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粤剧《目连救母》中佛、儒孝道观的矛盾与融合
2014-04-08徐俊颖
徐俊颖
(广西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西汉时期,佛教由印度传到了中国。与此同时,佛教与中国本土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文化之间矛盾也日益突出。佛教为了更好的在中国发展,就要从儒家学说中找到两种文化的契合点。儒家讲“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国社会的基石。圭峰禅师宗密也在《佛说盂兰盆经疏》中就说过,“儒释皆宗之。其唯孝道矣”。[1]596高明的僧人便把“孝”作为佛、儒两种文化的契合点。这确实为佛教在中国赢得了更多的信徒,也促进了佛教的发展。但是,佛教之“孝”同儒家之“孝”,毕竟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在文化融合中,必然会有矛盾和摩擦。为了缓和这种矛盾,佛教会传入一些跟“孝”有关的经书,或树立出一些形象来表现佛教的孝道观,于是《盂兰盆经》就应时传入了中国。
在进入中国之后,戏剧又吸收了《盂兰盆经》中“目连救母”的故事,并且对情节加以丰富,就形成了目连戏。因此,目连戏是佛教文化和中国本土文化融合的产物。目连戏的故事基本框架就是“目连救母”,其中心主旨是“孝”。起初,僧侣们是为了传讲佛经,用讲唱的方式把“目连救母”的故事讲给群众。直到宋元时期,“目连救母”故事被引入戏剧中来,形成了目连戏。至明代,目连戏的框架和主题定了下来。清代,更出现了以目连故事为题材的宫廷大戏《劝善金科》。受清中叶戏剧“花雅之争”的影响,现代地方戏中目连戏的演出也出现了热潮。川剧、京剧、湘剧等都有目连戏。2006年南乐目连戏、辰河目连戏、徽州目连戏被列入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着地方目连戏演出热,广西粤剧也诞生了第一部目连戏作品——由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搬演的新编粤剧《目连救母》(下称粤剧《目连救母》),该戏还获得了第七届广西戏剧展览会的桂花银奖、编剧奖、导演奖、优秀表演奖、舞美设计奖等10个奖项。新编粤剧《目连救母》依旧沿袭目连戏“孝”的主旨。但是,在剧情上大大增加了救母的戏份,在人物塑造上也更突出目连的孝心。其中的“孝”较充分的体现了佛、儒孝道观的矛盾和融合。本文以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于2013年9月28日在南宁剧场演出的《目连救母》为准,探讨戏中佛、儒两家孝道观的矛盾和融合是怎样在剧中体现出来。
一、粤剧《目连救母》——“孝”文化的宣扬
粤剧《目连救母》的编剧张传强明确指出,“这个戏我主要是想表达对孝道的理解”。 导演郝云也说,“这出《目连救母》的戏,它宣扬的是人性的真、善、美,塑造的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孝道精神”。事实证明,他们宣扬“孝”的目的达到了。在观剧中,有很多观众在看到目连替母描容、母子俩在地狱相见等情节时都潸然泪下。
