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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家”:释读《袋鼠》中的“暗恐”

2014-04-06

华中学术 2014年2期
关键词:默斯黑马劳伦斯

张 琼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湖北科技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 咸宁,437005)

何处是“家”:释读《袋鼠》中的“暗恐”

张 琼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湖北科技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 咸宁,437005)

劳伦斯长篇小说《袋鼠》讲述了一对英国夫妇索默斯和哈丽叶在澳大利亚的生活经历。本文从索默斯夫妇的身份和生存境遇入手,认为小说通过对两人在英国遭遇的复现凸显了“家”的暗恐特征。一方面,作为“家”的英国成为了他们被迫逃离的对象,索默斯以离家者的身份回忆和控诉着“家”中的遭遇。另一方面,他们在英国的痛苦遭遇在澳大利亚得到了复现,无法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他们只有再次离开。在索默斯们的离开与追寻中,体现出的是对“家”的意义进行探寻的这一过程本身的价值。

劳伦斯 《袋鼠》 家 暗恐

1906年,欧内斯特·耶恩奇在其论文《心理学中的暗恐》中,首次从心理学的角度指出了“unheimlich(uncanny)”(暗恐)一词中所存在的“新的/异质的/敌对的(new/foreign/hostile)”和“旧的/已知的/熟悉的(old/known/familiar)”双重特性的联系[1]。1919年,弗洛伊德在《暗恐》一文中进一步发展了欧内斯特的观点,从精神分析的视角分析了“家”与“暗恐”的密切联系,认为德语中的“unheimlich”在英文中既可以翻译成“uncanny”,也可以翻译成“unhomely”(非家幻觉),“非家幻觉”中总是蕴含有“家”的因素,两者相互矛盾却又相依相存,正是这种二律背反构成了“暗恐”一词的悖论意义[2]。后来,这一特征又被欧文归结为“游离于两种世界观的不确定性激发出一种与‘暗恐’相联系的无处不在的双重性,种种双重性始于‘暗恐’的德语术语本身”[3]。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暗恐”的特征得到了不断深入的阐释。米柯将其概括为“一方面是诡异性(strangeness),另一方面是双重性(doubleness)”[4]。安东尼·魏德勒秉承了弗洛伊德对于“家”与“暗恐”的关系探索模式,在其著作《建筑上的暗恐心理:论现代的“非家状态”》中阐释建筑与“暗恐”的关联时,认为“‘家’在文学艺术中,提供了一个充满诸多‘再现物’、‘恐怖情形’的‘难以忘怀的’、‘迂回曲折的’、‘四分五裂的’的场所”[5]。安东尼通过强化“家”的“非家”内涵,突出了“暗恐”的含混性、矛盾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罗尔(Royle)则指出“暗恐不仅仅是一种诡异感或异样感。具体而言,它是一种奇特的熟悉与陌生的混杂”[6]。本文以“家”的双重性为突破口,对劳伦斯长篇小说《袋鼠》中的“暗恐”现象之内涵与特征进行释读,通过在小说中设置的英国与澳大利亚在“家”与“非家”意义上的叠合,探寻其中所构筑的“家”的内涵及其审美意义。

一、离家者讲述“家”的故事

《袋鼠》讲述的是索默斯夫妇被迫离开自己的祖国,来到澳大利亚生活的故事。虽然是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在进行叙述,但在叙述过程中却会无意间营造出一个外来者的视野。小说的开篇,描绘了大街上澳大利亚人生活中的一个普通场景,而在该场景结尾处,却以一种外来者的口气写道:“他们那种悠闲的样子透着城市主人翁的神气,那是一种十足的澳大利亚人神态。”[7]看似信手写下的语句,却非常明确的区分了叙述者和代表澳大利亚人的“他们”,在为索默斯夫妇的出场埋下了伏笔的同时,也暗示了索默斯的外来者身份。起初,索默斯夫妇的外来者身份还在与周围人的交往中遮遮掩掩,但当与袋鼠观点不和而被威胁离开澳大利亚时,这一身份与离家者身份在此得到了重合,完成这种重合的正是小说的第十二章。

