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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改造日本战犯的国际影响研究

2014-04-10金恒薇

关键词:战犯中国政府日本

金恒薇,牟 岱

(1.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辽宁 沈阳 110044;辽宁社会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新中国改造日本战犯的国际影响研究

金恒薇1,牟 岱2

(1.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辽宁 沈阳 110044;辽宁社会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新中国政府成立后,如何处理日本战犯问题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1950年从苏联接收969名战犯,我国开始了对战犯的改造工作。新中国政府改造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有理有据,深入人心。最终使得战犯全部认罪悔罪,这是人类改造历史上的奇迹,也是中国在战犯改造问题上对国际司法和国际惯例的创新。它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尤其是宽释回国的战犯们用实际行动体现了改造工作给其带来的影响与变化,为还原历史真相、消除法西斯思想、正确认知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性产生了极为有益而深远的影响。

新中国,日本战犯改造,国际影响

改造战争的战犯是一个国际惯例问题。二战结束后,如何处置战犯成为同盟国处理战后问题的重头戏,从德黑兰会议召开到波茨坦公告的发表,同盟国都明确提出要严惩战争罪犯,并决定成立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而对于如何改造这些罪孽深重的战犯们,同盟国间只重视用法律的形式将他们的罪行予以定罪,而没能去考虑如何改造这些战争罪犯。1950年新中国政府将从苏联移交过来的969名日本战犯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进行改造,在执行国际惯例和国际法的前提下,我国也依据人道主义精神,对战犯改造实施了创新。我国的国家领导人明确提出了惩罪不惩人的方针,重点对日本战犯进行思想方面的改造。由于新中国政府改造措施得当,战犯们全部认罪悔罪,并能坚持终生悔罪。尤其是被宽释回国后,日本战犯们仍以各种形式为中日关系的良性发展奔走努力。与二战后其他同盟国对战犯们只重视审判而不进行改造相比,新中国政府在改造日本战犯工作中的确走出了一条正确而独特的道路。尤其是从战后的影响来看,新中国政府的改造工作确实是处理战后问题的成功之举,也为正确处理战犯问题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在人类改造历史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的历史背景

二战结束后,日本国内领土被占,经济也因连年发动战争而十分窘迫。日本民众寄希望日本政府能尽快走出战败的阴霾,政治上相对稳定,经济上能得到恢复,民众能过上安康平和的生活。在被美国独占的情势下,日本政府则出现了一边倒的态度,即完全依附美国以使其经济、军事不断强大起来,并能有机会重返世界政治舞台。

美国独占日本后也感受到了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潜在威胁。出于战略利益的需要,美国企图将日本打造成其在亚洲反共反苏反中国革命的前哨阵地及军需生产基地。因而美国对日本的管理也由战后改革转变为迅速复兴。尤其是1950年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大力支持南朝鲜,并利用日本的重工业及化学武器生产大量军用物资和军火。“日本电力的70%、煤炭的80%、船舶与陆地运输的90%,都用来满足美军在朝鲜作战之需要”[1]。1951年,日美两国还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日本彻底成为美国控制下的远东军事基地,两国也因利益而联结得更为紧密。

新中国政府成立后,在外交关系的处理上坚持有联合有斗争,区别对待的原则。尤其是面对如何打开中日两国关系的僵局的问题上,新中国政府始终强调要把日本与美国区别开来,要把日本人民与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区别开来。新中国政府着眼于未来,提出了“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方针[2]259,希望通过民间的交流和往来,使日本政府能够正确认知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性与长远

影响,能够为中日两国的官方往来打下基础。

再看日本,这是一个比较注重实际利益的国家。虽被美国独占,但是欲在战后迅速恢复,近邻中国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国家。中国资源丰富,是日本开拓海外市场的最大目标,也是日本经济发展的重要合作伙伴。1951年10月30日,吉田茂首相说:“日本现在有选择媾和对象的权利。行使这个权利,应考虑客观必要和中国的形势,不应草率决定中国和日本的关系”[2]258。由此来看,在不违背美国对其在外交限制的大框架下,日本也为与中国的外交往来留下了些许余地的。

新中国政府的改造工作正是在如此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开始的,如何惩处这些战犯,是摆在新中国政府面前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新中国政府着眼于中日两国关系发展的未来,从和平互利的长远角度出发,对上述日本战犯的改造工作提出了给予宽大处理的政策。周总理强调:要把战犯改造活,不是改造死;要严加管理,但要尊重每个人的人格,绝不能殴打、谩骂和侮辱;不允许有一个战犯死亡或逃跑;要从思想上进行教育和改造[3]37。

二、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措施得当,树立典范

1950年,从苏联移交的969名日本战犯被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进行改造。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党中央的指示贯彻执行改造战犯的方针政策。将战犯们的思想改造工作摆在了首位,并能摒弃单纯的民族复仇主义思想,对战犯们进行有重点、有层次、有人性化的改造,使改造工作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一)战犯们心路历程的转变正是新中国政府把思想改造做为重点工作的体现

