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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褒城县志》所载苏轼牛头寺诗考

2014-04-10

关键词:一统牛头县志

(西北大学 文学院,西安 710127)

苏轼是中国古代文化史上的文坛巨擘,生平著述极为宏富。南宋以来,不少学者致力于苏轼诗歌的搜集整理,历经前辈时贤不断努力,以孔凡礼整理的《苏轼诗集》[1]、傅璇琮等主编的《全宋诗·苏轼诗集》[2]搜罗较为完备。近年来,四川大学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等经过二十余年不懈耕耘,最终编撰出版了《苏轼全集校注》[3]。这是迄今为止收录苏轼作品最多最全的苏轼全集,堪称苏轼文献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对苏轼研究的繁荣和进一步发展厥功甚伟。尽管如此,关于苏轼诗歌的搜集补遗工作并未完全结束。最近,我们查阅道光《褒城县志》,发现一首署名苏轼的诗歌。该书卷六《城署志》云:

宋苏轼常寓牛头寺,有赠明上诗曰:“一轴金刚一炷香,雪眉双髩任苍苍。去传熊耳西来印,归葺牛头旧住房。风静水声喧竹坞,夜深云气湿龙床。迷途尽欲僧开悟,何事年来厌上堂。”[4]246

《褒城县志》所载这首“牛头寺诗”,孔凡礼整理《苏轼诗集》、北京大学出版社《全宋诗》、《全宋诗订补》及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主编《苏轼全集校注》皆未收录,近年的苏诗补遗文章亦未提及,或为苏轼佚诗。但此诗是否确为苏轼所作,还需要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辨析:其一,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创作“牛头寺诗”的记载是否可信;其二,苏轼是否具备创作这首“牛头寺诗”的条件;其三,这首“牛头寺诗”是否存在并未收入苏轼诗集,仅在褒城地区长期流传的可能,以及此诗是否存在有人故意作伪痕迹。

我们首先从文献角度考察,辨析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是否可信。毋庸讳言,我们所见记载这首牛头寺诗的《褒城县志》为清代道光间抄本,苏轼为北宋时人,二者年代相隔久远,以此数百年后的一条记载即断定此诗为苏轼所作,确嫌武断。况且,此记载除所引诗句之外,其他文字颇为扞格难通:“苏轼常寓牛头寺”,“常”者,经常,说明苏轼经常寓居牛头寺,但从传世文献看,除此记载外,并无任何文献涉及苏轼寓居牛头寺的记载;“有诗赠明上曰”,“明上”究竟何指,也令人难以理解。因此,仅凭道光《褒城县志》这条似通非通的记载,即将此诗明确归于苏轼名下,不足以取信于人。但是,我们知道明清方志一般都是在前代志书基础上修撰而成,关于前代的相关记载往往是承袭旧志而来,并非凭空捏造。同样,记载苏轼牛头寺诗的《褒城县志》,也是在旧志基础上编撰而成。据光朝魁《褒城县志叙》,此志主要是在乾隆丁酉(四十二年,1777)萧兴会、欧阳文学所辑县志抄本基础上,参考府志并以撰者所识忆者“刊其谬、补其漏”[4]1整理修撰而成,其中记载上有所承,并非完全仅为道光间人凭空修撰。从《叙》中“刊其谬、补其漏”等语来看,光朝魁修撰此志态度尚属认真,并非一般的例行公事,秉承这种态度修撰的方志当不至于将没有任何根据的记载采入其中。这样来看,道光《褒城县志》的相关记载当有前代志书根据,关于苏轼牛头寺诗这条记载也应具有相关的文献依据。从这个角度考虑,这条记载具有一定可信度。但事实是否确实如此,还需进一步考察。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道光《褒城县志》之外,同样发现了有关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乾隆《大清一统志》卷一百八十六《汉中府·寺观·崇庆寺》条:“崇庆寺,在褒城西南二十五里,俗呼牛头寺,唐建。宋苏轼有赠牛头寺明上人诗。”[5]241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二百三十八《汉中府·寺观·崇庆寺》条与之完全相同,此记载承袭乾隆《大清一统志》自不待言。值得注意的是,“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被公认是清《一统志》中质量最好的一部,其原因在于纂修官学风严谨,考订精审……内容较前两志丰富而且准确”[6]145。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完全承袭乾隆《大清一统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至少说明当时编者认为乾隆《大清一统志》关于牛头寺诗这条记载可以相信。据此,我们可将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上溯至乾嘉时期。