作为小说分量最重的一章,小说第十二章以梦魇的方式,全景式地展现了索默斯在故乡英国的遭遇,集中讲述了主人公索默斯夫妇在英国的生活和他们被迫离开英国的原因。从小说的整体结构上来看,故事的讲述是以澳大利亚的生活场景为明线,以他们在英国的遭遇为暗线,明暗两条线索得到了交汇。从小说的内容上来讲,在异国的土地上的索默斯,此刻也正站在一个交叉点上,现在澳大利亚的生活和过去的英国的生活,在此合流。德雷伯在研究这里的情节与劳伦斯的个人经历之间的关系时,曾经指出:“他的个性和完整性似乎受到了代表着战时不适应粗糙的、极端的模式的时代的任何事和任何人的英国式歇斯底里般恐惧的粗鲁官员的凌虐。”[8]现实遭遇和恐惧心理被融合进一场噩梦中,正是在这里,索默斯和劳伦斯在精神上合二为一,劳伦斯打开了一个丧失地方感的主人公的记忆之匣,故乡或者说故土的物质存在,只是“家”的一种表征意义,“真正的地方感是指作为一个个体和社区的成员处于地方之内并归属于这一地方(家、故乡或地区),他不需要思考,就知晓这一点”[9]。主人公索默斯对生存境遇的质疑,正是源于这种地方感的丧失。只是因为索默斯的妻子并非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他们来到澳大利亚的时候,受到了令人难堪的盘问和检查,甚至使得索默斯在战争的早些时候产生了这样的想法:“索默斯宁可失去很多东西当个美国人,也不当英国人。”[10]他们被当成间谍,并且产生了一系列的谣言:“为了防潮,他家房上的烟囱涂上了沥青,这竟让说成是给德国人画的信号。据称他和妻子曾给德国潜艇送过食物,他们在悬崖下还偷藏着汽油。”[11]他们受到到了检查和监视,“男人们躲在矮石墙下监视、偷听、窥视他们”[12]。索默斯夫妇出现在澳大利亚之后,穿工装裤的工人对待他们“特像德国佬”[13]的猜测,也在默默呼应着索默斯夫妇在英国所受到的磨难。

这一章的第一句话“他经历过这种别样的恐惧”[14]中蕴含了丰富的信息:首先,索默斯目前正在经历一种恐惧。从第十一章的内容来看,索默斯此时这种恐惧感缘起于他与袋鼠在思想观念上的差异,用袋鼠的话来说就是索默斯在反对他,并要求索默斯离开澳大利亚,这让索默斯又陷入当初离开英国时相同的境遇;第二,这种恐惧他曾经经历过,也就是两种经历有相同之处,在英国,他和妻子被怀疑通敌,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离开那里是被迫做出的选择,如今在澳大利亚也被当成潜在的敌人受到要挟,新的创伤激起了他对过往经历的回忆;第三,这种恐惧曾经给过他一种痛苦并且深刻的记忆,具有一种特殊的意义。因为无论带给自己多么大的伤害,索默斯在内心深处依然存有对“家”的眷恋,在他即将离开这片曾经让他伤痕累累的“家”——英国——的时候,虽然痛恨却仍然饱含深情,“离开了英国,离开了他苦苦爱着的英国,形单影只,只觉得万般情感无以言表”[15]。对英国的爱与恨都化入这回首当中,不愿离开,却不得不离开。克默德认为,这部小说“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坦率到令人吃惊的作者自画像,记录了准确的事实,未加拘束的狂想也得以自然流露”[16]。在如此灰暗和丑陋的样子的背后,是作家劳伦斯被自己的祖国边缘化的痛苦呼喊,因为“他感到与自己的同胞断了联系,他感到与自己所属的英国一刀两断了”[17]。对故土无法割舍的爱让索默斯无法无视自己被自己的祖国边缘化的境遇,更无法无视自己离家者的身份,作为一个被“家”边缘化的离家者,“家”的“非家”意义被强化,他发出的是一种寻“家”的诉求。

