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弟子规》与当代社会秩序的重构
2014-04-09韩贤强
朱 浩,韩贤强
(安徽工业大学 工商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02)
《弟子规》是我国清代的一部重要蒙学教材,作者李毓秀,清代山西新绛县人,他的这部著作形式类似于《老子》,以三字为一句,读之颇有韵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这本书可以满足儿童启蒙教育的要求,同时可以将当时社会所公认的社会行为准则灌输于儿童的脑海中。因之,透析《弟子规》,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清代蒙学发展的趋势,更可以使后人熟知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运作的范式,进而古为今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使之服务于当今社会建设的需要。
一、 《弟子规》研究的现状
关于《弟子规》研究的现状,目前主要集中在论述《弟子规》对于儿童启蒙教育的影响与作用;《弟子规》对于家庭教育的启发;《弟子规》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关系;《弟子规》文本学研究等方面。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是杜维超、蔡志良的《<弟子规>的儿童人际交往品质培养思想及其启示》、张慧玲的《<弟子规>对现代家庭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张慧衡的《论<弟子规>中的家庭教育思想》等文章。其主要的观点是:其一,“《弟子规》从人际交往的情感前提、行为准则、价值追求、礼仪规范四个方面体现了儒家的人际交往伦理思想。”[1]28其二,“《弟子规》不仅继承和发扬了古圣先贤的智慧和美德, 而且还把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尊重他人、诚实守信等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化、生活化, 包含了大量思想修养、待人接物、饮食起居、生活礼规等做人的基本准则。”[2]128其三,“《弟子规》家庭教育思想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家庭教育目标、家庭教育内容和家庭教育方法”。《弟子规》全文认为:“强调构建和谐美满的家庭必须更新子女评价标准,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塑造子女健全人格”,认为“处理好家庭成员的关系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3]。
针对目前的学术研究现状,为了更加深入地探究《弟子规》的现实价值,笔者认为应当集中挖掘其书的深层次内涵,从传统的文本研究,深入到其所蕴含的传统文化的精髓。
二、社会秩序的相关概念解析
所谓社会秩序,即社会运行的模式。从社会学诞生之日起,不同的社会学家或流派对这个概念都予以了个性鲜明的阐述,其中马克斯·韦伯关于这个概念的论述较有代表性,他认为:“在社会行动的范畴中,某些实际上的规律性可被观察到,那就是:同一个行动者或许多人的行动过程会在一种典型的相似的主观意义引导之下重复地发生。”[4]38由此不难发现,社会秩序本质上就是众人在日常生活、生产中形成的某些习以为常的行为范式或原则,如果某个人突破了这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其后果必然是招致生活在同一社会群体中的他人的反对。所以,社会秩序的特征具有一定稳定性,只要社会全体成员大多数的行为不发生变化则社会秩序保持不变;同时,社会秩序具有保守性和排他性,即一种社会秩序规范很难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彻底替换另一种社会秩序规范,无论是强力,抑或渐进式的同化。历史上,罗马人的征服没有彻底变革蛮族的社会秩序。同样,蒙元在中原建立自己的政权也没有能够变更汉族社会生活的秩序。但是,我们并不能武断地认为社会秩序根本无法变更,从中外历史发展的一般脉络中不难发现,世界上无亘古不变的社会秩序,无论是社会改革或者是社会革命,两者本身就是对社会秩序发出的变更信号,所以社会秩序的重构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
