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分层论
2014-04-07杨泽喜陈继林
杨泽喜,陈继林
(湖北理工学院,湖北 黄石435003)
思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议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与其他社会境域所无法具备的价值关联,因而在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语境下必须在宏观架构中先行处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价值分层,以期在全社会范围内让公众理解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原初目的。为了不至于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中因价值模糊笼统而深陷功能错配,可以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由高及低分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价值、扩大公共生活空间价值以及保护民间文化生态价值等三个层面。这种切分的现实意义,在于清晰地把握真实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并据此选择富有体制效率的公共文化制度安排,以实现并张扬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
一、文化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强力吸附
无论我们怎样评估现实或预测未来,全球化进程已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不争事实。不同意识形态国家在世界贸易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内处理贸易往来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表明世界各国均在基本国策层面考虑全球化事件并努力融入国际社会,在思考国家总体规划之际正以全球化作为参照系。全球化正处于快速生长态势,表现出全新国际共存特性与互约在场性特征,驱动人类社会生活整体发展热情,在特定意义上不仅推动发展中国家融入世界整体化进程,也在某种程度上推动西方中心主义价值撤离。文化全球化绝不意味着某种文化的全球性普世到达,文化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在叙议层面并不构成紧张关联。在目前阶段,文化全球化呈现共同性参与、互约性交流以及渐进式利益共享态势,视觉同步、数字传输等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无疑推动了文化全球化进程。全球化事态发展迫使不同民族国家以人类新变化的整体观审视世界格局,并促使各国主流意识形态自律。所谓文化全球化历史进程中的意识形态自律,就是各国必须坦然面对并且客观承认文化全球化这一进程的真实性与事态变化性,而不是站在极端或偏见立场将之视为洪水猛兽,或者作堂·吉诃德式的荒诞抵抗。在现实面前理智的态度应该是立足新现实、解决新问题,在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不以教条主义僵硬姿态重复掩耳盗铃般的旧式错误,同时清醒意识到文化全球化的来势汹涌及其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严峻挑战。
马克思主义以辩证的态度全面分析意识形态,以客观的精神缜密梳理意识形态事理逻辑。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客观事实,无论是个体、阶级、国家还是民族乃至某个时代,在决定价值取向时都会在选择过程中存在着支配性影响的意识形态立场,“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尽管形形色色、千差万别,总是在某些共同的形式中运动,这些意识形态,只有当阶级对立完全消失的时候才会完全消失”[1](P48)。也即是无论在中国语境抑或在西方语境,主流意识形态的立场坚守已是各国在文化全球化面前的必然选择。因此,在中国语境讨论支持还是反对意识形态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确立意识形态原则并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实际运用。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体事项中倡导意识形态强力吸附,就是坚持意识形态主体对公共文化生活方式及其存在重心的选择权,意图在国家生存层面调整公共文化生活空间中因意识形态遮蔽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这一做法既可获得中国语境可接受性亦可获得世界语境可沟通性。
我国正在构建各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深刻意识到社会主义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制度要求,也即是主流意识形态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强力吸附。当下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体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包含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本内容。之所以在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流意识形态,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已是中国国家事实。
民族国家在选择社会形态和国家制度时均有赖于相应的意识形态坚守,无论在东方社会还是西方社会,公共生活空间离意识形态撤离还有漫长的历史时距。意识形态不仅存在于国家政治生活界面,还广泛存在于国家间利益博弈、民族间文化对话以及民族国家内置价值取向等存在结构当中,它还在公民社会和公共生活空间程度不同地发生价值导向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充分表明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的显著不同,在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已是中国社会国家事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仅曾在、现在而且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将存在于中国国家生活当中,这种存在性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此,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流意识形态。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符合过去、当前以及未来中国国家利益。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因为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先进制度有它自身的制度属性和价值目标,这些制度属性和价值目标内在制约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以及国际公共生活空间融入。这也意味着,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一方面表明我们正在追求人类普世价值和公共生活理想,另一方面我们决不是放弃原则并无条件投降于西方中心主义,在致力于国际空间接轨的同时并没有简单将国家命运交付给绝对市场化与狂热全球化。可以这样说,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中起到了极大的均衡协调作用。在国家迈步全球化过程中,我们清醒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符合中国国家利益。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本身存在密切意义关联。
