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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中寺庙场景描写与角色建构

2014-04-10张文转

关键词:食肉元杂剧僧人

张文转

艺术来源于生活,但艺术又不同于生活,它需要审美的发现和再现功能。戏剧也如同这样,如何将生活中的事件反映到戏曲舞台上,如何在有限的时空内展现无比广阔的社会内容,戏剧场景的选择就显得更为重要,更为严格了。阅读大量的元杂剧,发现不论是公案剧还是爱情剧、神仙道话剧、发迹变泰剧等等都出现了情节呈现模式化的特征,情节的雷同必然导致戏剧场景选择的相似性,因此元杂剧中设置了诸多如官府、妓院、后花园、寺庙、旅店等场景。笔者将主要对寺庙这一场景进行分析。

纵观元杂剧的纵多作品,发现寺庙场景主要是通过人物的上下场以及人物的宾白表现出来,而剧作很少描写寺庙的自然景观。在作品中,从艺术功能上看,寺庙这一场景或为故事情节的引子,或为故事展开的重要场所,或为故事情节发展的一个部件或数个部件;从内容上看,或为祈祷、烧香、还愿之所,或为落魄文人歇脚的地方,或为男女遇合、家人团聚的场所,或为生意人的避难场所等等。据笔者通过对明人臧晋叔的《元曲选》及隋树森的《元曲选外编》反复筛选梳理,发现涉及到寺庙场景的共有37篇,在整个元杂剧中占了将近四分之一。本文主要对元杂剧寺庙场景中塑造的僧道中人进行分析。

在宗教的传播过程中,僧人和寺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学者所说的“一个寺庙就是一个信仰的集中点与传播点”。元代统治者在政治、经济、法律上都给与僧道中人很大的权力,也正因为僧道之人有如此高的地位及权力,他们大多处于不离入世而出世、不离家而出家的状态,呈现出了世俗化的倾向,僧道之人世俗化的倾向并非元代独有,但在元代是最显著的。因此,在元作家笔下的寺庙场景描写中,塑造了一批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他们作为僧道中人,却尘俗未托、浪荡不羁、春心荡漾、不谙世事。在作家笔下,所讽刺的佛门人物主要有和尚、行者和行童,道教人物有道姑、道士、庙官、小姑、乔仙,他们被塑造成了以下形象:

第一,贪财之徒。元杂剧中描写的寺庙场景塑造了一群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之人却很贪财,如《昊天塔孟良盗骨》中杨景和孟良来到昊天寺,叫和尚开门,和尚却乘机敲诈:“有布施便开门,没布施不开门。”《鲁斋郎》中云台观的住持阎双梅不仅贪财,而且还虚伪。当李四要在她那里做好事超度张圭、李氏和儿女,给她钱:“与你这五两银子,权做经钱。”她却假惺惺地推辞:“我出家人,要他怎的?”但却一边收下了,还说:“是好银子,且收下一边……”而《看钱奴买冤家债主》中的庙官甚至发展到了抢的地步,他们在上场诗中就自我揭露:“官清司吏瘦,神灵庙主肥,有人来烧纸,则抢大公鸡。”这还不算很严重的,为了财物,乔仙还做起了贼,他在独白中说:“等的天色将次晚,躲在人家灶火边,若是无人撞入去,偷了东西一道烟,盗了这家十匹布,拿了那家五斤棉。”他还干起了强盗的勾当来:“家住在深山里头,好吃的是牛肉羊肉,闲来时打家截盗,剜墙窟,盗马偷牛,枪杆子,大闷棍,鹅卵石,这的是俺出家人苦修争斗。”

一些僧道中人,他们遁入空门却很贪财,这不是虚假的,而是元代现实社会的缩影,在一些史籍记载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资料作证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僧人杨琏真加和沈明仁。杨琏真加盗宋陵,“攘夺盗取财物,计金一千七百两、银六千八百两、玉带九、玉器大小百一十有一、杂宝贝百五十有二、大珠五十两、钞一十一万六千二百锭、田二万三千亩……他所藏匿未露者不论也”。沈明仁则“擅度僧四千八百余人,获钞四万余锭”,还“强夺民田二万顷,逛诱愚俗十万人,私赂近侍,妄受名爵”,等等,可见,一些僧人通过不道德的手段获取的财物不计其数。