尽管乾隆、嘉庆两朝《一统志》没有收录牛头寺诗的具体内容,但我们从中仍然可以获得不少信息。首先,通过两部志书的记载,我们可以知道牛头寺即崇庆寺之俗称,具体位置在“褒城西南二十五里”[5]241,建筑时间远在唐代。其次,我们可据此对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这则文献进行校补。如前所述,《褒城县志》中“苏轼常寓牛头寺”[4]246句不合苏轼行迹,“有赠明上诗曰”[4]246之“明上”究竟何指令人费解,整条记载显得扞格难通。现在我们知道牛头寺即褒城西南二十五里之崇庆寺。据现有文献,苏轼并未长期寓居褒城,更加不可能经常留宿褒城西南二十五里的牛头寺,因此,我们认为这则文献中“苏轼常寓牛头寺”之“常”当为“尝”字同音而讹。从乾隆、嘉庆两部《大清一统志》“宋苏轼有赠牛头寺明上人诗”句,可知《褒城县志》中“有赠明上诗曰”之“上”字下当脱“人”字。如此,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准确表述即为“苏轼尝寓牛头寺,有赠明上人诗曰”,并无任何扞格之处。再次,通过两部《一统志》的记载,我们可以对这首牛头寺诗的题目进行推测:从“宋苏轼有赠牛头寺明上人诗”句来看,此诗题目或为《赠牛头寺明上人》。

更加值得庆幸的是,清代文献之外,我们还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成书的《陕西通志》卷三十六《民物·寺观》“牛头寺”条,发现一则关于这首牛头寺诗的更为珍贵的文献:“牛头寺在褒城县西二十五里牛头山。东坡有诗云:‘去传熊耳西来印,归葺牛头旧住房’即此。”①[7]1923这则文献提到牛头寺“在褒城县西二十五里牛头山”,具体方位虽与乾隆、嘉庆两朝《一统志》记载的“在褒城西南二十五里”略有差异,但一以寺言,一以山言,所记皆为褒城牛头寺当无可疑。这里明确记载“东坡‘去传熊耳西来印,归葺牛头旧住房’即此”,说明苏轼这两句诗中写到的“牛头”即指褒城县西二十五里牛头山上之牛头寺,且其中所引“去传熊耳西来印,归葺牛头旧住房”一联与道光《褒城县志》所载苏轼诗句完全一致。嘉靖《陕西通志》由时任陕西巡抚的赵廷瑞发起,关中著名学者马理主持实际编纂工作,马理的学术水平当然毋庸置疑,且他在编纂此书过程中具有突出的存史意识,广泛征集采撷各类文献多达130余种[8]42-47,编纂态度极为认真。当时及后世学者皆对这部方志评价甚高,发起修纂的赵廷瑞称其:“考索之精,虽史传宿讹,亦多是正。”[7]1参与纂修的周文翰称其:“搜采人物,阅极经史及古今诸志、名士之集,虽断碣残碑,罔敢轻弃,其隐德幽贞,或遗于文人辞士之外者,又率得于先生之见闻,取善可谓广矣;纪述事类,则凡旧志讹且漏者,皆考订增入,纲举目张,纪事可谓详矣。”[7]2051以上二人与此书关系密切,其评价或有主观溢美之嫌,但现代学者同样认为在成化《陕西志》、嘉靖《雍大记》和嘉靖《陕西通志》三部方志中,“嘉靖《陕西通志》,无论体例之严谨,或记事之详确,皆远在前两志之上”[9]4,这一评价应无任何主观感情因素,当为客观求实之论。古今学者同时对这部方志给予高度评价,尤其对其考索精到、记事详确一致肯定,说明这部方志确实值得信据。因此,我们相信嘉靖《陕西通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绝非凭空虚构。目前我们虽然尚未追溯到这则文献的明确史源,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其史料价值。根据这条记载,我们至迟可将苏轼牛头寺诗的文献依据上溯至明代嘉靖年间。

