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14-04-06崔晓东
崔晓东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 科研部,安徽 蚌埠 233040)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崔晓东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 科研部,安徽 蚌埠 233040)
近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就是改革的重点。因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通过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我国经济总量于2010年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期,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如果不能及时形成新的内生增长动力,就难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也难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因此,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而收入分配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从经济发展角度看,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GDP年均增长率保持在9%以上,尤其是自2002年以来的十年,GDP年均增长率达10.7%,而同期全球GDP年均增长率仅为3.9%左右。经济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投资和出口的拉动,表现为投资率和外贸依存度的持续上升,而消费率尤其是居民消费率不断下降,由2000年的46.4%下降到2010年34.9%。居民消费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还在于收入增长不快。根据中国社科院《2013社会蓝皮书: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数据显示,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50.7%下降到2011年的44.9%。收入增长不够快,制约居民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从而导致经济结构不平衡性,其具体表现就是产能严重过剩而消费不足,这也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挑战。
从社会发展角度看,从2003年至2012年十年间,基尼系数始终保持在 0.4的警戒线以上,2008年达到最高峰0.491,近几年有所下降,2013年基尼系数仍处于0.473的高位。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乡差距。2002年以来,城乡收入之比一直维持在3倍以上,2013年为3.03:1,为十年最低,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在不断扩大,2013年已达18000元。二是行业差距。2012年,金融业的平均年薪是农、林、牧、渔业的4倍左右。如果将行业大类进行细分,行业间收入差距最高能达到十几倍。三是地区差距。从2008年以来,我国四大区域板块中,西部、中部和东北经济增速已全面超越东部,但人均GDP绝对差距仍在扩大。2012年,天津人均GDP逼近1.5万美元,而贵州只有3100美元。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凝聚社会共识,不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容易加剧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和谐带来了巨大挑战。
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几点认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深化几点认识,从而加强分配制度改革顶层设计。
一是要树立以公平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原则。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我国的分配原则游走于效率与公平之间。党的十四大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十五大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到了党的十七大则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从分配原则的演变来看,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党重要的执政理念之一。公平是正义的基础,公平主要体现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它保证了人们的能力和付出与获得回报相匹配。在初次分配中,机会和规则的公平可以促进民营经济进入垄断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在再分配中,权利和规则的公平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防止社会阶层固化,激发社会活力。因此,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在公平基础上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率。
二是要突出以中等收入者为重点的收入分配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橄榄型分配格局将有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是有利于扩大消费。以中等收入者为主体的大众消费社会,可以有效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缓解产能过剩,从而形成以消费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二是有利于产业转型。中等收入群体已经从生存型阶段迈入了发展型阶段,通过大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健康、教育和养老等服务业,满足中等收入群体发展型需求,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减少社会结构摩擦、缓解社会矛盾,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社会最广泛的共识,形成推动改革强大的动力。
三是要加强以顶层设计为基础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因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牵涉到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的阻力和难度都非常大。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只有加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集中力量在收入分配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增强改革措施的关联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才能推进改革向前迈进。如果只局限于某个方面的单兵突进,就会受到其他方面的羁绊,导致改革缺乏力度和深度,改革效果就会打折扣。
三、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思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三个让”,即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也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初次分配机制
初次分配按照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生产要素在价格的指引下流动和配置,市场在初次分配中起主要作用。
1.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缺乏话语权是其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重要原因,因此,要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很多地方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如武汉餐饮行业从2011年开始每年都开展行业性的工资集体协商,以确定年度工资的增长幅度和最低岗位工资标准,从而形成了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目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最大困难就是相关法律约束不够,缺乏对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应制约手段。因此,要完善《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法律保障。
2.加强垄断行业工资调控
2013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人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源头治理垄断出发,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改革措施:一是强化市场竞争。在基本经济制度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上,确立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在放宽市场准入上,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通过充分市场竞争,化解垄断,不断缩小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由目前最低5%提升到2020年的30%。更加重视国有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3.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四部分构成,其中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财产性收入占城乡居民收入比重最低。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工资收入占居民收入比重达64.2%,但财产性收入只占2.6%。财产性收入是衡量一个国家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此,要多渠道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一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近年来理财产品和信托业务快速发展,其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说明了利率已不能准确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导致了资源的错配,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实体经济发展难。因此,要放开存款利率管制,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二是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农村集聚,以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再分配主要发挥政府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上的调节作用。政府发挥作用的关键是要优化财政支出,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这既是还富于民的重要途径,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我国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五大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说明我国再分配调节机制有待健全、调节力度有待提高。
在教育方面,要优化支出结构。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2236亿元,占GDP比重首次超过4%,教育支出已成为我国财政的第一大支出。但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因此,要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端延伸,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在医疗方面,要加强公立医院改革。从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逐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但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城市大医院依然存在,要加快三级医院“医药分离”改革,不断增加政府投入,促使大医院回归公益性。此外,要让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多措并举缓解看病贵和看病难。在社会保障方面,国务院在2009年实施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在2011年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2013年这两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针对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四轨”并存的格局,2014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并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并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就业方面,虽然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比持续下降,“人口红利”的效应逐步减弱,但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将长期存在。因此,首先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2011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已超过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能力最强的领域,尤其是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将成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其次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降低个人创业的门槛,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第三要加强就业服务指导。通过建立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为就业弱势群体提供技能培训和实习的机会,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工作,而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这些社会组织以经费的支持。在住房方面,要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一亿人”问题,促进约一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一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一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以投资促消费,使城镇化成为扩大内需的主要途径。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机制就是要建立覆盖全国、统一规范的基础性数据库,只有掌握了基础数据、摸清了基本情况,才能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例如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就是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因此需要整合公安、国土、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破除部门间、地区间信息壁垒,使信息能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使改革更加具有针对性、精准性以及公信力。
[1]宋国青.关于国民收入分配问题[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01.
[2]迟福林.改革红利——十八大后转型与改革的五大趋势[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3]汪玉凯.我国利益格局的现状分析[J].党政干部参考,2013-02.
[4]梁达.多渠道提速居民财产性收入[J].宏观经济管理,2013-05.
[5]宗河.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为4.28%[N].中国教育报,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