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约翰·邓恩《歌与短歌集》节律研究
2014-04-08崔佳灿
崔佳灿
(河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6024)
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约翰·邓恩《歌与短歌集》节律研究
崔佳灿
(河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6024)
约翰·邓恩作为英国玄学派的代表诗人之一,其诗歌在主题和节律上与其他文艺复兴时期诗人有明显不同。他的诗歌不遵守十四行诗的诗节规范,在音律上大量使用扬抑格和爆破音。正是因为这一独特的写作技巧,邓恩表达出强烈的个人情感,他的诗作在形式和内容上获得了完美统一。
约翰·邓恩;《歌与短歌集》;节律;意象
一、引言
作为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邓恩的诗歌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邓恩生于1572年,卒于1631年,在创作时间上与威廉·莎士比亚和克里斯托佛·马洛处于同年代。而与同时期盛行的抒情诗相比,邓恩的诗歌着实显得另类。他的诗作中“充满玄奇、炫目、巴洛克式夸张的意象,喜好运用并展现融合来源于日常生活常识与超于常人领悟能力之上的异教知识的特异性奇想。”[1]88可能正是因为他的作品晦涩难懂,他的作品在当时和他去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未获得足够重视。直到20世纪,格瑞尔森编撰的《十七世纪玄学诗选:从邓恩到巴特勒》(Metaphysical Lyrics and Poems of the Seventeenth Century: Donne to Butler)问世后才“提供了集大成的权威文本以及详细注释和引言”。[2]2T.S.艾略特给予邓恩很高的评价,他认为邓恩诗歌中常用的暗喻、明喻和意象与同时期的明显不同,其诗歌最明显的特点在于诗中常采用短词和急骤的对比。这种看似不和谐的写作手法,效果上与其创作主题形成了完美的统一,并对20世纪诗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认为:矛盾是推动事物进步的动力。在文学作品中,小说和戏剧中充满了矛盾和冲突,它们的存在推动了情节的发展。诗歌中同样充满矛盾,有些矛盾是内容上的矛盾,例如彼特拉克十四行诗中诗人首先要提出问题,发展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有些是形式上的矛盾,例如诗人有意或无意制造出音律上的不工整,韵律上的不对称。邓恩诗歌中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诗歌结构上与同时代十四行诗的矛盾,音律上与基准音律的矛盾,主题上与同时代诗歌主题的矛盾。主题属于内容,结构和音律属于形式。即便邓恩的诗歌显得矛盾重重,实质上内容与形式在矛盾中实现了统一。
二、“短歌”还是“十四行诗”
在美国亚马逊购物网站上,销量最大的邓恩诗集当属 A.J.史密斯编著的《约翰·邓恩:英文诗歌全集》(John Donne: The Complete English Poems),打开这本著作会发现“Songs and Sonnets”的很多诗并不是以十四行诗的形式写成。无独有偶,Wordsworth出版社于 2002年出版的《约翰·邓恩诗集》(The Collected Poems of John Donne)中同样写成了“Songsand Sonnets”。面对这种问题,两本书的编者均未对“sonnets”一词的使用做出解释。笔者在调查此问题时发现西奥多·莱德帕斯(Theodore Redpath)于1956年在 Methuen出版社出版邓恩诗集时,书名为《约翰·邓恩的歌与短歌集》(Songs and Sonets of John Donne)。邓恩本人的手稿笔者很难有机会看到,对此问题进行讨论不妨先界定出“sonnet”和“sonet”的定义,再通过具体分析邓恩的诗歌来做出解答。
“Sonnet”即为十四行诗,由意大利的彼特拉克发扬光大,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形式整齐,一般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由两段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段三行诗组成,押韵格式为 abbaabbacdcdcd。其音韵优美,主题上以歌颂爱情,表现人文思想为主,它的诞生为欧洲资产阶级抒情诗的发展开拓了道路。16世纪初,十四行诗传到英国,托马斯·怀亚特翻译了很多首意大利十四行诗,自己也尝试写了一些。自此之后,这种短小精悍,结构严谨,充满哲理的十四行诗开始在英国流行起来。后来经过亨利·霍华德和威廉·莎士比亚的努力,十四行诗被彻底英国化了。因为莎士比亚对十四行诗的贡献,英国的十四行诗也被称为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英国十四行诗分为三个四行诗节和一个双偶句,押韵格式也变成ababcdcdefefgg。