要想把这些杀人不眨眼的罪人改造好,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初到管理所战犯的种种心态尽露无疑。有狂妄叫嚣的、有心里忐忑不安的、也有心存侥幸的。他们因朝鲜战争的爆发,寄希望美国对中国的侵略和封锁,抱着日本重走军国主义侵略道路的幻想而狂妄;因对新中国政府改造政策的不理解和对自身罪行的认知而自知必将遭到报复而惶恐不安;也因企图混淆战俘或战犯的不同而能够保命或是获得优待而心存侥幸。曾经出现了战犯藤田茂煽动部下制造骚乱,以此来拒绝改造等等。面对这些状况,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们仔细分析了战犯们的心理,认为战犯们的这种表现正是因为内心充满恐惧,害怕中国人对他们进行报复,才以这种方式拒绝改造的。因此管理所经常组织战犯听报告、听广播对战犯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从内心意识到新中国政府确实是要将他们改造好,而不是进行报复。同时管理所因势利导,组织战犯们加强学习,进行心得体会交流,在学习中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战犯们的思想。为了引导其对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认知,让战犯们深挖犯罪根源,并毁掉精神支柱。管理所印发的《关于日本军国主义思想的批判》小册子,在战犯们心中产生了强大的震撼力。在这本小册子中,天皇裕仁承认自己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否定了神化。管教人员还将日本实施的新宪法告知战犯们,天皇不再是集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大权于一身了。这种实是求是,逐层深入,慢慢清晰的思想改造,使战犯们从半信半疑中逐步明白,人权必将取代君权与神权。最为关键的是为了打消战犯们的顾虑,新中国政府还赋予了战犯们同中国国内战犯一样的权利,包括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会见家属、保持民族习惯等权利。此外按照党中央的指示,战犯们在饮食、起居、学习和生活等各个方面得到了宽待。尊重日本人的生活习惯,照顾他们吃细粮的习惯,参照中国供给制标准按照不同级别分立小灶、中灶、大灶三个灶房;并大比例供给细粮[3]57。在医疗方面,管理所秉承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使战犯们不仅在心理上得到复苏,肌体上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在基本生活得到保证的同时,管理所还允许家属来探亲。正是这样的措施使得战犯们曾经泯灭的人性回归到善良,并在人性的光辉中得以复苏。为了促进悔罪,加快改造的步伐,根据周总理的指示,1956年2月至8月,管理所组织战犯们走出监狱。从抚顺到沈阳、鞍山、长春、哈尔滨、天津、武汉、杭州、上海、南京、北京等11个城市,99个单位,每到一处都使战犯们体验到曾被侵略的中国大地发生如此沧桑巨变而震动[4]327。使战犯们不能对这种正义与人道的挽救而不加理睬和无动于衷的。战犯也由最初的被动改造而主动检举罪行,认罪悔罪,这无疑不是思想改造工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新中国政府在改造战犯工作中抓住了关键,从思想工作入手,并在改造中以改造战犯们的人生观、民族观、世界观为重点,使其回归到和平与反战的思想这源。使不断叫嚣的战犯们由拒绝改造到欣然接受,再到主动认罪悔罪。

(二)改造促进了审判工作,使其有理有据,战犯们口服心也服

正确而独特的思想改造工作,也对最终审判日本战犯起到了良好的衔接与辅助作用。在改造期间,除了对战犯们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改造外,还为最终审判做足了大量工作。1954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署从全国各地调集了大批干部,组成最高人民检察署“侦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工作团”。东北工作团成立后,工作团成员来到了抚顺,开始了审理日本战犯的第一步工作——侦讯工作。为了保证完成任务,东北工作团侦讯人员先后到12个省市调查取证。东北工作团对每一个日本战犯的侦讯,至始至终贯彻了侦查和教育相结合,内查外调相结合的方法。在侦讯人员有理有节的讯问下,日本战犯终于开始坦白自己的罪行。曾认伪满国务院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作悔罪发言,他的认罪对其他顽固的校级以上战犯产生不小的触动。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指出在我国关押的日本战犯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鉴于战犯们在关押期间的悔罪表现,决定给予宽大处理[5]。对于罪行较轻且悔罪较好的日本战犯免于起诉,并被释放回国。对于罪行较重的45名战犯,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进行了审判。庭审期间,在大量的罪证面前,战犯全部认罪悔罪,这不仅是审判的需要,更是新中国政府促进改造的需要。战犯们心服口服,不仅为改造战犯树立了典范,也成为审判战犯史上的奇迹。

三、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的战后影响

新中国政府的改造工作效果显著,战犯们不仅在改造中转变思想,主动认罪悔罪,也在战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经过改造的战犯们于1964年被陆续宽释回国。回到国内他们以各种形式为日中关系的良性发展,还原历史的真相而奔走努力,在国内各个领域如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产生了巨大作用;也为进一步消灭法西斯势力奠定基础。