第二,吃酒吃肉——不守清规戒律之徒。在元杂剧寺庙场景的描写中写到了一些僧道中人却吃酒吃肉,不守清规戒律,这是由历史原因的,因为元代蒙古族是马背上的民族,羊肉和马奶子酒是其饮食的主要组成部分,马奶子酒和羊肉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而且历代帝王也嗜饮成癖,元世祖曾因饮马奶子酒“得足疾”,成宗、武宗也对酒十分的痴迷,阿沙不花曾劝武宗节饮,“帝大悦曰:‘非卿孰为联言,继自今毋爱于言,联不忘也二因命进酒。阿沙不花顿首谢曰:‘臣方欲陛下节饮而反劝之,是臣之言不信于陛下也,臣不敢奉诏’”,足见对酒的嗜好。在历代皇帝对诸王的赏赐中酒和肉占了很大的比例。“羊中等月支一十三口,三个月该羊三十九口,每口价钱中统钞一定,计钞三十九定。酒月支一百五十瓶,三个月该酒四百五十瓶,每瓶价钱中统钞九两,计钞八十一定”,“一总计扫里三处给钞一十一定令八两三钱;二等羊三口,每口七十两,计四定一十口,酒三十瓶,每瓶九两,计五定二十口”。皇帝对酒和羊肉的花费,可见酒和肉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酒和肉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都离不开。

在这个尚饮和食肉的国度,元代僧人得到诸多的赏赐之后,便思考如何来消费,苦行僧的那种生活不能满足他们,于是他们开始饮酒、食肉。因此,在元杂剧作品中,出现了僧道之人饮酒食肉现象。如作品《相国寺公孙合汗衫》中的相国寺住持上场便说:“近寺人家不重僧,远来和尚好念经。莫道出家便受斋,那个猫儿不吃腥?”《昊天塔孟良盗骨》中那个肩负看骨任务的和尚上场更是说:“我做和尚无尘垢,一生不曾念经咒,听的看经便头疼,常在山下吃狗肉。”和尚道士犯戒吃腥,本已可笑,但更可笑的是他们还为自己的行径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

此外,作品中还描述了文人访寺庙时,僧人设酒待客的情形。《花间四友东坡梦》在庐山东林寺东坡云:“有酒有肉我便吃,无酒无肉,我回舟中去也”,听到有酒有肉才吃时,行者对东坡说:“我这等和尚,有甚么佛做?熬得口里清水拉拉的汤将出来。望学士可怜见,多与些小和尚吃。”接着,在寺庙中僧人以酒肉待东坡。最为可笑的是,《东坡梦》中的行者奉师傅之命“下山去俗人家沽一壶酒,买一方肉”,他居然问“山下俗道人家”有没有“一百八十多斤的猪,宰一口儿”,得知没有后,他又问有没有,八九两的小猪儿宰一口”,同样没有,他叹息道:“随意增减些罢,只要先把血脏汤做一碗来,与我尝一尝。”再如《月明和尚度柳翠》中行者说吕洞宾:“你这个和尚,则要吃酒吃肉,真是滥僧。”《王月英元夜留鞋记》中相国寺颠主身为和尚却露骨地说:“我做和尚年幼,生来不断酒肉”。《圯桥进履》中乔仙这样唱道:“休笑我贪花恋酒,酒里头把玄机参透,酒中得道,花里神仙,自古传留。炼丹砂,九转成,通身不漏,直修的来无生死与天齐寿”。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僧道之人饮酒食肉的现象比较普遍,胡抵通也曾指出“僧人……饮酒食肉”’。《元典章》中也说僧道“饮酒茹荤”。元杂剧中描写的在寺庙中僧人饮酒食肉现象是元代真实社会的一面,元代的僧人饮酒食肉没有避讳,他们可以在任何场所饮酒食肉,放荡不羁。既没有统治者的牵绊,也没有平民的冷眼相待。

