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天的信息》中体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
2014-04-10仝华
仝 华
(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
《春天的信息——黄启璪谈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部文集。它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辑,中国妇女出版社于2000年3月出版。黄启璪(1933.11.23~2000.12.28)曾长期在四川省做领导工作。她1988年9月调任全国妇联,后任全国妇联第六届和第七届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1993年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她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新时期妇女运动优秀的领导者。文集按年代顺序编排,选录了黄启璪自1983年8月至1999年3月间的文稿119篇。此外,还收入“附录:访谈录”10篇。全书约73万字。文集的主标题取自其第6篇正文的题目。2000年2月14日,时任全国妇联主席的陈慕华为文集作序,“愿我们的妇女事业像春天一样永远充满生机”是序言的收尾句。14年后,再次研读这部文集,对我们深入体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助益颇多。本文主要梳理了文集中的三方面内容。
一、《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讲话的动议、发表和学习、宣传
在文集中,黄启璪介绍或论及这一问题的篇目主要是《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推动中国妇女运动向前发展》(1991年7月26日)、《谈谈妇女问题》(1996年7月5日)、《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1999年3月)。
(一)讲话的动议和发表
1989年春夏之交,在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的交相作用下,新中国经历了一场政治风波的严峻考验。在同年6月下旬召开的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同志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随后不久,他在百忙中专门约见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和黄启璪等,听取妇女发展状况和妇联基本情况的汇报。“他边听边问,详细记录,关切之情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1](P923)11月16日,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会见全国妇联六届二次执委会全体同志,并参加了部分执委的座谈会。
在这种氛围下,1990年初,陈慕华同志召集妇联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如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0周年。根据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社会出现的“妇女回家”的主张和种种重男轻女的现象,也根据世界上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后妇女地位一落千丈的教训,与会同志一致希望请江泽民同志出来讲讲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问题。会后,黄启璪等向党中央呈送了报告。随后,全国妇联接到中央办公厅的回复性询问。黄启璪如实作了陈述,并补充报告说:“我们希望通过总书记的讲话,亮出中国共产党在妇女问题上的旗帜”[1](P922)。在中央办公厅的帮助下,该报告“很快得到党中央的批准”[1](P923)。3月7日,在首都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上,江泽民同志发表了《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共产党用以指导妇女运动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其妇女观。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演变、妇女的社会作用、妇女的社会权利和妇女争取解放的途径等基本问题作出的科学分析和概括。这种妇女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2]讲话中概括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内容。报告结束时,“会场上4000多名妇女,从女红军、抗日女将士、女部长、女专家到基层妇女代表,欢欣鼓舞,掌声雷动”[1](P924)。
报告结束的第二天,即3月8日,黄启璪随陈慕华一同去中南海西花厅看望邓颖超同志。“大姐虽年事已高,重病在身,但见到我们时,神清气朗,她要我们坐在她身旁,一字一句语重心长地说:‘我从广播里仔细听了江泽民同志昨天的讲话,讲得很好。在我记忆中,党的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妇女节大会上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头一次,你们要珍惜。’”[1](P924)
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讲话发表6年后的1996年7月5日,黄启璪在为中共中央党校学员所作的专题报告《谈谈妇女问题》中,进一步说明了这一重要讲话发表的背景。首先,她指出:“1989年秋,西方敌对势力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在东欧得手,这些国家的妇女组织纷纷被解散,妇女组织的负责人大批失业,有的被投入了监狱。原来苏联、东欧国家妇女参政的比例在35%以上,1989年以后一落千丈,莫斯科市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一下降到了1%,这些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1](P680)随后,她说:“大家都知道,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鼓励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劳动,参加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上反而有人主张‘妇女回家’,认为‘妇女的传统角色是担任家庭主妇,现在女性的角色应该还原’;招工招生中拒收女工、女生的现象时有发生;危害妇女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也死灰复燃。而在妇女理论研究中,有人不加分析地引进和鼓吹西方的观点,甚至公开提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传统的理论是乏力的,要探索和选择新的妇女理论。’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严峻挑战。”[1](P680)
