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商人》的“原型”故事
2014-04-09傅光明
傅光明
(中国现代文学馆,北京100029)
一、来自“傻瓜”(The Dunce)的故事
从古代直到中世纪的欧洲,已有许多民间故事的主题,涉及以人身体的某个部位,为所立契约作担保。而以威尼斯为背景的这一主题的故事,可以追溯到1378年由名不见经传的佛罗伦萨作家塞尔·乔瓦尼·菲奥伦蒂诺(Ser Giovanni Fiorentino)所写,以“威尼斯的吉安尼托”(Giannetto of Venice)与“贝尔蒙特的小姐”(the Lady of Belmont)的故事为素材的短篇小说。小说收入1558年在米兰出版的意大利语短篇小说集《大羊》(Pecorone)。“大羊”(big sheep)在意大利语中,转义指傻子、笨蛋(simpleton),相当于英文的“大笨牛”(the dumb ox),即“傻瓜”(The Dunce),故通常将此译为《傻瓜》,也有人译为《蠢货》。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此书虽尚无英译本,人们对书中的故事梗概却有所了解。
前者描述一威尼斯富商安萨尔多(Ansaldo),将孤儿吉安尼托收养为教子。吉安尼托想出海进行商业冒险,安萨尔多便给他提供了一艘华丽的商船。一天,吉安尼托将船驶入贝尔蒙特港,听说当地一位“小姐”为自己开出必嫁的条件,是要嫁给一个能跟她一起彻夜不眠的男人;要经此考验,须做好万一失败便放弃自己所有财产的准备。而她事先早已为求婚者备好了偷偷放入催眠药的药酒,所以不可能有人成功。吉安尼托对此骗局信以为真,结果为了追求姑娘,赔了商船。回到威尼斯以后,他羞愧难当,不敢露面。但当安萨尔多找到他,他却说自己的船是在海上失事。安萨尔多听罢,再次资助这位教子出海。毫无悬念,这次所发生的一切都跟第一次一样。为资助吉安尼托第三次出海,此时已无足够财力的安萨尔多,以自己身上的一磅肉做抵押,向一犹太人借贷一万达克特(ducats),即一万块钱。这一次,有位“少女”(damsel)警告吉安尼托,只要不喝那杯药酒,就能赢得新娘。最后,如愿以偿的吉安尼托在贝尔蒙特过上了快乐的贵族生活,而把安萨尔多所签契约的最后期限忘到脑后。当安萨尔多惹上官司,大梦方醒的吉安尼托才把事情的整个过程,向“小姐”和盘托出,“小姐”让他随身带着十万块钱速回威尼斯。然而,那个犹太人蓄意谋杀的残忍意图昭然若揭。此时,“小姐”只身来到威尼斯,化装成一名律师,劝说犹太人接受十倍于借款总数的赔偿失败后,遂将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小姐”正告犹太人,他有权利得到赔偿,但假如他从被告身上割下来的肉,不论多于一磅还是少于一磅,或哪怕割肉时流了一滴血,他都将被砍头处死。最后,连本金都无法得到的犹太人,怒气冲冲地将契约撕碎。吉安尼托对律师充满感激,打算重重酬谢,而律师只索要他手上戴的戒指。可这枚戒指,恰恰就是“小姐”送给他的,当时他发誓对“小姐”的爱始终不渝。无奈之下,吉安尼托在安萨尔多的陪伴下,回到贝尔蒙特,遭到冷遇。当“小姐”声泪俱下地申斥他忘恩负义以后,告诉他,自己就是那律师。最后,由吉安尼托做主,将乐于助人的“少女”嫁给了安萨尔多。
二、从“三枚戒指”到“三个匣子”
文艺复兴时期著名意大利作家、诗人乔瓦尼·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1375)在其名著《十日谈》(Decameron)里,写到第一天的故事之三,是关于一个机智的犹太富商,通过向巴比伦的苏丹萨拉丁讲述“三枚戒指”,使自己脱险的故事:
