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宣短训往事
2014-04-09刘小玉
刘小玉
又是一个春天。
春天,对于税收宣传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这是因为,税收宣传的新征程,从春天起航。
正值今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我不禁想起了一次特殊的“短训”往事。我常常想,税收宣传的形式如今已大不同以往,但以往有意义的税事又不能忘却。
时光如水,奔流不息。一转眼,当我回想起16年前参加县国、地税局共同举办的一次“税收与会计”培训学习的情形时,深切感到这是我从事多年财会工作中难以从脑海里挥去的一段记忆。
财税工作是个让人终身学习的职业。与时俱进,增长才干,培训既不可缺少,也是内在的需要。
那是上世纪90年代末,“新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那年,为使财税人员及时掌握新会计制度知识,我所在县国、地税局税政科、宣传科的税务干部几次来公司与财务部门商定,有计划、针对性地在春季组织开展一次“税课互讲”的宣传短训,让公司遴选1名财会业务骨干,首次请进税务课堂。
当初的培训课堂,黑板、桌椅还是老式样的没有改变,但“互讲”形式不同以往,这既是新的尝试,也是新的突破。在当时,请企业会计人员进“税收讲堂”是件新鲜事,作为税企培训和税收宣传的一个缩影,在县城,成为税企互动的一桩美谈。
那年春天,我有幸参加了这期培训。培训是在县国税局大会议室进行的。每节课税官、会计人员座无虚席,会议室没有空调,老式会议桌当课桌,聘请的授课人员用粉笔在黑板上写板书,学员用练习本认真地记笔记,每堂课约100多名的税官和财务人员一并参加,时间为每周星期五全天,星期六半天,为期一天半、一个月的短训。
课堂上,税官为企业财会人员宣传、讲解“税收新政”、“纳税辅导”、“税收宣传”等课程,特聘公司的财会业务骨干为税官讲解“新会计制度”、“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等课程,讲课人认真讲解,听课人用心学习,课间常常有人举手发言进行探讨交流,给人一种十分轻松的感觉。时任县国、地税局的领导也抽出时间走进了培训宣传的课堂,与税务干部财会人员一起上课。在此过程中,税官和财会人员通过分析、解决问题或财税案例来提高培训效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和税收服务打好基础。
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很快过去了,但课堂上的互动环节,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种互动,一方面是让税官及时了解的新企业会计制度,另一方面让财会人员学习理解掌握相关税收政策。正如一位培训者在回忆时所说,“那年县局举办的首届财税宣传互动的短训班,没走过场,学以致用,通过考试,参训者都有所收获,且赢得好评,这种税企互学形式的税收宣传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近日,当我翻开精心保存的当年那期培训班的学习笔记本时,当时的那些税收法规跃入我的眼前。出口企业涉及增值税中“零税率与免税”的一段记录。比如:零税率与免税不同——免税货物不是应税货物,不交纳增值税,有关该货物所购进的原料、商品等已交纳的增值税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而零税率货物是应税货物,只是应税销售额为零,有关该货物购进的原材料、商品已纳增值税仍可作为进项税额退还给出口企业……
回首当年,再看今朝。如今的税收宣传和培训方式已不可同日而语了。老式样的黑板、粉笔手写式培训教学的形式早已不复存在了。
作为财会人,我很高兴地看到,近些年来,税务部门使用的是电脑多点与主智能板进行连接的触摸屏,进行操作式讲解培训或宣传更具优势,更具流畅性和灵活性。随着时代的变迁,税务部门创新税收宣传的形式多种多样,便民办税的春风吹拂在纳税人、办税人的心中。
我们应珍惜今天好的学习环境和方便、快捷的税收宣传方式,热爱我所从事的财会职业,把财会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