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推广鉴定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2014-04-04管延华

山东农机化 2014年4期
关键词:样机大纲条件

管延华

关于推广鉴定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管延华

推广鉴定工作实施以来,生产企业普遍重视了产品质量管理,完善了工艺工装设备,提高了质量检测能力。但在推广鉴定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影响鉴定和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因素和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于推广鉴定工作规范、实施程序理解不够到位;二是有的企业准备的检验样机和样机状态达不到鉴定大纲要求;三是少数企业准备的样机试验条件不符合标准规定;四是有的企业必备仪器设备达不到产品批量生产要求;五是个别企业的人员能力不能满足生产和检验要求;六是有的企业的文件资料准备不够齐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需要引起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并应认真加以解决。

一、关于推广鉴定工作规范。《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农机鉴定的产品应当是列入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或计划中的产品。申请产品还应是省级鉴定能力认定范围内和具有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大纲的产品,而且其产品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申请产品应当是定型产品且稳定生产一年以上,有一定的生产批量,在两个以上市地区域销售。累计销售量满足如下要求:小型农业机械产品不少于500台,中型农业机械产品不少于100台,大型农业机械产品或成套设备不少于30台(套)。对重点推广、农业生产急需或创新型等农业机械产品销售量应不少于5台(套)。当农业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作出调整或全省农机化发展需要时,省农机局对产品受理申请条件应当做出适当调整。因此,申请推广鉴定的产品种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年度农机化发展要求和目录管理规定而不断变化。并非任何农机产品投入生产后都可以立即申请推广鉴定。因此,企业在申请推广鉴定时,一定要首先关注省农机局发布的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申请受理条件暂行规定,并理解相关要求,进行规范鉴定。

二、关于推广鉴定检验样机。推广鉴定大纲中对样机抽样一般描述为:样机由生产企业(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近半年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鉴定单位(或委托相关部门)在申请方或制造商明示的产品存放处或生产线上随机抽取,抽样数量2台,其中1台用于鉴定试验,1台备用。对样机抽样的规定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认真把握:一是首先必须是企业近半年内生产且是合格的产品;二是企业明示的放置区域应是合格产品存放处或生产线上;三是样机应随机抽取,而不是随意抽取;四是抽样基数应符合鉴定大纲规定要求,不同类型的产品抽样基数也不相同,但其基本要求是不能少于鉴定大纲规定的数量;五是在市场或使用现场抽样不受抽样基数的限制应解释为,对于生产大型批量小的产品或者必须经过安装调整以后才能正常作业的机械,如茶叶烘干机、压块机等,而不是因为生产现场没有样机或抽样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就从市场或使用现场抽样。2014年新修订的《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由省农机局正式批准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抽样按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规定执行。抽样时应填写抽样单。检验前、后应对样机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验结束后应对样机进行封存,企业签字、盖章确认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的允许自行处理。但在推广鉴定实施抽样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的样机,一是非定型产品,刚刚生产出来或冒用其它企业的产品改头换面进行申请,有的抽样基数达不到鉴定大纲规定要求;二是样机警示标识标志不齐全,防护装置不到位,没有编号或全名牌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有的没经检验合格或不是半年以内生产的产品;三是供抽样的样机状态不是正常使用状态而是集散发货状态,整机装配不完整。因此,企业一定要按照推广鉴定大纲规定要求,对样机提前准备,检验合格,且抽样基数符合要求,并确保状态良好,这样的样机检验结果才能真正代表企业产品的正常质量水平。

三、关于推广鉴定试验条件。推广鉴定的试验条件,是指样机性能试验时所需的物料数量、地块大小、植被要求、作物成熟度、含水率、草谷比、产量、电机负荷程度、路面状况、配套动力等,其在鉴定大纲中都有明确规定要求。试验条件直接影响着试验鉴定结果,不符合鉴定大纲规定要求条件下试验鉴定结果是无效的。推广鉴定实施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准备的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不能正常反映机器作业质量水平。因此,企业在准备样机相关的试验条件时一定要首先弄清楚大纲试验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并及时与承担项目的科室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尤其对于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等季节性产品,更应及早准备,以免浪费时间,影响推广鉴定工作进程。

四、关于企业必备仪器设备。为了保证获证企业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保证产品质量,推广鉴定大纲规定了生产某些产品必备的生产及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如生产轮式拖拉机产品的企业就必须具有PTO试验台、坡道停车试验台和声级计等整机检验设备设施以及平台、偏摆仪、硬度计、公法线长度千分尺、芯轴等零部件检测仪器和量具。TZ4-2011《生产条件审查》第2.3条对企业“检测设备”进行了明确要求,企业应具备满足产品实现过程和质量要求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技术状态应满足生产需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符合相应产品推广鉴定大纲的要求。推广鉴定中发现个别小企业由于舍不得在检测仪器设备上进行投入,为了应付鉴定,不得不借用别的企业的检验仪器设备冒充自己的蒙混过关,存在造假现象;有的企业虽然拥有某些检验用仪器、设备,但由于配备的相关人员能力达不到要求,致使设备利用率不高,甚至成为摆设。为此,推广鉴定受理之初我们就对企业的生产现场、工位器具、质量控制点以及工艺工装及有关文件等生产条件作出明确要求;也对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等检验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因此,希望企业在申请产品推广鉴定之前一定要对照《推广鉴定必备条件自查结果表》认真进行检查核对,以确认是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因为企业必备仪器设备是硬条件,缺一不可,也是企业保证生产合格产品重要的质量检验手段。

五、关于企业相关人员能力。TZ4-2011《生产条件审查》第2.2条明确要求:企业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的能力满足岗位要求,从事有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推广鉴定实施过程中发现,有的生产企业配备的技术人员不足,对于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有关标准理解不准确,关键岗位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岗位要求;个别企业没有岗位资质管理要求,一些重要或技术含量要求较高的岗位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有的岗位人员未能持证上岗。因此,建议有条件的生产企业不仅要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划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还应该按照相关产品鉴定大纲和试验方法等标准要求提前进行产品性能摸底试验,并记录相关比对数据和可靠性试验结果,这样不但可以发现产品设计上、性能和可靠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可以让参加试验的有关人员从实际出发,熟悉标准,理解大纲,知道试验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六、关于企业质量管理文件。TZ4-2011《生产条件审查》第2.1条规定,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满足通则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形成书面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应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宜的工艺文件及试验检验规则等技术文件,企业应建立文件控制制度,对技术文件的编制、发放、使用、修改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使用场所的文件为最新有效版本。对此,农机部门在《推广鉴定必备条件自查结果表》中对企业组织管理机构、文件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管理体系运行记录、进货验收、出厂检验记录、完整的用户档案等管理要求做出了规定。但在推广鉴定实施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规定的质量体系文件提供不全,或者光有文件没有落实,光有检验设备没有实际使用,光有记录表格没有质量记录等;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图纸、工艺工装不齐全,质量记录保存不完整;有的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认真准备,影响推广鉴定工作的正常开展。

(作者为山东省农机鉴定站研究员)

猜你喜欢

样机大纲条件
50个重要的知识点 一份“学习大纲”帮您梳理党的二十大报告
基于ADAMS虚拟样机的门座起重机动力学仿真研究
排除多余的条件
选择合适的条件
基于三维数字样机的运载器装配工艺规划技术
苜蓿蠕变特性的虚拟样机仿真研究
为什么夏天的雨最多
紧贴实战落实《大纲》要求推进航空体育训练创新发展
便携式正渗透净水袋原理样机的耐用性能研究
认同或对抗——论执政条件下的党群关系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