小人物萨拉丁凭一身勇武,成为巴比伦的苏丹,之后,又不断打败信奉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王国。却因连年用兵,导致国库空虚,便向一个放高利贷且嗜钱如命的犹太富商麦启士德求助。钱非要不可,但萨拉丁又不愿强迫。他设计好一个圈套,把麦启士德请来,待若上宾,请他坐在自己身边,问他犹太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哪个才是正宗?聪明的麦启士德识破了这个圈套,他深知对此三教不能随便选一弃二。他礼貌而得体地回答,陛下此问意义甚大,但在回答之前,须先讲个小故事。
麦启士德所讲的故事是:曾有一位犹太富商,家藏无数珍珠宝石,但他只钟爱一枚最瑰丽、珍贵的戒指,希望它能成为留给后代子孙的传家宝。因担心戒指会落入他人之手,他立下遗嘱,写明:得此戒指者,既是他的继承人,同时也将被其他子女尊为一家之长。如此代代相传,终于有一天,戒指传到了某位家长手里,他的三个儿子人人贤德、个个孝顺。三个儿子知道凭戒指才能成为一家之长,都对年老的父亲体贴备至。父亲对三个儿子也都十分疼爱,实难厚此薄彼,便请技艺高超的工匠,又仿造了两枚戒指。父亲临终,三枚戒指分赠三子。父亲死后,三子均以手里的戒指为凭,要以家长的名分继承家产。但三枚戒指,真假难辨,到底谁该成为一家之主,悬案至今。最后,麦启士德引申说,上帝所赐之三教,与三枚戒指情形无二。因此,对于哪种教才是正宗,恰如三枚戒指之真假,无从判断。
见圈套失灵,无奈的萨拉丁只得向麦启士德实情相告,还说假如他不能如此圆满回答,已想好将如何处置他。麦启士德慷慨解囊。后来,萨拉丁不仅如数将借款还清,还厚礼相送,以友相待。
英国中世纪诗人约翰·高尔(John Gower,1330-1408)所写33,000行的长诗名作《情人的忏悔》(The Lover's Confession),也叫《七宗罪的故事》(Tales of The Seven Deadly Sins),是14世纪后期英国文学中的一部重要作品,约从1386年开始写作,1390年竣笔。他的头两部作品,分别以盎格鲁诺曼语和拉丁语写成,而这部诗作的语言,已与同时代英国著名诗人杰弗瑞·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3-1400)一样,使用的是标准的伦敦方言,诗歌形式则采用八音节偶句体。因此,到了15世纪,高尔总是跟乔叟一起,同被认为是英国诗歌的奠基者。
《情人的忏悔》写到国王安提奥克斯(Antiochus)与自己美丽的女儿乱伦,为阻止女儿结婚,他要求每个求婚者必须破解一个谜语,解错者必死无疑。年轻的泰尔亲王阿波洛尼厄斯(Appolinus)置警告于不顾,执意解谜。当他读完谜语,发现谜语中竟隐藏着国王的罪恶,而国王也从他说的话里,意识到罪恶已经败露。
安提奥克斯国王“设谜选婿”与波西亚“抽匣择偶”之间,在素材的灵感上也许不无关联。事实上,莎士比亚曾更直接地把这个“素材”,写进了他后来与人合写的那部传奇剧《泰尔亲王配力克里斯》的第一幕,其中,国王的名字没有变,仍叫安提奥克斯(Antiochus);泰尔亲王则由阿波洛尼厄斯变成了配力克里斯(Pericles)。至于那个谜语,到了莎士比亚笔下,变为:“我不是毒蛇,却要/靠母血母肉来喂养。/为女寻佳偶,发觉/父爱恩情胜于夫婿。/温情丈夫亦父亦子,/亲生女儿为母为妻:/两身合一终为二体,/要想活命揭开谜底。”
素材上与“三个匣子”最直接的对应,最有可能源自一部佚名的拉丁文短篇小说集《罗马人传奇》(Gesta Romanorum,亦称《罗马人的奇闻异事集》)。直到今天,这部编于13世纪末14世纪初,描绘中世纪罗马时代风俗、传奇的作品,仍能引起人们的双重兴趣。首先,它曾是当时欧洲最流行的著作之一,其次,它成为后世许多作家作品中直接或间接的素材来源,除了莎士比亚,还有上述的乔叟、约翰·高尔、薄伽丘,以及英国诗人、牧师托马斯·霍克利夫(Thomas Hoccleve,1368-1426)等。1577年,此书的英文节译本《罗马人的事迹》(Deeds of the Romans)在伦敦出版,1595年,修订本再版。书中包括一则描写通过对金、银、铅三个器皿(vessels)的选择,测试婚姻价值的故事。其测试的对象虽是女人,而非男人,但有理由认为,此时可能正处于《威尼斯商人》构思或已动笔开始写作的莎士比亚,驾轻就熟地顺手将“器皿的选择”,置换成金、银、铅三个“匣子的选择”,并艺术地安排波西亚把“匣子”(casket)的选择权,交给所有向她求婚的男子,最终得到巴萨尼奥这位如意郎君。
