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直隶名宦邹振岳的州县生涯
2014-04-10张艳丽
张艳丽
晚清直隶名宦邹振岳的州县生涯
张艳丽
邹振岳(1831—1893),山东淄川人,自同治五年(1866)任直隶怀安知县始,先后在直隶饶阳、清苑、易州、宣化等任职知县或知州,光绪十九年(1893)卒于天津知府任。在二十几年的直隶州县长官生涯中,邹振岳致力于发展经济,重注民生;肃清民政,打击恶霸;创新实干,治理水患;教化民众,教育优先。其政绩为朝廷看重,在历史上具有极大影响力。
晚清 直隶 邹振岳 文昌书院
邹振岳(1831—1893),字岱东,山东淄川人,肄业于济南府泺源书院,曾向当时知名学者何绍基和董文涣等学习。咸丰十一年(1861)考取优贡,同治二年(1863)中进士。同治四年(1865)授湖南桂阳知县,未实任。同治五年(1866)任直隶怀安知县,同治十三年(1874)任直隶饶阳知县,光绪元年(1875)任直隶清苑知县,光绪八年(1882)迁易州直隶州知州,光绪十四年(1888)擢升宣化府知府,光绪十五年(1889)任天津知府。光绪十九年(1893),卒于任上。
邹振岳在直隶为官长达二十几年,职务从知县到知州、知府,除去为继母和父亲丁忧,几乎所有的官宦生涯都在直隶度过。时任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对他评价很高:“邹振岳由牧令历官郡守,在直隶三十余年,历时最久,所至有声。”[1](《两知府请付史馆折》)本文主要根据相关地方志史料,加及一些朝廷重臣的奏折,对邹振岳在直隶的政绩进行探讨,以期对这位晚清直隶能员名宦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发展经济,重注民生
作为地方官员,关注民生是首要的任务。在清苑任知县时,邹振岳心系民情,急民之困,一次祈雨活动让他深得民心。据县志记载:“光绪某年旱,公冒暑远行入山祷焉,归距城里许,大雨如注。公露顶跣足,行泥水中,入城谒坛庙行礼,民大悦。”[2](卷四名宦)在靠天吃饭的传统社会中,旱灾是威胁农业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旱灾降临,人们往往举行隆重的祈雨仪式,祈求天降甘霖,泽润苍生。清代官方对祈雨礼相当重视,明确规定:“岁遇水旱,则遣官祈祷天神、地神、太岁、社稷。”[3]
邹振岳祈雨的虔诚与灵验,无不让老百姓感恩戴德,印象深刻。虽则统治者自身也很清楚,祈雨禳灾的举动不会发挥太大的实际效果,他们更相信祈雨活动有一种特殊的社会政治功能:官员祈雨礼仪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对于整合社会力量,避免灾害发生后民心离散能够起到一定的安定调节作用,从而避免更大灾害的发生,以危及王朝的统治秩序。除祈求上天降雨外,邹振岳还带人翻山越岭寻找水源,历经数月,引泺水入清苑县境内,灌溉农田,让穷苦百姓顺利度过旱灾。
易州是清朝皇帝的陵寝重地,号称西陵,守护陵寝的多为满洲旗人,因身份原因,晚清旗丁的日子并不好过:“旗丁贫苦,额支钱粮仅敷当差,不足赡养家口,闲散人丁毫无生计,即陵部司员向例不派外差,别无升迁之路,生齿日繁,亦多坐困。”邹振岳任易州知州后,看到西陵各山多有空旷余地,就提倡种桑养蚕。旗人妇女以前也曾经育蚕缫丝,只是方法不当,很少获利。邹振岳派专人传授技术,鼓励旗人自谋生计,利用地理优势种桑养蚕。旗人看到有利可图,纷纷踊跃参与,唯一担心的是:“惟系官地,恐致互相争竞,或服劳而无所获,或攘利而无所惩,是以中止。”邹振岳与主管官员向朝廷请求订立明确章程,确保民众的利益。朝廷委派守护大臣丈量可种之地,让当地官员自集资本试办蚕桑,为旗丁推广生计。“从此逐渐推广,利源日兴,于旗丁生计不无小补”[1](《易州旗丁试办蚕桑片》)。在邹振岳的努力下,旗丁的生计问题较好地解决了。
