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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文化—历史”观与“史学观点”比较

2014-04-06

华中学术 2014年2期
关键词:历史主义历史观文学史

万 娜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文化—历史”观与“史学观点”比较

万 娜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中提出的“史学观点”以唯物史观作为自身的立论基础,因此有着与一般历史主义原则不尽相同的内涵。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多元化现状在不同层面上对应着各式各样的历史观,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传统的社会历史观为导向的历史主义原则、以新历史主义为代表的文本或文化历史观和日常生活审美化语境中的历史观。这几种历史观对马克思主义的“史学观点”有着程度不一的启发和补充,但它们与唯物史观之间仍旧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史学观点 社会历史观 文化历史观 审美化语境 唯物史观

一、“社会—历史”观与“史学观点”

自20世纪初叶马克思主义学说传入中国思想界,“社会—历史”观就成为研究者们较为常用的一种认识历史的角度和方法。一方面由于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历史研究方面用力甚著,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内研究者和革命者均侧重于从社会历史层面理解并运用唯物史观,这使得社会历史观实际上成为很多人在理解唯物史观时的主要着眼点,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导了中国文学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建构。“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系统中,中国知识分子面对的也许是源于19世纪欧洲思想的最为全面的‘变革的社会学’,它毫不含糊地断定社会是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并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寻求历史发展的动力。在中国这个新的语境中,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编纂将‘中国的过去’的概念革命化,代表了一种将历史根植于社会结构之上的前所未有的使命。”[1]这段论述或许可以看作对社会历史观在中国思想界被广泛接受的深层心理的解释。

概括来说,反映论文学观是一种将文学放在哲学层面的“存在/意识”的关系结构中加以理解的文学理论体系,其中“存在”在这一关系结构中的主导地位在反映论文学观中通过“反映”一词表现出来。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理论史上,反映论文学观的周遭不断响起警惕机械反映论和强调主体具有重要意义的呼声[2]。

与反映论文学观相比,意识形态文学观所依据的主要是以政治经济学层面的社会结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为文学定位。但二者之间也有相关之处,“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3],就将意识形态文学观纳入了反映论文学观之中。这表明早期文学理论界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对“意识”的理解在界限上还不十分清晰。将“意识形态”与“意识”视为一物的做法某种程度上透露出对“意识形态”概念理解的随意性,这也为后来的文学本质是否为意识形态之争埋下了伏笔。

意识形态理论由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结构的认识延伸而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那段有关“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著名论断成为“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4]为自己在社会结构中定位的有力的理论支持。在“社会—历史”观的视野中,意识形态文学观被理解为标识出与文学并列的例如哲学、宗教等社会意识形式的一般属性,而这种属性在历史维度上的规定性就在于它与变化中的经济基础有着互动的关联,“经济基础是社会结构中的最终决定力量,它制约着上层建筑;同时,上层建筑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它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以及“文学作为意识形态,一方面最终决定于社会的经济基础,也就是说,对于文学的情形归根到底要由经济基础来说明;另一方面,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有距离的,它往往要与上层建筑中政治、法律等中介的环节与经济基础发生联系,而经济基础对于文学的作用也不是直接的,也要通过政治等中介环节才能发生支配性的作用”[5]。这种互动关联将文学与社会历史的最终决定力量“经济基础”之间的结构用明确的理论语言表述出来,从宏观结构上来说的“决定”与“反作用于”的互动,到具体内部结构中“中介的环节”对这种互动力量的过渡——倚借这一力学结构,文学一方面得以说明自身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另一方面也可以将理论思辨对社会整体的注意力由宏观结构引向具体结构,从而达到对文学作为一种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意识形式之独特性进行专门研究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意识形态文学观尽管在宏观力学结构上仍旧处于“社会—历史”观之内,但其实已隐含着“社会—历史”层次向“意识形态—审美”层次的转移,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史上的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观可以看作对这种转移的回应,“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是指文学的审美表现过程与意识形态相互浸染、彼此渗透的状况,表明审美中浸透了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巧借审美传达出来”;“如果从目的、方式和态度三方面来看,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表现为无功利性与功利性、形象性与理性、情感性与认识性的相互渗透状况”[6]。这里的“审美意识形态”将“社会—历史”层次所不足以明确表达的“无功利性”“形象性”和“情感性”等文学属性用“审美”概括,而“意识形态”则将“社会—历史”层次所着重强调的一些文学属性划归自己名下。在“相互浸染、彼此渗透”的关系中,审美性与意识形态性力求达到保留传统的“社会—历史”观中的合理部分,同时又使审美视角对“社会—历史”观的盲区加以补充的效果。