三、“一磅肉的故事”和“私奔的故事”
“一磅肉的故事”,除了塞尔·乔瓦尼所写,还有另外两个版本,也曾流传久远,莎士比亚在创作《威尼斯商人》之前,有可能读过。一是1590年前后出版的《格鲁图斯的歌谣》(The Ballad of Gernutus),写到一个犹太人企图通过签订“一纸玩笑的”(amerry jest)契约,加害一位向他借钱的商人。而且,法庭审案时,这个犹太人“磨着手里的刀”,声言要履行契约,法官出面干预,告诉他不仅必须割下精准的一磅肉,而且绝不能流血。另一个,是1596年出版的亚历山大·希尔维(Alexandre Silvayn)所著《演说家》(The Orator)的英译本。其中一篇的概要,简短叙述“一个犹太人试图从一个基督徒身上割下一磅肉为其抵债”。在法庭上,犹太人要求依法判给他“一磅肉”,而这位基督徒以慷慨陈词的演说,作为答复。犹太人的自辩表明,他的残忍比勒索一磅肉更坏。
需要一提的是,1579年,身兼编剧、演员的斯蒂芬·格森(Stephen Gosson)在其《诲淫的学校》(“The School of Abuse”)一文中,批评“《犹太人》一剧……于红牛剧院公演……描写一群婚姻选择者的世俗贪婪,以及放高利贷者的凶残嗜血”。显然,一方面,在《威尼斯商人》之前,已有一部名为《犹太人》的戏公演一时,而且,从格森的批评似乎不难推断,戏中应有“择匣订婚”、“签约割肉”之类的情节;另一方面,剧中的“犹太人”可能正是夏洛克的前身。可惜,此剧失传,只字未留,对于《威尼斯商人》的剧中元素是否与其有所关联,只能推测。
不过,对于《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的女儿杰西卡与格拉西安诺“私奔”,确实有迹可循,其情节最早可能源自1470年左右出版的意大利文《马苏奇奥·迪·萨莱诺故事集》(Tales of Massuccio di Salerno)。但也许,更直接的来源,是比莎士比亚稍微年长几岁的戏剧家安东尼·芒迪(Anthony Munday,1553-1633),在其1580年出版的“传奇”《泽劳托:名望的喷泉》(Zelauto,or the Fountain of Fame)一书中,据此故事改写的一个故事:鲁道夫(Ludolfo)与一位年老的放高利贷者的女儿布里萨娜(Brisana)相爱,斯特比诺(Strabino)则爱上了鲁道夫的妹妹科妮莉亚(Cornelia),而科妮莉亚遭到家里的逼婚。鲁道夫和斯特比诺以两人的右眼做抵押,向这位放高利贷者借了一大笔钱,买了一颗贵重的宝石,凭这颗宝石,科妮莉亚的父亲同意她嫁给斯特比诺。而当这位放债人发现求婚者把自己的钱花得精光、已无力还债时,他业已首肯女儿布里萨娜嫁给鲁道夫。于是,他把两个年轻人传唤到法官面前,索要“两只右眼”作为赔偿。法官劝他要有一点仁慈之心。他却置若罔闻,回答:“我不求别的,只求得到一以贯之的公正,因此,我就要这个赔偿。”(当波西亚让夏洛克拿出一点仁慈来,夏洛克说:“我只求依法办事,能让我按约得到赔偿”。)朋友们去找律师为他俩辩护,这时,布里萨娜和科妮莉亚身着学者长袍(律师的打扮)出现在面前。布里萨娜为逾期还钱所做的辩护,在任何一个法庭都司空见惯。而这位科妮莉亚,却紧抠字眼,强调放高利贷者理应得到赔偿,却不能溢出血来。这位放高利贷者心里明白已不可能再拿回钱来,只好认输,接受鲁道夫作他的女婿,并宣布是自己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和赛尔·乔瓦尼对莎士比亚的影响相比,安东尼·芒迪的故事已显出是二手货,因为在他的这个故事里,既没有商人,也没有犹太人。