经济的发达,生产力的进步,这个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论,似乎可以很好地解释社会秩序重构的根本动力。恰如《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言:“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5]71从这个角度言之,只要社会生产力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社会结构、国家组成和职能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任何社会秩序只是暂时地保持稳定的状态,经济力的上升会动摇这种社会秩序存在的合理性,它的消亡只是一个时间概念。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卷首告诉我们:“人是生来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那些自以为是别人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别人更是奴隶。”[6]6是故,追求人人自由与平等在卢梭的视阈中是一种人类的本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每当一个社会秩序濒临解体的关头,发挥推倒作用的始终是社会成员的大多数。所以,社会秩序是否需要重构,其决定性的因素是社会成员的大多数,而不是这种社会秩序是否人道、是否民主。换言之,如果社会的大多数人认为在专制制度下生活很不错,则没有必要推倒这种专制维持的社会秩序。
三、《弟子规》对社会秩序重构作用的原因分析
社会秩序的概念已经明确,社会秩序发生变革的动因已经非常明显,由此,我们不禁发问:《弟子规》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当今中国社会秩序重构所必须的要素呢?从微观的角度言之,《弟子规》首先强调社会秩序的重构应当从单个的社会成员的道德品质着手,其次则延伸至家庭,再次则延伸至整个社会秩序的重构。从本质而言,《弟子规》所倡导的这种变更社会秩序的方式,实则为渐进式的路线,由易到难,由细微而至于宏大,从改造单个的人入手,积累整个社会秩序发生变化的基干力量,而不是力图毕其功于一役,解决一切社会秩序重构过程中的障碍性因素。
从另一个侧面考察《弟子规》与社会秩序重构的关系不难发现,《弟子规》虽是儿童启蒙之物,但其蕴含的传统社会生活美德,着实值得今天发扬,以减轻社会秩序重构过程中的阵痛。尤其值得高度关注的是,它重视调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实现社会机体最大程度地依靠自身的力量,克服转型中的不适应症状,从整体上而不是从局部根除社会秩序重构中的矛盾和问题。
《弟子规》突出了传统的富含人道主义的社会秩序规则,吸收这些精华有助于避免现代社会因拜物教崇拜引发的极度实利主义、功利主义、唯生产力发展论等错误的社会建设思潮的干扰。同时,透析这本书,我们应该领会到先贤们智慧之伟大。如果我们能够在当今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民权意识日渐膨胀的大背景下,适当地借鉴古人处理社会关系的方法和原则,其对于当今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言,将有着多么大的启发。
笔者认为,《弟子规》虽是童蒙读物,但其蕴含的传统社会秩序运作的规律确实是无穷的,而这些传统的东西于今日而言并不显得过时和陈旧。
四、《弟子规》导引出的社会秩序重构规范
马克思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而言是一把钥匙。”[7]59这句话可以理解为表面上毫不相关的事物之间,极有可能存在某种尚未被我们洞悉的联系。直言之,不剖析《弟子规》中的传统中国社会的某些特性,不对这些特性予以理性的研究,我们就无法从中汲取可为当今社会秩序重构过程中的有益成分。这些有益的成分分别是:
1.“孝”与“悌”的启发。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之第一大善,俗语曰,百善孝为先。《弟子规》把孝道列于首位,暗含之意味是社会秩序之稳定是构筑于一级对于又一级的服从基础之上,而这种“服从”的精神恰是社会运转的重要保障。自家庭言之,子女孝敬自己的父母,即所谓孝道,其本质体现的就是服从,家庭之服从关系的确立实则是中国传统和现代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推而广之,这一张以孝道为原则而构成的家庭权力网,出奇地类似于一张按照科层制组织而成的社会功能体,每个社会组织都是以服从和被服从的要求构筑起不同的单位、部门,这些机体叠加在一起能够保持其内部的正常运转和彼此间的相互配合的关键正是服从。当今,虽然社会结构呈现出破碎化的倾向,但这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社会的各种功能体日趋由国家的强制向着公民自治的方向发展,但这种服从的精神没有发生多大变化,这是《弟子规》给予我们的一个重要的启发。同时,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当代,社会有机体的正常运转所凭借的是强大的暴力机构、官僚机构、威权势力,血缘关系和孝道则扮演着辅助性的角色。因之,当今我们可以断言强调孝道和悌道的目的之一方面是为了培育家族成员服从尊长的心理,维护家族内部的秩序;另一方面,灌输孝道和悌道的目的更在于推及这种服从的心态于自己的单位、组织、上级,对待他们的工作要求务必本着“服从”的心理,如此社会的秩序才能步入正轨。所以孔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8]118
