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很”霸道有“陷阱”
2014-04-08安一露
安一露
很多理财者在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之后,感觉到了自己的财富被束缚了。在理财期间往往只有听银行说“不”并受气的份儿。具体都体现在:
双方权利不对等
首先,只有银行才有提前终止的权利。绝大多数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在说明书中都有关于提前终止产品的规定:只有银行才有提前终止的权利,投资者的提前终止权,只有在银行决定对产品进行重大调整时才可能具备。除此之外银行还有权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只能根据银行的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对此不满须经双方协商才能提前终止。其他情况下只有银行才能决定理财产品是否提前终止。
其次,信息披露选择权缺失。信息披露方式不确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最新进展和分析,是投资者了解自身资金投资情况的窗口。但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公告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投资者却无从确定适合自己信息披露窗口,一旦出现信息了解不及时,风险由投资者全部承担。越是多重信息披露方式,越是容易发生信息丢失,因为投资者不知道究竟银行会选择哪种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不可能每天既上网站,又查看邮箱,又去营业厅看公告,最合适的是投资者与银行直接约定适合方式。而银行预留的多种信息披露方式,实际上只是帮助银行实现了有限披露,如果银行的某些事项必须披露,应该采取精准的直达方式进行传播。
其三,赚了钱银行不会给你,亏了钱银行不再还你。某国有大行官网有一款期限为87天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说明书在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一项中,银行表述称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约定的最高年化收益率,银行有权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而事实上银行已经在产品概述中明确表示,投资者需缴纳的费用包括理财资产托管费年费率0.02%,投资管理费年费率0.1%。这其实并不是个案而是行业惯例。你唯一的选择是不买银行理财产品,但只要你买了各银行都规定了这样的收费,你没有选择也没法说“不”。
最后T+N日赎回期内不会算利息给你。据悉从理财产品结束运作到投资本金及收益兑现都会有时间差。在这段空窗期银行不计任何利息,投资者自然无息可拿。建行、工行、农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银行的理财产品兑付期较短,兑付期通常在1-3个工作日内。有的银行兑付较为拖延,某大型银行发行的半年期理财产品,投资于结构化债券兑付期长达10个工作日,考虑到周末占用的时间,投资者在产品到期近半个月之后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投资本金和收益,而在此期间银行却不向投资者支付任何利息。
外汇理财陷阱多
银行外汇理财中有一种对赌型的产品,对于非专业的普通大众来说,理财产品说明书存在误导,以下案例有助于对对赌型理财产品风险有所了解。
方女士退休后每个月都有一笔余钱,去年开始涉足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这种俗称属于对赌型的理财产品,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非常容易被表层的理解所蒙蔽,对于其隐含的风险却并不知就里。她买的那款理财产品与她想的对不上号。
由于外汇市场上强势澳元带动了相关市场的变动,去年银行理财产品中叫好又叫座的莫过于挂钩澳元类的理财产品。澳元前年以来一直走强最高收益品种都被此类理财产品夺得。很多银行都推出有挂钩澳元的理财产品,方女士便是看了相关的新闻报道后,到银行里去寻找有关澳元的理财产品。澳元涨得很好,就去买澳元类的理财产品。方的逻辑非常简单,听上去也合情合理。然而对赌型的理财产品却超出了她的想象范围。
她买的这款挂钩澳元/美元汇率的理财产品,由某家大型国有银行推出,她所知道的信息就是收益率在2%-6%之间,就是说最高收益率是6%。方女士一直认为澳元涨得越高她的收益越多,后来咨询了专业人员后才发现这款理财产品的盈利设计与常理完全背道而驰。该产品以人民币作为投资资金,挂钩的指标为澳元/美元即期汇率,其投资收益依据并非澳元/美元的汇率价格,指标本身是依据观察汇率值,产品中规定的观察期初期价格-0.0320,在存续为期三个月内,如果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低于或等于观察水平,则可获得最高6%的收益。如果在观察期内的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保持在观察水平之上,则仅获得最低收益2%。期初价格以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两点的路透AUD公布的澳元兑美元汇率买入价为准。如果此期间只有澳元/美元的汇率价格跌破期初价格,投资者才能获得最高6%的收益。如果澳元/美元一直上涨则,只能获得2%的收益。
原来只有跌了才能获得高收益!如此陷阱投资者很难不掉进去。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用手上的闲钱进行投资,无非是想获取一定的利益。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如果能配备专业的人员讲透这类产品特点,相信每年消费者权益日来临时,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诉才会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