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一服务到新型农业综合经营的蜕变
——郯城育新农机合作社转型升级发展侧记
2014-04-04刘兴隆赵培芬
刘兴隆 赵培芬
从单一服务到新型农业综合经营的蜕变
——郯城育新农机合作社转型升级发展侧记
刘兴隆 赵培芬
郯城育新农机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2月,前身为郯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郯城县第一家农机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入社形式,创新服务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完善分配方式,逐步实现了由农机互助合作到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再到新型农业综合经营主体的转型。2011年被农业部等12个单位评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3年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一、创新入社形式促转型
一是带机入社打基础。育新农机合作社成立时只有1台50拖拉机、2台插秧机,以及以喷雾器为主的40多套植保机械,主要在本社社员之间开展农机互助合作。由于“抱团效应”明显,合作社的服务对象和作业范围不断扩大,附近农机户纷纷“带机”加入,到2012年当地较大型农机基本入社,拥有各类农机具100多台套,合作社成为具有一定实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地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代管服务。二是带资入社作补充。随着合作社服务量和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农机具不齐全、不配套、不先进、缺乏资金为服务户垫付生产资料费用等问题开始显现。为此,合作社采取了农户“带资”入社的办法,目前共有3户社员带资60万元入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缺乏启动资金和运行经费的问题。三是带地入社促转型。农户分散经营的土地利用方式,农机利用效率得不到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成本得不到有效降低。为进一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在“带机”、“带资”入社的基础上,育新合作社于2013年4月率先探索推行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带地”入社模式,合作社在社员的土地上,发挥利用农机、农技、资金等方面的优势,直接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开启了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向自身实体性经营的主体转型。
二、服务与经营并举提效能
转型之后,合作社担当起社会化服务主体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两个角色。一方面,继续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角色。针对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合作社成立了机耕机种、机械插秧、机防植保、机械收获、农田整理、信息交流等6支专业化服务队伍,围绕耕作、播种、插秧、植保、收获等生产环节,采取环节式托管、半托管、全托管等模式,为农户提供农机社会化托管服务。2013年,合作社共托管服务面积6.54万亩次,实现服务性收入400多万元。另一方面,承担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角色。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份交由合作社管理、享受盈余分红,合作社全权承担入社土地的生产经营。这种经营模式,充分融合了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有效解决了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组织化的问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生产、系列化服务、集约化经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果。
三、延伸产业链条增后劲
在产前环节,育良种、强装备。坚持育良种促增产,2013年实行工厂化集中水稻育秧30亩,满足3000亩生产用秧,与传统育秧相比,亩节约成本240元,总计节省120多万元。围绕农机具配套齐全、先进适用等要求,充分利用各级农机补贴政策,加大农机具配套力度,提升合作社机械装备水平。在产中环节,增建设施、优化农艺。积极争取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200多万元,按照路网、水网、林网“三网一体”的要求,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开展农田网格化整理,加大农田林网化建设,实现了渠相通、路相连、田成方、林成网、旱能浇、涝能排,强化了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原有农资超市、植物医院、农民培训中心的基础上,新建占地22.6亩、集农机仓库、维修车间、粮仓、晒场等于一体的农机综合服务大院,提升了服务农业生产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向科技要效益,积极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农艺技术,目前合作社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病虫害机械化防治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上取得了较大成效。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植保、统一耕种、统一收获、统一保养和维修“六统一”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保证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收益。在产后环节,创品牌、重营销。坚持走品牌化战略,合作社农产品通过了绿色食品认证,注册了水稻品牌“爱友”、“倾盖亭”,杂粮商标“谷知香”,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加大营销力度,畅通营销渠道,积极推动产品进商场、入超市,实现了产品优质优价。
四、完善分配方式激活力
科学的分红制度是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育新合作社针对带机、带资、带地三种入社形式,实行区别化的分配方式。对社员带机入社的,实行单机核算,不参与合作社盈余分红。对社员带资、带地入社的,按每2000元或每亩地1股的标准,进行股份制量化,参与合作社盈余分红。其中,对带地入社的,实行“一保两分两提”的分配方式,“一保”即在总盈余中以每亩700元或400斤小麦、200斤水稻的标准给予保底分红,“二分”即对剩余资金的63%进行二次分红,对国家扶持资金折成股份量化到每户社员参与分红,“两提”即对剩余资金中分别提取17%和20%作为公积金和保险金。对带资入社的,只参与第二次分红。良好的收益带动了群众参社积极性,目前又有70多户群众申请入社。
五、加快转型升级得共赢
引入“带地入社”模式后,合作社逐步实现了由单一农机服务向新型农业综合经营主体的转型,增强了对当地农民的带动能力,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发展的共赢局面。一是农业增效。合作社转型为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挥了机械多、配套全、专业化水平高的优势,加快了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最大限度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产升本,提高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效益。二是农民增收。社员将土地经营权交由合作社管理,一方面,取得了较自己耕种、出租外包等更高的收益,另一方面,完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通过从事其他工作获取工资性收益,实现了土地收入和打工收入“双丰收”。2013年,合作社社员人均增收2000元。三是合作社发展。同引入“带地入社”模式前相比,合作社社员由166户增加到262户,各类农机具数量由148台套增加到179台套,资产额由360万元增加到730万元,经营土地面积达到6000亩,其中带地入社面积1560亩,土地托管面积4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