一般情况下,公共生活领域与意识形态之间似乎距离遥远,二者间甚至不在同一界面,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精神个体在文化生活中永远具有无法抹去的个体存在性,由意识形态和精神个体融会而成的文化差异在公共文化生活中不同程度施加影响,“我们可以把一个既定个体的生活所具有的这种丰富性,当作根本无法与其他任何一个人的生活丰富性通约的东西,当作根本无法转换的东西来设想”[2](P85)。因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殊实现方式迫使我们必须以开阔视野思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我们应该以客观、科学的视野以及当下文化生存的最大覆盖来从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依此思考、设计主流意识形态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义关联。
在讨论意识形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互关联之后,还必须对意识形态自身保持清醒而理性的意识形态自律,对极端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庸俗化保持高度警觉,否则,良性运转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无从构建。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服务型政府治理的一种管理模式,理论上应该最大限度吸纳现代管理技术优势凸显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透明化,并努力摆脱政治神秘主义与文化隐喻主义。这种摆脱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实影响就是作为政府治理事项中的技术性关注逐渐占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在公民文化权益评估、群众文化需求评价等方面,各种技术因素会渗透进政府公共文化治理的功能结构当中并占据愈来愈重要位置。对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言,如果没有计量技术和统计方法作为最起码的科学支撑,那么这个体系将成为缺失科学性的口号宣传。由此表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识形态自律充分表现其对科学与技术的尊重。在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充分享有意识形态强力吸附的同时,也必须对公共文化治理保持最大克制以确保政府公共文化治理的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主流意识形态强力吸附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处置方案乃是对意识形态本位归置行为,与西方社会所谓意识形态步入死胡同论及意识形态绝对化逻辑进程论没有任何意义叠合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流意识形态强力吸附方案表明我们是在规避意识形态神秘化、庸俗化,重建主流意识形态公共文化领域存在理性。正是基于这一神圣基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流意识形态处置方案才因此体现出意识形态选择权与自律性的辩证统一。
二、城市化加速进程中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公共性生活域区的积极扩容
如果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流意识形态强力吸附处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的高端位置,那么,扩大公共性生活域区则存在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价值截面的中间地带。在公共性建构的当代大背景下,这一社会价值截面日渐开阔并成为社会存在的基本面。因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价值的公共性取向也就占据宽阔的社会意义截面并成为充满时代活力的社会意义域区。
冷战结束后,公共性价值努力以及公共生活结构中公共性价值取向形成锐不可当之势,最早驱动公共性取向的努力就在于公共社会生活空间的建构。虽然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命题局限于政治公共领域的自由主义法治国家向福利国家转型时期自由主义延续性问题;虽然约翰·基恩看重“由于被设想为说话者真正的个人之间的交流的发展,所以民主的公共生活不会与个性化过程相矛盾”[3](P200),并将公共生活与晚期资本主义行为方式基本画上等号;虽然他们这类分析仅局限于政治公共性的学理语境并表现为形而上的哲学思辨,但他们对公共性历史进程的分析与把握具有先行者智慧,至少表达他们对某种政治理想的热情期盼。政治公共性先锋者学理言说的积极意义在于激励现实社会的公共性运动,并使公共性运动的参与者不断从自发走向自觉。实际上,现代公共性学理命题研究远不及现代公共性运动久远,实体性公共性运动正在从各个维度迅速改变社会意义生成环境和社会价值构成以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出场方式,公共性正在成为引领当代生活的价值旗帜,正在成为引领社会正义、民主法治、个体自由得以实现的社会标示。
正是在公共性价值日渐扩大的路线图上,公共利益、公民身份以及公民参与等新兴意义方式成为我们思考社会问题的基本参照物。分析20世纪末期以来世界各国政府职能改革背景下的公共利益概念,发现公共利益在整个利益结构中占据核心位置,各国纷纷扩大公共财政投入到公共利益中的份额,公共利益的尊重程度与兑现方式决定政府公信力与国家稳定系数,扩大公共利益成为各国政府基本操控程序。在摆脱共和主义与历史主义传统纠缠之后,公民身份成为一般社会学予以学理支撑的当代全球性表述,它代表着个体对自身、个体对社会以及社会对个体的态度,每一种态度中都隐含一系列自律、他律与共律关系并有赖于充分功能化社会制度安排予以承载。随着公民身份理论日渐完型并逐步延展,社会整体内置结构将发生全面而深刻影响并具有未来性价值指向。公民参与体现为公民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除政治生活外,公民参与还包括文化生活、经济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在公共信息覆盖与网络民主时代,公民参与已经延展至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并具有超越实践辉煌的命题魅力。
