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春天来了
2014-04-09社长杨松生
文 社长 杨松生
2014年2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办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和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按照《办法》的规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中能够发挥五个功能作用。
2014年3月18日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是首次由民政部统一发起,地方民政部门具体组织,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和全国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的大型系列宣传活动。今年的启动仪式之后,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从3月18日开始将持续到3月28日,共计10天。
在国际社工日活动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徐瑞新向全国社工界发出“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的倡议,倡导全国广大社工践行专业使命,关爱困境人群;提升专业能力,强化服务本领;加强相互协作,形成行业合力。
2007年3月27日,在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成立50周年之际,该组织主席大卫·琼斯博士倡导发起“第一个国际社会工作日”(the First World Social Work Day),并与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盟(IASSW)一起举办了庆祝活动。2008年8月,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在一年一度的全体会议上作出决定,每年三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二为“国际社工日”并每年确定一个主题;2014年的活动主题是“社会与经济危机—社会工作的解决路径”(“social and economic crises-social work solutions”)。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将社会工作纳入国家法规,明确了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法定职责,奠定了社会工作介入困境人群救助服务的法理基础。党中央国务院这些决策部署,为社会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利的发展条件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进一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步伐,不仅是各级社会工作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广大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所在。
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社会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利的发展条件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进一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快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步伐,不仅是各级社会工作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广大社会工作者的使命所在。
社会工作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