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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语词释义二则

2014-04-08

邯郸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荀子孔子

胡 宁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荀子》语词释义二则

胡 宁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积靡”见于《荀子·儒效》篇,旧注训“靡”为“顺”,释为“顺其积习”。从原文语境以及荀子在人性论问题上对“积”、“顺”二词的使用来看,旧注不可从。“靡”当训为“累”,“积靡”即“积累”,是同义连用的复合词。“桑落之下”见于《荀子·宥坐》篇,注家众说纷纭。“桑落”的语源当是《诗经·卫风·氓》所言“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指困窘的处境,“桑落之下”即困境之下。

《荀子》;“积靡”;“桑落之下”

《荀子》一书思深论广、文辞富赡。有些语词因时移世易而难以索解。本文拟就其中两则陈述己见,以求教于方家。

积靡

《儒效》篇云:“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杨倞注:“靡,顺也。顺其积习,故能然。”非是,天性方可言“顺”,而“习”只可言“积”,且原文为“积靡”,而非“靡积”,若将“靡”训为“顺”,则是“积顺”,语不可通。从原文语境来看,前后几段文字所说的都是“积”的重要性,如言“人无师法,则隆性矣;有师法,则隆积矣”,以“积”与“性”相对,正如“积靡”与“天性”相对。又说“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反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皆论一“积”字,言人当积习以化性起伪,是努力施为而非顺应某种本具的质素,何尝有“顺”的意思?荀子在《性恶篇》中论证“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的观点,指出遵从人的自然本性则必然引起争夺、造成社会的混乱,所用的就是“顺”字:“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正因如此,荀子主张“积”:“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在人性论的问题上,荀子对“积”和“顺”这两个词的使用是泾渭分明的,不会出现“积顺”这样的说法。

按“靡”可训为“累”,《诗经·周颂·烈文》:“无封靡于尔邦,维王其崇之。”《毛传》:“封,大也。靡,累也。”《郑笺》将“累”释为“罪恶”,即“罪累”之累:“无大累于女国,谓诸侯治国无罪恶也。”是对《毛传》的误解。“无封靡于尔邦”是命令句,“无”即“不要”,“封靡”应是动词,若释为“大罪”,则不可通。①所以孔颖达《正义》曲为解说曰“靡是侈靡,奢侈淫靡是罪累之事”,实际上是另以“侈靡”释“靡”。而马瑞辰又另辟蹊径,引《国语·越语》“靡王躬身”韦昭注“靡,损也”,“靡、累以叠韵为训,《传》训为累,与损坏义近,累于国即损坏于国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048页。)但无论是“无大侈靡于国”还是“无大损坏于国”,皆甚迂曲,且难以与下句“惟王其崇之”一并讲通。其实诗中之“靡”训为“累”,应是积累之累,古字作“絫”,《说文》:“絫,增也。从厽从糸。”段玉裁注:“增者,益也。凡增益谓之积絫。絫之隷变作累。累行而絫废。”[1]737“封”、“崇”二字也是聚积增益的意思,《周礼·地官司徒》“封人”郑玄注:“聚土曰封。”《礼记·檀弓上》“于是封之,崇四尺”郑玄注亦言“聚土曰封”。《左传》隐公六年:“见恶如农夫之去草,芟夷蕴崇之。”杜预注:“蕴,积。崇,聚也。”可组成“封崇”一词,《国语·周语下》:“封崇九山,决汨九川。”封、崇为同义并列,皆指增高、增大。“絫”字从丝,段玉裁曰:“从厽糸。会意。糸,细丝也。积细丝成缯,积坺土成墙,其理一也。”[1]737是言絫从厽之故,《说文》:“厽,絫坺土为墙壁。”[1]737则聚土亦可言“絫”,封、絫、崇三字同义。聚土、积丝,抽象言之则为增益,用于人则为尊崇、推崇,“封靡”犹“封崇”,“无封靡于尔邦”就是说不要在你的邦国内妄自尊崇、自高自大,“惟王其崇之”则是说只尊崇王。《小序》:“《烈文》,成王即政,诸侯助祭也。”这两句是对来助祭的诸侯作出告诫。

靡训为累,当是以通假字为义,《周易·中孚》卦九二爻辞云:“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马王堆帛书本《易经》作“羸”,张立文说:“‘羸’假借为‘靡’,《广韵》:‘羸,立为切’,《集韵》、《韵会》:‘伦为切。’……古音属支韵。‘靡’,《集韵》、《韵会》、《正韵》:‘忙皮切’,音糜。古音属支韵。‘羸’、‘靡’古音同韵,音近相通。”[2]423是靡、羸二字可通之证,而羸、累同音。