第三,不肖之徒。在元杂剧还塑造了一群对师父极为不敬的不孝之徒,如《裴度还带》中的王员外找白马寺的长老,行者说:“去姑子庵里做满月去了”;《东坡梦》中佛印和尚叫行者下山去买点酒肉回来,行者一下火了:“那里去买,你好行止!向年间为师父娘做满月,赊了一副猪脏没钱还他,把我蝙衫都当没了,至今穿着皂直掇哩!”佛印责骂道:“休得胡说!”故事到此还没有完,当佛印和苏东坡在喝酒时,行者竟然“唱舞科”起来,东坡见此很不理解,行者便解释说:“这是师父和师父娘在禅床上吃酒吃肉,小行者带歌带舞,日常规矩。”

第四,好色思春之徒。在元杂剧的一些作品中反映了身为出家人,却好色思春,春心荡漾。在元杂剧中口口声声地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佛道中人,好色思春,春心荡漾,比世俗人还甚。如《王月英元夜留鞋记》中那个和尚身为相国寺殿主却露骨地承认:“我做和尚年幼,生来不断酒肉,施主请我看经,单把女娘一溜!”如此好色,谁还敢请。《鸳鸯被》中小道姑受师父之命,负责撮合接应,并且凡心未死,见状起心,她恬不知耻地对庵中“欢会”的李玉英说:“我今日成就了你两个,久后你也与我寻一个好老公。”次日清晨,她实在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欲望,便自己行动起来,她说:“谁想小姐与刘员外约在庵中,说了一夜话,撇得我孤眼独自,不由我也不动心。我如今等不得师父回来,自做个主意,只在庵前庵后寻一个精壮男子汉去来。(诗云:)刘员外做事胡为,李小姐私自偷期,我想来寻个和尚,也和他做对夫妻。”而《张生煮海》中的家童和行者发展到了搞同性恋的地步,行者一上场便说道:“行者终日打勤劳,扫地才完又要把水挑。就里贪玩只爱耍,寻个风流人物共说风骚!”而后家童就直接表露心迹了:“我看那小行者尽也有些风韵,老和尚又不在;不如我收拾了这几件东西一径回到寺里,寻那和尚打平平去也。”

如果说元杂剧中的好色思春之徒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因为好色而去杀人就被无法原谅了。《勘头巾》中的王知观道士身为道教中人却和刘平远的妻子有不伶俐的勾当,而且还谋害了刘平远,并嫁祸于贫民王小二,使王小二入狱差点被砍掉脑袋。

以上这些作品对那些不守清规和骄纵不法的宗教人士给予了辛辣地讽刺和揭露,剧中塑造的这些人对剧场的气氛也起到了很好的调剂作用。寺庙本是一方净土,在作家笔下却成了男女约会的场所,抑或身为僧道之人却春心荡漾,可以说,这是元代社会僧人可以娶妻现象的一个缩影。据《元史》记载:“大圣寿万安寺坛主司徒严吉祥盗公物,畜妻孥”;胡僧小住持被捕时“得妻妾女乐妇女十有八人”;杨琏真加失势后,忽必烈“救没入琏真加、沙不丁、乌马儿妻”。上述例子是剧作家把元代真实的社会现象投影到了元杂剧作品中。

随着宗教世俗化进程的加快,寺庙道观从过去的精神寄托之所变为了信徒与众生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以及各僧尼道士们满足自身欲望的场所,使得寺庙道观的世俗性越来越明显。在元杂剧作家笔下,寺庙、道观本是神圣的空间,是一方净土,却成了不法宗教出现的场所,这显然是出于“不平则鸣”的立场,同时,从当时的现实来看,元杂剧中的众多作家,大多是“门第卑弱,职位不振的”,地位及其低下,在人生的路途上又有很多挫折,他们期望通过作品来获得社会对他们的重视,于是,通过对元杂剧中寺庙中一系列生动而又极具现实意义角色的建构,就成了作家抒发自我情感、表达自我观点和反映社会与现实的有效途径。

[1]臧晋叔.元曲选[M].北京:中华书局,1989.

[2]隋树森.元曲选外编[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宋镰.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4]郑传寅.传统文化与古典戏曲[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

[5]廖奔,刘彦君.中国戏曲发展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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