(一)归国战犯成立中归联并献身说法,在日本国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战犯们回到日本后,以国友俊太郎为领队的300余名归国战犯们回国的第一步,就联名向全国发表了长达2000字的宣言——《告日本人民书》:我们对于那些和你们一样的热爱和平幸福生活、勤劳而善良的中国人民采取了你们所难以想像的各种野蛮残酷的手段,犯下了大量卑鄙可耻的罪行,……我们既然认识了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我们就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6]。1957年9月由归国战犯组成“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简称中归联。其总部设在日本东京,54个支部分布在各都、道、府、县。宗旨是“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日中友好”。他们以演讲、著书、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反省自身的罪行,揭露日军侵华的本质,为促进两国的友好往来而努力奔波。岛村三郎《中国归来的战犯》详细描述自己在改造期间思想情感的转化过程,并含泪控诉日军暴行。书中他写道:“我们刚回国的时候,报纸、杂志的大量篇幅中出现洗脑一词,对我们的自我改造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我们决心写作,把在中国关押反省的真相告诉关心我们……中国用道理来启发说服,使我们获得了正确的认识。这不是什么洗脑,而是使我们在良心上受到自我谴责。”[4]351中归联至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中日关系的良好发展,并为此不懈努力。20世纪60年代为反对日美军事同盟而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活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归联更是做出了很多努力。20世纪80年代初,因日本外务省篡改历史教科书及政要参拜靖国神社等行径而提出强烈反对的呼声。他们的现身说法,对日本民众来说是最具说服力的,也由此在日本国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是因此中归联也几度遭到日本政界的打击。但是中归联的不懈努力与付出正是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取得伟大成果的体现,在战后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史上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战后日本社会党承认新中国,并旗帜鲜明地支持新中国政府主权独立

日本社会党对新中国政府的态度与立场是新中国政府成功改造日本战犯的力证。日本社会党成立于1945年11月。1947年,日本人民反对美日反动派的革命斗争高涨,日本自由党、民主党面临严重的政治危机。社会党依靠基层党的积极活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通过战后日本第二次大选,取得了第一大党的地位,并组成了以社会党与民主党、协同党的联合内阁。正是日本战犯回国的表现使得社会党更进一步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并能在对待中国的问题上立场明确。此外,中归联成立后,其成员也多次参与由日中友好协会组织的中日民间往来活动。并且在活动与同是日中友好协会成员的社会党人士积极交流共同为中日两国关系友好发展奔波努力。曾担任过日中友好协会正统本部会长的社会党黑田寿男等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主张,并多次率团访华,签订了不少共同声明[7]3。他们主张承认新中国,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社会党的职业活动家成田知巳在1970年日本社会党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政治大会上这样讲道:“无可否认,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侵略了中国大陆,杀伤了将近2千万中国人,对他们造成了四百亿美元以上的物质损害。……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只有一个中国,中国的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次我代表党访问了中国,签订了《日中共同声明》,并向中国方面保证,我们要努力实现日中友好和恢复日中邦交。”[7]414

(三)为战后消灭法西斯主义思想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日本右翼不断滋事的现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日本战犯们经过改造坚持终生悔罪,正是新中国政府在改造日本战犯方面走出的这一正确而成功的道路,才使得战犯们能从心底彻底消除法西斯思想。相比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军事法庭处死战犯千余名,而新中国政府宽释千余名;远东军事法庭上战犯无一认罪,百般抵赖,而新中国政府审判中全部认罪,且终生悔罪。这也为战后消灭法西斯主义思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战后的反法西斯工作奠定的基础。尤其是在日本右翼不断向中日关系挑衅的现在来说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的战后影响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成功做法,己经向世人表明:罪犯也是人,同样可以造好,这也为人类改造史树立了光辉典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如日本记者在2000年采访抚顺战犯管理所时所提出的建议那样,这段历史需要挖掘和保护,尤其是中国方面需要记录和总结。随着当事人的年事己高,这段历史的见证者也会越来越少了。的确这样,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所走出的是一条不同寻常之路,是成功之路。它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极具现实意义的。尤其是近年来在日本右翼屡屡挑起事端,频频向中日两国关系发难的情势下,探析新中国政府改造日本战犯的战后影响并防止某些人再跳出来如出一辙地否定历史或对这段历史有争议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1]吴学文.当代中日关系(1945—1994)[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5:6.

[2]史桂芳.近代日本人的中国观与中日关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59.

[3]叔弓.中国改造日本战犯始末[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37.

[4]郭晓晔.东方大审判审判侵华日军战犯纪实[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5:327.

[5]金源.从战争狂人到朋友——改造日本战犯的成功之路[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1.

[6]武原,陈伟德.远东审判为了迟到的正义[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231.

[7]小山弘健,清水慎三.日本社会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3.

【责任编辑 曹 萌】

K106

A

1674-5450(2014)05-0039-03

2014-06-1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L13WTA007)

金恒薇,女(满族),辽宁沈阳人,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宣教部主任,副研究馆员;牟岱,男,山东烟台人,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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