对于“sonet”,《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和《朗文当代词典》上都没有列出该词。甚至当代意大利语和法语词典中也没有列出。通过查询词源学词典,可以得出sonnet首先于1557年在Surrey的诗中使用,往前追溯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法语词“sonnet”(约在 1540年)。而意大利语中有“sonetto”一词,意为“小歌曲”(little song)。在古普罗旺斯语中,“sonet”一词意为“歌曲”(song)。“son”源于拉丁语词“sonus”,意为“声音”(sound),而“et”为后缀,表示“小”(little)。从词源学和构词法上看,“sonet”应意为“短歌”,而不该与“sonnet”一词混淆。
翻遍邓恩的《歌与短歌集》,没有一首诗是严格按照十四行诗的诗节写成,甚至没有一首诗是有整整十四行。最接近十四行诗的作品莫过于《空气与天使》。这首诗一共 28行,可以看作是两首十四行诗的整合。可如果按照彼特拉克十四行诗的标准,韵律却很不工整。有一些四行诗节押着abba的韵,有一些诗节的押韵则变成aaa。这与同时代其他英国诗人的十四行诗中工整的节律差距甚远。
邓恩有在欧洲游历的经历,如果邓恩的“十四行诗”受到了欧洲的影响,那么同时代的法国和意大利诗人们也会按照邓恩的这种体例创作十四行诗,并冠以“sonnet”或者“sonetto”之名。法国诗人马罗(Clemont Marot)把十四行诗从意大利引进到法国,并由“七星诗社”的诗人们推广而之。而当时流行的龙沙(Pierre de Ronsard)和杜贝莱(Joachim Du Bellay)的诗歌都是仿效意大利彼特拉克十四行诗诗体创作的。例如杜贝莱的“Ce n'est le Fleuve Tusque au Superbe Rivage”严格遵循了彼特拉克十四行诗的节律规范。同时代的其他诗人不必一一列举,邓恩的诗歌没有受到国外影响而使用彼特拉克十四行诗的节律。可以说,邓恩的“十四行诗”的确不是十四行诗。在文艺复兴时期,歌颂爱情,歌颂生活的文学基调占据了主流,诗人们写了不少歌曲。莎士比亚本人在他戏剧中写了 160首歌曲,这些歌曲往往以鲁特琴、鼓或者长笛加以伴奏。邓恩在 16至 17世纪的文学创作中谱写了一些抒情歌曲,在诗集中的很多作品都被冠以“歌”的名字。至于这些诗歌在当时是否有固定的曲谱用于演唱,我们已无从得知。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这些歌没有严格的格律限制:例如《歌(去,捉一颗陨落的星辰)》分为三节,每节九行;而《歌(最甜蜜的爱,我不走)》分为五节,每节八行。邓恩其他诗歌的诗节也富于变化,这与伴奏演唱时曲调的多样性不无关系。
由上可见,邓恩的“十四行诗”既没有按照彼特拉克十四行诗,也没有按照英国十四行诗的格律写成。邓恩同时代的外国诗人写十四行诗时均遵照了十四行诗的格律,邓恩没有受到他们的影响。邓恩的一些诗歌具有抒情歌曲的特点,其变化性与多样性与曲调的变化有相通之处。故笔者认为,所谓的《歌与十四行诗》(Songs and Sonnets)应当为《歌与短歌集》(Songs and Sonets)。
三、暴力性的音韵
邓恩的爱情诗与同时代其他诗人的诗歌不同。斯宾塞、马洛和莎士比亚无不对真挚的爱情进行讴歌赞颂,邓恩则对男子求爱受挫的心理作了细致描述,同时把女性妖魔化,并用大量的篇幅谩骂嘲讽玩世不恭的女性。这种诗歌主题在音韵上,体现为扬抑格和爆破音的频繁使用。[3]24扬抑格的使用加快了诗歌的节奏,常用于强调或转折。爆破音由于其急速的发音特点,给读者以强烈的冲击感。下文将对《歌(去,捉一颗陨落的星辰)》和《上升的太阳》进行格律分析,以探讨扬抑格和爆破音的使用对诗歌内容的影响。
《歌(去,捉一颗陨落的星辰)》的前三行都用扬抑格开头。诗行开头的三个词分别是“goe”,“get”和“tell”,这三个动词的使用让整行诗在句式上变成了语气强烈的祈使句。三个祈使句接连排开,诗人的意图已经不是让读者去完成这三件不可能的事,更像是诗人生气时候的一种斥责怒骂。正通过这几个扬抑格的使用,如同贝多芬第五交响曲一开头的几个重音,诗人的情感跃然纸上,为整首诗对女性不忠的批判奠定了基调。
该诗第一节中的第三句和第五句开头既使用了扬抑格,也使用了爆破音/t/。这两种音律的叠加加强了语气,且“teach”的发音时间比“tell”更长,产生出音律上的递进,制造出情感上的爆发点。这一情感保持到第二节,在经过“And finde/ What winde”这一类似休止符的转折停顿后,诗人的情感稍微平复,扬抑格和爆破音的使用逐渐减少,仿佛一位智者给读者讲道理,即远行世界到处寻觅也是一无所获,整个世界就没有忠实美丽的女人。直到在第三节中语气平缓,转为对女性不忠的嘲讽。这首诗在感情上从强烈归为平静,非常完整。扬抑格和爆破音的使用,凸显出邓恩满腔怒火中的强烈情感。同样的音律还可以在《上升的太阳》中看到。