黄启璪的上述介绍,使我们进一步感受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的形势下,《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讲话的发表,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世界公开亮明自己对待妇女问题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重要体现,它为全党全社会观察、分析和研究、解决妇女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二)对讲话精神的学习和宣传
《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讲话发表后,全国妇联和各有关方面开始积极组织学习和大力宣传。
从全国妇联看,其专门组织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研讨会和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读书班。期间,1997年7月26日,黄启璪在省、市、自治区妇联主任读书班(为期20天)上做了《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中国妇女运动向前发展》的讲话。她强调,江泽民同志的讲话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5个主要内容,“我们在学习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每一条都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高度统一的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将妇女问题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加以分析所得出的科学的结论。我们在学习这些结论的时候,要努力把握其中的原理”[1](P197)。
全国妇联领导同志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带头宣讲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书记处的同志也不断应邀为中央党校、有关部委和部分省、市作了30多场报告。
从党中央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看,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锦涛同志一再号召:“党的领导干部要成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讲话发表后的一段时间,《中国妇女报》刊登了17位省、市委主要领导撰写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理论文章。辽宁省12个地、市的书记都在当地党报上发表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文章[1](P682)。各级妇女干部学校和部分党校也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纳入教学计划。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妇女出版社联合出版了介绍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书籍。
这段时间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集中学习和大力宣传,为在全党全社会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讲话发表至今,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妇女事业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发展。黄启璪在文集中所讲的一些情况,为我们于现在和今后回望这一讲话的动议、发表和学习、宣传,提供了重要的事实依据、认识参考和思想启迪。
二、做好妇联工作和提升妇女自身素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此,在文集中,黄启璪更多地是从做好妇联工作和提升广大妇女自身素质的角度论述这一问题的。其主要篇目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全社会的大事》(1983年8月12日)、《积极行动起来 参加综合治理 坚决制止社会丑恶现象》(1989年4月13日)、《在部分省(区、市)打拐禁娼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993年2月25日)、《打击丑恶现象不能手软》(1993年7月28日)、《全国妇联反对“选美”》(1993年8月22日)、《清除“精神鸦片”刻不容缓》(1994年11月18日)等。
(一)正视改革开放环境下的妇女问题及其原因
改革开放之初,黄启璪结合四川妇女问题的实际指出,社会上存在的歧视、虐待、侮辱、残害妇女的现象,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重男轻女,虐待生女孩儿的母亲。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山区,也发生在城市;不仅发生在一般工农群众家庭,也发生在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家庭,如果任其发展,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就难以实现,“四化”建设就要受到严重干扰。(2)在恋爱、婚姻、家庭问题上,妇女受到歧视和虐待。据统计,1982年四川省妇联受理的恋爱、婚姻、家庭申诉共723件,其中妇女受迫害致死致残的43件,占6%。其中,有婚后因男方喜新厌旧,使妇女受迫害致死致残的;有未婚同居遭遗弃造成死亡的;有因不能生育被虐待致死致残的。(3)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现象有所发展。(4)诱骗拐卖妇女、儿童的事件时有发生。(5)早已绝迹的嫖娼、卖淫活动重新出现。……还有蔓延发展的趋势[1](P2-3)。
