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谈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性
2014-04-10葛宇宁
葛 宇 宁
(吉林大学 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长春 130012)
马克思是一位辩证法大师,辩证法在马克思一生的思想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他战斗的“武器”。但不幸的是,马克思的辩证法和其他许多概念一样,在随后的发展中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结果弄得本质模糊,甚至成了一种万能的工具,既可以对一切事物的合法性进行批判,也可以为一切事物的合理性提供论证。此种情况下,正本溯源,通过重谈马克思辩证法的本性来为马克思辩证法“正名”将是一条走近马克思的不二法门。
虽然马克思也曾提到自己“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1]250,然而由于某种原因,他最终未能实现这一愿望。正是因为他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对自己的辩证法思想进行具体的论述和详细的建构,结果为后人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但我们知道,辩证法是马克思一生对人及人类社会进行思考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进行思想战斗的武器,他为此留下了许多光辉的篇章。尤其是《资本论》,它被列宁称为“大写的逻辑”。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
一、批判:马克思辩证法的本性所在
对于辩证法的本性,马克思曾经有过明确的说明:“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22因此,马克思辩证法的本性就是革命的批判性,通过对旧世界的无情批判,来为新世界的诞生清理道路。马克思也正是运用这一有力的批判武器,对现存世界强加在人们身上的各种压迫和束缚进行无情的批判。在《论犹太问题》中,他着重批判了“宗教的异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他着重批判了“政治的异化”;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着重批判了“劳动的异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着重批判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异化”;在《资本论》中,他又彻底地批判了“资本的异化”。
这些“异化”都是双重的,既有观念中的,又有现实中的,两者具有“同一性”,正如马克思所言:“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3]72因此,这种批判是在两个层面上同时展开的,在意识形态领域,主要批判形而上学这种抽象的力量;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资本逻辑对人的压制。在资本主义世界中,人的异化、人的不平等、人的奴役化都来自于这种形而上学和资本逻辑的“联姻”。因此,“马克思辩证法的使命,就是要发现和揭示出造成这一不平等的事实的本质和根源——形而上学与资本逻辑的‘联姻’和‘共谋’,从而展开对不合理的现存世界的无情的批判,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实现人的真正的自由和解放”[4]4。对于辩证法的这一任务特性,马克思有着清醒的认识。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相互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者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5]111
形而上学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核心,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演化为一种理解事物的固定思维方式。概括而言,这种思维方式把单极的同一性原则作为自己的基本思维原则;它追求一种永恒的真理,并把这种追求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它的根本取向是把活生生的人从具体的生活环境中“剥离”出来,进入到一个抽象的世界,一个虚假的彼岸世界。这种以抽象作为自己本真追求的思维范式在现代社会中达到了它的顶峰,正如有学者所言:“一部资本主义的历史,也就是一部抽象的历史。”[6]3形而上学达到了与资本的同构,资本逻辑就是形而上学的现实运作,形而上学就是资本逻辑的意识形态。
具体而言,其一,资本在现代社会中犹如“普照的光”,它要把一切人和物,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切社会生产关系都“隐没”于自己的光辉之下。资本成为一切价值中的价值,一切社会存在物都必须在资本面前申明自己的价值,否则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成为一种“废物”。其二,资本还是一种“吞噬”一切同一性的控制力量。资本的逻辑就是同一性的逻辑,在这种逻辑下,它把人的生命、人的社会生活的一切丰富性都还原为“交换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言:“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3]275其三,资本还是维护现存状态的、永恒化的、排斥“历史性”的保守力量。作为可以“吞噬”一切的力量,资本可以使人们忘记它的起源,从而把自己塑造成一种自然的、永恒的样态,使它看起来就像一种自然的规律一样。资本的逻辑会“把社会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表现出来的这种一定的、特殊的、历史的形式说成是一般的、永恒的形式,说成是自然的真理,而把这种生产关系说成是社会劳动的绝对(而不是历史的)必然的、自然的、合理的关系”[7]285。
面对形而上学和资本逻辑的“联姻”,马克思运用辩证法对它们展开了双重批判,既揭示了形而上学意识形态的虚幻性,又揭示了资本逻辑自身的内在矛盾以及必然走向终结。通过这一批判,马克思“实现了双重的‘终结’:既终结了超历史的形而上学,又终结了资本主义的非历史性的神话”[8]。
当形而上学作为一种抽象力量对人进行统治和压迫,并遮蔽各种真实的现实社会关系时,它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对于意识形态的批判,不能只从思想和语言上进行“清算”,还必须揭露它所依赖的现实关系,并努力消除这种“异化”了的现实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言:“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怪影’、‘幽灵’、‘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3]92这种现实的社会关系就是资本逻辑的统治,所以对资本逻辑运转本性的批判就成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批判的切入点,整个《资本论》可以被看作对资本逻辑运作过程的清晰“展示”。