另外,这个故事结尾是皆大欢喜的喜剧:相爱的情人们得到加倍的快乐,鲁道夫不仅不用还钱,还变成了放贷者的继承人。而《威尼斯商人》却不仅喜中有悲,而且更多的是酸涩、苦楚。假如说这个“传奇”故事对莎士比亚有影响,可能是在《威尼斯商人》里化装成律师出庭辩护的波西亚(Portia)身上,多少有一点科妮莉亚的影子;也有可能是把鲁道夫一分为二,投射在洛伦佐(Lorenzo)和格拉西安诺(Gratiano)这两个人物身上,把布里萨娜变成杰西卡(Jessica)和尼莉莎(Nerissa)两个人。
四、洛佩兹(Lopez)与犹太“狼”(loup)的故事
1586年,一位名叫鲁伊·洛佩兹(Ruy Lopez)的葡萄牙裔犹太人,成为伊丽莎白女王的私人医生。这一御医身份使他卷入了一场政治阴谋。女王任命他为安东尼奥·佩雷兹(Antonio Perez)这位觊觎葡萄牙王位的西班牙著名政治流亡者担任翻译和监护人。此时,一直与英格兰处于敌对状态的西班牙,派出间谍,拉拢、诱惑洛佩兹,试图让他毒死佩雷兹,继而伺机毒死女王。
尽管洛佩兹本人声言无罪,女王对其是否要加害自己将信将疑,埃塞克斯伯爵(Earl of Essex)还是认定洛佩兹有罪。或许是因女王拗不过这位宠臣的执意坚持,勉强同意并签署命令,判处洛佩兹死刑。1594年6月7日,在众多嘲讽挖苦的民众围观下,洛佩兹被绞死、剖腹、肢解。为利用当时伦敦人对洛佩兹及所有犹太人的敌意,海军大臣剧团(Admiral's Men,1585-1596)此时又重新上演了克里斯多夫·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93)在“洛佩兹案件”审理期间创作并上演过的戏剧《马尔他的犹太人》(The Jew of Malta)。马洛是诗人,也是当时最为卖座的剧作家。1594年,洛佩兹被绞死以后,《马尔他的犹太人》共上演了15场,场场爆满。此时,马洛也已过世。
因洛佩兹的名字Lopez与拉丁语“狼”(loup)谐音双关,它便具有了“犹太狼”的字义。在《威尼斯商人》第四幕第一场的“法庭”一场戏,格拉西安诺讥讽夏洛克:“你这狗一样的心灵,定是前生从一颗狼心投胎转世,那狼吃了人,被人捉住绞死。”这个“被人捉住绞死”的“狼”(loup)或许就是指“洛佩兹”(Lopez)?
五、《马尔他的犹太人》
即使洛佩兹没有进入莎士比亚的艺术视野,马洛笔下“马尔他的犹太人”巴拉巴斯这个人物形象,一定在莎士比亚的记忆里挥之不去。同时,《威尼斯商人》用放债者的女儿强化喜剧(更是戏剧)效果,也应直接源于马洛。莎士比亚甚至为了“挑战”马洛,更为吸引观众的眼球,他从一开始便为《威尼斯商人》写下了另一个题目——《威尼斯的犹太人》(The Jew of Venice),这个名字在剧团的剧目上,一直沿用到18世纪中叶。
我们不妨先对马洛和莎士比亚各自笔下的两个“犹太人”做一个简单比较。两剧的开场便迥乎不同,《马尔他的犹太人》一开场,是生气勃勃地在庆祝犹太人巴拉巴斯(Barabas)得到金银、丝绸和香料等大量财富,并准备描绘一幅物质主义者的世界的联络图。《威尼斯商人》虽也在一开场即强力引出安东尼奥的货船,满载着丝绸、香料,但他的“情绪低落”与物质财富无关,所有这些身外之物同他与巴萨尼奥的感情比起来,显得无足轻重。单从这一点,已可明显看出俩人的人生价值观,安东尼奥是拿这些财产为最亲密的朋友巴萨尼奥服务。正因为此,始终有后世学者,比如英国出生的著名奥地利诗人奥登(W.H.Auden,1907-1973),便试图以同性恋来诠释他俩的友谊。与之相比,巴拉巴斯则以获得财富为唯一目的;财富在《马尔他的犹太人》中,成为卓有成效的物质阻力,这一点在夏洛克的女儿杰西卡和巴拉巴斯的女儿阿比盖尔(Abigail)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夜色中的杰西卡将父亲的财宝装满匣子,扔给等候的情人,与他私奔;忠贞的阿比盖尔,却是在夜幕下从父亲家取出被罚没的财宝,扔给父亲。如此,我们再来对比一下两个父亲对女儿的态度,夏洛克是声嘶力竭地嚎叫,“我的女儿!啊,我的金钱!啊,我的女儿!”;巴拉巴斯则得意洋洋、不无反讽地慨叹,“姑娘啊,金子啊,美丽啊,我的祝福啊!”两种滋味,各有千秋,但在挖掘人性的丰富和深度上,莎士比亚自然更胜一筹。