针对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1989年4月3日,黄启璪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座谈会上发言,对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现象、犯罪现象予以强烈鞭笞。她指出,同志们在会上用大量的事实说明,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已由农村发展到城市,卖淫嫖娼活动已由城市蔓延到农村,参加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人数之多,发案面之广,受害妇女、儿童数量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并且,“拐卖人口的犯罪手段越来越狡诈、残忍、野蛮,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问题突出的地方,群众生活受到威胁,生产受到干扰,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遭到严重破坏。卖淫嫖娼活动的增加还导致了性病发病率迅速上升。”黄启璪呼吁:“现在已经到了应该下最大决心共同搞好综合治理的时候。”[1](P65)
为什么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会出现上述一些妇女问题?对此,黄启璪从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她认为,从社会历史原因看,改革开放之初,主要是“还存在封建遗毒和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几千年封建社会所形成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我国现阶段还存在阶级斗争,社会上还有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分子专门从事残害妇女儿童的罪恶活动”[1](P3)。从近因看,她赞同一位领导同志所讲的:一是十年动乱破坏了社会风气;二是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国内封建思想残余有所抬头,国外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有所增长;三是思想政治工作软弱无力,对不法分子打击不力,执法不严[1](P3)。
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这一转换过程,也给妇女带来一些新问题。主要是:(1)要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就必然要冲击铁饭碗、大锅饭,冲击各种陈旧的观念、行为方式和旧的体制;调整产业结构以及一些企业亏损,要关、停、并、转。这样,一部分女性的工作岗位就受到了威胁,或被剥离,或被转岗,涉及到了她们的切身利益。(2)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大量发展起来。一方面它们为妇女提供了一些就业岗位;另一方面,由于它们大多数没有按照我国保护女职工的法律、政策办,使得在这些企业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3)商品经济和市场活动当中出现的拜金主义,导致了卖淫嫖娼、三陪色情服务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出现。而丑恶现象的蔓延,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妇女。(4)在国务院针对国企实行的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过程中,有些地方、有些单位由于对我国保护妇女的法律条款没有严格遵守和执行,没有树立起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因此,一些不应该下岗的女工被剥离下岗,招工中存在不愿招收女工现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分配难的问题也时有发生[1](P454)。
鉴于上述情况,黄启璪强调,要高度重视这些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群团的力量,认真调查研究这些问题,积极协助各级党委解决这些问题。
(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工作的首要方针和任务
1983年8月12日,黄启璪在四川省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上讲到:“今年3月,中央书记处在讨论妇女工作时确定,今后妇联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是: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抚育、培养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1](P2)她认为,这一指示十分重要,不仅是维护妇女、儿童本身权益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每家每户,关系到国家、民族,关系到“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我们事业的未来。“这是我国妇女运动史上的大事,值得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学习领会”[1](P2-3)。
为什么要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为妇联组织的方针任务提出来?黄启璪根据自己的学习、理解,谈了三点:第一,是由妇联组织的性质决定的。即妇联和女工委员会等党领导下的妇女组织,是代表妇女、儿童利益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理所当然地要同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否则就失去了自身的作用和存在的价值。”[1](P2)第二,是由当前我国妇女运动发展的情况所决定的。黄启璪认为:“根据我国妇女运动现实发展状况中存在的问题,中央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问题鲜明地提出来,就切中了要害,抓住了重点。”[1](P3)第三,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解放妇女的需要。即:妇女是“四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关心妇女的疾苦,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她们的积极性才能更好地被调动起来,充分发挥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更有力地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国家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高了,妇女的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才能提高,妇女解放运动才能向前发展[1](P4)。