2.“谨”与“信”的教诲。所谓“谨”者,按照古代汉语翻译成现代汉语的一般原则当理解为“谨慎”之意,以此类推可知,所谓“信”,理当解释为“诚信”。谨慎与诚信是“圣人训”的第二条要义,这是什么用意呢?《弟子规》中,“谨慎”一词的含义对于当今的社会秩序建设的启发可以归结为:首先,社会生活中务必要谨慎于细节:“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社会秩序的构建,社会和谐的构造在很多情况下,都能从细枝末节中窥出。墨子说:“昔者楚灵王好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9]67一个社会秩序的细微之处,两个社会秩序的细微之处出现扭曲,对于社会秩序的运转并无大碍,但无数个社会秩序的扭曲堆积到一处,如楚王爱细腰,而国人多饿死的惨状就不可避免,所以《弟子规》将“谨慎”落脚在留意于细节。其次,良好社会秩序的确立要求社会成员务须谨慎彼此间的交往,其核心之要义即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例如交友当交益友,勿交损友,待人接物,更当小心翼翼,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完成个人的社会分工,安守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而要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拥有一种自我反省的精神,是非之心、廉耻之心、恻隐之心是儒教思想中对于人之为人的定位,并将这三种“心”作为先知先觉赋予人类的三种济世情怀。所以,在社会生活中,为了捍卫共同的社会秩序,每个人都要谨慎地解剖自己,对照着圣贤的教诲,祛除一切利小我、损群体的利益诉求,所谓“养天地正气,法古今之完人”的道理莫过于此,推及此心用之于塑造社会秩序之平稳。
“诚信”二字是国人美德之一。孙中山先生曾经大加赞誉国人的诚信精神,他恰当地举了一个例子,大意是,西方人与中国人做买卖从来不需要立合同,只要口头约定,必然能够实现,反之西方人则不乐意与日本人做买卖,因为日本人的诚信观念极差,朝令夕改的事情时有发生。通过孙中山的讲述,我们可以提炼出一种认识——传统中国社会的秩序构筑在人与人之间互求诚信基础之上,以诚待人是中国人的本色。曾国藩起自湘军,所倚靠的便是“诚信”,有功则赏,有过必罚,言出即行,令行禁止,故而铸就了一番功业。由此可知,诚信之于社会秩序的建构作用的重点在于消弭社会生活之矛盾处,人与人之间开诚布公,消弭因不信任所产生的误解和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讼,这样传统的中国社会才能够平稳地运作上千年。
3.“泛爱众”与“而亲仁”的暗示。“泛”的意思是什么呢?即普泛或者宽泛的意思。“爱众”即仁者爱人之意,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拥有仁者爱人的普世价值观。于今天而言,在这种“爱”的哲学氛围里,民族的差别逐渐淡化,社会秩序从生硬的行为教条转而变得温文尔雅,犹如披上一层迷人的外衣。《弟子规》中所称颂的“泛爱众”,如果放在当今社会秩序重构的大背景之下,我们可以理解为在承认社会既有的不平等、不合理的秩序前提下,尽可能用“爱”的哲学消除人们对旧有社会秩序的不满。一方面,教化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的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轻视人与人因财产、出身不同所造成的社会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异;另一方面,从更加抽象的角度考察社会秩序的重构,即社会成员在行为过程中要把人类所共有的“类”的共性提取出来,要求我们每个人从这种共性角度出发,爱人,爱一切人,让每个社会成员都笼罩在爱的光环下。在这个光环的指引下,社会矛盾被冰冻,普世观引导下的仁者爱人充斥了我们的头脑,这种“泛爱”的方法、方式极有利于消弭社会矛盾,在社会秩序发生重构的短时间内发挥止痛剂的作用。