因此,《儒效》篇所言“积靡”即“积累”,是同义连用的复合词。

桑落之下

《宥坐》篇孔子言:“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桑落之下”何意,众说纷纭。杨倞注:“桑落,九月时也。夫子当时盖暴露居此树下。”只是推测之词,且原文为“桑落之下”,非“桑树下”,“桑落”一语既表时(九月)又表地(树下),似牵强。后世注家多不从此说而另作新解,大略言之,有两种:

第一种是以“索郎”、“丧落”释“桑落”,郝懿行曰:“桑落,‘索郎’之反语也。索言萧索;郎言郎当:皆谓困穷之貌。时孔子当阸,子路愠恚,故作隐语发其志意。”[3]158董治安、郑文杰合著之《荀子汇校汇注》赞同此说,并言:“今齐鲁耆旧犹言落魄为‘丧落’。‘丧’、‘桑’古声韵相同。”[4]951骆瑞鹤也说:“桑落,桑与丧同,或借为丧字……丧,失也。丧落之下,犹言失落之时耳。下为此情此景之下,不为树下之下。”[5]203

第二种是以“地名”释“桑落”,刘师培《荀子补释》:“桑落盖地名,其地多桑,故曰‘桑落’。与晋之翳桑、虢之桑田同。前文曹、莒、会稽均为地名,则此亦当为地名,惟其地不可考。”[6]81

《宥坐》篇此段说的是孔子厄于陈蔡之间一事,子路说天道福善祸淫,孔子“累德积义怀美”,为何困穷至此?孔子说了一段话开导他,其中曰:

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勾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故居不隐者思不远,身不佚者志不广。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

晋文公重耳为公子时曾长期流亡,途经曹国时,曹共公君臣偷观其沐浴,事见《国语·晋语四》;越王勾践曾在会稽被吴王夫差打败,几乎亡国,事见《国语·越语上》;齐桓公小白为公子时曾出奔莒国,事见《左传》庄公九年。曹、会稽、莒分别是重耳、勾践、小白困窘之地,所以刘师培认为“桑落”也是地名,但典籍中并无陈蔡之间有桑落一地的记载,而且原文为“桑落之下”,地名而言“之下”,不可通。“……之下”,既有可能是某物之下,也有可能是某种情势、境况之下,“索朗”、“丧落”即是后者。①杨柳桥也释为“丧落”,但认为是指死亡:“《说文》:‘凡草曰零,木曰落。’司马彪《庄子》注:‘落,零落也。’《尔雅》:‘落,死也。’郑玄《诗》笺:‘下,犹后也。’桑落之下,盖双关语,犹言死之后也。盖谓将得志于后世也。”(《荀子诂译》,济南:齐鲁书社,1985年,第825页。)这种观点显然难以成立,若孔子说的是自己死后得志,则不必列举重耳等人之事。重耳在曹、勾践在会稽、小白在莒,都是处境窘迫之时,孔子在陈蔡之间,亦是如此。“索郎”作为桑落酒的别称,见于《水经注·河水四》:

(河东)郡多流杂,谓之徙民。民有姓刘名堕者,宿擅工酿,采挹河流,酝成芳酎,悬食同枯枝之年,排于桑落之辰,故酒得其名矣。然香醑之色,清白若滫浆焉。别调氛氲,不与佗同。兰薫麝越,自成馨逸。方士之贡选,最佳酌矣。自王公庶友,牵拂相招者,每云:索郎有顾,思同旅语。索郎,反语为桑落也。更为籍征之隽句、中书之英谈。

说的是北魏太和年间之事。可知桑落酒之得名是因为“排于桑落之辰”,②陈桥驿等译此句为:“到桑叶凋落时加水开酿。”(陈桥驿:《水经注全译》(上册),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33页。)《齐民要术》:“十月桑落初冻,则收水酿者,为上时春酒。”而“索郎”是“桑落”的“反语”,即交叉反切,用以称呼酿酒的刘堕,③“索郎有顾,思同旅语”,“旅语”即共语,犹今言“聚会”,故陈桥驿等译此二句为“索郎正等大家前去开怀一番呢”。(《水经注全译》(上册),第133页。)“郎”是汉魏以后对年轻男子的称呼。所以,郝懿行把“桑落之下”的“桑落”释为“索郎”的反语,与“索郎”一词的由来正相反,将“索郎”释为萧索、郎当也不符合其原意,而且没有证据证明“索郎”一词在北魏之前已有。至于“丧落”一词,古籍中更无用例,“桑”固可与“丧”通假,但没有“桑落”之“桑”借为“丧”的显证。