黄启璪告诉大家,正因为如此,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指示发表以后,广大妇女干部衷心拥护,奔走相告,认为这是党中央给妇联组织的“尚方宝剑”,有了它,妇女干部更加理直气壮,信心百倍[1](P4)。黄启璪并以多方面的生动事例,鼓励妇联组织和各级、各方面的妇女干部,“要振奋精神,挺起腰杆,依理依法,敢做敢为”“要埋头苦干,多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建设性的工作”。她还强调:“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和广大的妇女姐妹,都要努力掌握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一切歧视、虐待、侮辱、残害妇女、儿童的现象进行斗争。”[1](P10)她指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包括两部分:一是与男性公民共有的合法权益,即共性权益;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方面,《宪法》《刑法》《婚姻法》专门作了许多明确的规定[1](P10)。针对“现在我们常常看到有些妇女受了委屈、受了残害,束手无策,甚至含恨自尽;也有的妇女由于不懂法,既是受害者,又成了违法者”[1](P11)的情况,黄启璪呼吁,我们要从这些社会现象中,进一步提高对妇女进行法制教育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妇女都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此外,还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进行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使中央的指示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和监督法律实施的力量[1](P11)。
作为全国妇联的主要领导人之一,20世纪90年代,黄启璪就如何认识和对待现实中突出的妇女问题接受媒体多次采访。在接受采访中,她始终坚持旗帜鲜明、得体得法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而伸张真理和正义,鞭笞丑恶和邪陋。例如,在接受《中国妇女报》记者关于《打击丑恶现象不能手软》的主题采访中,黄启璪讲到:“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曾经创造出了许多奇迹。1957年,基本根除了卖淫嫖娼活动;1964年,我国宣布基本消灭了性病。”而“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发展经济,就应当允许这种现象存在”,这是完全错误的。有鉴于此,从对妇女的他律方面,黄启璪强调:“我们一定要深入认识开展打拐禁娼斗争与加速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密切关系,更自觉、更主动地打击卖淫嫖娼和色情活动”。在妇女的自律方面,她强调,“不能以丧失自身的尊严和人格,企求通过非法和不正当途径换取物质享受”[1](P935)。
(三)要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变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如果不能变成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为推进广大妇女在这方面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黄启璪从多方面向广大妇女姐妹提出要求,阐述道理。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有理想、有志气、有作为”[1](P11)。黄启璪指出,有理想,说到底,是一个活着为什么和怎样活着的问题。她强调,在改革开放年代的中国妇女,生活要有个主心骨,要有个总目标。这个主心骨和总目标,就是《邓小平文选》上讲的“一心一意奔四化”。“奔四化,是全国人民也是全国妇女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振兴中华的一场决定性战役。”[1](P11)有了这样的理想,才会激励自己有志气、有作为。黄启璪以国际妇女运动史上巴黎公社时期法国革命妇女英勇斗争的事迹,以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女革命家、女英雄的事迹,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妇女模范人物和先进工作者的事迹等教育广大妇女,以使“有理想、有志气、有作为,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成为广大妇女的共同心愿和实际行动,造成风气,形成声势。这样,“社会上残存的各种歧视妇女的旧思想就会进一步得到有力的抵制,妇女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好的维护”[1](P16)。
第二,“要以顽强的毅力,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学一切有用的建设本领”[1](P17)。因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妇女本身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自身的解放程度,妇女的社会地位是与妇女对社会的贡献成正比的。黄启璪特别讲到,就劳动妇女的学习来说,“要立足本职,干哪行学哪行,工作上,生产上,生活服务事业上,需要什么,就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1](P16)。
第三,“在恋爱、婚姻、家庭问题上要讲道德,要严格按婚姻法办事”。对此,黄启璪指出了特别应该警觉的一些情况:一是以金钱、权力、门第取人,把爱情当商品,结婚当买卖,在这种思想下,大要彩礼,婚事大操大办的旧习俗普遍出现。二是有的女青年法制观念淡薄,男女一交往就非婚同居,非婚怀孕。三是有的妇女朝三暮四,杯水主义,破坏他人家庭,充当第三者。黄启璪说:“以上问题,不仅给社会风气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造成一些家庭悲剧,而往往妇女自身也落得不幸的结局。”因此,她强调:“我们要用舆论的力量,甚至行政的措施,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1](P19)
