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控制价问题浅析
2014-04-07冉念
冉 念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勘测设计院,四川都江堰 611830)
1 概述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避免哄抬标价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在招投标活动中,按规定准确合理地编制拟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十分必要。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在当前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进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当前水利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2 存在问题
2.1 选用定额错误
准确选用定额是正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基础。
建设工程定额按编制单位和执行定额的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地方颁布的定额和企业定额;按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运工程、井港工程等。很多单位编制人员属于跨专业人员,由于对工程分类不准确,导致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错误选用定额,出现个别人员编制水利水电工程时使用建筑工程定额。
同一行业的定额又分为全国统一定额和地方颁布的定额。由于不能准确把握其适用范围,从而错误选用定额。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明确其“适用于中央项目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而四川省水利厅颁布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07〕20号文明确其“适用于除中央项目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外的四川省内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编制人员对项目的投资性质不清楚,致使选用定额不合理,使用部颁定额和省颁定额测算其招标控制价一般相差较多,对投资控制影响也很大,将直接影响招标决策。
2.2 使用设计概算作为招标控制价不合理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图纸,选用概算定额和相应取费标准进行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在招标设计阶段,按招标设计图纸和详尽的工程量、采用预算定额进行编制。招标控制价一般是在招标设计阶段编制,要求招标控制价不能超过设计概算投资,如果有切实理由的确要超概算投资,也需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在实际工作中,个别编制单位直接把设计概算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是不合理的。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其深度达不到招标阶段的要求,而且设计概算的项目划分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也是有区别的,如设计概算的二级项目下的三级项目中一般都有一项“细部结构工程”,此项目是在初步设计阶段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对细部结构项目采用混凝土工程量乘以相关编制规定中“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中的综合指标进行计算(综合指标包括多孔混凝土排水管、廊道木模板制作与安装,止水工程、伸缩缝工程、接缝灌浆管路、冷却水管路、栏杆、路面工程、照明工程、爬梯、通气管道、坝基渗水处理、排水工程、排水渗井及反滤料、坝坡踏步、孔洞钢盖板、厂房内上下水工程、防潮层、建筑钢材及其他细部结构工程),而在招标阶段,应根据招标设计图纸,对具体项目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按具体项目列入工程清单中。而有的清单编制人员却照搬照套,将“细部结构工程”列入工程量清单中;或者按照自己的理解,对工程量按招标设计图纸进行了修改,也增加了一些细部结构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但仍在工程量清单中保留了“细部结构工程”项目,这种做法在结算中容易造成争议或重复计算。
2.3 费率选取不合理
项目划分不准确而导致各种费率的选用和费用编制不合理。
水利水电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引(排)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两大类。如某市编制的标准农田建设灌溉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将其按枢纽工程取费,导致工程量清单费用中的人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等费率及费用均偏高,从而造成招标控制价不合理。
不按编规调整费率导致费率选用错误。如某市编制的某河堤改扩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现场经费费率和间接费费率均按编规中的费率执行,但未按编规中要求的“用于渠系工程时应降低一个百分点使用”,从而造成招标控制价不合理。
2.4 招标控制价与工程实际脱节
招标控制价对特殊材料的价格和施工方案及合理性要作充分地调研,慎重定价。在一些特殊、复杂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对材料价格的准确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要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仅不能起到招标控制价的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如某工程中的渠道挖方工程,按现场施工条件应采用机械开挖,且设计方提供的施工方案为采用机械开挖,而编制单位却套用人工开挖定额,从而造成工程单价增加较大。
招标控制价编制要避免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脱节。在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特征描述所体现的组价原则来选用定额和计价,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考虑的各种因素,包括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的组价中也要考虑。只有这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相脱节的情况才能得到遏制。
2.5 将合理的预算价打折后作为招标控制价不合理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过以下情况:有的项目业主一味追求低价,甚至将合理的预算价打折后作为招标控制价,这是极其不合理的。由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工程的投标报价一般比招标控制价低10%以上。如将合理的预算价打折后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又以更低的价格报价,可能会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计价纠纷;或者为了控制成本,有的业主会不按规程规范施工,偷工减料,严重的还会造成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3 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现象和问题,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3.1 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行业分类较多,不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同,定额的编制和管理部门不同,因此,在选择水利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时,应选择具有编制水利水电工程丰富经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水利工程,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控制价前将招标控制价有关材料报送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审查招标控制价是否由具有编制能力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审查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公章、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印章是否齐全;审查招标控制价是否符合工程造价计价的有关规定等。
3.2 提高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水利工程概预算、招投标造价文件编制过程中,很多单位的编制人员属于跨专业人员,对水利工程编制规定及定额理解不够,经常会出现编制成果与行业标准差异较大、错误较多甚至出现投标人员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因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加强对水利工程造价人员的培训,以提高水利造价行业的编制水平。
3.3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要科学、规范、完整
勘察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必须遵循的文件,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关键。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图纸会审,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使项目在工程图纸内存在的问题在设计阶段即得以解决,为编制好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打好基础,减少因图纸的错、漏、缺等现象而产生的计价失误,进而也避免了建设方在开工后不必要的改动以及可能因此而产生的纠纷。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勘察、设计文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合理反映拟建工程项目市场价格水平。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措施项目费用按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3.4 招标控制价不得随意上调或下浮
招标控制价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给投标人以错误的信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得对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上调或下浮,更不得随意改动。
4 结语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当前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以及提高编制人员业务水平的建议,有助于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水平,客观合理地确定招标控制价,更好地为招标工作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