粤剧《目连救母》把原来上百出目连戏,浓缩成了《罗卜回府》、《奈何桥》、《色诱试诚》、《松林试卜》、《地狱寻母》、《九殿不语》、《地狱会母》、《盂兰大会》八出的戏剧。这与祁剧目连戏的173出,辰河目连戏的165出,湘剧目连戏的105出,弋阳腔目连戏的174出,绍剧目连戏的119出相比,数量大大减少了。[3]185数量虽然大幅减少,“孝”这个主旨却依然没有改变,甚至还一定程度上还有所增加。根据凌翼云的《目连戏与佛教》中“几种目连戏出目参照表”,笔者统计出了一些新的数据。在祁剧中描写目连救母过程的有46出,占总回数的27%;辰河戏中有41出,占总回数的25%;湘剧中有29出,占总回数的28%;弋阳腔中有38出,占总回数的22%;绍剧中有29出,占总回数的24%。而在粤剧《目连救母》的八出戏中,竟有六出都是写目连救母过程的。在目连戏中,目连的“孝”主要是通过救母的过程表现出来的,通过对目连救母过程中经历的重重艰辛的描写,来彰显目连拯救母亲出地狱的决心以及目连真挚的孝心。因此,可以说粤剧《目连救母》中对“救母”戏份的增加,也是表达“孝”这个中心主旨的一种方式。
另外,粤剧《目连救母》还在人物、情节的安排上突出“孝”这个中心。不同于其它剧种冗长、繁杂的故事情节。粤剧《目连救母》的中心人物就是目连,所有的跟目连相关的情节都是在极力显示目连的孝心,其它情节的安排也是在为目连救母的行为做铺垫。《罗卜回府》一出中,目连得知母亲去世消息后的哀痛,为母亲守灵时的真诚,替母亲画像时复杂的心情,无不饱含着对母亲的思念和对自己行为的懊恼。在听到观音的指点后,目连当天便带着母亲的骨骸踏上了求佛救母之路,并且“行一步来念一声佛,阿弥陀佛,念一声佛来叫一声母”。[注]本文所引用唱词均是笔者根据,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于2013年9月28日,在南宁剧场演出的《目连救母》整理而得.《色诱试诚》一出中,将目连从小娘子的色诱中唤醒的是救母之重任。《松林试卜》中强盗要看看装母亲骨骸的盒子时,目连扑过去紧紧地抱住盒子。在《地狱寻母》一出,目连修佛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入地狱救母。到八殿看到那些受尽折磨的亡灵,却仍不见母亲时的心急如焚,九殿得知母亲被贬为狗时的震惊。《地狱会母》时,见到母亲时和母亲情深意切的对话。这些情节无不表现出目连对母亲的爱之深,思之切。无不彰显出目连救母之心的坚定,这些行为都是目连“孝”的表达方式。因此,可以说在粤剧《目连救母》中,目连的孝被表达得淋漓尽致。
目连戏作为佛教思想和儒家思想融合的产物,其中必定会展现出两种文化矛盾和融合的特性。在印度佛经中,目连是佛陀的十大弟子之一。而在中国目连戏中,目连身上的佛教光环被淡化了,俨然成了“身披袈裟的儒家模范孝子”。这个变化过程就反映出,在目连戏中,佛、儒两种文化是慢慢融合的。作为众多目连戏的一种,粤剧《目连救母》也无处不体现着佛教思想和儒家思想的矛盾和融合。和其他剧种相比,粤剧《目连救母》中的“孝”表现得更突出。所以在粤剧《目连救母》中的“孝”,也更能体现了佛、儒两家孝道观的矛盾与融合。
二、佛、儒孝道观的矛盾
佛家孝道观和儒家孝道观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他们都高度评价孝的价值,儒家讲“百善孝为先”,佛家讲“善之极莫大于孝,恶之极莫大于不孝”。[4]774儒家有《孝经》,佛家也有“佛家孝经”——《佛说盂兰盆经》。但是,佛教毕竟是一种外来文化,这两种孝道观产生的文化背景就不同。自然,也会有很多矛盾。这些矛盾表现在:一是从内容上看,儒家是积极入世的“孝”,佛家则宣扬的是出世之“孝”。二是从目的上来看,儒家的孝是联系修身齐家治国的纽带,佛教之孝是联系佛法的要旨。三是从对象上看,儒家奉养的是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今世父母,而佛家则认为一切有情众生皆父母,并且要供养七世父母。综而观之,佛教孝道观与儒家孝道观最根本的矛盾是:佛家是“出世”的孝道观,儒家则是“入世”的孝道观。具体这一“入”一“出”造成的佛、儒孝道观的矛盾是怎么体现的?我们都可以在粤剧《目连救母》中看到。
