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可持续发展中民间规制策略分析
2014-04-03
(上海电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90)
1 国际民间规制的涵义
国际民间规制通常包括非官方或市场基准的规制框架,民间规制从侧面为政府治理提供辅助支持,其通常建立在软约束基础之上,而不是官方的硬约束与强制方式。违规者主要将面临来自社会与市场的惩罚而不是法律制裁。民间规制典型特征是其制定准则及治理与执行不是来自于政府主导的公权力。民间规制在政府管制的缺位处填补空白,发挥社会守望者的角色。近期国际民间规制的发展集中表现为民间机构的公共角色在不断拓展与强化,以及民间规制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治理中的重要性也在不断提升。民间规制根植于全球可持续治理中更广阔的社会治理体系,其成长与壮大反映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的复杂性,表明政府已不再是全球可持续发展规制领域中的唯一权威。
现代民间规制与传统的行业自律在以下三个方面显著不同:其一,传统行业自律开发的技术标准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市场中的交易费用,而现代民间规制则明确要求公司列出预算,以便执行其关于可持续发展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承诺,从而满足公众的社会责任预期。其二,相对于传统企业自我规制模式,现代民间规制似乎更倾向于政治化,它们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应对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政治与社会压力。通常是由那些被公开曝光过环境及社会丑闻的公司,为了应对尴尬的企业公关危机而主动发起的。其三,传统企业自我规制基本上是由企业自身单独掌控的,常常缺乏必要的公信力;而现代民间规制的运作,无论是面向公司之外的正式与非正式利益相关方,都采取公开透明的竞争性运作方式,杜绝暗箱操作。
2 全球治理失败与国际民间规制的成长
国际民间规制主要表现为对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与可持续发展,以及企业推动经济全球化与可持续发展并从中受益的一种政治反映。在过去二十年中,经济全球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在以下两个方面极大地改变了国际经济蓝图。首先,经济全球化的动力使制造业的中心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其次,跨国公司的生产与供应链不断超越国家边界。全球民间规制的急切性根植于以下观念,该观念认为经济全球化与可持续发展使跨国公司及全球市场的规模与实力,超越了政府规制它们的意愿与能力,造成了结构不平衡。
经济全球化及伴随其中的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力及其合法性,不断侵蚀着政府促使跨国公司接受政治治理的意愿与能力。相应地,跨国公司被称为“不负责任的国际支配权力”,它们经常富可敌国,然而却没有承担其应该承担的国际责任,企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力量巨大而缺少有效监管与规制。
国际民间规制一方面弥补了跨国公司及国际市场的规制缺陷;另一方面,为各国政府在跨国公司管制方面力不从心助上一臂之力。国际化使领土边界成了政府规制的天然屏障,而这个屏障已经影响了政府对跨国公司进行管制的能力,民间规制正是尝试弥补政府在公共产品与公共政策提供方面的能力不足。政府在规制中的退却,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及国家范围的不断扩大而显现出来。全球化经济表现为系统性规制缺失及结构性治理失败。全球产品的结构与范围开始挑战与考验各国政府在规制越来越多的跨越国界经济活动中的能力。全球及国家规制治理失败的蔓延,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论是跨国公司还是各国政府都没有开发出有效机制以期应对企业许多负面的社会与生态环境丑闻。
国际民间规制的成长壮大代表着一种国际政治努力,该努力致力于扩大民间规制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实践中的作用范围,以期弥补当今全球政府与官方资源在该领域的力不从心乃至权力真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治理规制缺失现状。民间规制作为全球经济治理规制的重要工具,其重要的优势在于其提供的规制目前不受WTO的约束,WTO采纳的约束准则主要是官方规则,而民间规制关于生态环境、社会、人权方面的内容则不受到其约束。例如,尽管政府生态标签被WTO认为是潜在的贸易壁垒,但是民间规制的产品标签与证书则不是。企业能够要求其全球供应商提供其遵守的劳动与生态环境民间准则作为与其交易的条件,而WTO规则限制政府把上述准则作为市场准入的附加条件。
3 提升国际民间规制效能的策略
采取什么策略才能够使民间规制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治理中更加有效,发挥更大的作用呢?以下两方面因素十分关键:其一,全球遵守民间规制的企业群体与经济活动需要更加强大且有说服力。由于许多广为传颂的企业社会责任双赢商业理念有浮夸之嫌,许多发展中国家认为国际民间规制是发达国家企业强加给它们的额外负担,满足西方标准的要求会增加其成本而在价格方面却不会水涨船高。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商,尤其是一些小公司,接受国际民间规制与认证对于它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负担。西方制造商要求其遵守的民间规制标准,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出口商维持并增加向发达国家出口的困难。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已经结成了抵制与反对国际民间规制的联盟,经常会通过故意欺骗的方式来对付国际民间规制的第三方审核。
同样的逻辑也存在于发达国家企业,它们接受国际民间规制出于形形色色的考量,包括社会公众与同行的压力、商业规范的变化。在有些情况下,是由于社会对企业盈利活动的怀疑与不信任。但是由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财务收益表现平平或是微不足道,很少有企业将民间规制的准则真正整合到企业日常可持续发展运营实践中来。许多全球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与可持续发展政策仍然类似于企业慈善或公共关系,许多企业也仅仅把其当做企业战略的外生变量来考虑。它们更多地被企业当做对付公共丑闻的保险阀与护身符,而不是作为企业竞争优势的要素之一来考量。这部分是因为很少有企业愿意把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抑或是因为企业还没有亲身体味到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声誉对于提高其销售业绩与品牌忠诚度有所助益。
其二,关于国际民间规制作用的决定因素还来自于它们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认同民间规制的合法性及重要性,积极推动企业遵守这些软约束;在许多情况下,民间规制有助于推动并增强发展中国家国内法律与规制的完善。诚然,也有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民间规制要么漠不关心,要么积极反对与抵制这些它们所谓西方国家公司强加给它们国内生产商的西方标准。
从长远的角度看,国际民间规制要想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必须与发展中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内管制政策及其可持续竞争战略更加紧密地整合一体化。
国际民间规制未来的成就也同样取决于发达国家政府。正如前文提到的,许多西方国家政府积极支持国际民间规制的发展,但它们仍然有更大的空间来提升全球企业可持续发展行为。举例来说,它们可以通过一系列国际政府间关于生态环境及劳工与人权的公约促进发展中国家更好地承担履约责任,以及通过支持民间规制法定化,从而“硬化”民间规制的约束力。它们也可以通过强制要求企业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为承担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提供政策优惠,构建自愿且有法定效力的证书标准,为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经济援助,帮助它们增强规制方面的综合能力。它们还可以支持WTO把自愿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准则整合到其全球贸易规则中去。除非全球发达国家愿意更加紧密地,整合其民间规制到其国内法律与国际关系中去,全球民间规制的低效与缺失就会在国际社会一定范围长期存在。
总之,全球民间规制是作为应对现存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官方治理机制的缺陷的积极反应而出现的。全球民间规制在凸显政府规制的局限性,以及说服许多企业采取负责任与可持续行为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国际民间规制的办法对于全球可持续治理的作用并不是代替政府的公共政策,毋宁说是一个亟待完善的有益补充。只有企业与政府都认识到民间规制与政府规制的局限性,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才会得到更加有效的联合治理。未来全球经济规制的有效性取决于政府与民间社会、政府规制与民间规制、硬约束与软约束在多大程度上相互促进与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