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分离模式下的管道工程质量管理问题探讨
2014-04-06张显政
张显政 ,邢 芳 ,赵 铁
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河北 廊坊 065000)
2.中油管道防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 廊坊 065001)
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一工程分公司 (河北 廊坊 065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长输管道建设领域推行建管分离模式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管道工程项目群集约式管理优势日益突显。如何改进和完善该模式下的项目质量管理,需要不断的思考与探索,以构建该模式下高效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管道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1 建管分离模式概述
随着中国油气战略通道和国内油气骨干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管道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从小规模单一管线向项目群发展;管输种类多元化,从单一原油、天然气或成品油输送向多品种混输转变;管道建设队伍多元化,呈现多行业和多兵种等特点,传统的建设体制和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管道建设跨越式发展的需要。2007年2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将管道建设与生产运营分开运作(简称建管分离: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负责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专业公司和运行单位负责管道项目建成后的调度和运营管理),以充分发挥管道专业化建设优势,有效配置资源,推进管道建设大发展[1]。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并推行“两个主体,三个责任方”管理模式,“两个主体”是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和EPC总承包商,“三个责任方”是项目(分)部、分包商和监理[2]。截至2013年6月,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先后完成了兰郑长、西气东输二线、涩宁兰管道复线、锦郑管道等一系列大中型管道工程的建设任务。
2 建管分离模式下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建管分离模式下,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代表中国石油承担业主责任,是管道建设项目发包方,履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职责;EPC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负责;工程监理受业主委托对现场实施全面监管。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作为多个管道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立了一套统一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工程交验收质量标准。但是,通过近年来的工程项目实践,在建管分离的情况下,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2.1 建设者和使用者的质量目标统一问题
实施建管分离后,管道工程项目的合同由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作为甲方与承包商签定,EPC总承包商在构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时,只需要考虑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或其项目分部的工程质量目标和满意度,EPC总承包商通常将此质量目标和顾客满意度作为自身的最高质量目标。但是,在实际操作工程中,建管分离模式的另一主体——行使管理权的运行单位作为管道工程实体最终使用方,当其对管道工程项目有着不同于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的质量诉求标准时,将导致EPC总承包商不得不对前期工程项目质量标准进行调整,有可能造成工程项目的修改和返工,进而造成人力、物力等资源上的浪费,还有可能影响工程工期和工程费用控制。因此,对于采取建管分离模式的管道工程项目,需要业主在项目开展初期就充分考虑运行单位的质量诉求标准,并将该质量诉求标准在工程项目启动时就纳入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中去,确保EPC总承包商能够在独立统一的质量标准诉求中构建自身质量管理体系,从设计、采办、施工等各个方面全面满足质量要求,实现业主或顾客的最大满意度,确保实现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时建管分离双方验收标准的无缝对接[3]。
2.2 明确实施质量监督的权限和职责
根据建管分离模式的基本思想,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承担业主责任,是管道建设项目发包方,履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职责,而运行单位或专业公司等行使管道工程实体建成后的管理权限,原则上只是在管道工程实施到试运行阶段时才介入到工程项目中来,以便为后期正式行使运行管理权力做准备;而事实上,运行单位为了及时准确熟悉和掌握工程项目情况(例如工程项目质量标准执行情况、隐蔽工程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前期质量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确保管道工程运行期间的安全和质量,有前期介入管道工程项目的意愿,对管道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并且通过兰郑长管道工程、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实践,体现了运行单位前期介入对管道工程施工质量的促进作用。由于建管分离模式的基本原则,运行单位与EPC总承包商之间原则上没有业务往来,所以运行单位针对施工质量(施工标准以内或是标准以外根据运行单位经验需要改进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只能通过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或其项目分部来实现,延长了问题反馈周期,质量问题的闭合就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造成问题处理难度增加,特别是一些已经完成隐蔽的工程部位更是需要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鉴于此,需要从制度或是体制上明确运行单位在建管分离管道工程项目中实施质量监督的权限和职责,以便对EPC承包商、监理单位及其他涉及到工程质量的相关单位直接行使质量监督权力,作为实现施工过程全过程监控的有力补充,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项目整体质量目标[4]。
2.3 加强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管理
根据建管分离模式构建的管理机制,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代表中国石油承担业主责任,工程监理受业主委托对现场实施全面监管。但是,在管道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由于人力资源配备的原因不能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工程中理应需要监理旁站监督的施工部位和工序,监理单位只能按照与业主——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合同约定内容实施巡视和旁站;例如管道工程中的焊接、防腐补口等关键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是按照合同采取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不定期巡视和检查施工记录的方式实施监督,导致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更多的依赖于EPC承包商自己构建的质量管理体系来实现,其有效性得不到充分保障,容易导致质量隐患的产生。所以,业主方应该通过加大必要的监督管理成本投入加强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中的监督作用,让工程监理单位能够通过充足的资源投入构建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以管道工程全过程控制取代事后检验和结果检验的监督方式,实现与EPC承包商全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的高效对接,确保整个管道工程项目质量体系不同层次和级别之间的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质量隐患的产生,确保管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5]。
3 结语
通过在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工程、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等一系列长输管道工程中的运用,证明建管分离模式在现阶段管道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生命力和前景,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该模式下的质量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行的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建管分离模式下的有效性。
[1]刘洪军,魏振红,杨树森.长输管道建、管分开管理模式有关问题探讨[J].天然气工业,2010,30(3):111-112.
[2]练章富,胡军模,傅子登.建管分离模式在石油管道建设中的应用探究[J].科协论坛,2012(3):63-64.
[3]张志强.卓越绩效模式在管道施工中的应用[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2,28(2):26-27.
[4]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S].
[5]李伟,彭国权.HSE管理在西二线平泰管道工程中的实践[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13,29(9):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