关于目连戏我们都知道,它讲的就是目连拯救因罪而深陷地狱的母亲的故事。在《盂兰盆经》中,没有交代目连母亲具体什么罪行。在其他地方戏中,目连母亲往往是作为罪妇形象出现,祁剧中她大开五荤,打僧骂道;辰河戏中她剥削仆人银子,开荤,砸毁古佛;绍剧中她偷鸡,骂道,烧庙。在这些地方戏中,目连母亲往往是恶贯满盈,臭名昭著的。学者对这个形象的分析也往往从因果报应这方面来判断刘氏的罪与罚。但是,在粤剧《目连救母》中,目连母亲只有一个罪行,那就是亵渎神灵,对神不敬。当我们进一步深究剧情,我们就会发现刘氏之亵渎神灵的根本原因是儒家孝道观和佛家孝道观的矛盾。
在粤剧《目连救母》中,刘氏认可的是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儒家孝道观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5]1这是“孝之始”。因为“父母全而生之,己当全而归之”[6]43,决不能“亏其体,辱其身”。另外,儒家孝子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繁衍子嗣,不娶或者抛妻绝嗣是最大的不孝。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7]145。进而,子女又要做到“父母在不远游”,要求子女陪侍在父母身边,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让父母知道子女的近况。至于,儒家孝的最高要求则是“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是儒家的“大孝”。坚守儒家孝道观的刘氏也是希望三代单传的儿子也能这样。她的心思,我们也能从她的唱词中看到。在过奈何桥的时候。她对儿子依然不放心,唱道,“想当初,夫丧抛下妇与儿,弱妇育子百事忧,挨尽辛酸数更漏。盼儿有朝登凤楼。大小登科喜乐奏,开枝散叶乐悠悠”。当目连费尽周折,在地狱见到母时,刘氏的唱词也流露出她对儿子殷切的希望,她“但求孩儿把气挣,他朝夺得黄金印,娘何惧刀山火海,大祸降临。但求儿继承香灯尽本份,娘何惧得罪地天众人神”。纵然“既不当官,也应为傅家把责任担,你是我家中独苗,望儿能把婚事办”。这三段唱词就证明了刘氏是儒家孝道观的信奉者。作为一个寡母,刘氏一生辛苦,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看到儿子蟾宫折桂的那一日,更希望一向孤冷清净的傅家能人丁兴旺,儿孙满堂。但是,目连让她失望了。
皈依佛门之后的目连,严格的坚守佛教的教规,奉行的也是佛教的孝道观。与儒家的积极“入世”观不同,佛教强调的是“出世”思想。为了让信徒“调伏心意,永离尘垢,慈育群生,无所侵扰,虚心静寞,唯道是务”[8]1潜心修佛,佛家弟子就必须出家修行。在修行时,需要剔除毛发以示与尘世“三千烦恼丝”的决绝。不仅要剃发为僧,还要离开自己的家人父母。或深居古刹,潜心研佛;或云游四方,居无定所。另外,不允许接近女色也是佛教的教规,还提出了“色即是空”的观点。目连严格尊守佛家的教规,常年远游在外,不娶妻生子,不思功名科举。这些教规都直接与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母在不远游”等观点针锋相对。正是因为儒家孝道观和佛教教义的矛盾,就直接导致了生活中奉行佛家孝道观者和奉行儒家孝道观者之间的矛盾。