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浅见
2014-04-09曹光焰
曹光焰
一、营改增之意义
2011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中指出:营改增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两年多,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化服务业,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有助于税制的公平性原则
在税收制度中,税收公平作为实践中一个主要原则,其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为充分保证税收负担的公平性,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作为我国国民收入支配的重要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从税收负担看,由于行业差异性,成本结构和经营周期不同,以及前一环节货物或服务提供者选择的差异,通过改制,充分利用税收公平理论,这无疑是有好处的。
(二)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
从税收制度本身看,营业税是以交易额征税,增值税采用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的“抵扣法”,两者制度差异大。服务业外购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而调动服务业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积极业,促进企业向更高更快发展。
(三)有利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实行营业税的行业,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履行了企业税收的基本职能,具有了较强的适应性,既可以保证国家财政的收入,而且在实现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有利于国民收入格局的合理分配与调整,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加强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深化改革,充分保证了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与发展,对整个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四)有利完善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本质上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力。分税制在接下来十几年的运行过程中,发挥了一系列积极的作用,但也逐渐积累和显露了一些问题。“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流转税制度。
二、营改增之现状
营改增是从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的,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试点,2012年8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1个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目前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按照目前国家的计划,2015年以后将全面实行“营改增”。目前营改增正朝全行业方向迈进。
三、营改增之思考
(一)营改增对企业之影响
1、多数企业得到减负
企业或行业的实际税负降低了,提升了现代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表面上看税率从5%增加到6%,实际上增值税价外换算后税率只有5.66%,加上抵扣进项税金,企业实际税负是下降的;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接受税票的下游企业可以抵扣6%的进项税,税负会降低,也利于公司业务拓展。
2、个别企业税负增加
由于营改增使得企业所得税问题有所变化,加上政策与政策之间无法实现有效的对接,而且一些还需要进行重新申请,从而在无形当中,为企业增加了相应的负担。
(二)营改增”对地方政府之影响
按照目前国家的计划,2015年以后全面实行“营改增”,也就是说到2016年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在2015年后吞噬了营业税,届时地税局主体税种将消失。国家必须为地方政府以及地税部门找到一个替代税种,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债台高筑。 如取消营业税后,国家应为地方政府考虑生存问题。
(三)营改增对征收体制之影响
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并建立国、地税,国税负责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征收,从而确保了中央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营业税是地税局主打税种,2016年取消营业税后,主体税种取消了地税局有无存在必要。另外,由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伴随营业税同步征收的,地税局不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何征收,归国税局征收?财税体制改革面临新的问题,这些问题值得重视。
(四)营改增对征收成本之影响
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家审计署在2010年对全国240个基层税务机构进行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为8%。但在多数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在1%之内,没有超过1.5%的。多数人认为,征税成本过高的原因之一在于国地税分设。通过对国外税务机构的研究发现,大多数采用国地税分设制的都是联邦制国家,单一制国家和地区国地税分设的仅为日本、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就目前情况而言,取消营业税后,纳税人税收成本并未减少,反而增加。
四、营改增之思考相关建议
对于企业营改增的相关建议可以根据一些试点的精髓获取,从中总结经验,并结合具体情况应用到实践当中,具体如下。
(一)要突出以企为本的理念
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正处于转型时期,为此,需要根据当前的税收刚性制度,合理设置税收部门,比如当前国内外的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国内地的落户,可以适当地改善其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灵活性选择,增强企业独立创新能力,也可以设置独立法人,一方面,既可以为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提供条件,另一方面,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完善行业合理税负
要根据我国各地试点的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合理锐负进行评价,可以采用加计抵扣、税率降低、扩大行业试点范围或者是,以及按照一定的比例将一些计量证据按照税额进行扣除,从而有效地解决营改增的问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