第四,“要增强识别能力,增强斗争精神,自己起来同各种歧视、虐待、侮辱、残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1](P19)。黄启璪指出,我们要向青少年进行阶级斗争的教育,进行反腐蚀、抗污染的教育,要帮助他们懂得,目前国内外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上、政治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进行残害妇女、腐蚀青少年的犯罪活动,生活在现实社会中,要提高警惕,要善于分别好人和坏人,学会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荣辱,遇到罪犯的侮辱残害,要勇敢坚强、沉着冷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1](P19)。
第五,要正确理解和追求女性之美。1997年9月,中国妇女七大刚刚闭幕,黄启璪在百忙中接受了《中国教育报》记者的采访。此前一段时间,社会上“选美”风盛行,而许多人(包括不少妇女)却认为“选美”是改革开放的产物。针对这种错误认识,全国妇联旗帜鲜明地对“选美”提出了“四不”(“不赞成、不提倡、不支持、不参与”),即对其持否定态度。采访记者提出:“请问您,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提出‘四不’,妇联有没有压力?”[1](P939)对此,黄启璪从4个层面回答:(1)选美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商业活动才逐渐发展并盛行起来的。它以女性外貌、体形为衡量标准,明显地把女性当作玩物,当作花瓶,当作男性欣赏的对象。这不符合我们时代一贯提倡的文明进步的妇女观。(2)美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还是人的心灵、气质、德才。因为外表美毕竟是天生的,不能决定一个女性一生的价值。外表美固然也可贵,但如果没有美德,没有知识,没有才能,外表的美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只有当内在美和外在美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体现出完美性。(3)我们提倡女性在追求事业的同时应注意陶冶高尚的情操,培养多方面的爱好,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这样才能有优雅的风度和文明得体的谈吐。(4)中国妇女从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中继承了许多可贵的独特气质,这是构成中国女性美的精华之处,我们千万要珍惜。”[1](P939、940、941)
应该说,黄启璪的答记者问,从一个重要方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广大中国妇女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追求真正的完美,上了一堂有深远教育意义的课。
三、深入了解妇女运动,正确总结其实践经验
(一)深入了解妇女运动
正确指导妇女发展必须深入了解妇女运动。这部文集对妇女运动(主要是现实妇女运动)的介绍是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并且既有国内妇女运动,也有国际妇女运动。它对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的实践基础十分有益。
以对国内妇女运动的介绍看,在《春天的信息》(1985年1月20日)一文中,黄启璪介绍了在大年初二,她与四川省妇联的同志一起,实地走访、看望双流县部分乡村妇女的情况。改革开放后,双流县的妇女以生力军的姿态,登上发展商品经济的广阔舞台。“她们充分利用屋前屋后、院内水中,饲养猪、鸡、鸭、兔等家畜、家禽;充分利用沟边、田边、地边,种植果、药、麻、菜、豆类经济作物;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发挥妇女心灵手巧的特长,发展加工、编织、缝纫、刺绣、服务等;她们还在不同类型的乡村企业中大显身手,为发展商品经济做出了贡献,为脱贫致富闯出了新路。”[1](P36)经过实地考察,黄启璪感到,“如果以为双流县的妇女只能在家庭经济方面显示优势和特长,那么,这种看法是过于保守了”[1](P39)。在文章的结尾,她写到:“又一个催人奋进的春天到来了,祝愿巴山蜀水的妇女都像双流县的姐妹们那样,沿着党指引的社会主义大道不断前进!”[1](P41)
“双学双比”活动,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农村广大妇女参与的一项重大的长效活动。1989年3月8日,全国妇联联合农业部、林业部等12个部委和单位,在全国各族农村妇女中发起了“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3](P228)(简称“双学双比”)的活动。它紧密结合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步骤,将“双学”纳入科技、教育兴农的战略部署,把提高妇女劳动力的素质作为活动的重点;将妇女的“双比”纳入农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引导妇女在农业生产战线上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在农村妇女中获得了广泛的响应,提高了农村妇女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加快了科学技术注入农业的步伐,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9年5月17日,黄启璪在全国妇联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推广科学养猪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中,对这一活动做了比较详细、全面的介绍和总结。其中包括:(1)“双学双比”活动是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2)这次“双学双比”活动有什么特点;(3)在“双学双比”活动中要注重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农业科技新成果。
在讲话的第二部分,黄启璪不仅先后介绍了山东省、吉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北京市、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等各自“颇具规模并富有浓郁地方色彩”的这一活动,而且称赞说:“其声势之大,发动面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围绕着提高妇女素质,各地狠抓了扫盲和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妇女工作面大大拓宽,不仅抓了贫困户,而且抓了专业户、联合体和乡镇企业,不仅抓了‘老、少、边、穷’地区的妇女脱贫致富,而且抓了沿海开放地区妇女发展经济,农村的竞赛活动,促进了文化的传播和技术的普及,也促进了一大批妇女人才的成长。”[1](P75)