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苏轼牛头寺诗绝非仅见道光《褒城县志》,乾隆《大清一统志》、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及嘉靖《陕西通志》都曾提及苏轼此诗,尤其嘉靖《陕西通志》所引诗句与道光《褒城县志》完全一致,该志向以考索精到、记事详确为古今学者称道,我们相信其中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必有所据。目前我们虽然尚未找到苏轼牛头寺诗的更早文献,但明清方志不约而同地提及苏轼牛头寺诗绝非偶然,光朝魁《褒城县志》记载“苏轼常〔尝〕宿牛头寺,有诗赠明上(人)”当非向壁虚造。因此,从文献角度考察,我们认为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牛头寺的记载应当可信。

我们再从苏轼行迹进行考察,看他是否具备创作这首牛头寺诗的条件和可能。据道光《褒城县志》,此诗为苏轼寓居牛头寺所作,乾隆、嘉庆两朝《一统志》、嘉靖《陕西通志》亦将之系于牛头寺下,说明这首牛头寺诗并非依题悬拟之作,即作者当实际到过牛头寺。因此,要判断此诗是否苏轼所作,首先需要考察苏轼是否到过牛头寺。翻检苏轼诗文,可以发现苏轼《次前韵再送周正儒》一诗有“牛头与兜率,云木蔚堆垄”[1]1586之句,且诗中“牛头”确指“牛头寺”,据此可知苏轼的确到过“牛头寺”。这样问题似乎很容易得到解决,但事实并非如此。唐宋间称牛头寺者甚多,苏轼《次前韵再送周正儒》诗中的“牛头(寺)”指梓州郪县西牛头山牛头寺,道光《褒城县志》等记载苏轼创作牛头寺诗的牛头寺却在汉中褒城附近,即褒城西南二十五里之崇庆寺,二者并非一地。因此,尽管《次前韵再送周正儒》一诗提到“牛头(寺)”,只能说明苏轼到过梓州牛头寺,并不能说明苏轼到过褒城牛头寺,更不能据此断定苏轼尝寓褒城牛头寺且赠明上人诗。

就现有资料来看,除道光《褒城县志》等明清方志之外,并无其他文献提及苏轼到过褒城牛头寺,传世苏轼诗文亦未见涉及褒城牛头寺的任何文字,苏轼究竟是否到过褒城牛头寺,并无直接而明确的文献依据,这样我们也就不能据之判断苏轼是否可能创作这首牛头寺诗。但是,如果我们不过分追求所谓直接的文献依据,通过考察褒城牛头寺的地理位置以及苏轼的相关行迹,可以断言,苏轼绝对不止一次经过褒城,并且极有可能寓居牛头寺。

褒城地处褒斜道南段,这段驿道仅此一线,出口即在褒水入汉水处之褒城县,因此,褒城为蜀中到关中之间的咽喉要道,无论是出蜀入关还是由关入蜀,皆须经过褒城。牛头寺位于褒城西南方向,由蜀入关之褒斜道,经过褒城之前,正位于褒城正西略微偏南方向,即牛头寺正处由蜀入关之褒斜道经过褒城之前的驿道附近②[10]。北宋建都汴梁(今开封),由蜀至汴主要有水陆两道,水路沿长江东下,至荆州附近再换陆路北上,陆路北出汉中,到达关中后再出关东行,其间必经褒斜道。苏轼一生凡三次出蜀,两次返乡,数次来往蜀中与汴京之间,每次所行路线皆可勾稽而得,是否行经褒斜道亦可约略推及:嘉祐元年(1056),苏洵携苏轼、苏辙兄弟二人离蜀进京,“发成都,过剑门,经凤翔府郿县横渠镇,游崇寿院,经扶风,过长安,经华清宫,出关中,至渑池”[11]43,“五六月间,抵京师”[11]44。父子三人出蜀路线当为陆路,必经褒斜道,必过褒城。嘉祐二年(1057)四月七日,“母程氏卒。讣至,父子仓惶返蜀”[11]60。返蜀具体路线不详,是否经过褒城不得而知,可置勿论。嘉祐四年七八月,免丧;十月,“苏轼兄弟侍洵离眉州,赴京师”[11]65,“约于十三日,初发嘉州”[11]68,“泊南井口”[11]70,“过渝州、涪州,经明月峡,至忠州丰都县”[11]71,此次出蜀所行为水路,不可能经过褒城。治平三年(1066)四月二十五日,“父洵卒”[11]142;六月,“与弟辙舟载父洵之柩归蜀。过泗州,洪泽”[11]145。此行亦为水路,同样不可能经过褒城。神宗熙宁元年(1068)“七月,除丧”[11]153,十月十一月间“将离眉山”[11]155,“过益昌”[11]155,“至凤翔”[11]155,“至长安”[11]155,此次出蜀具体行程不详,但可以肯定,所行亦为陆路,必经褒斜道,必过褒城。此后苏轼再未入蜀,不可能再行褒斜道,亦无缘再至褒城。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苏轼至少两次行经褒斜道,即至少两次经过褒城:一为嘉祐元年四五月间父子三人初次离蜀入京,一为熙宁元年十一十二月间兄弟二人除父丧后出蜀还朝。考察苏轼行迹时,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即苏轼其人一向热衷游赏佛寺、交往僧人,传世苏集涉及佛寺、僧人的诗作极其丰富,遇佛寺而不入,简直不合其一贯行为。因此,我们认为苏轼行经褒斜道时,在到达褒城之前,寓居驿道附近的牛头寺不足为奇,且道光《褒城县志》明确记载其事,这一记载渊源有自,并非空穴来风,苏轼到过褒城牛头寺当无可疑,其间创作牛头寺诗赠给牛头寺僧亦合乎情理。