此外,邹振岳还受直隶总督李鸿章的派遣,鼓励和清丈直隶周边的土地垦荒,解决了当地人民的温饱问题,每年还可为朝廷征银一万余两。这其中尤以西北部的张家口、独石口、多伦诺尔三厅地方为最。初始时,因为没有严格的制度,荒地的开垦征赋十分混乱。地无定主,税无定额,垦民无法忍受残酷压榨,纷纷逃亡,所垦之地任其荒芜,官民两困,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和统治秩序。这种情况下,清政府决定把这些地亩收归官办。
光绪八年[1](《三厅荒地查办完竣折》)和光绪十五年[1](《三厅垦荒升科折》)清廷共进行过两次大规模的清丈活动,邹振岳都参与其中,分别清查出三厅垦地约八千九百六十八顷九十五亩、七百三十九顷一亩,由官方把土地登记在册,分给各地用户耕种。根据土地肥瘠不同情况,议定了升科、纳租或收取押荒银的具体办法及数额。这些土地统共收取押荒银十一万二千余两,此后每年可收粮银一万二千余两。这样一来,政府财政收入增多,民众垦种的积极性提高,大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邹振岳注重民生,妥善安排境内的百姓生活,为自身赢得了好的声誉。醇亲王也即光绪帝的亲生父亲奕譞,对邹振岳的名声和执政才能有所耳闻,光绪九年奕譞写信给当时的军机大臣翁同龢说:“近闻有邹振岳其人者,现官易州牧,或谓其颇有经济,用之办团,必能得力,云云。此则无从细考。按附闻或可访悉一试,亦旁求之意也。”[4](《致翁同稣函》)
肃清民政,打击恶霸
邹振岳上任怀安伊始,直隶总督刘长佑巡察各地,路过怀安时曾询问邹振岳县政情况:“公又善奖诱,巡直隶,过怀安,问知县邹振岳民情,对曰:民情安静。惟职初抛书本,不谙吏治耳。公曰:留心民事,不离书本,正仕学相资处也。问词讼,对曰:初到时少,今反而渐多。公曰:初到任,不知官严否,明否,既而多者君剖刊得情,事事求官断也,词讼由少而多,再由多而少,则政成矣。”[5]作为上级长官和资深官员,刘长佑给予邹振岳一些做官的经验,即:理政实际与书本理论知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而狱讼之事涉及地方执法公正与否及社会风气的好坏,更应该慎重对待。经过总督的一番悉心指导与教诲,邹振岳信心倍加,竭力做好任内的各项事务。
在河北保定文化名人齐如山的记忆里,邹振岳在当地民众的知名度非常高:“在光绪中叶以前,河北省的知县,徐子庶,劳玉初乃宣,邹岱东振岳,诸公都是州县班的能员,所办的善政均很多,到处是政声,至今人人称道,真所谓遗爱在民。”齐如山亲自见过邹振岳问案,知名的是分磨案和分家案。判案过程中邹振岳运用半调解、半审断的方式来审理,主要根据儒家的思想观念以及当地风俗人情来处理,体现出他为官清廉,思想通明,因而得到上下一致的好评:“两件案子判了之后,人人称快,传说多远,赞扬多年,到目下已经六十多年了,而我还记得,足见他感人之深。”[6]
除了日常诉讼的处理外,邹振岳还保持地方治安的稳定,快速、利落、直击要害地打击邪恶势力。史书评价邹振岳为“尤善治盗:于饶阳严办砍会,于清苑拿办积匪套白狼及刘德沛悍党,于易州拿办大猾赵老尚等案,并赫然在人耳目”。还有在易州任内,“甫下车,闻有恶棍阴姓者,刁横侵欺,为害乡里,公饬捕之。凡得实,置于法秩”[2](卷四名宦)。在天津任知府时,“兼办守望各局,擒拿积匪,地方绥静。平时听断明决,如理家事,纤悉无遗。循行各县,讲求政教,吏畏民怀”[1](《两知府请付史馆折》)。邹振岳对境内的恶势力进行坚决打击和治理,以维护地方稳定和秩序,也重申官府的为民立场。
创新实干,治理水患
