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疆英国侨民探析
2014-04-09韦性春
韦性春
(新疆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新疆地处中国的大西北,自古就是东西方的交通要道和商业枢纽,19世纪中期以后,它在地缘政治上愈发显示出其重要性,它的西面、西北和俄国相连,西南出阿富汗抵波斯、伊朗,南面雄视南亚次大陆,西南护卫英俄争相染指的中国西藏,因此居于亚欧腹地的新疆被称为“亚洲的枢纽”和“亚洲心脏”。新疆重要的地缘地位关系着英国在亚洲的切身利益。我们知道,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地域辽阔的英属印度成为英国巨大的产品市场和原料基地,是英国在亚洲的根本;保护这一辽阔的殖民帝国是英国在亚洲战略思想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在制定关于英属印度的战略政策上,英国的“温和派”和“前进政策派”意见相去甚远,“温和派”认为内守英属印度,使之作为英国在亚洲争霸的基地即可;而“前进政策派”则主张把英属印度本身作大,沿英属印度边界向外扩张,在英属印度的外围形成一个势力范围,以拱卫英属印度,如果条件成熟还可以把有的势力范围纳入英属印度的轨道。这个势力范围西起小亚细亚,东到逞罗,北面是阿富汗,南面是波斯南部。中国的西藏、新疆等地正处在英国的这一战略性“势力范围带”内,建立自阿富汗到喀什噶尔的缓冲带正是英国这个巨大“势力范围带”的重要一环,一直是英国“前进政策派”基本政策。就护卫英属印度安全来讲,它是抵御沙俄南下印度的最后屏障,是英俄在中亚地带的交锋线,这就是英国要染指新疆的根本所在。本文主要是对1840年以来英国在新疆的侨民及其管理政策所做的研究。
一、英国在新疆侨民的构成与分布
英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国力迅速增强,并随着帝国主义扩张时代的到来,大力对外扩张,使大英帝国的领土不断膨胀。19世纪,大英帝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环球帝国,并统治着世界上大约四分之一的领土,成为名符其实的“日不落帝国”。在这里笔者所论述的范围包含大不列颠本土英国人和含“大英帝国”的其他领土的人两部分。
19世纪80年代以前,新疆的英国侨民主要是少数来往于新疆与英属印度之间的印度商人,定居新疆的人很少,没有形成规模。19世纪80年代以后,新、印之间贸易往来增多,来新疆定居的英印商人增加。随着英俄在新疆的角逐加剧,英国逐渐认识到在新疆建立一个由英侨构成的社会基础对其发展殖民利益的重要性。于是,马继业入新后大力发展侨民。清末新疆地区的英国侨民的组成成分相当复杂,据统计,当时在新疆地区的英国移民除了英国本土人以外,还有英属印度殖民地人,包括英国当时所控制的一些土邦人,如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奇特拉尔等。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来新的英国本土人非常少,除了马继业及其家属外,领事馆中还有一些英国本土人,此外在迪化(乌鲁木齐)还有一些如乔治·亨特等英国传教士。另外也还包括受英国保护的阿富汗及其土邦人。阿富汗及其土邦人本非英国属民,但为了逃税和享有其他特权,在新疆的阿富汗人极力要求英国保护,这些阿富汗人因此也被英国纳入其侨民行列。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由于当时英国人可以享有逃税等特权,所以在其利诱下,一部分新疆当地的不法商人也加入英国国籍,也成为所谓的“英国侨民”。据记载,英国侨民人数至清末已经达到129户,3100多人。他们分布在新疆15个县(州、厅)中,其中在北疆仅有6人,其他全部集中在南疆。莎车县最多,有2050人,占全部在新疆英属侨民的六成以上,而其他各地均不足100人。[1]当时各地都有负责管理的商约或者商总,但是英国侨民所从事的职业并非都是商业,除贸易外,还有传教士,务农者及高利贷者等。
总之,自第一批英国侨民来新后,在近20年的时间里,英国在新疆的侨民迅速发展,由最初的1000名左右的流动商人,发展到3000多人(不包括流动商人)。其分布主要集中在南疆和东疆,此外在北疆地区也有少量的英侨分布。