然如上所言,苏轼至少两次行经褒斜道,两次皆有可能到褒城附近的牛头寺,究竟其中哪一次寓居牛头寺创作此诗,我们还需略作分析。道光《褒城县志》录牛头寺诗尾联为“迷途尽欲僧开悟,何事年来厌上堂”,“迷途”句既可指世人皆处“迷途”之中以待僧人开智悟理,同时亦可指作者身处“迷途”等待僧人开解度化,从诗作语气来看,此句本意似指前者,但如从创作心理和深层动机来分析,诗人既然写出“迷途尽欲僧开悟”之句,在深层意识中未必没有对自身前途的茫然和忧虑。如这一分析无误,且此诗确为苏轼之作,我们基本可以判断其具体创作时间:嘉祐元年父子三人离蜀赴京,苏轼时年二十一岁,正当青春年少,至成都时,张方平尚以六科勉励兄弟二人,此行似不应有前途未卜的“迷途”之忧;熙宁元年苏轼与弟辙除丧还朝,但在二人居丧期间,朝廷之中正进行着剧烈的更新换代,“早在治平三年(1066)苏轼离京之际,宰相韩琦、参政欧阳修已经为了‘濮议’之事而与知谏院司马光、御史吕晦、范纯仁(范仲淹子)、吕大防以及侍读吕公著等发生了激烈的争论,结果除司马光外,吕晦以下全被贬逐。但不久,宋英宗崩,太子赵顼即位,就是以变法闻名的宋神宗。即位的当年(治平四年,1067),韩琦、富弼、欧阳修都解去宰相、枢密、参政之权,出任地方官。熙宁元年(1068)翰林学士王安石被召见,力陈变法大计,甚得神宗之意”[12]68-69。这些朝廷变故,苏轼当有耳闻,苏氏父子早在嘉祐八年乃至更早即与王安石交恶[12]67,苏轼对神宗召王安石入对不可能无动于衷,王安石变法开始之后,苏轼果然被“卷入这场巨大的政治风波,自此起直到他离世,其政治、学术和文艺创作,都与王安石的‘新法’及其变法理论‘新学’密切相关”[12]69。苏轼或许从王安石应召入对已经预感到自己政治前途的暗淡和渺茫。加上数年之间,父母双亡,爱妻早逝,这些家庭变故亦当对其产生一定影响。从仕途前景和家庭变故两方面分析,苏轼此次入朝之心境不难推测,以此心境途中寓居牛头寺,写出“迷途尽欲僧开悟”之句自在情理之中。因此,我们认为《褒城县志》所载牛头寺诗当为熙宁元年十一二月间,苏轼与弟辙除父丧后还朝途中行经褒斜道,寓居褒城附近的牛头寺时所作。

通过考察苏轼行迹,我们认为苏轼至少两次行经褒斜道,两次皆有可能寓居褒城牛头寺,具备创作这首牛头寺诗的条件。熙宁元年,兄弟二人除父丧还朝之时,朝廷局势发生重大变化,韩琦、富弼、欧阳修解职,王安石应召入对,得到宋神宗重用,由于苏、王交恶,苏轼当可从王安石入对预感到自己政治前途的暗淡和渺茫,加上父母双亡、爱妻早逝,其心境可想而知,这种心境与牛头寺诗“迷途尽欲僧开悟,何事年来厌上堂”一联深层意蕴中对前途的迷茫和忧虑若合符契,这首牛头寺诗或即此年十一二月间苏轼除父丧还朝途中的寓居牛头寺而作。因此,从苏轼行迹考察,我们认为道光《褒城县志》所载苏轼牛头寺诗亦为可信。