“桑落之下”应释为困窘的境况之下,但“桑落”不必假为“丧落”。《后汉书·孔融传》载孔融因刘表“不供职贡,多行僭伪”而上疏,疏中言:“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桑落瓦解,其势可见。”“桑落”与“瓦解”并言,则“桑”当作本字解,用桑叶之落、屋瓦碎裂比喻政治局势的危急。若用于个人命运,则可指情势困窘。李贤注:“《诗》曰:‘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指出了“桑落”的语源在《诗经·卫风·氓》。王先谦《集解》引惠栋曰:“《荀子》云孔子厄于陈蔡之间谓子路曰:‘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7]797将“桑落瓦解”之“桑落”与“桑落之下”之“桑落”视为用法相同,甚是。《氓》这是一首弃妇之诗,诗的第三章云: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以未落之前的桑叶润泽肥美比喻未嫁之前的自己与“氓”相恋的快乐。第四章云: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用桑叶黄落比喻出嫁之后的自己过着贫苦的生活并最终被“氓”抛弃。桑之未落与已落,象征着女主人公生活境况在婚前与婚后的巨大反差。①郑玄《笺》言桑之未落谓仲秋被诱之时、桑之落谓季秋往嫁之时,孔颖达《正义》则认为是比喻女主人公容色的未衰和已衰,后世注家多从后者,非是。诗中言“三岁食贫”、“三岁为妇”,则从出嫁到遭弃不过数年之间事,氓诚然是喜新厌旧,但女主人公实未年老色衰。而且以植物象征境况,《诗经》中尚有其例,如《周南·桃夭》以桃树花、实、叶的繁盛比喻婚后的室家兴旺。又如《桧风·隰有苌楚》云:“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以羊桃枝叶繁茂反衬自己的憔悴凄凉,诗旨诚如朱熹《诗集传》所云:“政烦赋重,人不堪其苦,叹其不如草木之无知而无忧也。”这样的比喻被用在诗歌之中广为传唱,就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用法,“桑之落矣,其黄而陨”的寓意浓缩为“桑落”一词,用以指处境的困顿窘迫。

因此,《宥坐》篇“桑落之下”是指在困窘的处境之下,“女庸安知吾不得之桑落之下”意为: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在这种困窘的处境下获益呢?如《庄子·让王篇》所云:‘陈蔡之隘,于丘其幸乎?’(《吕氏春秋·慎人篇》、《风俗通义·穷通篇》亦有此语,“隘”作“厄”。)指的是在困境中受到磨练。

[1] [清]段玉裁. 说文解字注[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张立文. 帛书周易注释[M].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3]郝懿行. 荀子补注[C]//郝懿行集:第6册. 济南:齐鲁书社,2010.

[4]董治安,郑文杰. 荀子汇校汇注[M]. 济南:齐鲁书社,1997.

[5]骆瑞鹤. 荀子补正[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6]刘师培. 荀子补释[C]//刘申叔先生遗书. 宁武南氏校印,1934.

[7]王先谦. 后汉书集解[M]. 北京:中华书局,1984.

(责任编辑:李俊丹 校对:苏红霞)

New Explanation on “Ji Mi” and “Sang Luo Zhi Xia” in Xunzi

HU Ning
(College of History and Society,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241002, China)

“Ji Mi” and “Sang Luo Zhi Xia” are two phrases in Xunzi. The annotation of “Mi” in “Ji Mi” should be“Lei” (pile up) and “Ji Mi” means accumulation. The etymology of “Sang Luo” is two verses in the Book of Songs, which are metaphor to the poor life and being abandoned eventually after marriage of the heroine. After this usage was fixed, “Sang Luo” became a synonym for dilemma. So, “Sang Luo Zhi Xia” means in dilemma.

Xunzi;“Ji Mi”;“Sang Luo Zhi Xia”

K222.6

A

1673-2030(2014)04-0062-03

2014-02-15

胡宁(1978—),男,安徽舒城人,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讲师,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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