奉行儒家孝道观的刘氏对奉行佛家孝道观的目连极度不满。但是疼爱孩子的母亲,不忍心责备自己的孩儿,就把矛头指向了佛教。认为是佛教的那些没有人性的教规让目连“不想拜相与封侯,更不思求取佳偶,抛家弃母四海游,求经向佛五岳走”。也导致了刘氏晚年“仿如残烛,在风中荡漾摇泛”的凄惨状况。她幼稚的以为打毁佛教寺庙,烧掉僧舍,就能使儿子回头。即使在地狱看到已经成佛的目连来拯救自己时,不是感动而是气得差点昏过去,失望的说“你不是我孩儿”,为了劝儿子放弃信佛,她向儿子下跪。她根本没想到,这不是把僧庙毁了、向儿子下跪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佛、儒两种孝道观矛盾、冲突的必然结果,她和目连不过是两种文化冲突的受害者之一。
其次,通过刘氏被贬地狱这场不公平的审判,我们就可以看出佛教在某种程度上和儒家孝道观不融的。在粤剧《目连救母》的唱词中,有一段就非常清晰的写出来刘氏之罪:“刘青缇,你拆毁会缘桥,火烧斋僧馆,打毁三官神像,还将前来劝谏的僧道尼逐打辱骂,狗血淋头,亵渎神灵,触犯天规。今将你打入重重地狱受酷刑。”从这段唱词中,我们可以看出粤剧《目连救母》中的刘青缇并没有川剧、祁剧中塑造的那样不敬老人,吃荤、吝啬、打僧骂道等诸多十恶不赦之罪,其唯一的罪就是亵渎神灵。亵渎神灵之罪违反了佛教的什么教规?以至于死后被贬地狱最底层受尽折磨,还沦为畜生。我们可以通过佛教的戒规来看,这场罪与罚的审判公平与否。《菩萨戒本》是对佛教弟子提出的告诫以及相应的处罚的一本经书。其中对四十八轻戒第十四戒对“放火焚烧戒”云:“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宫物,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刘青提拆毁会缘桥,火烧斋僧馆,打毁三观庙是犯了“放火焚烧戒”。但是,按照这条戒规规定,“若故烧者,犯轻垢罪”。“轻垢罪”与重罪相对。按照这条戒律,刘青媞应该是从轻处理的。况且刘氏之所以犯“放火焚烧戒”,是为了把儿子留在自己膝前行孝,让儿子考取功名,为家族延续烟火的。这些要求都是儒家孝道观最基本的要求,不但得不到佛教的理解,还得到了比“轻垢罪”更严厉的重罪——被贬入地狱最低层受尽各种折磨,还要变身为狗。这种对那些十恶不赦之人的处罚,却被施加在了刘氏身上。这场罪与罚的审判是极其不公平的。从这个不公平的审判我们就可以看出佛教对儒家孝道观还是不理解不接纳的。
三、佛、儒孝道观的融合
一切事物都是在矛盾的产生与解决中发展起来的。既然佛教要想在中国发展下去,那么就必须想办法解决佛家孝道观和儒家孝道观的矛盾。为此,佛教也做了大量的努力。1.撰写了大量论著阐述佛教孝道观和儒家孝道观的一致性。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契篙“拟儒《孝经》发明佛意”撰《孝论》十二篇;在《孝论》中他提出了著名的“儒佛一贯”说。2.佛教的孝道思想主动和儒家的孝靠近,形成了以佛言孝,劝佛行孝、助世行孝的统一。莲池大师也说过,“念佛修净土者,不顺父母,不名念佛”。[9]1898这较佛家“六根清净”“不问人间世事”的观点都有所缓和,也更易于接受。3.翻译一些跟“孝”有关的经书,树立行孝道的典范人物。如,目连、释迦牟尼等。另外,佛教还积极向政治靠拢,获得了统治者的欢心。“南朝四百八十寺”的盛况,如果没有统治者的支持也不会如此兴盛。在经历了漫长的融合过程后,佛教依靠它的圆融性,在两种孝道观发生矛盾时,主动向儒家孝文化靠拢。儒家文化对佛教孝道观,也经历了排斥、接受、融合的过程。佛、儒孝道观融合的迹象,在这个把“孝”作为重点宣传对象的《目连救母》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首先,从目连这个形象来看,他不再是带着佛教光环的佛门弟子,而成为了“披着袈裟的儒家模范孝子”。