在怀安任职期间,邹振岳因地制宜、创新性地提出“源流并治”永定河的想法。永定河,“前人谓之无定河,自元历明,冲啮奔溃,屡修屡决,迄无宁岁”[8](《畿南河渠通论》),康熙三十七年(1698)皇帝赐名“永定河”,希望能够永保安定。治理永定河多以治理下游为主,乾隆八年(1743)时任直隶总督的高斌,在永定河上游用乱石砌筑玲珑坝,以杀水势。仅四年之后,玲珑坝被洪水冲决报废,以后少有人敢在上游治河。
同治十二年(1873),邹振岳上书《上游置坝节宣水势禀》给永定河道,提出永定河“其病源在上游太骤,非下游不能容,实下游不及泄”。治理办法应是“于上游段段置坝,层层留洞以节宣之,使其一日之流,分作两三日,两三日之流,分作六七日,庶其来以渐,堤堰可以不至横决”。对于置坝的具体地点,“未入山以前支径分疏,毋庸置坝也;既出山以后,平壤旷衍,无从置坝也。惟山行之一二百里,有两山束之,以为岸,则坝之势易就……坝之用,在泄水不在堵水,则冲决之时少”。同年十一月上旬,永定河厅员童恒麟和邹振岳去现场勘察,选择了王平村以下约五里处的坝址,认为“似属可行”,希望永定河道“遴选熟悉河务之员,重往履勘”。他还指出高斌所建的玲珑坝“以乱石砌辏,其冲决本易”,此次“作法须整齐坚固,然后足资抵御……不可以前此偶然无功,致辍今日之举”。“倘行之有效,仍酌添一二处,以资经久”。
但当时邹振岳的科学建议遭到反对。永定河道派官员去复勘,以“崖下之水,桑乾时尚深一丈余尺,……即使兴办,实建一坝而需两坝之费,功效尚无可凭,靡费不一而足”,“如崖下置坝,将来水势抬高恐不只增一倍。则于民房商贩煤窑,种种碍事之处甚多”等为理由加以否定[9]。其后,邹振岳和同僚尽力治理永定河,有功而赏顶戴花翎。时隔仅八年之后,光绪七年(1881)军机大臣左宗棠亲自沿永定河堤岸踏勘,提出上下游兼治的主张。这与邹振岳的看法颇为相似,邹振岳被派一同前往治理。筑坝修渠,引水灌田,起到缓洪的作用又可收灌溉之利。邹振岳的科学而创新的治河理念得到贯彻,为后世提供很好的借鉴作用。
教化民众,教育优先
除处理好地方政务之外,邹振岳还注重对百姓精神方面的教化和引导,创办书院发展教育,以期凝聚人心,恢复儒家社会秩序和儒学教义的影响,稳定地方统治。
怀安地处边远荒凉之地,文化落后,历史上罕有人中过功名。邹振岳知怀安县后,积极筹建书院,广招名师,兴办教育。县志记载:“甫下车,开课署内,旋约邑人孝廉刘好信、附贡徐建猷、廪贡宗光熹、岁贡冯兆吉,捐建文昌书院,延名宿主讲。公暇辄至院中,察勤惰,进生童等,亲为指授。其风雅遗韵,迄今犹存。”[10](卷五秩官表)
在撰写的《文昌书院碑记》中,邹振岳记述了捐建书院的初衷和目的。书院是地方为国家培育人才的主要场所,早在乾隆十一年(1746)时,怀安就于县城文昌阁建造文昌书院,东西厢房为肄业所,惜不久即废。邹振岳来怀安上任时,“即以邑无书院为憾,嗣因地瘠贫,又当西陲孔道,比年不靖,困于徭役,兼之到任未久,官与民相信不深,思筹巨款,虑以轻举偾事”。两年之后,官民相熟知,邹振岳这才倡议修建文昌书院,得到了当地士绅和百姓的大力支持:“此言既出,若决江河,月四周捐金至四千余。卜地就文昌书院故址,非惟仍旧贯,亦不欲掩前人之善也。复出赀于其旁购宅一区,山长所居之堂庑,诸生肄业之宅房,粗可栖处,以其余赀发商得息,作为经费之源。是役也,怀安无老幼,莫不极力赞成,而匡襄之功。”邹振岳期望文昌书院的建成,能够发挥一定的教育作用:“庶几盛典永垂,可为国家收得人之效矣。”[10](卷八艺文)
通过检索《怀安县志》,明代260多年的时间里,怀安共出过4位进士,5位举人,拔贡6个,岁贡62人,副贡1人,而有清一代260多年的时间里,没有出过一位进士,举人有23位,恩贡有30位,优贡1人,拔贡有31位,岁贡为148位,副贡2位,其中在同治七年邹振岳创设文昌书院之后,举人有8位,恩贡3位,优贡1人,拔贡7位,岁贡31位。若从比例上来说,同治七年到科举废除的光绪三十二年(1906)30多年的时间里,怀安的科举事业的成就还是相当大的。