由于公共性价值深刻而敏感地反映到文化生存方式中,所以当所有公共性价值成为此在社会境域重要组成部分后,文化公共性命题理论与实践意义就处在社会意义的醒目位置,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无疑又加快了文化公共性社会意义植入。无论我们怎样考量当今中国社会城镇化抑或城市化进程,作为后起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无疑加速了中国城市化进程,加上中央政府在推动城市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因此,城市化进程将是中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历史进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适应城市化进程加速的重要举措。城市化进程正以强大的社会力量推动文化公共性的价值实现过程,城市文化以其自成体系的公共文化形态迫使文化政策制定者改变政策指向,公共文化的公共性价值普遍隐含于城市文化的聚焦当中。城市化进程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的社会支撑作用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公共文化的在场性,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公共性价值张扬提供了前置条件。
公共文化的公共性与城市文化的在场性的逻辑关联,主要体现在城市文化在场性充分体现出来的社会集合值在城市这个特定时空域下的极大膨胀,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的有效覆盖提供了确证条件。一方面,城市化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组织并构建起现代社会的网络系统,通过城市生活的网络系统形成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功能粘合,进而促成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整合;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中超大规模的人群集合为公共文化功能的聚集与释放提供在场性条件,人们甚至不用担心非充分性出场,而是担心过度出场导致的功能紊乱。中国当前城市在场性条件更大程度是由政府提供并实现的,正如各国政府不遗余力表现出对城市化的政策倾斜,中国政府对城市化进程倾注大量心血,通过城市扩张的理想方案来实现城市幸福主义。因此,城市公共文化在场性具有相当程度的制度特征与现实意义。
第二,城市文化的消费型方式,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张扬提供了历史契机。
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学认为,消费逻辑取消了艺术表现的传统崇高地位,物品的本意或意义不再具有对形象的优先权,在那里它们同样都是作为符号“发挥作用”[4](P104)。“去魅的文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基本流行,也成为这个时代基本文化事实。“去魅的文化”成为这个时代基本文化事实的原因也在于城市生存的复杂因果关系。一方面,城市内部正在发生新的转型,大量增加的服务型机构正在给全社会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是城市转型的主要目标之一;另一方面,人们也意识到重新开发文化表层结构和城市生活空间将给城市带来巨大利益,因此,城市文化消费方式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张扬提供了历史契机。在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各级各类文化机构为社会提供图书、文博、群众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公共文化或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这也导致城市文化空间的重构和城市文化心理的塑形,导致城市文化公共性参与的加速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取向的社会选择,甚至导致由文化消费方式而引起的城市形象、城市软实力乃至城市竞争力的激烈争夺。
第三,城市文化的普适性价值原则,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张扬提供了现代性支撑。
现代市民概念与传统小市民概念发生了质的意义位移,在某种程度上与现代公民概念具有广泛的意义叠合,城市涉身者在接受公民身份的同时又积极参与到城市公共文化行列中,在接受公民身份洗礼的同时又以公民身份积极融入到城市文化进程当中。从行为政治学视角分析,城市涉身者在不同程度上既是城市文化建设者亦是城市文化享受者。导致城市具有这种文化身份功能除了制度性条件外,还因为城市文化所具有的普适性原则对城市涉身者的规范与约束,这种约束与规范是城市文化得以建构,并迫使一切个体以普适性原则作为城市文化共律的门槛,同时也就成为自律与他律的隐形价值维度。城市文化普适性价值原则并非通常所认为的终极性人类价值范畴,内涵主要偏重于公共文化生活结构当中的城市文化特征,那些城市文化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公共性义项,城市涉身者本能地在城市中获得某种程度的文化身份优势,并进而成为城市文化在场的公共性意义支撑者。在城市文化生活里,各种个性主义价值追求充分聚合,并以一种审美姿态突破诸如种族、阶级、意识形态等传统范畴的意义边界并以一种公共性文化场域呈现其壮美景观。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城市文化普适性原则从一个着力点构成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的强烈支持。
城市公共文化参与及其所追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性价值取向具有宽阔的存在空间,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最为普遍也是最为基本的文化生存事实,在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不能离开这一客观存在。
三、文化资源渐遭侵蚀情境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民间文化的有效看护
