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科技支撑 实现安全生产
——关于推进“科技兴安”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2014-04-03文卫红长沙市安监局
□文 / 文卫红 长沙市安监局
强化科技支撑 实现安全生产
——关于推进“科技兴安”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文 / 文卫红 长沙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深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多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基本明晰;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为原则的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基础的综合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顽固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破解,制约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瓶颈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安全生产仍然处于“因地制宜”、“严防死守”和“逐步完善”的初级阶段。
实践:“科技兴安”是根本出路
“科技兴安”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必然选择。科技对于安全生产而言,可以提高劳动者安全技能,提高劳动工具自动化水平,提高监管监察效率效能,提高对劳动对象安全性能认知程度,从而改善地区、行业领域和高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正是由于我市坚持强力推进“科技兴安”,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2009年至2012年数据来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从337人下降到280人;亿元GDP各类事故死亡率从1.63下降到0.86;百万吨煤死亡率从2.64下降到0.32;万辆车死亡率从3.08下降到1.71;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呈现出“经济发展指标逐年上升,事故控制指标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
“科技兴安”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我市现有煤矿29家,核定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各类非煤矿山375家;危险化学品单位1227家,运输单位68家,危货运输车辆2844辆,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30余家,年均使用氰化物、液氯等剧毒品3000余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100余家,批发公司216家,零售经营门店2064家;存在有毒有害等职业危害的企业3101家,涉及30余个行业,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达30余万人;全市受监的在建项目年均1100余个。各类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且治理难度非常之大,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且能力素质相对较低的矛盾突出,企业重经济轻安全、安全投入欠帐、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现象比较普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必须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兴安”。
“科技兴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创新的必争之地。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近年以来,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监管模式创新,提出了网格化监管模式、社区(单位)志愿者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全民宣教培训工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城市工业灾害预防治理机制、事故风险防范机制、计划执法和委托执法监管等8大创新项目。有的项目已经形成经验,正在有效指导全市的安全监管工作;有的在全国、全省率先启动和推进,成为试点项目。由于长期坚持花大力气研究监管难题、下苦功夫培育创新工程,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式,采纳新科技,把上级对安全监管的要求、人们对安全监管的期待、社会对安全监管的认可叠加起来,全市安全监管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新风貌。
问题和挑战:“科技兴安”任重道远
“科技兴安”的定位和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安全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是全方位、根本性的,确保各种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逐步接近本质型、恒久型安全目标。“科技兴安”不是机器设备简单更换、高新技术简单应用、监管手段简单改变和大量经费简单投入。各级党委、政府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者,在“科技兴安”理念树立、推动机制、协调联动等方面还要进一步提升;相关部门是安全生产依法监管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平台搭建、模式创新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也是“科技兴安”责任主体,在经费投入、人员培训、工艺更新等方面还要进一步提升;社会中介服务和科研机构是“科技兴安”主力军,在科技研发、服务保障等方面还要进一步丰富。
各类信息资源的共享、整合有待进一步实践。“科技兴安”的推进仍然处在探索初创期,各级党委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各个行业领域、企业都有自己的方向和目标、项目和投入。由于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调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健全,造成了各自为战的局面、人才物力的浪费、项目建设的重叠,也造成了效果效率的衰减。由于缺乏总体上的协调和规划,各行业领域仅仅根据自身安全发展需求独立建设和应用信息平台,造成信息难以共享,数据重复采集。同时,各个行业领域的差异较大,造成企业信息技术的硬件配套与应用程度不理想,有的企业连基本的电子设备都没有,有些企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求,也给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整合共享带来了客观困难。
安全科技研发、转化、推广有待进一步深化。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建设还不够到位,“科技兴安”的作用和职责模糊,管理制度、工作范围、竞争机制不健全,服务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专家队伍服务安全生产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安全科技产学研脱节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和技术示范处在“空白”的尴尬境地,特别是烟化爆竹、非煤矿山等一些局限产业和城市工业灾害等一些高投入难见效的重点科研项目无法吸引具有研究创新能力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企业在安全科技方面未能发挥主体作用,与教育和科研单位的教学和科研相脱节,导致了安全科技人才适应性差和成果转化困难的现象。
机遇:“科技兴安”大有可为
以信息化建设引领“科技兴安”的大方向。要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重点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数据库,实现安全生产业务流和信息流深度融合和有机统一;要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数据监测、安全预警等信息的采集、分析、预警功能,促进信息技术全方位融入到安全生产的核心业务,推动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灾害可治;要以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为依托,建立跨区域、多层次、网络化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安全监管由“重结果”向“重过程”的转变;要发挥信息化在事故预防和风险防范体系中的作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准确判断、超前预防、有效处置安全事故的良性格局。
以项目化管理承载“科技兴安”的总任务。要瞄准影响、制约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瓶颈和难点问题,畅通多元化项目来源渠道,培育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科技兴安”项目;要引入“科技兴安”项目评价的市场化机制,在为项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同时,也为安全生产科技企业、服务机构拓展搭建研发平台;要规范“科技兴安”项目的规划、研发流程,构建决策、执行、验收、评估、督查相对分离、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和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实施验收评价机制;要明确“科技兴安”项目管理、实施、应用、推广的责任主体,实施“科技兴安”项目的制度化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
把高危行业领域作为“科技兴安”的主战场。要积极调动企业“科技兴安”的主动性、积极性,督促企业落实“科技兴安”主体责任;要大力加强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创新,在日常监管、“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积极开发、大量运用科技手段,做到日常监管与“科技兴安”相结合、相促进,最大限度地解决监管数量与监管人员、监管手段与监管质量的矛盾,从整体上增强“科技兴安”的实战能力。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人员密集场所既是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领域,也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行业领域,也正是“科技兴安”的主战场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