因此,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观能否达到与“社会—历史”观视野兼容的关键就在于这一文学观对文学的社会历史属性表述能力的高下,以及这一文学观是否在对“意识形态”的理解上有所推进或突破。从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观对自身的定位来看,将其划归在“社会—历史”观的范围内毋庸置疑,因为从“文学具有审美意识形态属性,这实际上告诉我们……文学具备审美与社会双重属性;既是审美的又是社会的”[7]的表述来看,意识形态性与社会性具有互释性,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观仍旧没有放弃将社会历史作为自身的宏观视野。不过,在意识形态性的内容规定上,“功利性”“理性”和“认识性”三个层面的解释却不太能够充分展示“意识形态”的复杂性与深刻性。可以说以这三个层面解释的“意识形态”显示出了文学的社会属性,却也止于社会属性而没有其他。“功利性”“理性”和“认识性”实际上是以“理性”为核心对“社会—历史”观的另一种表述方式,在承认“理性”能对社会历史规律做出某种程度概括的前提下,将文学对社会历史的认知水平(“认识性”)和价值符合程度(“功利性”)统一起来的历史观。然而文学的意识形态属性可能在文学中造成的“虚假的意识”[8]以及对这种“虚假的意识”的揭示能力,甚至包括意识形态的阶级性、欺骗性还有对社会历史的干预能力等,这些在审美意识形态文学观中还没有获得更有力的说明。

二、以新历史主义为代表的文本或文化历史观

在一般历史观包括唯物史观看来,历史是事实性的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说:“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9]可以由纯粹经验方法来确认的东西就是事实性的存在,这是进入历史的前提。但新历史主义所提供的历史观与以往的历史观不同,它对历史的实存性提出质疑,就像一些学者说的,“我们只能了解以文本形式或叙事模式体现出来的历史,换句话说,我们只能通过预先的文本或叙事建构才能接触历史”[10]。由于历史的文本性或叙事性存在,文学研究的视野从历史转向文本,以及由无数文本关联起来的知识、话语和文化。

在新历史主义看来,“‘历史’不仅是指我们能够研究的对象以及我们对它的研究,而且是,甚至首先是指借助一类特别的写作出来的话语而达到的与‘过去’的某种关系”,“历史只有首先被写作出来,才能被阅读。而且正因为历史必须在能被阅读之前写作,所以文学理论不仅和历史编纂学、而且特别和历史哲学有关系”[11]。在这里,新历史主义通过一连串相连的逻辑推理,(1)在“历史”与“一类特别的写作”以及“阅读”之间建立起的因果联系;(2)并且因为“历史”是被写作出来的,所以“历史哲学”与“文学”之间具有叙事的共性,“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文学作品; (3)在此基础上,人们无法确定“历史”的真实存在性,而只能确定“与过去的某种关系”是经由文本达成的,人们生活在文本中,历史被文本化,或者说这就是一种文本化的历史观。可以看到,新历史主义对“历史”与“文本”关系的逻辑演绎始于一个细微的环节,即“写作/阅读”。这的确是人们了解历史的必经环节,但却往往没有受到充分重视。一旦这个环节在历史哲学的层面上被提出并放大,颠覆以往的历史观,这个环节也就成为新的历史观的逻辑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历史主义的贡献在于使人们意识到“写作/阅读”给“历史”所注入的难以估量的主观意志,从而意识到历史是一种文本存在[12]。

将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引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有学者在强调其“去除‘历史’(文本)的神秘性”意义的同时,也批评其始终没有明确地在客观的历史与文本的历史之间做一个说明所造成的学术漏洞。洞见与盲区并存使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对文学理论的影响也表现出双重的可能性。就“祛魅”而言,其意义在于指出文学与历史之间界限的模糊。尤其是对于坚持在文学与社会历史之间建立起紧密联系的反映论文学观而言,将社会历史视为反映对象的潜在认知模式被解构,作为评价标准之一的历史真实性无从考证,文学似乎可以脱去历史的束缚。而由此带来的却是在后现代主义、消费主义与新历史主义的合谋,“文艺被视作消费娱乐的精神产品,即使以历史为题材的文艺作品也不例外”,“它们的共同倾向是任意表现历史,这一点和文艺表现历史有相似之处,也促进了文艺表现中的历史消费主义思潮的产生”[13]。另外,新历史主义以其泛文化的历史观“带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是以政治、经济、文化、学术等社会的多个层面,以文化诗学的广阔视野,整体性把握文学”[14],这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再政治化”或者“文化的转向”转型说的缘由所在。由于文学的外部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受到冷遇,这次由西方现代批评理论即文化诗学重构的与现实世界联系,在文学研究中建立起比“社会—历史”维度更为广阔的“文化—历史”观,起到了营造理论语境的作用[15]。