二、清末新疆英国侨民的主要来源
英属印度侨民有不少较早就来到新疆从事贸易,但在18世纪80年代以前,并没有形成规模。之后迅速发展,并且来新疆地区的英国侨民来源各异,但总的来说,主要是一下三个方面:
(一)来新贸易及传教者
自马继业来新疆后,经过和新疆地方政府的长期交涉,逐渐改善了英属印度商人在新疆的经商环境。在获得阿卡萨尔任命权、统治法权以及免税权以后,英属印度商人来新贸易者更是日益增多,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就长期居留新疆。随着这些英乔大多和当地女子结婚,不断繁衍,使当时新疆地区的英属印度侨民人数大增。据《新疆图志》载,1909年清政府统计表可以看出,除了莎车流动商人较多外,其他地方男女比例基本平衡,这反映出这些人大多数已经成家立业,长期居住在新疆。这种情况和英属印度至新疆之间路途遥远,往来不便有较大关系。清末和民初,由于英国代管阿富汗侨民事务,当时外侨管理工作薄弱,阿富汗在新疆商业无形中享有一些便利,所以前来新疆经商谋生的阿富汗人也不少。英属印度和阿富汗人,“经过长途跋涉来到新疆,大多很快就建立了家庭,生儿育女,置买房产,生活稳定、富裕,有些人就在新疆定居下来了”。[2]成为当时新疆地区英国侨民的一个主要来源。
当时,新疆地区的英籍传教士也较多。乔治·亨特是以传教士身份来到新疆的一个典型范例。乔治·亨特,中文名又叫胡进洁,又名胡洁德,英国人,内地会牧师。他于1889年11月2日从英国来上海,先是在内地会于安徽创办的传教士语言培训学校学习汉语2年,后受派遣到甘肃兰州的内地会兰州总站。1906年3月27日,他孤身一人前往乌鲁木齐传教,并在当地开辟内地会传教点[3],1907年在乌鲁木齐文庙街建立福音堂,所有的这一些活动都为他以后长期在新疆传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6年12月20日乔治·亨特病故。[4]清末英侨传教士在新疆大肆传教,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根深蒂固,真正受其影响真心皈依基督教的人士却并不多。
(二)清末新疆的英侨家属及其后代
“侨居新疆的英籍侨民,由于多为印度、阿富汗人,大多数居住在南疆。他们与当地的少数民族生活习俗接近,宗教信仰相同,信仰伊斯兰教,定居后与当地的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混居、通婚”[5]。所以在这些英籍侨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定居新疆的英籍侨民的后裔,但这部分“英国人”与本地区的中国人相比文化差异并不太大。
(三)马继业等擅自发展的英侨
清末,由于清政府软弱无能,列强纷纷在中国争夺势力范围。为了争夺南疆,英俄争相在南疆发展自己的势力,沙俄借在新疆享有免税自由贸易的特权,引诱南疆当地不法商人私卖通商票,假冒俄侨,以此手段在新疆当地人中扩展侨民。如1911年,俄国驻喀什噶尔总领事馆秘书贝伦斯借在喀什噶尔南部诸地旅行之机,煽动俄侨和英侨之间的矛盾,在当地居民中进行离间性鼓动,而且他对所谓的俄侨进行不加区分的登记。1914年1月24日,马继业在日志中表示:“最近常观察使让我注意到英侨应该像俄侨那样,通过他们的领事获得一张通商票(由观察使发放),该票每张费用为1.5卢布,证明持有者是外国侨民,获得了免税权。为了巩固我与地方官员联合登记为英侨而乌鲁木齐官方认为应该纳税的阿富汗人的地位,我请求常观察使今天发给在叶尔羌联合登记名册上的30个商人通商票,使他们在喀什的地位合法化。”[6]在他看来,通商票可以使英侨的地位合法化,他还借此华人冒入英籍。“南疆人民不依法令,并不禀由官署许可,但得有通商票者,即为投入外籍之凭据。”[7]迫于英俄竞争和进行殖民扩张的需要,英国也如法炮制,利用其在新疆获得的种种特权作为诱饵,并大力发动英侨进行鼓动宣传,大力发展当地人加入英籍[8],新疆当地一些不法之徒乘机摇身一变成为“英侨”。而新疆地方部分官员为了使英俄可以在南疆抗衡,也默许甚至怂恿英国在南疆发展侨民,如1911年马继业跟随贝伦斯在南疆巡游时,就有地方官员劝马继业登记英籍侨民[9],此后在马继业等人的鼓动下又有一些中国人加入英国国籍,这些所谓的英侨,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获得了许多中国人无法企及的利益。
三、清政府对英国侨民的管理
