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表演中的创造性
2014-04-02周敏
周敏
摘 要:音乐表演不仅仅是一种再现的艺术,更重要的是将音乐赋予创造性,以丰富音乐的内涵,并赋予音乐新的生命,这样才能保持艺术的不断发展。音乐表演者在从音乐中接受了作曲家的音乐信息后,是怎样创造出既符合作曲家原意,又独具特色的音乐表演的呢?这正是本文所试图探讨的问题,文章从创造性在音乐表演中的地位及创造性与原作风格、个人风格、情感表现等方面作了探讨。
关键词:音乐表演;创造性;原创风格;个人风格;情感表现
音乐作为一种表演艺术,它必须通过表演者的参与才能将其中的乐音、思想、内涵等加以传达。它不同于绘画、文学等艺术形式能够直接地展示在人们面前,使人们能够感受到它的思想内涵。音乐可以说是一时一刻都不能离开表演的艺术,单独的乐谱是不能够给人以听觉上的享受的,只有和表演一起,才使得音乐具有了不断发展的生命力。
1 创造性在音乐表演中的地位
对于一首音乐作品来说,它的形成应该由三个环节组成——作曲家的创作、演奏家的表演、听众的欣赏,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只有在这三个部分完整的情况下,一首作品才能完整地被人们感知,获得审美上的一种享受。而演奏(唱)家的表演处于中间环节,有着重要的作用,他对于能否正确表达音乐思想,能否使作品与听众之间达到情感的共鸣,能否为听者带来美感……都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音乐表演作为“二度创作”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科普兰曾经有这么一段话:“如果了解作曲家的作品风格对聆听者来说是重要的话,对演绎者来说更是如此,因为演绎者是音乐的中间人。聆听者更多地听到的是演绎者对作曲家的想法,而不是作曲家。”所以,对音乐作品的再创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原作品更为重要。音乐表演是赋予音乐作品生命力的创造性行为,它不仅仅是原样地再现,而是通过演奏(唱)者富于创造性、独特的表演,使音乐作品焕发新的光彩。
2 音乐表演中的创造性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音乐表演是由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执行的,因此在表演过程中音乐作品必然要被蒙上表演者的个性与创造性。笔者认为,在音乐表演中至少要注意创造性与原作风格、个人风格、情感表现之间的关系,才能使自己的表演更能为作曲家和听众之间做好“桥梁”。
2.1 创造性与原作风格
在音乐表演中首先应处理好的一对关系,就是创造性与原作风格的关系。真正的表演艺术家都努力从历史的角度把握作品的音乐风格,并且力求将这种风格真实、完美地加以再现。 在表演中,除了要对原作风格进行较深入的了解,在保持原作风格不被破坏的情况下,还应该对作品进行创造性的表现。毕竟,表演者所处的时代已经与作曲家所处的时代不能完全等同,他们总是不自觉地站在自己时代的立场上,对音乐作品进行处理和创造。这样的音乐作品才更具有时代精神和美感,所以,表演者应该在自我创造性与原作风格之间找到更好的切入点,使自己的表演既能体现作曲家的原作风格,又具有自己的创造性,还能给听众以美的享受。
2.2 创造性与个人风格
音乐演奏是由演奏的执行者——人通过自己的认知活动而产生的,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表演者必然体现自己长期形成的演奏风格。同样,在音乐表演中也特别要求表演者艺术个性的自觉发挥。正是由于不同个性的存在,才使得音乐作为一种表演艺术在历史的发展中大放光彩。而表演者也将个性作为自己表演走向成熟的标志,表演者根据自身的条件,找到适合于自己的表演方式,从而形成自己的表演风格。所以,在表演过程中我们应该将创造性与个人风格结合起来,使音乐具有鲜明的个性,在表演中能够“独树一帜”。
2.3 创造性与情感表现
音乐如同其他艺术形态一样,通过音符、节奏、织体等表现手段,表达人的感情和对社会、生活的感受。而在音乐表演中,演奏者不仅仅需要把谱面上应有的东西表达出来,还应该根据自己对乐曲的理解(这种理解包括作曲家的个性、创作时的心理、演奏者的生活阅历等)进行创造性地表演。在音乐表演的过程中,表演者应该以作品原有的情感表现为基础,糅和自我的、有节制的感情表达,这样的表演才能做到“感人至深”,使自己的艺术追求逐渐走向“真、善、美”的境界。
3 音乐表演的创造性在教学中的形成
3.1 音乐表演创造性教学必须与音乐实践活动融合进行
音乐表演创造性教学的前提必定是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以学生为主体活泼的课堂气氛,主动探究的教学环境,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以及多元激励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之上,创造教学应该与音乐教学的其他领域相结合,使音乐教学中处处体现创造精神的培养。融入演唱领域的音乐创造教学可采用:创编新歌词法,创编歌曲动作法,创编歌曲打击乐伴奏法,为歌曲创编声部、选编前奏,把歌曲改编成小音乐剧,以及上面提到的歌曲变奏、在系列音高上创造旋律等。而感受与鉴赏领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最有利领域。音乐欣赏即是作为客体的音乐作品将自身的感性特征呈现给欣赏者,以丰富多变的音响作用于人的听觉;作为主体的欣赏者不断将自身的情感和想象投放到作品中去,用幻化意象去充实音乐的内涵的过程。这是一种经由听觉而实现的包涵积极创造过程的审美活动。
3.2 音乐表演创造性教学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
创造思维由发散性思维和集中思维多水平结合而构成的。发散性思维是创造思维的核心,培养学生创造力的关键在于培养学身的发散思维。音乐教学中要充分利用音乐的非语义特征力求多变通、多向思维,要引导学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表现音乐形象、表达音乐作品,做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3.3 音乐表演创造性教学要让学生亲自表现他们的创作作品
音乐创造教学的目的是培养有创造品质的人,重在创造精神和创造思维的培养。学生创作过程中的创造性的积极发挥,是评价创造教学是否获得成效的主要依据。尽管学生创作的作品比较拙劣,也要充分肯定学生的创作。要站在学生的角度去看待、衡量他们的“作品”。教师还要让他们亲自表现自己的创作作品,使学生感受创作成功的喜悦。这对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兴趣、树立自信、增强创造能力都很有益处。
4 结语
音乐表演不仅仅是一种再现的艺术,更重要的应该是将音乐赋予创造性,以丰富音乐的内涵,并赋予音乐新的生命,这样才能保持艺术的不断发展。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创造力,不同的人也具有不同的理解力,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也会有不同的音乐体验。因此,音乐就随着不同表演者不同的创造性而具有不同的姿态,而这些也恰恰构成了音乐的多样性,也体现出了演奏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所以,创造性在音乐中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艾伦.科普兰.怎样欣赏音乐.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
[2]闫妍.浅议钢琴教学中音乐表演能力的培养.宿州师专学报,2002.6.