从意义生成史的知识谱系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民间性价值取向较之意识形态价值取向与公共性价值取向更为久远。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论述“从最初以性为基础,随之以血缘为基础,而后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中,可以看到家族制度的发展过程”[5](P7)。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论述“在这种小民族内部,氏族、胞族和部落仍然完全保持它们的独立性”[6](P119)。哲人的论述使我们清晰地看到文化民间性的生成轨迹。文化人类学家们认为人类文化的根性乃是文化的民间性,民间不仅是文化自稳、自衍和进行自我修复的基地,也是文化创始与建基的家园,一切关于文化的意义最初都以这种创始和建基构成了人类文明的支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民间才是文化的摇篮,是安泰之所以成其为安泰的大地。我们通常所谓文化传承,意即只有民间才能够担当文化活性延展的使命,也只有民间的文化传承才是鲜活的、富有生命力的文化延展。民间文化始终保持着朴实无华的沉着姿态担负文化维稳的历史使命。因此,对民间文化的有效看护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富稳定性的价值。
当我们极尽全力论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民间性价值的时候,现实却给了我们无情的答案,民间文化亦或是公共文化的民间性意义却无法得以充分张扬,在极端意识形态化或公共性泛滥的情境下,公共文化的民间性意义却处处受到挤压与贬损。理应成为托举一切形态文明航船的汪洋大海般的民间文化实际上处于边缘化生存状态,存在意义往往与文化萎缩、功能退化甚至与巫术、野蛮、落后联系在一起,本是属于社会本能的民间文化在各种挤压与遮蔽中步履维艰。虽然民间文化在基层民众中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还表现出生命力,各种节庆、民俗活动表明民间文化还有巨大的存在空间,但是,我们也看到民间文化在各种所谓精英的帮闲性操弄中显得极其猥琐与无助,在各种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中日渐失去民间文化的本真意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民间文化的保护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匡扶民间文化主体地位。
物恋文化研究者总在焦虑民间文化的生存状况,他们的焦虑并非空穴来风。仿佛民间文化始终只能是被救赎的对象,仿佛基层民众只能充当被感召和训启的角色,民间文化的主体性无法得以彰显,其受动性将主体性淹没在社会进程的滚滚洪流当中。现代性兴起后,知识精英摆出“走向民间”或者“吮吸民间”的恭谨姿态提倡民间文化保护或传承,但这些姿态的最终目的是治理民间文化甚或感化民间文化,知识精英实际成为民间文化的守护神,也就是在一次次的保护与传承声浪中,民间文化正日渐失去作为民间文化的主体性地位。鉴于此严峻形势,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匡扶民间文化主体性地位。毫无疑问,国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本意是积极的,但这种积极意义在具体实践中可能存在巨大偏差,不管是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乃至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民间主体作用,各级政府在提供足额资金支持后,应该大胆放手民间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充分发挥地方文化资源优势构建地域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和知识精英的手最好不要伸得过长,其实民间具备足够能力传承、保护地方文化。从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初衷而言,中央政府也不希望全国各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千篇一律,各具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使民间文化竞相绽放,民间文化的主体地位才得以匡扶。
第二,置换民间文化意义方式。
民间文化有其独特的意义方式,这些意义方式通过民间文化的主旨、象征性、游戏规则以及集体无意识等具象出来,反映在民间文化生活的诸多方面。民间文化是本能与自觉、期待与满足、个体与社会以及实用与审美的统一,它是一种自衍的生存均衡系统,民间文化是富有主体性力量的社会意义方式,虽然民间大量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文化组织,但总体上还是存在于自在自为的非组织化栖息状态中。也正是这种自在自为状态,演绎出了今天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化。但现实却出现政治精英通过各种方式将民间文化纳入政治社会知识版图和分析框架,知识精英渲染各种神话在现代性与后现代性接口下置换民间文化的意义本体。在一系列意义方式置换后,民间文化正在失去民间文化的质朴、厚重以及诗意般的鲜活性,反而在大范围的政治化、组织化、商业化的民间社会塑形中退化为神秘主义的文化痕迹,经过反复荡涤的民间文化几乎寻找不到令人神往的文化晶莹了。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是在不置换民间文化意义方式的形式下进行,任何企图置换民间文化意义方式的构建行为,其历史意义将适得其反。在民间这个自组织中,应该保护民间文化的自在自为自衍的行为方式,政治精英与知识精英最好不要将自编自导的演出大幕强加在脆弱的民间文化组织方式上,千篇一律的文化大一统只会导致文化大荒漠出现。
第三,归复民间文化本真价值。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全球化进程中,民间文化的本真价值普遍遭遇扼杀,民间文化个体正在失去有效性呵护而日渐呈现面目全非局面。在中国经济主义高涨的大背景下,民间文化在旅游主义的无限开发中成为经济增长的快捷平台而物化为表演过程。急剧的社会转型对民间文化的剧烈冲击,其后果将是民间文化本真价值的肆意流逝。当祭祀黄帝陵被地方政府用来当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经济工具之际,当端午节的龙舟赛事演变成商家争夺利益的表演之际,当思亲团圆的中秋佳节俨然成为月饼销售大战之际,上述节庆还在多大程度上保留其原始意义与本真价值。民俗的传继,文化的传承,知识的积淀是民间文化的本真价值,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应该对上述民间文化本真价值的消解与扼杀,而应该是对民间文化本真价值的复归。
无论是直接后果分析还是间接后果分析,讨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分层都属于非穷尽性的理论叙述。尽管如此,探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价值分层有利于我们调整长期混杂的文化观念,也必将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起到正面推动作用。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2][德]威廉·狄尔泰.精神科学引论:第一卷[M].童志奇.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
[3][英]约翰·基恩.公共生活与晚期资本主义[M].刘利圭.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4][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上册[M].杨东莼.北京:商务印书馆,197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