由于英国在新疆的侨民,多为印度、阿富汗等地人,不少人与喀什噶尔当地的少数民族生活习俗接近,其中还有些是伊斯兰教徒,所以基本上和当地人混居。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也颇为广泛。在早期,来新疆的英属印度人多为商人,其中包括职业商人,为商人服务者、运货人,以及在新疆从事放债取息的高利贷者。后来随着英国侨民在新疆建立家室,以及英侨登记的扩大化,英侨在新疆从事的职业就变得十分广泛,除了从事商业、运输业、高利贷以及传教外,还有一些侨民开始从事农业、手工业等行业。可以说,随着清末英侨从事职业的广泛,其已经在新疆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19世纪90年代以前新疆地方政府对英侨的管理十分松散。早在在19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由于当时英属印度和新疆交往很少,来往于新疆和英属印度的商人自然也很少,且多为季节性的流动商人。因此当时英国居留在新疆的侨民非常少,也没有什么影响。虽然阿古柏入寇新疆时期,英国和阿古柏虽然最后达成了不利于清政府的协约,但是阿古柏很快就被左宗棠所率军队消灭,故英国侨民此时也没有形成规模。进入19世纪80年代后,英属印度和新疆之间的贸易规模虽然增加不多,但一直较为稳定,英属印度商人来新疆的渐多,对其管理也日益重要。清末新疆地方政府通过阿克萨卡尔对英属印度在新疆侨民进行管理。当时阿克萨卡尔是由喀什噶尔各地方当局委任,几乎都是由中国人担任,而且多是各地的伯克充任。清政府此时对英侨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和新疆建省前对新疆地方少数民族的管理一样,可以说是一种“羁縻”式的管理,一般事情都由阿克萨卡尔处理。总的来说,新疆地方当局对英侨并没有进行认真的管理,这显然与当时新疆地区的英国侨民较少有关。
随着英国侨民在新疆的增多,19世纪90年代后,新疆对英侨的管理逐渐加强。随着马继业居留新疆,长期为英属印度商人争取各种利益,使得英属印度商人来新疆的数量增多。加上马继业在新疆地位的逐渐巩固,以及英国在喀什噶尔总领事馆的建立,英属印度商人长期居留新疆的人数日益增多,加上当地一些不法商人为利益所驱使,也有不少加入英籍。这样,英侨在新疆的数量清末就已经相当多,在英侨国籍的管理上,1909年,新疆地方政府根据清政府民政部“核宪政编查颁行的国籍条例,查清国籍”的指示,要求将“俄属安民、英属印民、克什米尔并所属之格里格提(即吉尔吉特),条拜提等部民应各造一册,爱乌罕及所属巴达什罕卡五拜等部民应各造一册,或系经商或系留寓分别注明”[10],新疆地方政府据此对英侨在新疆国籍情况作了核查。关于英国人在新疆置产业的管理,新疆省政府“实行的是外侨不能置买地产的政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执行”。在关税上,新疆地方政府在马继业来新疆之初还一直对英属印度商人收税,但是1902年马继业援引最惠国条例,使英属印度商人免交关税。1898年后,马继业通过和新疆政府交涉,先是获得了由新疆地方官任命英属印度商人为阿克萨卡尔,管理英侨;继而随着马继业成为英国驻喀什噶尔领事,英侨则完全自己选举阿克萨卡尔。可以说,新疆地方政府起初对英侨实行的是松散的管理,后来虽然对英侨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但是由于马继业的活动,使得新疆省政府对英侨的管理变得毫无内容和杂乱无章。
清政府对英侨的管理毫无办法,然而随着马继业地位的加强,在英侨中的影响逐渐增大。于是马继业建立起来一套管理英侨的体系,即阿克萨卡尔体系。1898年,马继业经过和新疆地方政府交涉,取得了管理英国侨民的阿克萨卡尔由英籍侨民担任的权力,新疆地方当局也基本承认由英侨自己选举其阿克萨卡尔。马继业像俄国人一样,开始在各地建立英侨的管理点,委任乡约和商总,实际上这些人都成为马继业在各地的代理人。1908年英国在喀什噶尔建立领事馆后,英国对阿克萨卡尔的任命权也获得了更多的特权,完全像俄国一样,由英国侨民自行选任,马继业逐渐在新疆建立起了阿克萨卡尔管理体系。到1909年马继业在南疆库车设立乡约一名,在莎车设立商总一名,乡约一名在巴楚设立乡约一名[11]。在叶城和英吉沙尔也分别设立乡约一名,负责管理南疆各地三千多名英侨。1911年,马继业甚至还认为英国政府应该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在全疆各地派遣领事,以便和俄国保持平衡,维持英属印度的利益。