我们最后从苏集编次流传和文献辨伪角度考察,看这首牛头寺诗是否存在从未收入苏轼诗集,仅在褒城地区长期流传的可能,并分析此诗是否存在有意作伪痕迹。苏轼《答刘沔都漕书》云:“轼平生以言语文字见知于士,亦以此取疾于人,的事相补,不如不作之安也,以此常欲焚弃笔砚,为瘖默人,而习气宿业,未能尽去,亦谓随手云散鸟没矣,不知足下默随其后,掇拾编缀,略无遗者,览之惭汗,可为多言之戒。”[13]1429苏轼虽感慨刘沔掇拾编缀自己诗文不遗余力,但从“亦谓随手云散鸟没矣”一句来看,其本人对自己诗文的收集保存并不重视,随写随散,并未刻意进行编次。因此,苏轼的一些诗作未能收入个人别集并非偶然,尤其某些写作地点较为偏僻、书写方式较为特殊的作品,作者本人及当事者如不着意留存诗稿,其他人根本无缘知晓,当然更加不可能编入别集。有些作品早在苏轼生前已经亡佚,如苏辙《栾城集》卷一《怀渑池寄子瞻兄》自注云“辙昔与子瞻应举,过宿县中寺舍,题其老僧奉闲之壁”[14]12,诗中有“曾为县吏民知否?旧宿僧房壁共题”之句,可见兄弟二人皆有题作。然从苏轼《和子由渑池怀旧》“老僧已死成新塔,坏壁无由见旧题”[1]97句来看,苏辙再过渑池时,已难以看到兄弟二人的题壁之作。我们现在见到传世的苏轼诗集、苏辙诗集亦未见收录二人的题壁诗,如果不是苏轼、苏辙自表其事,我们亦无缘知道二人在渑池某寺尚有题壁诗。假设渑池寺僧将苏轼、苏辙题壁之作抄录下来,后人采入方志,一直流传下来,这两首题壁之作自然不能否认是苏轼、苏辙的作品。以此类彼,如苏轼确有宿牛头寺赠明上人诗,赠诗之后本人并未留下底稿,亦从未向人提及,编辑苏轼诗集者自然无从收录,然牛头寺僧或其他知情者却将此诗乃至其创作情况记录下来。后人编纂地方志时,一些认真负责的学者搜罗材料中或发现这些文献,于是将之采入方志之中,但并未引起更多学者注意,仅在褒城地区长期流传。从兄弟二人渑池题壁诗流传来看,这种推测并非绝无可能,只是渑池题壁在宋代早已亡佚,牛头寺诗却在褒城地区一直流传下来,到清代道光年间的《褒城县志》还有完整记录而已。因此,我们认为从编次流传角度考察,这首牛头寺诗确实存在从未编入苏轼诗集,仅在褒城地区长期流传的可能。

不可否认,由于苏轼名声过大,托名依傍者甚多。苏轼晚年自己也感到“世之蓄轼诗文者多矣,率真伪相半,又多为俗子所改窜,读之使人不平”[13]1429,但他本人并未能亲手编定个人文集。苏轼死后不久,又入元祐党籍,崇宁四年(1103)“二月丁巳(初九日),诏毁《东坡集》并《后集》印板”[11]1435,宣和五年(1123)“七月十三日,令开封府,四川路、福建路毁苏轼文集之板”[11]1437。但实际情况却是禁而不止,“是时朝廷虽尝禁止,赏钱增之八十万。禁愈严而其传愈多,往往以多相夸,士大夫不能颂坡诗者,便自觉气索,而人或谓之不韵”[15]21。在这种“以多相夸”心理驱动下,出现一些伪造依托之作更加不足为奇。南宋之后,苏轼诗文常盛不衰,即使在明代普遍否定宋诗的情况下,苏轼名声依然如日中天,苏轼诗集多次刊刻[16]145-146。梁启超曾言:“有名人的作品,赝品很多,名气愈大,假得越厉害”,“盛名之下,最易盗窃,传抄的人,辗转加入,于是愈假愈多,愈多愈假”[17]5014。苏轼正是这样一位具有“盛名”的诗人,对于署名“苏轼”的作品自然应该慎之又慎。近年来,苏诗辑佚固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刘尚荣[18]45-51、马德富[19]52-56、胡建升[20]98-100等多位学者已分别撰文探讨,我们在苏诗辑佚过程中自然应该引以为戒。