二、“非家”:“家”的记忆的复现

弗洛伊德认为“暗恐”的产生,往往来自“某些受压抑之物的复现”[18],它们“让我们想起内在‘重复的冲动’”[19]。小说故事发生的背景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在1770年至1900年间曾是英国的殖民地,这里最初作为英国殖民地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英国监狱分担部分压力,在独立之后仍然是英联邦的成员国之一,两个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之间,都存在一种紧密的联系。索默斯是怀着对英国经历的深切痛苦和一种乌托邦的理想来到澳大利亚的,尽管澳大利亚未遭破坏的自然风光和热情坦率的民风,也确实让初到此地的索默斯产生了一种理想国度的幻觉,而在自己的祖国——英国的边缘人的命运记忆,却在澳大利亚以不同的形式得到了“复现”,这种幻觉也随着英国记忆的“复现”被逐渐打破。这种“复现”,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边缘身份的“复现”。索默斯认为澳大利亚的文明来自欧洲的传承,“以这种漠然艰辛地进行着文明进程,可它让人感到像是朝下运动的钟表。它在欧洲结束了,便向下,一直向下到了澳大利亚。人们开矿,耕耘,开路,为政治呼唤。可是这一切都离不开那种漠然,人们不敢承认他们漠然到了何种程度,生怕因此丢弃一切而陷入空虚”[20]。索默斯深刻地认识到澳大利亚的“自由”的虚伪:“这里有的是没有权威的绝对自由,空气中弥漫的是十足的自由。可是,一旦你在人行道上错入了另一个方向行进的人群,他们会把你踩在脚下,几乎让你销匿。你千万不能入错了人流,这就是自由!”[21]索默斯发现了在看似自由的澳大利亚之下,潜藏着与英国社会本质相同的政治秩序与规则。而作为澳大利亚本地居民的杰克,曾这样评价过索默斯这些来自英国的移民:“我们想为澳大利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国家。可英国来的移民却来坏我们的事。但他们办不到。让他们干脆呆在自己僵死腐烂的旧国家里吧。”[22]在澳大利亚人的眼中,索默斯的身份是一个“英国的移民”,而从英国来的人必须适应澳大利亚的生存法则,否则就会不受欢迎,而这一生存法则的标准和身份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你不是澳大利亚人你就永远不可能获得发言权。在这里,澳大利亚人和英国人成为不可逾越的身份障碍,在自己的祖国被边缘化的命运,同样在澳大利亚延续着,于是索默斯寄托在澳大利亚这片土地的“家”梦想,以冷酷的现实所终结。

二是生存境遇的“复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索默斯的价值被定位在能否适应战争的要求。在战争中生存的原则高于一切,对敌人的仇视凌驾于一切人类情感之上,就是在这样的原则之下,“伦敦的每个人此时都心惊胆战的,任何一个不是狂热可憎的所谓爱国者都提心吊胆。人们处在恐怖统治之下”[23]。在澳大利亚,索默斯的价值则被定位在了是否符合以袋鼠为主导的政治集团的需求,你必须依附同一个方向上的人群。索默斯之所以能够与本·库利在精神上产生共鸣,是因为他们对生命冲动的尊重,本·库利强烈的意志与感召力,一度对索默斯产生了神秘感和吸引力,但他挽救澳大利亚的方法是将其“建成某种宗教教会”[24],通过“是否忠于他内心深处生命与爱的火焰”[25]来实现人对于自我的认知,索默斯认为本·库利所说的“爱”来自精神和头脑,而不是人的本能的展现,索默斯主张“不是通过心智,而是通过下方的自我,那是个黑暗的自我,可以说是阳物的自我”[26]来激发人对自身的意识,并在小说的最后一章中,揭露了本·库利所谓“爱”的实质:“受过教育的人对下等阶级的人宣讲劳动的神圣。他们就像驯服马一样把劳动者驯服,给他们套上套,让他们驾辕。于是他们工人就全驯服了。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是工人。他们相信,除了工作没别的什么是神圣的:工作就是服务,服务就是爱。”[27]当他们两人在思想上出现不一致的时候,本·库利的第一反应是“你心里有个魔鬼,它让你心理变态,不让你成为一个可爱漂亮的人。我来为你驱魔”[28]。并反复多次强调要驱除索默斯心中的魔鬼。尽管袋鼠向索默斯展现了自己的爱意,但其所谓的爱的目的十分明确:“我太爱你了,太爱了。别任性,别跟我作对。”[29]这种爱是带有威胁性的,其前提是“别跟我作对”[30]。不听话的结果就是“否则我就跟你断绝一切关系”[31]。索默斯赤裸裸地指出了袋鼠隐藏在其民主运动背后的政治意图:“你这个袋鼠,企图把人类舒舒服服的装进你的肚囊里,将其头和长长的耳朵露在肚囊外面。你颇以为自己是犹大的袋鼠,而非犹大的狮子:是长着粗重尾巴和一个肚囊的耶和华。让我们摆脱它,远离神,做人吧。”[32]当索默斯决定要离开时,面对的是杰克“这就像个间谍”[33]的指责,和“我们希望您保证保持沉默,我们才允许您离开澳大利亚”[34]的威胁,而被怀疑为间谍正是索默斯(也是劳伦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从自己的祖国那里获得的最深重的打击之一,最深痛的苦难之一,因此,索默斯又陷入了和在英国时一样的境遇,他的“非家幻觉”不断地被得到了印证。

三、何处是“家”?

