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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廉政建设思想探析

2014-04-09徐冀宁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朱镕基走私腐败

徐冀宁

(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5)

朱镕基,曾经执掌中国最高行政权力5年的大国总理。在多年的廉政建设实践中,朱镕基形成了一套成体系的廉政建设思想。朱镕基的廉政建设思想主要内容包括什么?又为后人留下了哪些启示呢?

一、朱镕基廉政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充分认识腐败危险性和廉政建设重要性。朱镕基对腐败危险性和廉政建设重要性第一个清醒认识是腐败破坏国家经济建设。这体现在其多次的讲话之中。1993年7月,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强调:“不在全国开展反腐败,我们就无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3221995年6月5日,朱镕基在给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部级领导干部上党课时说:“当前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全党反腐倡廉。”[1]158朱镕基在讲话中把廉政建设的成败与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建设的成败联系到了一起。

朱镕基对腐败危险性和廉政建设重要性第二个清醒认识是腐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一个党的腐败积累到了一定程度那么这个党的先进性与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完全丧失,党就会变质并丧失执政地位甚至直接走向“土崩瓦解”,国家的前途也会变得一片黯淡。1989年8月17日,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朱镕基在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听取汇报时指出:“我6月8日的电视讲话①,之所以能起到一些作用,是由于一年多来坚持廉政。不然的话,群众对你没有信心,在关键时候讲话没人听。”[2]3461998年3月24日,刚刚就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到:“要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从严治政,要严格一点,不能随便就放过了。这不是放过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否则我们国家的命运可能就被‘放掉’了。”[3]5-6同年10月24日,朱镕基在视察广东省黄埔海关时又讲到:“走私带来的危害性不仅仅表现在经济上,而且影响到我们整个党、政、军的廉政建设。如果让这种歪风泛滥起来的话,我们就有丧失政权的可能,共产党就可能变质,这绝不是危言耸听。”[3]147-148

2.提出一系列廉政建设措施。朱镕基的廉政建设思想中关于廉政建设的措施大致包括以下五项。

第一项措施是贯穿廉政建设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作为处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建设过程中的国务院副总理和总理,朱镕基直接参与推动了多项经济领域内的改革。朱镕基廉政建设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把廉政建设这个上层建筑中的具体内容根植于经济建设之中,在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不受干扰的条件下进行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当作促进经济发展这个目的的一种保障手段。

首先是廉政建设与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4]613。公有制经济控制着国家经济的命脉,在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具有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朱镕基在任期间几次讲到公有制企业的生产、改革、发展中的廉政建设问题,力求在公有制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坚持不懈抓廉政建设以更好的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991年6月2日,朱镕基在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问题座谈会议上指出:“我觉得搞好管理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工厂的领导干部要振奋精神,要抓党风,抓领导班子的作风,要讲廉政,要讲与群众同甘共苦。如果领导班子还是吃吃喝喝,好房子先分给自己,把自己的家属安排到最好的岗位,那么没有一个工人愿意跟你干。因此,抓企业管理要与抓党风、抓廉政建设、抓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在一起,不然,加强内部管理还是一句空话。”[1]9。1994年11月6日,朱镕基在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全国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上讲了国有资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状况,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朱镕基指出:“我们这个队伍不要很大,但要有忠诚廉洁的品质,又要熟悉业务、懂经济、懂生产、懂会计;国有资产管理需要有这么一支精明强干的队伍,来保卫国家的利益,提得高一点来说,就是保卫社会主义。”[5]60在这里,朱镕基将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到了政治的高度。

其次是廉政建设与国家的经贸安全。一些领导干部在对经济活动特别是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监管时思想动摇、违法乱纪、腐化堕落,为走私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给国家经贸安全带来了极坏影响。朱镕基为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下了“狠手”。1992年9月7日,朱镕基谈到走私的危害,他说:“走私活动对我们的党风、政风以及队伍的腐蚀很严重。老百姓很有意见,特别是腐蚀到军队和执法机关内部,影响就更坏。因此,必须从政治上考虑打击走私的问题。”[1]215在此,朱镕基将走私活动以及由其带来的腐败问题提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1998年7月13日至15日,在亚洲金融危机疯狂肆虐之时,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朱镕基在会议上讲到:“走私导致经济上的腐败、政治上的堕落;如果让走私活动继续泛滥下去,不仅会严重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还会搞垮我们的经济,搞垮我们的政权,搞垮我们的党。”[3]75朱镕基还谈到了近年来走私活动的特点:“一些地方的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的挂靠机构和人员参与走私,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这是当前走私活动猖獗、愈演愈烈的症结所在,由此也增加了反走私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3]76在讲到走私猖獗而又屡打不绝的原因时,朱镕基严厉批评了某些领导干部“走私可以致富”“走私可搞活经济”等荒谬绝伦的奇谈怪论,并强调:“走私与腐败密切相关,与党内存在的不讲政治、不讲原则的庸俗作风有关;走私成风、腐败加剧,腐败保护走私,走私危害经济、遗祸国家。”[3]77