《上升的太阳》中,邓恩咒骂太阳的升起惊扰了他和爱人的美梦。因而一开篇诗人就用语气强硬的扬抑格“Busie”开头,紧接着两个语气更加强烈的扬扬格“old foole”,把太阳斥责成一个老傻瓜,显示出诗人心中的不满与怨恨。接下来的两句诗人反问太阳“你为什么要拉开窗帘探视我们?凭什么恋人的作息时间要与你一样?”这种斥责一般的口吻在诗中均以扬抑格开头,以问号结尾。(Why doth thou thus,/ Through windows, and through curtains call on us?/ Must to thy motions lovers’ seasons run?)诗人骂完太阳意犹未尽,在第五行诗人再以扬抑格开头,后接一个扬扬格的祈使句,驱使太阳离开爱人的床榻,显示出诗人情感上的怨恨,语气上的急迫。(Saucy pedantic wretch, go chide/ Late school-boys, and sour prentices)第二节中,诗人继续对太阳进行贬低,认为太阳的光芒没有那么“威严”“强悍”,只需“一眨眼就让它们亏蚀,把它们遮蔽”。(Why shouldst thou think?/ I could eclipse and cloud them with a wink)诗中使用了两个爆破音“thinke”“winke”作为韵脚,让声音在爆破中戛然而止,体现出诗人对太阳的轻蔑态度。诗人赞颂床榻上的爱人时,提到“那就瞧瞧,明天晚上,告诉我/那盛产香料和黄金的东西两印度是在/你离开它们的地方呢,还是在此与我共眠”。这几句话中没有使用暴力性音韵,而用一些长音音节“lie here with mee”营造出一种美好温柔的氛围。第三节中,诗人把对爱人的艳情表达到极致。以至于在诗歌末尾,诗人甚至“邀请”太阳来照耀爱巢,让太阳来作诗人和爱人的奴仆。这意在表示诗人、恋人和太阳已经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共存关系,诗人与太阳之间的仇恨已经退去,剩下的只是与爱人的柔情蜜意。在节律上,这首诗以两个略有变化的五音步抑扬格结尾,音律工整平缓,留给读者一种安逸祥和之感。(Shine here to us, and thou art everywhere;/ This bed thy centre is, these walls, thy sphere.)
从这两首诗的节律分析可以看出,邓恩的诗歌音律运用没有沿袭彼特拉克十四行诗和英国十四行诗的传统,大多数诗歌的韵律比较自由,或意在用于演唱。邓恩在诗歌中常用扬抑格和爆破音表现内心强烈的情感,虽然其音律充满了暴力与破坏感,但这是与诗歌的主题相符的。通过运用暴力性音韵,邓恩使音律和主题在形式和内容的层面实现了统一,给读者提供出独特的感知过程。
四、邓恩“奇思妙喻”与同时代爱情诗的意象对比
邓恩诗歌中的“奇思妙喻”(conceit)是其诗歌的显著特点之一。按照约翰逊的说法,“玄学”诗人把不和谐的东西凑在一起,说它们把“最不伦不类的东西勉强结合在一起”。[4]51邓恩的奇思妙喻读起来让人找不到头绪,甚至令人觉得读不懂或根本不合逻辑,可一旦按照诗人的思维读懂这些“奇思妙喻”,读者便拍案叫绝,折服于邓恩的“鬼才”。同时代的其他诗人基本上传承了彼特拉克诗歌中典型的喻体。读者对这类喻体较为熟悉,也较容易联想,但这些典型喻体不如邓恩的“奇思妙喻”有创造性。下文将对邓恩的“奇思妙喻”和同时代诗歌的典型喻体做对比性分析,以探讨其异同点。
邓恩的《跳蚤》一诗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第十一首有相通之处。邓恩的诗中,一只跳蚤“Me it sucked first, and now sucks thee,/And in this flea, our two bloods mingled be”。通常认为这首诗中的跳蚤是男女结合的象征,实际上跳蚤体内的血是两个人结合的根本。在这首诗中,血液的融合意味着两个人的结合,是男女床第之欢的象征。莎翁的诗同样提到了血,但场景与邓恩的诗有所不同。莎士比亚写到:“你青春时候投注下的血液/到你衰老时,便有了你原来的面目”,这首诗里的“血”指的是诗人让其配偶生育时生命传递的象征。这里的血长大后变成了人,是生命活力的体现。同样的喻体,在邓恩和莎士比亚笔下是不同本体的呈示。
