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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的500元有了说法

2014-04-04刘珊

山东农机化 2014年5期
关键词:检察室检察人员赵某

多收的500元有了说法

“我们村里申办低保文书额外收钱,这个事你们管不管啊?我想帮我大兄弟为多收的500元讨个说法。”7月15日,寿光市检查院派驻滨海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民生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来了这样一位“讨说法”的咨询者。

来人叫赵某,检察室工作人员为他端上一杯热茶,听他慢慢叙述。交谈中得知,赵某反映本村在办理低保过程中,村文书以办低保需与民政工作人员处理关系为名,向本村申办低保人员赵二国额外收取了500元的现金,赵某怀疑该费用为村文书私自收取,不符合相关规定。他表示如果没有处理结果,就要进行上访。赵某离开之后,检察室立刻召开了会议,“或许反映的这个问题会涉及职务犯罪,必须立刻调查!”几分钟后,大家便达成共识。

带着疑问,第二天,检察室的干警就去了事发村调查走访。干警们首先来到到申办低保的赵二国家,看是否存在骗保的情况。经了解,47岁的赵二国前年妻子病故,独自一人抚养两个分别上大学和高中的孩子。平时家庭收入主要靠种植农作物和外出打零工。这个单亲父亲在妻子病故之后,至今未再婚,全力抚养两个孩子,家庭十分困难。按照申请低保条件,他完全符合标准。办理低保一年大概能得到3000元左右的补助,而文书收500元就相当于这份补助的六分之一。这位朴实的父亲当被问到为什么给文书钱的时候,他说,他不懂,只听说需要跟民政局处理关系才能申请下来低保,就给了……

既然赵二国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那么问题就出在文书身上。检察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面对询问,该文书承认自己利用参保户不熟悉申保流程而借口处理关系多收了500元,实际上并没有送给相关人员。在意识到被发现后,他表示立即给其退回,并接受处理。检察人员从法理和情理层面对他进行了法律教育,由于该文书系初犯,认错悔错,态度较好,不符合职务犯罪立查标准,检察室建议羊口镇党委政府给予其纪律处分。

7月20日,检察室人员又来到羊口镇事发地回访,经了解,多收的钱已经退了,上访人赵某对检察室重视其诉求、积极处理诉求问题非常满意。“没想到检察室对我的诉求这么认可,500块钱不多,但却是原则问题。感谢检察室为我们讨回了公道”。(文中人物为化名)

(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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