第二项措施是构筑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保障。对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组织来说,制度的构建对身在其中的人的行为也是一种外部预防与制约,能够使这些身在其中的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 在朱镕基的廉政建设思想中,从制度建设上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是一个重要方面,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保证廉政建设,这是朱镕基廉政建设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朱镕基强调:“反腐倡廉也必须从严格加强管理抓起……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436-437此外,在讲到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目的时,朱镕基说:“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3]303

其次是通过国家法治建设保证廉政建设。作为国家意志的执行者,朱镕基十分注重以国家法治建设保证廉政建设,注重落实“依法治国”的原则。

在立法方面,2000年8月朱镕基在听取科技知识讲座之后强调指出:“要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要立法,谁违反就要严厉处置。”[6]19朱镕基的讲话阐明了制定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的重要性。在执法方面,针对“法不责众”这一现象,朱镕基说:“我们除了狠狠打击腐败现象外,不能因为‘法不责众’而包庇,要克服种种阻力,认真地办案,严厉地打击。”[5]159关于执法的重要性和执法的力度,朱镕基严肃指出:“查处案件要来真的、动硬的,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不论案件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绝不姑息。”[3]81针对某些有背景、有后台、有地位、有权势的人,朱镕基在1998年两次强调:“不管有什么特殊背景的人,不管是谁,我们都不怕,头可断,血可流,原则不能丢。”[3]149“不管是省长还是省委书记,包括我在内,谁违法就得下台。”[3]188朱镕基的讲话体现出“依法治国”的坚定立场也留下了耐人寻味的现实启示。

最后是通过加强舆论监督机制促进廉政建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舆论监督的手段更加多样化,作用也越来越大。关于舆论监督的重要性,朱镕基在与新华社主要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如果没有舆论监督,靠现在这样的行政力量和政法力量,是不足以解决当前许多严重问题的。”[6]286“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是朱镕基在1998年10月7日给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的题词。在讲到新闻监督的具体方式和目的时,朱镕基说:“发挥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正面报道真正好的典型是必要的,但更多的要揭露问题,否则脱离群众。”[1]1062000年3月,在答德国电视一台记者的提问时,朱镕基预见了中国舆论监督的前景:“将来更多的案件会在报上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7]30今天,当我们思索网络(包括博客、微博)等新型舆论工具作用的时候,朱镕基的这些“先声”已经给了我们很多的解答。

第三项措施是筑牢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意识防线。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从多种角度筑牢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防线,让党政领导干部从内心“不愿腐败”“不想腐败”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这一点反映在朱镕基的多次讲话中。

首先是用党的思想理论筑牢思想意识防线。朱镕基在讲话中多次从思想意识的高度论述了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反腐败的重要意义。在讲到思想与金钱关系时,朱镕基说:“在我们党内确实还应该提倡每一个共产党员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能讲‘一切向钱看’。”[5]160在讲到共产党人的宗旨时,朱镕基提醒:“作为人民的公仆,应该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应该廉洁奉公,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3]416朱镕基还强调了世界观、人生观对主要领导干部预防自身腐败的重要意义: “党政一把手,只要你们端正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站稳了立场,那就腐败不起来,至少不会发生严重的问题。”[3]459

其次是用“大爱真情”筑牢思想意识防线。“人情”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人情关系的不健康滥用有着很大的消极影响,会消解并取代很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对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人情”文化,朱镕基进行了扬弃与发展。朱镕基多次讲到在廉政建设中要“不怕得罪人”、要反对“好人主义”甚至要“六亲不认”,如:“违反了《条例》规定,就‘六亲不认’,该处分就处分,该撤职就撤职。”[1]123“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动真格的,不怕得罪人。要坚决反对庸俗作风、好人主义,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和人员。”[3]431朱镕基还专门讲到了老生常谈的人情关系问题:“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要想作出一些成绩,都要跳出人情网,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上,依法办事,这样国家才有希望。”[3]188朱镕基的这些讲话并不是否认人情而是以共产党人的 “大爱真情”扬弃了传统文化中的“小人情”和“小爱”。