无可否认,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中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隐患,它“缺少物质生产实践这一块,必然就只能在‘文本’中游走,只能通过‘文本’来解读历史,只能限于‘语言’的牢笼”[16]。尽管它也将“意识形态”引入文学研究,将文学视作意识形态与历史现实的“交汇处”,但其目的不在于揭示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而在于从对文本与史实之间错位的发现去重新“写作”历史,历史仍旧只存在于文本之中。因此,新历史主义的“文化—历史”观中所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层面并不是如传统历史观所理解的那种以承认客观历史的真实存在为前提的同名层面,而是源自文本又归于文本的话语互释过程。

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对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产生的影响,现在还不是十分明朗。一则正如有些研究者所言:“十多年来国内学者发表的新历史主义论文主要偏重对其理论自身的剖析与评价,应用分析的文章还不算多。目前判断新历史主义能否在中国扎根,恐怕为时尚早。”[17]二则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虽然乐于以开放的姿态关注各种历史观在自身领域内的阐释活动,但唯物史观仍占据主导地位,它对其他历史观的借鉴和吸收是有选择性的。

三、日常生活审美化语境中的历史观

“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在后现代主义思潮与消费主义文化盛行的背景下提出的命题。在西方以费瑟斯通、韦尔施和舒斯特曼三位学者为代表,他们的观点比较集中明确地体现了当代西方学术界对“审美化”现象进行严肃思考的成果。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界对“日常生活审美化”探讨的主要理论资源也借鉴了这几位学者的研究成果。

在费瑟斯通看来,“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走向:它沿着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后现代艺术(比如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以及先锋派等),和有着“悠久历史”的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谋划的路线,出现在符号和影像之流中。它认同后现代主义中“一切坚固皆化为云烟”的消解方式,人们普遍拥有的片断感、破碎感使得固定的意义成为不可能,而沉湎于变动不居的符号和影像之流,遗忘意义,追寻感观刺激,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原动力。“在这里,不存在人类本性或真实的自我,我们只是一些‘准自我’的集合,我们的生活可以任意地按审美的方式来构成。”[18]概括来说,“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对消费文化和后现代主义共同塑造的当代西方日常生活状态的命名。

另一位学者韦尔施显然也观察到与费瑟斯通所说类似的这种现象,但韦尔施作为一位德国后现代哲学家,在面对这一现象时,其思索力求穿越表层的“锦上添花”式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向发生在更深层的转变寻找线索。韦尔施看到的不仅仅是“日常生活审美化”,而是提出“审美转向”的命题。这意味着他将梳理“审美转向”前的西方文化源流,也预设了在提出这个转向之后为西方美学的未来勾画他心目中的图景。韦尔施论述了20世纪认识论审美化的蔓延过程,指出发生在认识论中的“审美化”具有基础意义,它改变了由深层到表层的许多领域的认知模式。韦尔施说:“我的基本观点是:审美的新的基础性和普遍性是认识论审美化的结果。”[19]

面对西方当代社会出现在日常生活方面的“审美化”现象,舒斯特曼将其概括为后现代社会的“审美生活”,“如果用一句话来勾勒这个观念最主要的方面的话,那就是:在决定我们对怎样引导或塑造我们的生活和怎样评估什么是善的生活的选择上,审美的考虑是或应该是至关紧要的、也许最终是最重要的”[20]。