由此可见英国在新疆,主要是南疆就建立起以喀什噶尔总领事马继业为核心,以各地乡约为支柱,以散居在全疆各地三千多名英侨以及其他流动英属印度商人为基础的英国势力。这支英国势力独立于清政府当局的管理以外,享有免税的自由贸易、放债、放牧、霸占水利、在新疆各地产业不纳税权和领事裁判权。他们还“勾引不法华商,滥发通商票从中渔利,贩运土货沿途洒买,不服盘查,无视中国政府法规。英国领事则对英商极力保护,致使地方政府对英商难以实施有效管理”[12]。据盛世才督办公署警务处密档中记载,迪化的福音堂设立于1896年。它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刺探新疆,尤其是北疆的军事、政治、经济各方面的情报。[13]阿克萨卡尔作为英国驻喀什噶尔总领事马继业在各地的代表,可以说已经成为英国的官员。阿克萨卡尔及其网络,不仅管理英国在新疆的侨民,协调和新疆地方政府的关系,而且还被赋予更多的功能,如搜集各地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情报,搜集和转运文物。[14]他们在司法和内部管理上独立于中国法律以外,形成了英国在新疆的势力集团,既可以和沙俄在南疆的势力对抗,又可以和中国新疆地方政府周旋,为英帝国谋取最大利益,成为英国在新疆扩大其影响的重要力量。
英俄极力发展侨民,新疆省政府对英俄侨民管理权几乎被蚕食殆尽,使清政府倍显尴尬。于是在清王朝的授意下,新疆省政府对英俄帝国主义行径进行过各种抵制,如针对英国非法大肆发展侨民一事,新疆省政府就进行了坚决的抵制。1904年,喀什噶尔地方当局对那些企图蒙混加入英国国籍的人十分愤慨,鞭打了18人,并让其游街示众。当时新疆省规定,对出售的货物征收13%的从价税,对抵押财产征收6.5%的税,但是如果交易涉及到英俄侨民,则交易双方均不纳税。英俄侨民利用其免税特权,从中国人手中购买土地和房屋。针对这种情况,1910年新疆巡抚联魁规定禁止向外国人出售房屋和土地。因为这种情况即使中国主权受到损害,又使新疆税收减少。不过,由于清政府的软弱无能,新疆省政府的这些抗争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局面,英侨仍然在新疆肆意妄为。
四、小 结
综上所述,新疆英国侨民问题的产生是英国侵略中国新疆的结果之一,也是英俄角逐中亚、争夺在中国新疆殖民利益的相应产物。清末英侨在新疆享有免税特权,又游离于中国政府管理以外,受到领事裁判权的保护,使得他们在新疆大发横财,严重危害新疆的政治、经济、司法、外交等等。严重阻碍了新疆地方各行各业的发展。通过对清末新疆的英侨的研究,充分的显示了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本质,清政府对待英国侨民的各项措施,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软弱无能,另一方面又体现了他对人民的残暴。正是清政府的腐朽才使中国的各项合法权利逐渐丧失,才使新疆人民备受各国侨民的欺压和压榨。
[1][11]王树枬,王学曾.新疆图志第 58卷[M],交涉六,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516-520.
[2][5][8][10][12]新疆通志·外事志[M].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141,144 -145,146.
[3]盖群英,冯贵石著.新疆的使徒-乔治·亨特[M].伦敦,1946:11.
[4]魏长洪.近代西方传教士在新疆[J].新疆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9(3).
[6]大英图书馆印度事务部档案,编号L/PS/10/825,《喀什月报》(1911-1920),第347页.
[7]杨增新.咨内务外交部规定出籍人之土地办法文[M].补过斋文牍庚集一[M].P55.
[9]斯克莱因,奈婷格尔.:马继业在喀什噶尔[M].伦敦,1973:171.
[13]张大军.新疆风暴七十年[M].台北兰溪,1982:3607.
[14]齐陈骏,王冀青.阿富汗商人巴德鲁丁汗与新疆文物的外流[J].敦煌学辑刊,1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