约翰·沃森认为在《袋鼠》这部小说中,“劳伦斯回顾自己以及他的文化背景之过去,却将自己的洞察力应用于新的国家和社会,使它们更真实、令人信服”[35]。也就是说,劳伦斯是把澳大利亚当作展现英国文化背景的舞台,并在这个舞台上表演了一场标志着劳伦斯个人生活印记与个人风格的舞蹈。实际上,劳伦斯之所以会萌生去澳大利亚的念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1922年2月他与妻子搭乘奥斯特莱号船前往锡兰,在科伦坡时遇到的一些澳大利亚人,而这些澳大利亚人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并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晚秋时节的澳大利亚西部的景致,与他的故乡英国非常相似。此时的劳伦斯夫妇,正因为无法忍受英国的政治和文化环境而旅居海外,因此正是对故土的复杂情愫,指引着劳伦斯来到澳大利亚,并且影响着他笔下澳大利亚形象的生成与发展。

在《袋鼠》中,劳伦斯并没有像在《羽蛇》中那样浓墨重彩地描绘土著居民,而是选择了关注另外一类人群。《袋鼠》中的“澳大利亚人”,主要是指澳大利亚的外来移民,与土著人相比他们接受过教育,从表面看也更有教养,他们以现代文明为武器,取代了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以澳大利亚人的身份规划着这个国家的未来。当索默斯想要在澳大利亚这片土地上安“家”,就必须顺从于在这片土地上制定规则的人,这与其找寻“家”的意义的初衷,无疑是背道而驰的。劳伦斯之所以会用“袋鼠”作为本·库利的外号,并作为这部小说的名字,是有其独特的意义。“袋鼠”是澳大利亚的标志性动物,这种动物有着十分排外的物种特性,它们不能容忍外族成员进入自己的家族,即使是本家族的成员,长期外出后再返回这个本来属于它的家族中,也会受到排斥。而且对于新成员,袋鼠家族也有着严格的接受规则,必须适应这个家族之后,才能在家族中生存。以本·库利为代表的澳大利亚人本身来自不同的国家,不论是什么原因,但都可以说是“离家者”,是最能体会离家痛苦的人,而一旦当他们建立起自己的地盘,就成为这片土地上的袋鼠,却建立起阻挡他人寻家的屏障,“家”的意义也消解于此。从整部小说的结构来看,劳伦斯勾勒了一条艰难的“寻家之路”。“何处是‘家’?”不仅是劳伦斯给自己提出的问题,也是他给当时的人类生存境遇提出的重要命题。劳伦斯并没有放弃对“家”的追寻,索默斯也一直在寻找“家”的路途中,身体的游移和精神的流放,都是为了实现自己对“家”的意义重新思考。劳伦斯正是在“家”与“非家”之间的张力间,构筑并实现了小说的“暗恐”效果。在小说的结尾处,索默斯因为相信“这世界是圆的,他会带你回家的”[36]而踏上了新的旅程,“绕世界画个圆,那是你意识中的圆圈。画吧,直到把它画圆为止”[37]。劳伦斯对“家”的意义的探寻,超越了“家”本身的存在意义,在不断的否定和质疑中,画出了自己的理想中的那个“圆”。