邓恩《上升的太阳》一诗与埃德蒙·斯宾塞《仙后》中的一段有联系。在邓恩的诗中,邓恩因为太阳的升起打扰了他与爱人床榻上的甜蜜,故对太阳愤恨有加,认为太阳是突然闯入的第三者。在斯宾塞的《仙后》中,对太阳有这样的描述:“Sunne of the world, great glory of the sky,/ That all the earth doest lighten with thy rayes,/ Great Gloriana, great Maiesty,/ Pardon thy shepheard, mongst so many layes”。在这段文字中,斯宾塞对太阳充满了崇敬之情。在当时,太阳被认为是宇宙的中心,被认为是宇宙的主宰,仙后 Gloriana与太阳一样,放射出万丈光芒。一个憎恶太阳,一个歌颂太阳,这即是邓恩和斯宾塞对待太阳的不同态度。莎士比亚同样以太阳做比喻,在他的十四行诗第十八首中他说:“Sometimes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莎士比亚把太阳比作“天堂的眼睛”,表现出他对太阳的敬意,而神圣的太阳按照自然的变化规律(nature’s changing course)也会“遮盖它金色的脸”。莎士比亚在看问题上比邓恩和斯宾塞更加辩证,更加客观。
邓恩使用的一些意象传达出的含义完全背离传统。例如在《一枚惠寄的墨玉戒指》中,一枚女性赠与他的黑玉戒指本应是定情信物,可在邓恩眼中这枚黑玉戒指不但表示出他内心的哀伤,还表示出两个人感情的脆弱。诗人带着哀怨的口吻怪罪这枚黑玉戒指不值钱,不坚硬,进而怪罪戒指与女人的忠贞一样容易打破。通过一个常见的事物与恋爱相联系,这是邓恩诗歌中常见的写作手法。
邓恩正是通过对常见意象作不寻常的解读,才给读者以不寻常的阅读体验,增加了诗歌的效果。邓恩硬是可以“把不同的思想、意象和典故‘生拉硬扯’在一起,用奇特的类比表达充满新意的惊人的思想”。[1]122作为玄学派的代表,邓恩的奇思妙喻表现出超人的智慧和想象力。
五、结语
即便邓恩诗歌的主题苦涩难懂,节律上也从不循规蹈矩,但它们却是形式和内容上的完美结合。内容离不开形式,形式也离不开内容,二者是一个辩证统一体。邓恩的诗作中充满奇思妙喻,格律上富于变化,他选择把真实的、毫不造作的心灵无保留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他有勇气抛开文艺复兴时期诗歌的主流旋律,开拓出个性十足的新诗歌领域,无疑让当时的读者耳目一新。邓恩对后世诗歌,特别是20世纪的诗歌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对于诗歌研究,除了注重内容和主题之外,更应注重内容的载体——节律。通过对节律的研究,我们会发掘出文字背后更多的意义。作为一位大诗人,邓恩诗歌的节律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研究。
[1]李正栓. 邓恩诗歌研究[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2]傅浩. 英国玄学诗鼻祖——约翰·邓恩诗集[M]. 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6.
[3]李正栓,杨剑. 暴力与救赎:邓恩的思维模式与陌生化表达[J]. 社会科学论坛,2010(1).
[4]Hammond, Gerald.The Metaphysical Poets[M]. Princeton: Macmillan Group, 1984.
(责任编辑:贾建钢 校对:朱艳红)
Unity of Form and Content——A Prosodic Analysis of John Donne’sSongs and Sonets
CUI Jia-ca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Shijiazhuang 050024, China)
As a representative of English metaphysical poets, John Donne succeeds in distinguishing his poetry from his contemporaries in terms of theme, meter and form. His poems depart from regular sonnets by using large numbers of trochees and plosive sounds. Because of this unique style, Donne delivers a strong sense of individual emotion and achieves the perfect unific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John Donne;Songs and Sonets; prosody; conceits
I561.072
A
1673-2030(2014)04-0107-04
2014-09-10
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约翰·邓恩诗歌中奇思妙喻的认知诗学解读”(项目编号:201401015)的阶段性成果
崔佳灿(1989—),男,河北邯郸人,河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