第四项措施是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反”运动之中,毛泽东就批示将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大官儿”处以极刑以起到警示、挽救的作用。朱镕基继承发扬了这一传统,多次强调要严查腐败中的大案要案并严肃处理位高权重的典型大人物,多次强调要用典型案件起到震慑作用。朱镕基在1994年听取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工作汇报时指出:“这次查处对象起码是支行行长这一级,拍‘苍蝇’不解决问题,要打‘老虎’,处理结果集中登报……如果情况属实,要撤一把手的职。”[5]30同时,朱镕基还讲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第一大反腐案件:“新中国成立初期要不杀刘青山、张子善怎么得了?现在的情况要比刘青山、张子善那个时候严重得多,再不处理怎么行?当然,人地位越高,处理起来越难,但为了党和国家的利益就是要攻一攻。”[5]30除此之外,朱镕基还多次从很高的高度上强调了查处大案要案的重大意义,他说:“只有彻底查处大案要案……才能更好地教育干部和群众。”[5]80“只有查处几个大案,严惩一些人,才会起威慑作用。”[5]188

第五项措施是把“高薪养廉”作为权宜之计。朱镕基认为:“总要使我们的‘薪俸’有助于公务员保持廉洁的作风吧……总得有一个机制来保证、促进他们养廉吧。”[3]416“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有利于他们安心工作,也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6]261

中国目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公职人员在市场所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心理失衡,很多人正当地选择直接下海经商,也有很多人开始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廉政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保障公职人员应得的利益,要使他们感觉到“没有必要冒险腐败”,故“高薪养廉”是一个有着直接效果的措施。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是说人民是当家的主人而共产党是公仆。故“高薪养廉”只是国家目前发展阶段的一个廉政建设的权宜之计而不是长久的根本性措施。从根本上来说,“高薪养廉”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不相符合的,人民没有理由拿着大量的钱去供养自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这一点早在1871年的巴黎公社就已经明确了(巴黎公社的公务员所得的报酬只相当于一个熟练工人的收入)。从现实状况来说,仅仅靠“高薪”也无法真正的“养廉”,近几年因为腐败而落马的那些位高权重、工资高、待遇好的省部级高官就是例子。所以“高薪养廉”绝非长久之计,廉政建设在根本上还是要一靠制度、二靠教育。这一点朱镕基也是很明确的:“我们一定要奋发图强,励精图治,把我们的政府建设成一个廉洁的、高效的、廉价的政府;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讲过‘廉价政府’这个词,实际上就是指一个精简的、成本很低的、不浪费人民血汗的政府。我们一定要以身作则,变成这样一个政府。”[3]3从中不难看出朱镕基虽然多次讲到可以使用“高薪”来“养廉”但是却并没有把其当作根本性的廉政建设措施。

二、朱镕基廉政建设思想的启示

1.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当今社会中有很多人认识不到腐败的危险性和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而是认为“腐败一点没有关系”,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量变达到了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质变,很多个体的微小行为如果汇合起来就会产生难以想象的巨大效应,如果腐败到了发生质变的程度则经济发展必然要大受影响。对细微的“擦边球”行为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故对廉政建设深远意义的深刻认识是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一个基本前提。

2.坚持“经济与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要求,除非发生大规模外敌入侵,任何事情都不能干扰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建设,对经济建设必须“死扭住不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路线至少要坚持一百年而不能有丝毫动摇。

作为站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前沿的国务院副总理和共和国第五位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推动廉政建设的进程中没有用孤立的、片面的观点去看廉政建设,而是把廉政建设当作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手段,在进行廉政建设时把落脚点放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上。坚持在生产力发展中对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坚持根植廉政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注意不能使廉政建设运动化以阻碍甚至破坏经济发展,这一点是我们应该也必须要坚持的。廉政建设作为政治上层建筑中的一项内容,如果被单纯地当成一项孤立的运动,则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就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破坏,我国的发展就会失去根本的基础,廉政建设也会走上“折腾”的死路,就会在根本上背离科学发展的路径与目标。