劳伦斯在小说中对“家”意义的思考,突破了英国传统文学中被诸多条件如性别、阶级、地域等所界定的“家”的概念,发出的是一个“人”对“家”的诉求,超越了社会和时代的限制,使“暗恐”蕴含着更加丰富的审美意义。首先,是平等的性别视角。一部分学者把索默斯的女性言论视为劳伦斯男权主义和厌女症的体现,但是,如果对小说的整体内容和结构进行更为细致的推敲,则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索默斯的言论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妻子哈丽叶,在两人的夫妻关系中并非索默斯完全占据上风,哈丽叶总是敢于表达并坚持自己的观点,更为重要的是两人在英国和澳大利亚拥有共同的痛苦回忆,能够理解对方身上隐秘的伤痕,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澳大利亚,两人始终作为互相依靠的存在相伴前行,第十八章中两人躲在暴雨小屋里的场景,被劳伦斯形容为两个人被孤独地困在一个壳中,充分地说明了两人之间的紧密联系,正如劳伦斯与妻子弗丽达在充满争执和矛盾的家庭生活背后,却是对对方独立性格和生命激情的赞赏。索默斯对于女性应该屈服于男性的言论,反而从侧面更凸显了哈丽叶的独立自主,衬托出索默斯对“家”理解之独立性,所谓“家”正是能够自由表达思想的地方,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并不在乎这种生活是否符合别人的评价标准。第二,跨越阶级的藩篱。在澳大利亚社会结构中,澳大利亚本土居民由于政治、经济和教育等方面的原因,并不能展现自己的意愿,以袋鼠为代表的受过教育的移民,扮演起了拯救澳大利亚的角色,以自己的理想为蓝图设计着澳大利亚的未来。索默斯认为袋鼠等人以自己的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设想无视了“人”存在的价值,他们把人当作动物一样来驯服,袋鼠要求索默斯服从自己,要他与自己一起创造新的澳大利亚,但索默斯深刻的意识到自己与那些驯服的民众是一样的,袋鼠的宗教理念看似宣扬精神的凝聚力,却同样是一种变相的阶级压迫,与欧洲古老的权威相比,它同样使人们失去了代表着生命活力的好奇心,因为人们总是被机械的工作所束缚,丧失了自我的意识。不向任何个人、政党、国家和宗教屈服的索默斯无法被理解,他尊崇的是自我的意识本身而不是其内容,所找寻的“家”也正是一种自我意识与自我意志的体现。第三,消除地域的限制。索默斯夫妇来自英国,在澳大利亚无法寻找到“家”的意义,又将前往一个新的国度,在不断地寻找中,地域的概念逐渐模糊。从澳大利亚的历史来看,这里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英国囚犯的流放地,同时也聚集了很多对本国政府不满或是在国内犯事后逃离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移民的存在代表了反抗权威的力量,而他们自己又试图依靠先进文明成为这片新大陆上的权威。索默斯夫妇正是因为政治原因在英国受到迫害而来到澳大利亚,却被要求加入政治团体,参与排除异己的政治活动,并受到被驱逐的威胁,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澳大利亚,打着民主自由旗帜的争夺利益的政治游戏,在不断地以相同或是不同的形式被复制,地域已经失去了界定“家”的意义与价值。向着未知的地方前进的索默斯夫妇抱着的是回家的希望,“家”成为一种精神上的祭品,充满神圣感却缺乏具体的形态,只能在不尽的追寻中逐步完善,却永远不可能到达终点,这也正是小说中所导求的家之“暗恐”效果的审美意义之所在。

注释:

[1]See Ernest Jentsch,On the Psychology of the Uncanny,[Nov,4,2010]http:// art3idea.psu.edu/locus/Jentsch_uncanny.pdf.

[2]See Sigmund Freud,“The Uncanny”,Tran.Alix Strachey,Sigmund Freud:Psychological Writings and Letters,Ed.Sander L.Gilman,New York:The Continuum Publishing Company,1995.

[3]John T.Irwin,Unless of the Threat of Death is Behind Them:Hard Boiled Fiction and Film,Noir.Baltimore,Mary-land:The John Hopkins UP,2006,p.262.

[4]Mieke Bal,Death and Dissymmetry:The Politics of Coherence in the Book of Judges,Chicago:U of Chicago P,1988,p.189.

[5]Anthony Vidle,The Architectural Uncanny:Essays in the Modern Unhomely,Cambridge and London:The MIT Press,1992,p.Ⅸ.

[6]Nicholas Royle,The Uncanny:An Introduction,Manchester:Manchester UP, 2003,p.1.

[7][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页。

[8]Ronald P Draper,D.H.Lawrence,London and Basingstoke: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76,p.97.

[9]Richard Peet,Modern Geographical Thought,Oxford,UK:Blackwell,1998,p.51.

[10][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56页。

[11][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59页。

[12][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59页。

[13][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页。

[14][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41页。

[15][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95页。

[16][英]克默德:《劳伦斯》,胡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第147页。

[17][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96页。

[18]Sigmund Freud,“The Uncanny”,Tran.Alix Strachey,Simund Freud:Psychological Writings and Letters,Ed.Sander L.Gilman,New York:The Continuum Publishing Company, 1995,p.142.

[19]Sigmund Freud,“The Uncanny”,Tran.Alix Strachey,Simund Freud:Psychological Writings and Letters,Ed.Sander L.Gilman,New York:The Continuum Publishing Company, 1995,p.139.

[20][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97页。

[21][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52页。

[22][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34页。

[23][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83页。

[24][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

[25][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48页。

[26][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49页。

[27][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72~373页。

[28][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50页。

[29][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37页。

[30][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37页。

[31][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37页。

[32][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239页。

[33][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35页。

[34][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35页。

[35][英]约翰·沃森:《劳伦斯:局外人的一生》,石磊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12年,第278页。

[36][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98页。

[37][英]D.H.劳伦斯:《袋鼠》,黑马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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