综合以上三位对“审美化”现象的意见,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以符号和影像为表征的日常生活呈现出以审美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形态,这也是西方当代社会生活的常态,(2)日常生活形态有着深层的认识论“审美化”根源,(3)在价值论层面审美表现出引导或塑造生活的重要性。这三个层面的结论对于历史视野的启发则是:(1)“文化—历史”观在日常生活审美化语境中以日常生活方式为逻辑起点,日常生活方式既是文化现象,同时也是历史研究的对象;与“社会—历史”观不太一样的是,这种回到社会生活层面的“文化—历史”观面对的不是宏观的社会形态、阶级关系或社会结构,而是微观的日常生活状态;(2)“文化—历史”观在日常生活审美化语境中牵涉到认识论层面的“审美化”,而传统的历史观是对社会现实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也属于认识论层面,因此这里的认识论“审美化”也包括了用新的眼光看待历史观,或者说某种新的历史观的呈现;(3)“审美生活”作为某种新的历史观的逻辑起点,将会与以严肃的政治经济形态或社会历史进程等为研究对象的传统历史观区别开来。总体而言,“日常生活”是一个具有批判意味的范畴。将“文化—历史”视野从大文化或泛文化移向日常生活中的审美文化、消费文化,并不仅仅只涉及研究对象的转变或兴趣的转移。其中宣告了以日常生活为代表和以历史政治为代表的研究现代性的两种视野的对峙局面的形成。正因为日常生活很大程度上无法被政治革命所同化或消灭,而且现代性不仅不能解决反而更加剧了日常生活的问题[21],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研究才愈发显示出对传统现代性历史观的批判功能。

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进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之后,由于现实文化语境与西方现代社会并不完全相同甚至还有很大差别,所以首先面临着有无研究必要的质疑。一种意见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建立在消费文化高度发达的后现代社会基础上的理论命题,“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后现代还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消费还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他们关心的还是劳作的身体而不是欲望化的身体,他们还只是时尚的看客而不是时尚的主人”[22],甚至还有对日常生活审美化进行阶级定性的判断:在中国倡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本质,就是向富人们投怀送抱的“食利性”[23]。

与这种较为激进的否定态度相比,也有对日常生活审美化持有较为客观态度的研究。有研究者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一种“新的美学原则”崛起,并以感性战胜理性霸权主义为理由提倡“日常生活审美化”,认定它“将把我们推向一个全新的社会”。针对这种论点,有学者提出不同见解。一方面,这些学者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不同于“审美日常生活化”,不能将它们混同在一处讨论,对此区分实有必要:“这个区分的实质是人的日常生活首先体现在劳动作为谋生方式成为审美的活动与人的劳动成果被作为商品加以美化的包装到市场上出售之间的不同。”[24]这种区分透露的是在看待“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个问题上对市场消费、技术力量等渗透于其中的消极因素的警惕,对忘情于快乐原则时价值判断缺席的担忧。因为“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现在还是一个没有定论的讨论,而未来美学的发展方向也许就在现在的选择之中,故而鲁枢元先生在他的文章结尾处语重心长地说:“当然,所谓选择,并不是人们随意的,那必然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生存背景之中的选择。现在说不准的,未来都具备一定的可能性,我们首先还是应当选择一种谨慎的态度。”[25]另一方面,在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理论溯源上,这些学者指出了存在于个别学者研究中的片面性。首当其冲的是对霸权是在理性一边还是非理性一边的问题进行梳理。“在这种非理性话语霸权下生产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产品只能是夹杂着大量垃圾的泡沫文化之虚假繁华,反人文为其基本特点。”[26]学者们还指出,在中国并没有真正存在过一个“理性霸权”的时代,因此在中国大谈“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感性反抗理性霸权的表现就有些勉强了。

从中国理论界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反应来看,这一命题并没有获得与在西方现代文化语境中相似的阐释角度,因而也就难以从中整理出其在“文化—历史”观层面所带来的变化。尽管也有研究者在“生活”概念、生活转型的意义上来谈论日常生活的文艺学[27],这表明对日常生活与历史哲学之间某种关系的变化可能已经进入研究者的思考范围,但对这一问题还需持久而深入的思考。

四、从“史学观点”看文学理论中的“文化—历史”观

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史上受到关注的“文化—历史”观,是一种混合了后现代主义历史虚无倾向、消费主义文化研究视野和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自身传统的多元结构的历史观。这种混合状态的历史观并非没有自己的筛选功能,而是在面对以新历史主义和日常生活审美化为代表的“文化—历史”观对传统历史观提出的挑战时,有所选择地受到启发,也有所选择地予以批判。应该说,唯物史观仍旧是支撑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在“文化—历史”层面拓展的主导历史观。

