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规范执法大力推进我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创新水平
2014-04-05仁陈维伟
杜 仁陈维伟
(1.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新疆库尔勒 841000;2.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新疆库尔勒 841000)
开拓创新、规范执法大力推进我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创新水平
杜 仁1陈维伟2
(1.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新疆库尔勒 841000;2.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新疆库尔勒 841000)
2013年,在巴州畜牧兽医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州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八届五次全会、自治州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按照“发展、为民、创新、实干”的要求,团结协作、开拓进取、顽强拚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1 2013年巴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回顾
1.1 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了动物防疫工作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和反馈制度,确保强制免疫疫苗及时供应和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截止去年年末,全州完成强制免疫畜禽1832.30万头次。二是加强防控物资的管理。储备消毒剂1720kg、喷雾器8台、扑杀器4台、防护服40套、胶靴20双、连续注射器80把,累计发放消毒剂500公斤,喷雾器4个。三是加强动物防疫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信息工作岗位制度》、《疫情上报制度》、《重大动物疫病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全年编报《工作信息》和《防疫动态》10余条,上报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周报表48次、月报表11次,报送规模化养猪场报表11次,报送动物疫病信息月报表11次,向《巴州牧业信息网》上传工作信息20余条。
1.2 产地检疫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按照《2013年巴州动物产地检疫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去年4月及7月圆满举办了南疆片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和巴州地区动物屠宰检疫技术大比武活动;10月,对全州八县一市的《动物卫生执法案件》进行了审核,并向区所报送了77个典型案件。二是严把凭证入场关和动物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关,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了进场屠宰的动物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三是我州乡镇新建产地检疫申报点127个,配备检疫人员(官方兽医)250人,达到了一个申报点配备2名检疫人员的要求。
1.3 畜产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一是加大了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严把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对库尔勒市的各定点肉食品经营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冷库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专项举报热线电话,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和不法商贩,确保群众吃上放心动物产品。二是对畜产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销货台账制度,从源头控制畜禽食品安全。全年市场执法监督检查共310次,封存和没收不合格动物产品共600kg,处理案件共2件,有效的打击了违法经营者,净化了动物产品市场。
2 2014年工作重点
2.1 继续实施产地检疫规范年活动,保障动物及其产品卫生安全
2.1.1 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检疫申报制度。加大动物检疫申报制度的宣传力度,规范检疫申报程序,公示检疫申报受理权限及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报检电话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保障报检渠道畅通,确保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启动全州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制作规格一致的检疫申
报点标志牌,统一报检公示内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
2.1.2 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官方兽医派驻或包片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动物免疫、疫病发生、无害化处理、动物出补栏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动态记录制度。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建立协检员队伍,制定协检员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官方兽医出证资格和出证行为,严格检疫工作责任追究。
2.2 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2.2.1 推行监管对象分类量化管理制度。按照即将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监管对象进行备案,包括动物养殖场(小区)、屠宰加工场所、隔离场所、动物及产品交易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及动物诊疗场所等。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制定评分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监管频次、评分实行风险等级升级、降级制度。
2.2.2 狠抓饲养环节监管。加强《兽药饲料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学习,对辖区内的饲养场要做到底数清、监管严,督促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健全养殖环节监管记录和措施,从源头提升动物卫生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动物疫病有效控制,探索养殖环节风险评估和量化管理模式,确保动物养殖安全。
2.2.3 做好流通环节监管,保障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深入落实好交易场所定期巡查制度,尤其是经销量大的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销售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物流中心等环节检疫监管,对每个交易、储运场所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进一步规范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消毒站建设,加强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制度,健全记录档案,坚持24h值班,严格查证验物,实施全天候监控,有效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继续落实跨省、垮区引进动物的备案、审批、落地监管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要求输入地强化隔离观察制度的落实工作。
2.2.4 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厉打击动物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完善案卷制作,在执法办案中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执法人员“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的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动物卫生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建立执法人员违法违规问责制,严厉查处违规出证、乱出证、违规执法等行为。
2.3 全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口蹄疫、禽流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行散养畜禽春秋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按规定程序实施免疫制度,群体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常年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二是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三是春防工作要重点加强新补栏畜禽补免工作,全面建立并落实散养畜禽固定补免周制度,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2.4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规定,继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定期培训考核、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等制度规定,分级指导,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系统内动物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