从文献辨伪角度看,这首署名苏轼的牛头寺诗是否存在作伪痕迹呢?依据文献作伪的一般规律,无论以任何目的、依托哪位名人,这些伪托作品能够流传开来为人所知都是实现作伪目的的基本前提,任何一个正常的作伪者都绝不会将自己伪造的作品秘不示人,仅仅用来自我欣赏,或将之藏至极为偏僻的所在,而不希望任何人看到。按照作伪的不同目的,伪造出来的作品亦当有不同特点,通过伪造作品说明被依托者的某些情况,伪造作品一般需要涉及一些较为重要的问题,依托名人以自重,作品中的人事能与被依托者关系密切,最好是众所周知的人物最为理想。但这首署名苏轼的牛头寺诗仅见于道光《褒城县志》、乾隆和嘉庆两朝《一统志》及嘉靖《陕西通志》等方志之中,而不见于其他文献记载,说明此诗并非有人故意作伪,而是自然保存于当地文献之中。从诗歌内容来看,全诗只是对牛头寺僧的简单描写和问候,深层意蕴中或许包含一些作者对自身前途的迷茫和无助,此外并无任何特殊之处。道光《褒城县志》、乾隆和嘉庆《一统志》中提及牛头寺诗中的“明上人”与苏轼交往极为有限。苏轼《南华寺》诗中虽有“可怜明上座,万法了一电”[1]2061之句,然此“明上座”显然指的是追赶六祖惠能之“惠明”,与牛头寺“明上人”无涉。周紫芝《竹坡诗话》记载:“有明上人者,作诗甚艰,求捷法于东坡,东坡作两颂以与之……”[21]348此“明上人”是否即牛头寺“明上人”,别无旁证,但牛头寺诗中有“雪眉双髩任苍苍”、“何事年来厌上堂”等语,知赠诗之时牛头寺之明上人已相当衰老,其年龄当远远大于苏轼,似与问诗东坡之“明上人”并非一人。除此牛头寺诗外,亦无其他文献涉及苏轼与牛头寺僧交往的问题,即使有意作伪,恐怕亦不至选择如此偏僻罕见人物为之。因此,从文献辨伪角度考察,这首牛头寺并不存在有意作伪痕迹。

通过考察苏集编次流传,并从文献辨伪角度分析,我们认为苏轼本人对其诗文搜集编次并不重视,《褒城县志》所载牛头寺诗确实存在从未收入苏轼诗集,仅在褒城地区长期流传的可能;这首牛头寺诗长期以来仅流传于褒城地区,内容并无任何特殊之处,且其中所涉牛头寺明上人偏僻罕见,这不符合文献作伪的一般规律。因此,我们认为从苏集编次流传和文献辨伪角度考察,同样不能否认道光《褒城县志》所载牛头寺诗为苏轼所作。

综上所述,从文献记载角度考察,道光《褒城县志》关于苏轼牛头寺诗的记载渊源有自,乾隆、嘉庆两朝《一统志》、嘉靖《陕西通志》皆可佐证,并知此诗题目或为《赠牛头寺明上人》;从苏轼行迹考察,苏轼确实到过褒城,且极有可能寓居牛头寺,具备创作此诗的条件,具体时间当为熙宁元年苏轼与弟辙处理父丧还朝途中,苏轼当时心境与诗歌内容十分契合;从苏集编次流传和文献辨伪角度考察,此诗确实存在并未收入苏轼诗集,仅在褒城地区长期流传的可能,且并无明显有意作伪痕迹。因此,我们认为道光《褒城县志》所载牛头寺诗为苏轼佚作当无可疑,应当据以补遗。

注释:

①“去传熊耳西来印”之“印”,点校本《陕西通志》作“叩”字,影印本嘉靖《陕西通志》亦确似“叩”字,然版刻书籍“印”、“叩”二字字形极为接近,当属形近而讹。

②关于褒斜道路线及行程、驿路,等主要参考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严氏所考虽为唐代交通,但褒斜道在唐宋间变化不大,具体路线基本相同,可据之考察苏轼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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