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通知》精神全面推动市县年鉴工作 发展和繁荣方志事业
——在全省市级志办主任会议暨2013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2014-04-102014年1月6日
(2014年1月6日)
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赵群虎
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通知》精神全面推动市县年鉴工作 发展和繁荣方志事业
——在全省市级志办主任会议暨2013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
(2014年1月6日)
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赵群虎
同志们:
刚才,茂盛主任对全省过去一年的方志工作作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强调了年鉴工作。下面,我就全省综合年鉴工作讲点具体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年鉴工作要充分肯定,也要看到不足
2012年12月中旬,在全省市级地方志机构主任会议上,我们对推进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工作作出部署。一年来,省地方志办公室加大和加强了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向各市县地方志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争取省政府支持向各市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同时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各市也都加强了年鉴工作,太原市理顺了市级年鉴工作体制,组织了培训会;大同市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向各县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忻州市也起草了文件,已上报市政府秘书长,等待批文下发;晋城、长治、阳泉、大同市级年鉴在年内出版,运城、朔州、临汾、晋中市级年鉴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全省县级年鉴有的启动,有的推进,有了新发展。运城市县区全部启动了年鉴工作,临汾17个县市区,是我们山西县区最多的市,一年多时间,有13个县市区开展了年鉴编纂工作,工作力度大,发展迅速。初步统计,到2013年底,包括工作启动和推进在内,全省市县两级年鉴编纂工作覆盖率已达到50%以上。
在市县同志们的努力下,2013年全省市县年鉴工作有了新进展,总的发展势头很好,但发展水平低、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个别市县对年鉴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还未启动;部分市县年鉴工作力度不够,编纂工作拖沓,进度慢,不能按年及时完成出版;许多县(市、区)年鉴工作尽管启动了,但推动不够,进展缓慢,成果还遥遥无期;部分县(市、区)年鉴虽然编纂出来了,但没有出版;一些县(市、区)虽然也开展年鉴工作,但2年乃至更长年度编纂一部,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年鉴;有的市、县(市、区)工作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此外,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全省市级年鉴送省里、县级年鉴送市里审查验收的机制还不够完善,运行较差。这使得市县年鉴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较为明显。
二、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项战略性的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深刻剖析,市县年鉴工作得不到很好发展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还是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要站在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和关系地方志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年鉴工作的重要意义。
过去在首轮修志工作中,我省市县地方志部门,主要工作是编纂市县志书。一部市志,一本县志,正常情况下,从发动到组织编纂再到出版,少则3年,多则5年,再多也超不过10年,任务就完成了。志书编纂完了,没有了主要工作,一些地方志机构和队伍难免就会不稳,方志事业就难以持续发展。这是过去长期以来,一些市县特别是县地方志机构被合并或撤销、人员流失、工作停顿的关键问题所在。
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2010年省人大《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将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为省市县地方志部门的主要工作。要知道,在过去,全国许多地方综合年鉴,我省有综合年鉴的地方,其工作是由政府其他部门承担的。国务院和我省《条例》将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列归为地方志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是对地方志部门工作的重大支持,拓展了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
要认识到,相对于编纂一部市志、一本县志的阶段性工作,按年编纂年鉴,是一项持续持久的工作。有了编纂年鉴的持续持久的工作任务,即使编纂志书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了,市县地方志工作也就不会间断、停顿。可以说,编纂年鉴,对市县地方志工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也要认识到,编纂市县年鉴,对于发展壮大市县地方志事业提供了重要机遇,也是有力的支撑。过去,我们市县地方志部门编纂一部市志、一本县志,机构和队伍也有限,事业发展和空间也有限。现在,有了年鉴工作,要年年编纂,工作任务多了,机构和队伍不足的就需要扩充,事业也就能发展壮大起来。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编纂年鉴,对于市县地方志工作和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作用,意义十分重大。要充分认识市县年鉴工作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年鉴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起来,用年鉴工作的成效带动和开辟方志事业的发展的新局面。
三、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市县年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地方志机构承办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政府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的重要事项。省政府对全省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工作非常重视。为加强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工作,2013年1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函[2013]150号文件的形式,向各市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对编纂综合年鉴涉及的完善机构、稳定队伍、工作条件保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等政府责任,对年鉴编纂的质量要求、审查验收、人员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针对性很强,对于我们市县地方志机构争取政府和领导支持,解决困难和问题,推进年鉴工作,是重要的政策依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通知》精神,以贯彻《通知》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年鉴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机构不健全和人员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健全机构和补充人员。许多市县特别是县地方志机构和人员,是按照市县志编纂的工作任务设置的,年鉴工作任务是新增加的,机构不健全和人员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健全机构和补充人员。市一级要争取设置年鉴科,县一级可争取设置年鉴股,并根据实际相应增加人员编制,配备人员。
二是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不到位的,要积极争取给予保障。编纂出版年鉴,经费和工作条件要有保障。已启动或开展年鉴编纂的,经费不足的,要积极争取补充。新启动年鉴编纂工作,要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报告,积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房舍、设备等工作条件难以保证的,要积极争取改善和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年鉴编纂工作尚未启动的市县,要积极争取尽快启动。年鉴编纂工作尽管由政府主管,但具体业务编纂工作由我们地方志机构来落实。因而,那些年鉴编纂工作尚未启动的市县,地方志部门的同志要积极行动起来,准备好有关工作,争取政府立项尽快启动。
四是对从事年鉴工作的业务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年鉴编纂与地方志书编纂,有相同之处,但区别差异也很大。对许多市县地方志部门的同志来说,相对市县志书的编纂,年鉴编纂还是一项比较新或全新的工作。要新启动年鉴编纂,要推进编纂进度,要指导撰稿,要编纂出规范、有质量的年鉴,地方志部门从事年鉴编纂业务的人员首先要熟悉业务,掌握基本技能。省级要重点加强对市级年鉴业务人员的培训,市级要加强对县级年鉴业务人员的培训。市县级年鉴业务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提高,学习年鉴编纂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制定的《山西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年鉴业务人员培训学习很重要,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五是规范年鉴编纂出版,建立健全确保质量的有效的机制。年鉴,顾名思义,是按年编纂的连续出版物。不按年编纂出版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年鉴。要进一步规范全省市县年鉴的编纂出版,争取到2015年全省各市县年鉴编纂达到规范化要求,全部实现年鉴按年编纂出版。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普及率达到100%。为了提高和确保年鉴质量,要完善审查验收机制,市级年鉴的编纂出版要报省地方志办公室审核验收批准,县级年鉴的编纂出版要报市级地方志部门审核验收批准。
同志们,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对于我们推进市县年鉴编纂工作,进而发展和繁荣方志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市主任回去后一定要组织人员认真研读,结合实际,拿出贯彻意见,把市级年鉴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解决好,为推进工作创好条件。同时,也一定要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县地方志部门,并指导县地方志部门贯彻《通知》精神,开展和推进年鉴编纂工作。
同志们,做好市县年鉴工作意义非凡,任务重大。去年在市县同志们的努力下,年鉴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下一步的发展夯实了基础。新年伊始,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市县的同志们,再接再厉,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争取实现年鉴工作的新跨越、再上新台阶,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元旦刚过,春节即将来临,祝市县方志部门的同志们、朋友们佳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