对于民间笃信的各类神灵信仰,邹振岳也参与其中。清代初年,百姓在怀安的熊耳山兴建庙宇,后经百余年风雨飘零,早已倾塌,但邑人仍有敬仰神灵者。于是,知县邹振岳和恩科举人刘好信等人,于清代同治七年初发起捐建,筹足银两重新建庙,到次年六月,在主峰庙院的遗址上建成南向佛殿、三官庙、奶奶庙和禅房等,同时在中峰和东西台顶分别建成灵官庙、龙王庙和马王庙[11]。又因书法才艺知名,邹振岳还在当地玉皇阁四面悬挂的匾额上题字,文曰“东拱神京”“西连古晋”。
对于各种民间信仰,邹振岳认为未尝不可以借助宗教思想的一些理念,来引导百姓从善,弥补儒教的不足。他为新城士绅孟广龄重修崇庆寺时写的《重修崇庆寺记》碑记里面说得十分清楚:“天之生人也,上智少下愚亦少,熙来攘往大抵皆中材也,大易之余庆余殃,尚书之惠递,从逆其道大执途人,而骤以之语,非骇怪即聋聩耳,惟闻佛氏之天堂而喜,闻佛氏之地狱而惧。喜斯劝,惧斯惩,学其慈悲,而杀残之孽可少矣,学其清净,而淫恶之念可减矣。”这样做的目的是:“戢此足以布儒教之穷,而弥王化之缺。虽圣人复生,当以平等视之,而无事反唇相訾也。”[12](卷二崇庆寺)
邹振岳任职直隶州县官吏的二十几年内,均能实心为政,在地方政务的民生、治安、教化中凸显了自身的执政能力,受到上级官吏的一致肯定,从而在官宦生涯中一帆风顺,节节高升。曾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李鸿章等人都对邹振岳的治理政事才能给予褒奖。邹振
岳离世后,时任直隶按察使的周馥赋诗《邹岱东太守》曰:“发论群惊胆气粗,能持大体慑奸谀。恩隆可惜微臣老,公死方知我道孤。谁采循良归史传,更闻宾客散江湖。最怜六幅银钩字,珍重如今当画图。”[13](卷四《感怀平生师友三十五律》)周馥把邹振岳引为同道中人,赞颂他殚精竭虑,恪尽职守。这可算是对邹振岳一生最完美的诠释。
[1]顾廷龙,戴逸.李鸿章全集[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2][7]潘守廉修,姚寿昌纂.清苑县志[M].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
[3]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
[4]谢俊美辑校.奕譞致翁同龢函稿[M].近代史资料编辑部,1996.
[5]钱仪吉.刘武慎公长佑年谱(补卷3)[M].台北:文海出版社,1972.
[6]齐如山.中国的科名[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6.
[8]贺长龄.清朝经世文编[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9]华北水利委员会编印.永定河治本计划(第2卷)[M].1934.
[10]荫禄修,程燮奎纂.怀安县志[M].光绪二年刻本.
[11]安华一.官庙山记略[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怀安县委员会编.怀安县文史资料(第4辑)[C].1993.
[12]梁岩修,王树枬纂.新城县志[M].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13]周馥.玉山诗选.安徽东至周氏近代诗选(东至周氏家乘之一)(第一分册)[M].
张艳丽 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讲师 史学硕士
(责编 樊 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