此后,在《全国“双学双比”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汇报》(1989年12月2日)、《把“双学双比”活动纳入农业发展和扶贫的总布局》(1991年2月13日)、《“双学”要实现培训系列化,“双比”要拓展竞赛新领域》(1992年2月18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注重农村女性科技人才培养》(1999年8月14日)等文章中,黄启璪对这一活动进行了持续介绍、指导和总结,对我们从一个重要方面了解和认识中国妇女运动的实践很有帮助。
黄启璪对国际妇女运动比较集中的介绍,主要是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前后。例如,1994年2月5日,她在《行动起来,迎接世界妇女大会》一文中,用较长的篇幅,以“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的由来”为线索,以一系列有关解决妇女问题的国际条约的签署为重点,介绍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妇女运动的发展。其中的一段写到:“在这次妇女大会(指1980年7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第二次世界妇女大会——笔者注)上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就是举行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签字仪式。康克清同志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我国是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之一,这个公约是联合国为争取实现男女平等权利而制定的一个重要国际文书,它于1979年12月8日在第34届联大通过。1980年9月3日,在有20个国家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批准书和加入书后,公约开始生效。截至1992年3月止,已有122个国家批准和加入了该公约。”[1](P245-246)除比较集中的介绍外,黄启璪在记录自己出访情况的几篇文章(如《法国妇女一瞥》《在美国国会讨论妇女问题》《国际人口问题的一个热烈议题》《我在纽约结识的姑娘》《难忘的墨西哥女友》)中,也对有关情况作了介绍,这些都为我们研究国际妇女运动的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正确总结妇女运动的实践经验
妇女运动的经验,既有具体经验,也有基本经验。这部文集对妇女运动经验的介绍和归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对若干方面工作经验的介绍和归纳。例如,1988年12月12日,在《脱贫致富要以更新观念和智力开发为先导》的讲话中,黄启璪将全国贫困县妇联主任第一期培训班中各地妇联主任介绍的经验集中起来,归纳为6个方面。其一就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1](P50)。她讲到:“‘扶贫先扶志’,帮助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扶贫工作的先导。如果思想不开窍,治穷致富便无从谈起。”[1](P50)因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必须正视的严峻现实是,贫困地区一般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经济基础薄弱,加之长期封闭的小农经济环境,使一些人易于因循守旧,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给发展商品经济造成了极大的阻力。“相当数量的妇女,除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外,还往往受封闭的小家庭制约,使她们传统观念更深,商品经济观念更为淡薄。”[1](P50)正因为如此,帮助贫困地区妇女从传统观念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自强自立、开拓进取,就显得十分必要,同时,也就更加说明了这一经验的宝贵。
第二,对若干基本经验的介绍和归纳。这集中体现在1993年9月1日,黄启璪代表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会在中国妇女七大上所做的《全国妇女团结起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的报告中。在报告的第二部分,黄启璪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基本经验”归纳为六条。分别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妇女运动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全社会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推动妇女进步与发展的重要前提;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妇女进一步解放的根本途径;维护妇女群众的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女运动的基本宗旨;提高妇女素质,是我国妇女运动长期的战略任务;建设好统一的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妇女组织,是推动妇女运动发展的重要组织保证[1](P384-385)。 虽然该报告不是黄启璪个人的文章,但是报告的内容蕴涵了她的贡献,也代表了她的思想。
综上所述,虽然这部文集记录和反映的主要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妇女工作、妇女事业,但是,那段历史接续了此前,铺垫了后来。它是我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事业和妇女理论的发展所不能不关注的重要历史文献。
参考文献:
[1] 黄启璪.春天的信息——黄启璪谈妇女儿童工作[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0.
[2] 江泽民.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N].人民日报,1990-03-08.
[3]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妇女运动百年大事记(1991~2000)[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