资本的本性就是通过“吮吸”剩余价值来增殖自身。资本是一种死的劳动,它必须像吸血鬼一样,不停地“吮吸”活劳动才能有生命,才会更旺盛。资本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它要为劳动和价值的创造确定一个界限,同时为了增殖自身,实现对剩余价值的疯狂渴求,它又要不断地突破界限。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那样:“资本一方面确立它所特有的界限,另一方面又驱使生产超出任何界限,所以资本就是活生生的矛盾。”[5]408最终必将“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5]393—39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宣称:“资本的垄断成了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2]874
马克思通过辩证法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下各种压迫人的抽象力量,其根源就在于形而上学和资本逻辑“联姻”,通过思维的批判指出它们必然灭亡的命运,这充分体现出辩证法是一种“瓦解的力量”,是“瓦解资本”的逻辑。因此,马克思辩证法的本性就在于通过有效的批判,揭露出各种压制人的“黑暗力量”,从而“澄明”人类解放的道路。
二、马克思辩证法批判本性的生存论基础
辩证法不是外在的方法,它有自己的理论基础。把辩证法从它所依存的生命本源中“超拔”出来,把它视为一种万能的教条,到处套用的公式,所得到的只能是一种毫无价值的“变戏法”。因此,“寻求辩证法的真正根基和坚实载体,克服和超越辩证法的知性化和实体化,已成为捍卫其理论合法性、挽救其理论声誉的一个性命攸关的课题。”[9]17
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性和他的哲学追求是分不开的。马克思哲学是一种解放哲学,它寻求的是人类解放,把人从各种观念和现实的“宰制”中解放出来,让人真正像一个人那样去生存、去创造。马克思辩证法担负的就是这一使命,通过自身的批判本性,揭示出压制人的各种抽象力量。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人的解放逻辑,它根植于人类自身,内在于人的本性之中,是一种内在的力量。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与物是根本不同的,两者具有异质性。人不是摆在那里的现成存在者,人的本性在于他的生存性。生存实践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所在,对此马克思有着明确的认识。他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者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开始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3]67—68
人的生存实践是具体的、丰富的,他通过这种生存实践活动不断地赋予自身新的内涵和新的存在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这正是人的自由本性所在。人是一种开放性的存在,而其他物则不是如此,它们的存在方式是现成性的,一旦如此,永远如此,它们的本质就是先天规定的,永恒不变的。亿万年前的水和现在的水一样,其本质都是H2O,唯一不同的可能是亿万年前的水更清澈一些,没有被人类所污染。但这种变化与水的本质“无干”。
与人类最接近的动物的存在方式也与人有着根本的区别,它也是现成的存在者,它的活动性质和范围都是先天规定好的,那就是它所在物种的先天属性。对于人的生存性和动物现成性的具体区分,马克思曾有明确的论述,他指出:“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动物只能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3]46—47
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正是建立在人的生存本性之上的,人的生存实践本性就是马克思辩证法批判本性的生存论基础,两者具有契合性。
首先是自由原则。人的生存实践性决定人的生存限度只是一种可能性,人永远都是一个“未完成式”,他在生存筹划中否定一个又一个自我,从而为一个又一个全新的自我“腾出”位置。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其实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他永远都处在改变和革新自我之中。与此相应,辩证法正是一种自由的事业,它反对“僵化”和“固化”,它的“根本目标在于推动‘人的自由’与‘社会的发展’,因此,‘自由’和‘发展’是辩证法作为实践理性的重要价值”[10]100。辩证法批判的矛头就是思想的“僵化”和社会的“固化”,它要求自由和进步。
其次是矛盾原则。“人的开放性以及不断否定自我性都来源于人是一个矛盾的存在者,他的生存充满着矛盾。人的存在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11]在人身上我们可以发现各种矛盾,比如理性与感性、自为与自在、理想与现实、有限和超越等。同时,人在与外界相处关系中也是各种矛盾杂陈,对自然的征服与自然的反抗、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限制等。正是这些矛盾的存在,才促使人不断地去创造、去发展。实际上克服矛盾的过程就是前进的过程,也是人不断获得新生的过程,犹如凤凰涅槃一般。对于矛盾的承认正是辩证法区别于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重要思维特性所在。矛盾就是辩证法的批判动力所在,批判就是发现矛盾,克服矛盾,从而推动人及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没有矛盾也就不会有批判,没有批判,也就谈不上发展。
最后是历史性原则。历史是人生存的载体和尺度,各种自然物包括动物都是没有历史的,只有人才有历史。人和自己的构建物即人类社会都是一种历史性存在。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代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具体历史之中,有着自己特有的时间和语境。没有超越具体历史的人,也没有永恒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的“千年王国”只是一个梦想,当旧的思想观念和旧的社会制度失去其存在条件时就只能灭亡。而“对历史性的自觉是辩证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维度,它清醒地自觉到一切知性规定的有限性和非永恒性,因而需要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被扬弃和超越”[10]27。因此,历史性的“目光”是辩证法看待人及人类社会的一种根本立场。
三、马克思辩证法批判本性的时代课题
只要人及人类社会还存在,我们就需要马克思的辩证法,尤其是它的批判本性,它要打破旧的理论教条和揭露现有制度的不合理之处,使人能够不断地走向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本身就是人类的解放事业,它提出了人的解放何以可能的问题,它们共同的伦理指向就是人自身的发展和人类的幸福。可以说,透过马克思辩证法批判的“目光”去发现阻碍人和社会前进的“疾病”所在,寻找改革的良方正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内在要求。