以新历史主义为代表的“文化—历史”观与传统历史观以及唯物史观在立场上的最大差异就在于是否承认客观历史。新历史主义承认被“写作”的历史对“素材”的阐释权利,却不承认客观历史本身具有存在的权利,因而历史被视为文本化的存在,这对传统的历史观构成颠覆性的革命。然而隐含在这种历史观中的问题在于:时间空间化的危险、政治意识形态的严重后果以及割裂历史与语言之间的关系等[28]。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新历史主义对传统历史观的革命看起来更像是一场漏洞颇多的挑衅,其在历史真实性方面的否定立场默许历史可以被任意改写,则更加凸显了与历史消费主义联姻的可能性。新历史主义的历史观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主要以“重写文学史”的形式显示其影响力,但这方面的“突破”受到了来自“史学观点”视野中的文学史观的调整。

1988年《上海文论》的“重写文学史”专栏大热[29],其倡导一种有别于一元文学史观的多元文学史观。但在大多数呼应新文学史观的文章里,审美标准是用来对抗政治标准的另一元,主要是以作家的主观性和生活体验以及作家与外在社会和政治理念的抗衡作为内容。而传统的文学史的编写则被认为是“仅仅以庸俗社会学和狭隘的而非广义的政治标准来衡量一切文学现象,并以此来代替或排斥艺术审美评价的史论观”[30]。这种文学史观上的二元对立局面的出现,被看作是受到新历史主义历史观的影响[31]。因为新历史主义首当其冲反对的正是被意识形态编织的真实性的历史,但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却一直在政治标准的阐释范围内运作而不自知。突破这一文学史之“真实性”话语权的是以往被政治标准的筛网所遗漏或安置在次要地位上的艺术审美评价标准,处于艺术审美标准视野内的文学作家和作品类似于新历史主义所提出的“历史”与“文本”之间的罅隙或错位,从这些不被重视的罅隙或错位中重构文学史,将是对传统文学史观的革命性颠覆,并建构出新的文学史观。遵循这一思路,“重写文学史”似乎成为更换历史阐释方式的契机。但也正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重写文学史’在多调整个别作家、作品或文学现象的探讨上,还缺乏整体建构模式的反思”,而新历史主义则认为“解构经典不应是具体、零星的重写,而应通过追踪经典的形成过程,根据某个处理方式背后的意识形态基础,这样才会有新的文学史出现”[32]。两相对比,“重写文学史”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新历史主义历史观。即便如此,“重写文学史”对传统文学史观所造成的震动还是引起“史学观点”的关注。正是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对新历史主义不甚全面的借鉴,“重写文学史”所做的并不是颠覆传统文学史中的经典,而是重新建构新文学史中的经典的工作。“这种‘重写’行文本身的意识形态特性几乎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正是在批判既有文学史叙述体系过程中对经典作家作品的重新命名,使得‘纯文学’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新的文学‘常识’。这里的关键问题不仅在于‘新’文学史叙述中文学/政治的内在框架,更在于它如何将新的文学经典序列阐释为‘纯’文学的。”[33]可以看到,在既有的文学史“写作”与“重写”之间,真正对立的不是真实/虚构的两种文学史观,而是两种文学观。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史学观点”将文学史的“写作”规定在尊重客观历史的基础上,新历史主义历史观可能对这种文学史的局部写作有所启发,但对历史的颠覆或革命就目前来看还没有达到。

“文化—历史”观在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中的另一拓展来自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在中国这一命题虽然没有获得与西方文化语境中相似的阐释角度,却带来了文艺学学科边界层面的思考与争论。或者说,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对“文化—历史”观造成的影响,在中国文学理论中表现为学科自律与他律的反思。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的引进,有助于传统美学和文艺学扩展自己现有的研究领域,将审美与生活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但研究者们共同担心的是,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同体共生的消费文化、实用主义、虚无主义、快乐至上原则、价值失衡等因素会带来负面影响。因而必要的美学原则和价值尺度被研究者们不约而同地提到议题上来。如有研究者从审美的几组基本关系中提出当下审美现实的意义坐标和价值基座:“实在与虚拟”“想象与欲望”“精神与身体”“沉重与轻逸”“原本与复制”“中心与边缘”等[34]。这种研究取向实际上代表着一种对美学基本范畴重新加以审视的反思姿态,希望在超越原有的二元对立的思路上进行重估,不随意轻视这些基本范畴中的任何一端,达到在两端之间的滑动的理想状态。从这些分析来看,日常生活审美化中的后现代主义价值平面化取向、消费主义文化的娱乐化取向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的难题,并没有成为阻止文艺学将这一文化现象作为自身研究对象的理由。反而是在中国当代文艺学既有的理论资源中,审美现实的意义坐标和价值坐标得到建构的机会。这是不同于西方现代文化语境下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研究思路,是具有中国当代文学理论自身传统的理论构想,“史学观点”在其中所能做的可能只是时刻提醒在影像和符号流动漂浮的审美文化表象之下,依旧有坚固的社会历史进程运转不息。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078]“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研究”阶段性成果。

