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的电视表现“新形式”
2014-04-10辛红
辛红
电视传播在时间上是线性传播,对电视接收者而言,与所有的画面和声音内容一样,电视新闻标题也是稍纵即逝,难以较长时间停留。这是电视自身的局限,也是电视新闻标题在表现能力上的弱点。传统上,电视新闻标题只有一行文字,且在电视屏幕的下方出现一次,通常只有十秒左右时间。文字太少,时间太短,不利于观众收视时对内容的理解。那末,有没有可能提高电视新闻标题的表现能力呢?笔者注意到,目前国内有些电视媒体已经开始了实践中的改变和尝试。
一、表现形式的改变
1.“分标题”的出现
“分标题”在报纸杂志内容中出现,常被看成小标题,以此在一个总标题下标示不同的内容重点。
如2013年11月25日央视《新闻直播间》,在小字标题“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贯穿下,先后出现了7个大字标题。其中,在第二条中,又以该标题“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做小字标题,在其下又出现了3个大字标题。不难分析,“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中的7个大字标题,提示的是该事故的各方面变化和进展;“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中的3个大字标题,提示的是该会议强调的重点内容。在此,大字标题即是“分标题”,是它标示的这段电视内容的重点,小字标题是“总标题”,是本篇新闻的中心。
2.“关键词”的应用
“关键词”是该条新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词语。近年“关键词”在电视新闻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它以非常醒目的字体,出现在非常醒目的地方——演播室主持人画面的空档处,以其特殊的形式,提示着该条新闻的“主题”,成为新闻标题在电视表现形式上的有力补充。
前例中,“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报道中显示的关键词是“保障救援 彻查原因”;“未成年人沉迷网游调查”报道中显示的关键词是“未成年人网游成瘾”。
3.字幕提前介入
以往,电视新闻标题的字幕,是在演播室主持人画面结束后,当正文画面开始时出现在电视画面中的,现在,这些字幕经常被“提前”了,提前到与主持人画面重叠。这样便达到了延长新闻标题字幕在电视屏幕上停留时间的效果,并将新闻主题尽早地映入观众的视野,使观众视觉与听觉同时接收信息,明确收看重点。
其形式上分两种情况。一是 “字幕”提前介入到主持人画面,保持不变,继而成为正文中的大字标题;二是“字幕”提前介入到主持人画面,在主持人图像被切换时马上缩小,成为接下来新闻的“小字标题”。
二、“分标题”适用范围
1.复杂新闻事件,不同视角解读
通常其新闻内容变化较大争议较多,各“分标题”集中在一起,类似组合式报道。如2013年11月25日央视《新闻直播间》用13分钟的篇幅报道了伊核六国刚刚与伊朗达成的阶段性协议。主持人右上方出现的关键词是“关注伊核问题”。总标题“伊核六国与伊朗达成阶段性协议”,以小字标题出现在以下各条“分标题”的上方。总标题下依次出现的12个“分标题”以大字显示。央视采用“总标题”、“分标题”及“关键词”的形式,将该新闻事件分解,从相关国家、人物及第三者各方的不同角度,对争议颇多的伊核问题的“阶段性协议”进行了深度解读,实现了客观、真实的报道。如若没有这些“分标题”,观众在收看该条新闻时会很难理出头绪,不免云里雾里。
2.篇幅较大的同篇新闻,层层剥笋深入剖析
应用于重要新闻或新闻调查与评论等。如上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和“未成年人沉迷网游调查”等,将每一部分提炼出一个分标题,突出内容重点,提醒观众注意。
值得指出的是,“分标题”可以只是本段新闻内容的重点词语,是“不完整”的标题,如《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立即在全国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等。由于有“总标题”的存在和上下内容的衔接,并不影响其语义的表达。
“分标题”的出现,不仅丰富了新闻标题的电视表现形式,而且通过对内容的提炼,为观众在收看时理清了重点和思路,大大方便了观众。
在电视新闻传播中,“分标题”和“关键词”具有明显的解读功能和提示功能,起到了加深印象、强化主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