诚信观念的形成主要是依据人们对生活经验的感悟和理解,在这方面可大大超过了对他人的知识传播与灌输。这是诚信教育比知识教育的教育难度大的多的原因所在。
第三,发展性。诚信教育的宗旨是要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化,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未来做铺垫。社会在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跟进现实,指导思想可能不变,但是方针政策却能调整。所以不能把诚信教育看成是一成不变的。
三、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及教育认识误区
1.现状描述及分析。笔者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某高校部分同学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方面:
第一,大学生对诚信的认识。当前大学生对个体诚信状况的认同度很高,但对自身群体的诚信道德认同度不是很理想。很多学生能从思想上认识到诚信是一种美德,应该具备的,对自身非常重要,但在具体行为中却不能把它作为一种“做人的准则”。很多同学对诚信的认识和行为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在生活中出现了不少学生对是否应该遵守诚信采取“视情况而定”的态度。
第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行为。其一,考试中存在的舞弊行为。很多同学曾经还有过舞弊行为,他们在价值判断上迷失了方向,一旦开始作弊,那大学的考风考纪将会出现极大地混乱,尤其需要对这部分群体进行学习诚信方面的针对性的教育。其二,论文掺水。对于论文抄袭、剽窃的现象大部分同学持否定态度,但有部分同学对此表示能够理解,说明当前一些大学生并未确立严肃、科学正确的学术诚信观。其三,学历作假等。很多同学出于对自身现实利益的考虑,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他们会做一个诚信的人,但利益受到损害或出现新的利益诱惑时,他们可能会放弃自己的道德准则。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综观大学生在校的诸多行为,诚信已经与很多同学背离很远了。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经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这句话是对学校和教育者教育宗旨的最好诠释,“教人以真,教人以诚”。然而现实的结果是学校进行的思想教育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很多时候只是简单的把德育内容照搬过来,或就事论事地讲诚信。
2.大学生诚信教育中的认识误区。以上关于大学生诚信及诚信教育现状的描述及分析,显示了目前大学生的诚信水平及学校、社会在诚信教育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探讨导致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认识误区,对于科学地揭示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实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诚信教育中的“泛诚信”论。“诚信”即诚实,守信。在商场上即使是比较小规模的竞争,也没有必要告诉对方自己的经营策略和真实意图;面对一个身患重症而又意志脆弱的病人,作为医生有义务对他隐瞒真实病情,稳定病人情绪,促使病情向积极方向发展。这些事实都说明,诚信是有前提的,不是放之四海皆能用。其实,上面所说的就是处于社会交往关系中的人应该讲诚信,就隐含着一个基本前提,即人们不应该因为自己的谎言而给他人造成利益损失。就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个人更不应该为谋取私利而采取欺诈手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整体利益。否则,就只能危害到人们利益和社会的安全,是要受到社会公众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的。所以有时候在诚信教育中不能“泛诚信”,也就是事事都要求讲诚信。需要讲诚信时,一定要讲诚信;需要变通时,就一定要变通;需要伪装掩饰时,就一定要伪装掩饰。真正的讲诚信要学会一些注意事项:讲诚信要坚持“五个有利于”,即对人民有利,对国家有利,对民族有利,对党有利,对社会有利。
第二,诚信教育只重“诚信说教”。“诚信教育”一词前几年就以被提出,但是目前对它的研究还比较缺乏。社会上的不诚信事件屡屡出现,但是制止和打击的力度不够,使诚信教育陷入了一个误区,人们认为“诚信教育就只重诚信说教,而不注重对失诚的事例进行规范引导”。比如,在大街上碰上乞讨的人以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一般的人们都会对其伸出援助之手,给点钱或衣服。但是,却有很多身体健康、手脚健全的人为了不劳而获,公开的在大街上乞讨,这一现象严重打击了我们的扶弱心理,但是国家又没有办法消除。现在的学校不可能再是社会中的封闭西通,必须与时俱进,与社会及时沟通。
第三,诚信教育的重担只要学校“扛”。谈起教育,很多人认为这主要是学校要做的工作,诚信教育也是一样。但是他们忽视了诚信教育的内容问题。诚信教育的内容是社会的诚信规范,它不仅体现在社会公共道德中,也体现在单位和家庭中,具体化就分为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仅内化在社会的道德体系中,也渗透到了我国的组织纪律和社会的法律体系中。如民法中规定“公民参加民事活动要遵守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诚信教育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单靠学校自身的力量不足以完成,还必须与社会教育、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才能更好的达到教育目的。
总之,大学生中存在较为突出的诚信缺失现象,大学生知行不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自身行为、社会黑暗面和光明面的选择,所以必须在认识到其认识误区的基础上及时的加以教育和引导,否则后患无穷。
[1]王军哲,年亚贤.大学生诚信教育理论探讨[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8.
[2]胡章记.高校诚信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长沙.国防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