注释:

[1][美]德里克:《革命与历史: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起源,1919—1937》,翁贺凯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页。

[2]这些呼声中最为曲折、悲壮的应该是胡风文艺思想中的“主观战斗精神”。

[3]蔡仪主编:《文学概论》,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1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3页。

[5]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修订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57~58页。

[6]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修订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61页。

[7]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修订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67页。

[8]恩格斯在致弗·梅林的信中对意识形态做了这样的说明:“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26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页。

[10][美]杰姆逊:《马克思主义与历史主义》,见张京媛主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19页。

[11][美]海登·怀特:《“描写失去时代的性质”:文学理论与历史写作》,收录于拉夫尔·科恩主编:《文学理论的未来》,程锡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43页、第44页。

[12]根据盛宁在《历史·文本·意识形态——新历史主义的文化批评和文学批评刍议》(《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5期)一文中所述,“发现文史相通,甚至主张文史相济的史家大有人在”,诸如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麦考莱、20世纪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和科林伍德,还有瓦雷里、海德格尔、萨特、列维-斯特劳斯、福柯等,“这些欧陆的思想家似乎都越来越强调历史重构中的虚构性”。这些学者对历史之虚构性的看法都成为新历史主义提出自身明确见解的学术资源。

[13]秦勇:《中国当下历史消费主义的出场》,《社会科学》2005年第7期。

[14]辛刚国:《新历史主义研究述评》,《学术月刊》2002年第8期。

[15]新历史主义的文化诗学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界提出的文化诗学不是同一个概念,因此这里只能说是“起到了营造理论语境的作用”。

[16]董学文:《文学的历史观与“新历史主义”》,《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17]辛刚国:《新历史主义研究述评》,《学术月刊》2002年第8期。

[18][英]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0年,第72页。

[19][德]沃尔夫冈·韦尔施:《重构美学·译者前言》,陆扬、张岩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第55页。

[20][美]理查德·舒斯特曼:《实用主义美学》,彭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16页。

[21]刘怀玉:《现代性的平庸与神奇: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哲学的文本学解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222~226页。

[22]赵勇:《再谈“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对陶东风先生一文的简短回应》,《文艺争鸣》2004年第6期。

[23]耿波:《“日常生活审美化”的食利性与文艺学的反思》,《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24]毛崇杰:《知识论与价值论上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学评论》2005年第5期。

[25]鲁枢元:《价值选择与审美理念——关于“日常生活审美论”的再思考》,《文艺争鸣》2004年第6期。

[26]毛崇杰:《知识论与价值论上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文学评论》2005年第5期。

[27]《“生活”概念、生活转型、日常生活的文艺学——编者小识》,《文艺争鸣》2003年第6期。

[28]王岳川:《新历史主义的理论盲区》,《广东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29]有学者指出,“重写文学史”的工程自20世纪80年代初已经开始,认为“重写文学史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在文学研究领域的逻辑必然”(毛时安);“重写文学史”栏目的倡导者也承认,1985年召开的“中国现代文学创新座谈会”后,重写文学史的工程就开始了。对此,有学者评价道“《上海文论》的专栏有效地利用‘新闻媒介’进行炒作,使这一过程趋于通俗化,其将这一‘新时期’文化的表征推向极端,变为一种流行文化,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的”(张颐武)。

[30]陈思和:《主持人的话》,《上海文论》1989年第5期。

[31]辛刚国:《新历史主义研究述评》,《学术月刊》2002年第8期。

[32]辛刚国:《新历史主义研究述评》,《学术月刊》2002年第8期。

[33]贺桂梅:《“纯文学”的知识谱系与意识形态——“文学性”问题在1980年代的发生》,《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34]陈望衡、吴志翔:《美学的焦虑与价值基座》,《学术月刊》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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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选评是写好文学史的前提——谈20世纪诗词写入文学史问题
现代视域中文学史著对《红楼梦》经典化的推进(1900—1949)
“大历史观”与历史思维培养——以《洋务运动》为例
李永刚著《历史主义与解释学》推介
习近平的历史观
永远严峻的考验:新历史主义视域下的《萨勒姆的女巫》
颠覆与重构——当代新历史小说的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