儒、佛两种孝道观同时在目连身上体现。这个转变过程就体现了佛、儒两种文化的融合。《盂兰盆经》中目连是纯粹的佛门弟子,救母也是在他功德圆满成佛之后,一日他看到在地狱受苦的母亲时,才集合十万佛僧的力量做法营救母亲的。粤剧《目连救母》中目连则一改专心求佛的形象,他求佛的目的只是为了救母,求佛只是救母的一种方式。在取经途中,目连“行一步来念一声佛,阿弥陀佛,念一声佛来叫一声母”。在两山狭窄处,只能侧身行走时,他纠结于挂在扁担两边的经卷和母亲骨骸哪个放在前面过。这就体现出,粤剧《目连救母》中的目连已经不是纯粹的佛门弟子了,而是带有很强世俗情感的孝子。在目连心里求佛之心和救母的孝心已经变得同等重要了。佛教的“孝”体现在对佛祖的敬畏以及各种佛教戒规的遵守上。儒家之孝,则是体现在报父母之恩上。在粤剧《目连救母》中求佛和救母同时进行,并且还获得了修佛救母成功的圆满结局,就体现了佛、儒孝道观的融合。另外,从救母的过程来看,《盂兰盆经》中的目连是借十万佛僧的力量一起救母的,而在粤剧《目连救母》中,我们可以看到,目连救母的过程靠的不仅仅是十万佛僧的共同超渡,还依靠中国儒家传统的“五常”观念——仁、义、礼、智、信来坚定自己救母的信念,抵挡诱惑,克服困难取得了真经。《色诱试诚》一节,目连在面对小娘子的色诱时,能严于律己没有越雷池半步,约束他的不仅是佛家的教规,还有儒家克己复礼的思想。这在他和小娘子的对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小娘子诱惑目连时,目连却说“人生在世,妇道人家,需要有三从四德,男子汉须遵守四知三畏”。三从四德是儒家对妇女的言行提出的要求,四知三畏是儒家告诫君子为人处世要谨慎。当小娘子再次邀目连和她共享巫山神女之乐时,目连却劝小娘子不要“妄言胡行,玷辱家声”。家族的清誉是儒家比较注重的,目连也拿来劝慰小娘子。从这些唱词中我们就看到儒家的精神在目连求佛救母的过程中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可以说在粤剧《目连救母》中,目连求佛、救母成功,佛家佛法给他提供了救母的方法,比如,指点他西天求佛才能到地狱救母,地狱会母后,又告诉他借助十万佛僧的力量就能使母亲脱离狗身。而儒家思想则坚定了他救母的信念,使他能克服困难,抵挡诱惑成功救母。
最后,粤剧《目连救母》这个大团圆的结局也体现了佛、儒孝道观的融合。在佛、儒两种观念的影响下,目连不但把母亲从地狱营救出来,让母亲脱离了狗身,而且还引渡母亲信佛。目连的孝心感动天地,母亲又被封“劝善夫人”,父亲也被封为“劝善大师”。这个圆满的大结局既符合佛教要度父母出家,使父母免受七世轮回之苦的“大孝”。更符合儒家要光耀门楣,扬名后世的“大孝”。这样一个大团圆结局的安排也是儒、佛孝道观的融合的结果。
四、结语
粤剧《目连救母》体现了佛、儒孝道观由矛盾走向融合的过程。开始由于佛、儒孝道观之间的矛盾,目连母亲被贬入地狱。然后,在救母的过程中佛、儒两种孝道观又在目连身上同时体现。最后,大圆满的结局真正体现了两种孝道观的融合。佛、儒孝道观虽然相互融合了,但是他们在融合的时候,并没有失去自己本身的特色。所以即使《目连救母》中有很多儒家孝道观的内容,它的孝道观也是以佛家孝道观为主。除却其中宣扬的因果报应、前生后世等佛教思想之外。大圆满结局中目连母亲最后皈依了佛门,这主要体现了佛家大孝——要度父母出家的观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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