但我们必须要牢记——“宗教是人民的鸦片”[5],“爱”的宗教是人民精神的麻醉剂,它不能从根本上解除社会发展中因为财富分化、职业地位不同、家庭背景差异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爱众”与“亲仁”仅仅依靠个人的自发产生的行为远远不够。《韩非子》一书中记载了一则事例,“殷之法,刑弃灰于道路者”[10]585,原因是什么呢?很简单,深恐倾倒出来的灰烬弄脏了行人的衣服,引发斗讼,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爱众”与“亲仁”目标的实现需要法律手段,需要强力推行。先代的圣贤们时常把治国比喻成治水,使之就东则就东,使之就西则就西,所仰仗的正是国家强力,近年来政府似乎也意识到强力手段之于社会秩序构建的重要性,诸如以立法手段强制人们孝老敬亲即为明证,但这种方式似乎应当在不得已的时候使用之,毕竟法律、刑罚不能妥善处理好一切社会问题,老子说:“国之利器,不可示人”。
4.“有余力,则学文”的启发。此处所谓“余力”与“学文”,本质上即强调“知难行易”的观点,其要旨是人类认识世界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但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却比较容易。它给我们的启发是,每个社会成员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断提升个人之学识与道德境界,看淡物质享乐,追求精神领域的提升,不要醉心于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更不能放任心性地游弋于社会生活之中,恰如老子所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11]407实现这种超脱或提升的方式必须强调“学文”。古代士人通过学习古代贤圣的为人处世之道,然后在社会生活中不断磨砺和锻炼秉性和才干。今天,我们沐浴在现代文明的阳光之下,苦读圣贤书已经不再是必须,但读书和学习确实是提升社会成员精神和道德境界的有效途径,这就意味着物质文明发达的同时,更应当留意于公民的精神文明建设。最近网络盛传一则信息:“2012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为4.39本。而韩国人均年阅读量约为11本,法国约为8.4本,日本8.4~8.5本,美国8.7”虽然读书的数量之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并无必然关联,但至少从这种对比中足见国人之于读书、学习的重视程度显然有限。同时,由小知大,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养成正是在这种潜移默化的细节培养中悄然形成,渐进式地成为不可逆转的态势,新的社会秩序的产生和旧的社会秩序的消亡,依靠的正是成千上万的普通社会成员的共同力量。由此,从《弟子规》中,我们能得到的启发更在于:
首先,每一个人不要做后知后觉的人,更不能做不知不觉的俗人,而要先知先觉地把握社会发展的脉络,在社会实践之中摸索出社会发展的“道”。由此,《弟子规》非常强调对儒家典经的学习:“非圣书,屏勿视,蔽聪明,坏心志。”以行证知,以知促行,社会实践可以培育社会成员之社会意识的产生,再使每个社会成员自发地维护社会秩序运行的基本规则,而贯穿于其中的主线正是儒家所标榜的意识形态。于今日而言,社会秩序之重构工作要紧处是尽快地形成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大力普及公民对于民权意识的学习与教育,在现实中创造机遇令其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秩序重构工作中。如此,一个新型的社会将逐渐映入我们的眼帘。
现在,在人们“学文”的路径中,最寻常的方式是通过学校完成其社会化的进程,理解社会秩序之真谛所在。同样,社会秩序的重构所依靠的也是这些单个的受过教育的人。当今公民道德建设的落后,其根源于教育领域出了岔子,所以,在教育过程中更应当凸显公民德育养成的重要性,尤其在高等教育中,在思想政治课课堂上庸俗地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行为必须禁止。我们要花费极大的气力向学生传授公民意识,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观,要告诉每一个学生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其所谓公民自由必须在社会秩序架构内才受到法律保护,所谓自由绝不是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仅仅是无政府主义的一种表现。这些内容必须在思政教育中占有相当的分量,我们培养的是未来公民社会的公民,不是培养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单凭灌输了解社会的无用机器。所以,《弟子规》中“学文”之真谛是努力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成为一个真正现代社会的公民,现代人虽然为物化的世界所迷惑,但是坠入物化的迷阵毕竟只是暂时的,只要我们善于引导,不断教诲,全方位地运用好学校教育阵地,使未来社会的主人明白社会秩序之基本原理与社会和谐之于每个社会成员的重要性,才能使社会秩序的构造和维护获得越来越多的人的支持和拥护。