3.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所以廉政建设必须与党和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国家建设的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中,廉政建设仅仅是一项小内容。党必须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党的意志的实施必须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上升为国家意志并通过国家的各级行政机关去执行,党的意志转换为国家意志是上升而不是下降或者下达,党也必须在国家的各项制度框架内活动。作为政治上层建筑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廉政建设必须与政治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其效力,如果没有整体的政治制度作为保证则廉政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如果把一个国家比作一座房屋,则经济就是地基而文化就是承重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承重墙毁、梁塌屋倒,所以在廉政建设中必须要注重廉政文化的建设,必须要使党政干部、人民群众形成反腐倡廉的“文化自觉”,使人们从内心自觉增强打击、抵制腐败的正气。具体来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不断促进中国“人情文化”现代化。古代中国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决定了人的目光比较短浅,使人情关系和“德治”具有了重大作用,也使中国成为了一个人情社会。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情在很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然而,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人情关系也容易使人与人在交往时走向感情的极端化。朱镕基在关乎廉政建设的讲话和批示中多次讲到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也多次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部分进行批判,“六亲不认”、“不怕得罪人”等话语就是典型例子,朱镕基的这个思想是我们今天所应该继承和利用的。“如果怕得罪人,党和国家的工作就搞不好”的提醒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近些年来人情关系的滥用已经严重干扰了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与执行;这一点如果不克服,则中华民族永无伟大复兴之时。在廉政文化的建设过程中,中华传统人情文化的现代化还任重道远。

其次要强化对青少年的廉政教育。朱镕基廉政建设思想的形成并非是“脑袋一时发热”或者“热血一时沸腾”,而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多年的工作经历中,廉政可以说是朱镕基头脑中一直紧紧绷着的一根弦。1994年5月25日,朱镕基在“三防一保”(防诈骗、防抢劫、防盗窃、保证资金安全工作到位)电话会议上讲到银行系统内部贪污、侵吞国家资产的人大多是年轻人,讲到“很痛心对他们教育不够”;1995年1月14 日,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又讲到“现在个人作案多,年轻人作案也很多,这样搞下去不得了”。朱镕基自身的人生经历和在这两次会议上的讲话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强化对青少年的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关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好的制度必须要由好的人去执行,所以必须使青少年在心中坚定树立“腐败可耻”的思想观念才能使廉政建设工作可持续进行。

最后要注重发挥正反典型人物的教育作用。在反腐倡廉斗争中,对 “重量级”人物的查处和宣传报道往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效果上来说,由于重要人物位高权重,其社会关系比较复杂,案件涉及的人也比较多,故对重要人物的查处可以连带查处一大批腐败分子,还可以连带破获许多案件,形成歼灭的态势;从影响上来说,对大案要案、重要人物的查办再加上后续的宣传报道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会产生巨大的警示效应。故在廉政建设中要抓住重点的典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对重要案件和重要人物进行查办之后还要利用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地对案件进行报道。另外,树立典型和榜样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贯采用的动员方法,在不同时期都产生了巨大的效果。当今中国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依然要采用这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5.不断借鉴国(境)外的先进经验。1995年8月,刚刚卸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朱镕基在讲话中说:“行长实行三年任期轮换制,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不行,好多问题自己难以控制。行长三年交流轮换是日本银行的制度。”[5]172。2000年1月,朱镕基在讲话中讲到了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高薪养廉经验,讲到了香港领导人的退休生活和新加坡的公务员高工资。2001年3月,朱镕基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会议上讲到:“香港的法治是比较完善的……许多好的东西值得内地学习。”[6]139朱镕基的讲话提醒我们要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进行廉政建设。中国也必须要不断吸收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先进经验才能更好地进行自身的廉政建设。当然,在借鉴外部经验的同时不能迷失自我,也必须要时刻警惕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

朱镕基的廉政建设思想是形成于中国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新阶段的伟大实践之中的,是立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强大思想理论基础之上的与时俱进的思想理论,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当今的中国在廉政建设中应该也可以“盘活”并好好利用的宝贵财富。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中国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领导人思想理论不断的被总结和利用,随着人的精神境界的不断提高,中国廉政建设的局面一定会越来越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将实现。

【注释】

①指朱镕基在政治风波中的6月8日向上海市民发表的电视讲话

[1]朱镕基讲话实录: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朱镕基讲话实录: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朱镕基讲话实录: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6]朱镕基讲话实录: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7]朱镕基答记者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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