比如,马洛笔下的巴拉巴斯,是个单线条的、纯粹的“恶棍”。他家财万贯,贪婪成性,阴险奸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撺掇女儿谎称自己皈依基督徒,是为进入被没收并已改建成修道院的私宅转移埋藏的财产;用一封信挑起追求女儿的两个青年决斗,使其双双毙命;为惩罚女儿,将修道院的修女全都毒死;怕罪行暴露,又接连害死四名知情人;在土耳其人与基督徒的战争中,他诡计多端,阴谋叛逆,先将马尔他岛出卖给土耳其人,再策划将土耳其人投入沸水锅中,结果自己掉入锅中,死于非命。他体现出一种完全丧失了人性的魔鬼般的邪恶,在他身上,除了无尽的贪婪,找不出丝毫亲情、道德、法律、正义的痕迹。这样一来,马洛刚好用“他”这个犹太人,为当时对犹太人充满仇视的社会,以娱乐消遣的戏剧方式提供了狂欢的温床。
马洛的巴拉巴斯虽也受到基督徒的鄙视、压迫,但他只是一味拜金,面目可憎,令人心生厌恶。相较而言,夏洛克的命运则更令人心生酸楚,从喜剧发出来的笑,也含着泪。莎士比亚艺术地为夏洛克同基督徒的对立,提供出真实、广阔的历史、时代背景。作为威尼斯商人的夏洛克,首先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人,其次才是犹太人,并因此成为受基督徒鄙视的人。他要通过割下安东尼奥这个活生生的基督徒身上的一磅肉,把对所有基督徒的仇恨、报复,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焉能说此中没有他犹太民族的自尊?简言之,夏洛克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其多元、复杂的深刻、精彩,是巴拉巴斯不可比拟的。尤其当英国演员艾德蒙·基恩(Edmond Kean)于1814年,第一次在舞台上把夏洛克诠释为一个种族歧视的受害者以后,这种艺术与人性双重的丰富、复杂,变得更为凸显。
然而,毋庸讳言,在一些细节上,莎士比亚对马洛应有所借鉴。比如,巴拉巴斯面对基督徒的蔑视表现出的从容是,“当他们叫我犹太狗时,我只耸耸肩膀而已”。夏洛克也不例外,当安东尼奥骂他“异教徒,凶残的恶狗”时,“我对此总是宽容地耸一下肩,不予计较”。[1](第一幕第三场)另外,夏洛克在“雅各侍奉上帝的冒险买卖”[1](第一幕第三场)中得到满足,也和巴拉巴斯在“上帝对犹太人的祝福”里陶醉,如出一辙。还有,巴拉巴斯相信,如果没有天赐神授的物质财富,人便失去了活着的意义。他向那些想拿走他财物的人吼道:“为什么,你们要断了一个不幸之人的命根子,比起那些遭受不幸的人,我的自尊就活该受伤害;你们侵吞了我的财富,占有了我的劳动果实,夺走了我晚年的依靠,也断送了我孩子们的希望;因此,从来就没有是非的明辨。”而夏洛克听到威尼斯公爵的判决,无力地抗辩道:“不,把我的命和我所有的一切统统拿走吧。我不稀罕你们的宽恕。你们拿走我支撑房子的梁柱,就等于毁了我的家;而当你们拿走我赖以为生的依靠,就等于活活要了我的命。”[1](第四幕第一场)事实上,这又何尝不是此时已无助无靠的失败者夏洛克残存的最后一点儿可怜的尊严。
[1]William Shakespeare.The Merchant of Venice,The New Cambridge Shakespeare[M].M.M.Mahood Edite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2]张泗洋.莎士比亚大辞典[K].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