五、《弟子规》不足处的改造方案
《弟子规》虽然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秩序之重构有巨大的借鉴价值,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这本诞生至今数百年的书籍,其自身的缺陷已经非常明显。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它极度强调服从精神,以至于这种“服从”几近于“盲从”;它倡导师法经典,但在现世,经典的概念已经不是四书五经所能囊括;它倡导“泛爱众”,但市场经济条件下,残酷的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已经是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它倡导人性的内敛,但现世的情况却是人性的张扬在某些时候恰恰成为必须。总此以上数点,笔者认为改造《弟子规》已经是当务之急,可行之法在于:
1.《弟子规》文本的革新与新内涵的注入。注释和改造《弟子规》为代表的所谓经典,将当代社会秩序的建构要求灌注于其中,这是最基础的一步。《弟子规》是历史的沉淀,当今欲重新编撰全部文本,未必可行,但旧貌换新颜确实是可行之举,所以在重新注解《弟子规》过程中务须努力使之符合于构建现代公民社会的需要。
从原则角度言之,改造《弟子规》应当清除的就是不利于新社会、新风尚兴起的旧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使《弟子规》在当代社会流传过程中具备其应所需的面目,一切违背于此种目标的说教性论述皆应推倒,或做出必要的删改。在“破”的同时要注意“立”,“立”者,“树立”之谓也,言下之意是有所甄别地将必要的内容灌输与文本之中。更要在传播《弟子规》的过程中注意引导人们正确地看待这本书,既不要盲从,也不要轻信,使大家对于文本的解读保持正确性,而不是被曲解。
此外,具体到实践中,革新文本内涵的方式极多,笔者比较赞成的是“旧瓶装新酒”。这种方式,其要义是不舍弃经典的文本和体裁,而是灌注以新的意义与内涵,通过更新文本的诠释与文本自身的文句,使《弟子规》去封建化,而步入现代化。毛泽东说“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继承这一份珍贵的遗产。”[12]534其言下之意是文化遗产只能够传承而不能割裂,文化的载体可以不变,但其内涵应与客观的人类社会变迁相顺应。原始的儒家学说与汉代以后的儒家学说存在明显的内涵差别可为明证。本此精神,我们同样可以对《弟子规》进行类似的改造。此事项之核心就是努力将传统语境之下的旧意义代之以现代社会之公民规范,如解说“爱众”条目时,务必强调当今的“爱众”是指爱国、爱家,是一种“大爱”;反之,出于私利的爱小群体、爱小家庭则是一种狭义理解的“小爱”,又如论及“仁义”,要格外突出对社会、集体、社会成员之大多数的“大仁”和“大义”,而绝对不是针对某人、某几个人的“小仁小义”。这种注解文本的方式,意在保留旧有文本的同时,使新的内涵融入旧的机体,在潜移默化之中实现改造《弟子规》之目标。
部分编修《弟子规》也是可行之举。前不久,《南方周末》报道了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何怀宏的《新纲常》,其要义“有两项内容,一是‘五伦常’,分别是‘天人合’、‘族群宁’、‘群己公’、‘人我正’、‘亲友睦’。”他的作品是在旧有的关于道德伦常的认识基础之上对于既有文本的再创新和再注解,这种方法非常值得我们在重新认识《弟子规》文本过程中借鉴与使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改变《弟子规》文本中某些不适宜现今社会秩序要求的成分,应采取变更文本的方式,补充其自身的不足。
但是,我们应当将何种社会秩序规范灌注其中呢?如果不明晰这个问题,则改造《弟子规》之工作必将是虎头蛇尾。综合多方面考虑,笔者认为,务必将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素纳入考虑范畴,即“群体意识”“人道关怀”“和谐共进”。此外,关于当代社会秩序的规范要求,新加坡的提法颇有创新,他们将社会秩序简单地概况为:“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助,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勇敢宽容。”言简意赅,并且具有可行性。只有通过这种努力,才能尽最大可能地实现《弟子规》由传统向着现代的推进。