因此,马克思辩证法批判本性的时代课题就是要批判那些阻碍人的自由和发展的抽象力量。具体来说,我们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时代语境下,马克思辩证法批判的指向仍然是双重的,包括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和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即资本逻辑。
按照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的发展三阶段理论,即人的发展将依次经历“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全面自由个性”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资变换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12]107—108但是由于中国浓厚的传统文化和社会发展过程所处阶段的限制,在我们目前的时代,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出现了“共时”现象,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特殊性,马克思辩证法才能真正“切入”时代课题。
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一直处于“人的依赖关系”状态,个人没有独立性,没有独立人格。个人从属于家庭,家庭从属于家族,家族从属于地方政权,地方政权从属中央政权,即封建的大一统。宗法的依附关系使得个体的自我没有容身之处,“我”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我们”。正如有学者所分析的那样:“对于皇帝,一切人都是‘奴才’(臣);对于丈夫,妻子也自称奴家(妾);对于父亲,男子们便自称‘不孝儿’,敢于对天下称‘我’的皇帝也不过是天之‘子’。”[13]182
这种人对人的依附关系并没有随着中国革命和现代化进程而得到根除,残余依然处处可见,顽固地束缚着每一个人。对“关系”的依赖是时下每一个中国人都说不出的“痛”,我们的一生都要“求人”,“出生”、“入学”、“工作”,甚至“死亡”都离不开“求人”,“出门遇贵人”和“万事不求人”两种截然相反的心态愿望的“共存”突出映照了当今人们的尴尬处境。所以,“关系学”是每个人的必修课,也是永远拿不到“结业证书”的一门特殊功课。教给人如何处理和利用关系的书籍充斥着我们的图书市场,多半还赫然位列于畅销书排行榜中。在这种“语境”下,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只会处于“漂泊流浪”的状态,难以找到它们真正的家园。法制没有权威,权利的庇护依然寻求“权力”,“权力逻辑”大显其道。各种“考公热”、“官本位”从不同侧面反映了这一现实。
权力本位逻辑不但化解不了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反而是增强这种依附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它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没有发育好,没有实现分离的产物,“社会国家化”就是它的突出体现。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主导和支配着社会的运转,权力而不是权利是社会运转的“轴承”。然而权力具有扩张性和依附性,它不断地向外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把各种社会关系“凝聚”起来,让它们依附于自己,围绕自己“运转”。因此只有有效地限制权力,而让权利“发育”,人的独立性才有可能。人的自由和尊严需要的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在权力逻辑之下,每个人都是权力施展自身的工具和牺牲品。
如前所述,目前阻碍人自由的除了这种人的依赖关系外,还有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即资本的逻辑。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逻辑对人们生活的渗透已经成了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资本作为一种力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经起了很大的支配作用,“资本的异化”也是马克思辩证法批判的矛头所向。
市场经济建设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划时代的重大事件,它有着非凡的意义。资本逻辑利用它的威力到处打破那种人对人的依赖关系,把人从各种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市场的主体,一个平等的市场参与者。它不但有力地促进了我们的经济发展,也带来市场主体平等、自由的观念,国王和乞丐在交易时也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平等交换;在市场里,国王并没有特权。
但资本逻辑就是资本逻辑,它并不会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失去它的压迫本性,它依然要去追逐剩余价值,疯狂地“吮吸”活劳动来使自己旺盛起来。资本把一切价值都转换为“交换价值”,商品拜物教和对金钱的崇拜已经改变了每个人的生活和生存样式,真、善、美,甚至人的尊严和人格都被拿来作为商品投放市场,资本逻辑的“泥淖”已经使许多人无法自拔。只有通过有效的批判才能瓦解资本的逻辑,把人的尊严和自由还给人。
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不是摧毁,相反它是建设,是一种“正能量”。批判的目标是发现“疾病”的“症候”,这是预防和治疗的前提。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一些人提出要“弱化”马克思辩证法的批判本性,这完全是一种“自我麻痹”,是对马克思辩证法的“放逐”。马克思辩证法的本性就是批判,批判是马克思辩证法的生命力之所在。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白刚.瓦解资本的逻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 张一兵,蒙木桂.神会马克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7] 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第3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8] 孙正聿.辩证法:黑格尔、马克思与后形而上学[J].中国社会科学,2008,(3).
[9] 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0] 贺来.辩证法与实践理性[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11] 葛宇宁.“人”的逻辑与“物”的逻辑[J].理论月刊,2013,(1).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高瑞泉.人格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