2.调和《弟子规》与现世社会生活之抵触处。编修、注释文本只是从字面上使《弟子规》去除了与当今社会秩序重构过程中某些不适之处,但在现实的实践中需要做的则更多。首先,必须处理好“争”与“不争”之间的关系问题。由此《弟子规》给予我们的第一个重要启发是社会生活中共存与竞争之间不仅不存在矛盾,反之在很多情况下,两者可以处于共存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人际关系有一个非常恰当的比喻——“人对人是狼”,暗含在此种社会经济运行条件下,人际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胜者王侯,败者贼”的局面。但是,此类竞争仅仅存在于某些方面,某些领域之内的竞争,如果不分场合,不分层次的全面竞争,只会引发全社会处于战争状态,所以面对竞争应当将之局限于有限的领域之中,一团和气在更多的场合应是带有褒义色彩的词汇。检视《弟子规》中“凡是人,皆需爱,天同覆,地同载。”“道人善,即是善,人知之,愈思勉。”——意在告诫我们无论在近代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兼爱的思想断不可少。霍布斯曾经一再告诫我们,国家这只巨灵产生的根源就是为了克服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所以保持社会和谐,将竞争局限在有度的范围之内,可以弥合社会矛盾,缓和阶层对立,维护社会秩序之稳定性。从历史发展规律考察,这种社会政治主张有其合理性。
民主与威权是社会秩序建设过程中的一对二律悖反式的难题,就是说两者间并不存在着肯定一方而否定另一方的困顿处,所以,在未来中国社会秩序的重构,不必太过拘泥于民主与威权孰优孰劣的难题。从政治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中国社会不能无道德权威。马克思评价历史上的法兰西社会时,形象地将其比喻成“一袋马铃薯”。毛泽东评价中国社会时形象地说道,一百个人,有一百二十种政治主张。可见中国社会秩序维护之艰难和社会变动之频繁,所以树立社会秩序之道德权威是必须的,是迫切需要的。无论是韩非所主张的法治,还是近代从西方泊来的“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反观这两种社会秩序维护机制所发挥的作用则十分有限。秦王朝三世而亡,孙中山所提倡的西方民主法治也在袁世凯的专制横行中,最终走向破产,民国陷入动荡。反观今日,西方所称道的社会秩序原则,虽已广为人知,但社会问题依旧呈现出综合爆发之态势,“事愈繁,而法愈孳”的道理再一次显现出来。故重树为全社会公认的道德权威,以之为整肃社会秩序的利器,不仅仅是需要,而且迫在眉睫。
如何才能形成这种道德威权呢?当务之急是选择为公众所能普遍接受的公共秩序规则,譬如说自由、平等、敬业、奉献等核心词汇是可供选择和借鉴的理想道德参照物。同时,应不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体化、通俗化和大众化,使之广为流传,使之具备亲和力,在实践中具有导向性。中国共产党可以在塑造社会道德权威过程中把握其领导地位,并逐步成为道德权威。这不仅符合中共作为执政党地位的利益,更能使道德评价的风向标为中共所控制,可以遏制破坏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使我国社会处于一种长期和谐的状态。另一方面,注重小群体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作用的发挥,从社会生活之基础角度维护社会生活健康和稳定。正如前文所述,血亲家族不存在了,按照职业分工、地域分化形成的社会群体日渐成为参与社会秩序重构的重要参与者。所以,在当今社会中,牢牢抓住社区、工厂,使之成为专门的社会秩序维护机构,并由专门人才掌理此项专门事务,以之作为社会秩序完善之专门力量,而这些机构、人才势必将取代传统社会秩序下的家长地位,成为社会秩序营造的参与者与直接的基层领导者,其意义十分巨大。
[1]杜维超, 蔡志良.《弟子规》的儿童人际交往品质培养思想及其启示[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10).
[2]张慧玲.论《弟子规》中的家庭教育思想[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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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1]老子[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1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